市長“品牌”和校長“功勛”羞辱了誰?
這兩天,因為兩名女貪官的相繼落馬,而使網絡分外地熱鬧起來。這兩名女貪官分別是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以及遼寧省本溪市第十二中學校長張曉霞。這兩名貪官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在她們的頭上,都頂著一個眩目的光環:前者是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后者是2004年“本溪市功勛校長”。
讓我們先看看市長的“品牌”吧——2009年12月18日,李啟紅入選“中國十大品牌市長”。她當時獲獎的關鍵詞是:“她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成長為杰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務實的作風,前瞻性的眼光,引領中山邁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結合試點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產業集群、城建環保等各個環節,為打造中山城市品牌,持續不斷地揮灑著熱情。”
既然擁有了這樣的“品牌”,李啟紅應該知足了吧?應該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形象為品牌增輝吧。可事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從現有的信息看,李啟紅因涉嫌經濟犯罪,于5月30日被中紀委帶走。據知情者證實,李被查乃因涉嫌股票內幕交易,涉及的公司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案件,一共牽涉十多人,其中五人來自李啟紅家族,包括李啟紅夫婦,李的一位弟弟、弟媳和妹妹。
我們再來看看校長的“功勛”吧——她曾獲得過“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省優秀教師”、“市科技拔尖人才”、“市勞動模范”、“省“五一”勞動獎章”、“本溪市功勛校長”等榮譽稱號。
張曉霞實在厲害,如此多的“功勛”集于其一身,而且是從中央到地方,她已經撈全了。按講,她本應該珍惜這份榮譽,她本應該發揚光榮傳統,爭取更大光榮,可她卻利令智昏、膽大妄為,建立了令同行“望張興嘆”的貪賄“功勛”——通過收取學生擇校費、擇班費等名義向家長瘋狂斂財,僅2009年秋季入學期間就收受300多萬元。累計貪污受賄逾千萬元之巨。
原來,無論是“品牌”市長,還是“功勛”校長,她們都是“貪賄”與“光環”共存,“墮落”與“榮譽”同在!
看到這樣的“品牌”,看到這樣的“功勛”,我只想問一聲,在授予她們巨大榮譽之前,相關監管機構難道就沒有嗅到一點點異味?難道就沒有發現一點點異樣?難道就沒有察覺一點點腐敗的蛛絲馬跡?應該不會吧?
從所有已經落馬貪官的貪腐軌跡看,他(她)們嚴重經濟違紀絕非一朝一夕就能“煉”成,在獲得相關榮譽之前,腐敗“病毒”不僅已經發作,而且已經上癮。可就是這樣,相關部門還是給了他(她)們許多榮譽。這到底是相關監督的“探頭”失了靈,還是貓鼠早就結了親家?
這樣的“品牌”,這樣的“功勛”,實在讓人不可思議,實在讓人為之尷尬,這到底羞辱了誰呢?我想,羞辱的不僅僅只是授予他們光環的部門吧,還應該包括那些成天喊著與腐敗水火不容的相關監管機構!
現在,“品牌”市長和“功勛”校長都已經落馬了,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但留給我們的教訓實在是太深刻了。還能讓這樣的尷尬繼續出現嗎?還能讓這樣的“品牌”和“功勛”招搖過街嗎?
我由此想到了另一個問題,我們的相關部門特別是各級紀律監管機構,是不是借此機會,對那些還戴著眩目光環的人來一個全面的排查呢?我不是不相信他們。“品牌”市長和“功勛”校長的墮落告訴人們,耀眼光環下,不知道滋生了多少腐敗,不知道掩蓋了多少丑陋!“榮譽”或“光環”,絕對不能成為腐敗的遮羞布,絕對不能成為貪賄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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