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的民主別再害死人!
作者:劉仰
河南省洛陽市一所中學,老師按照當地教育局的要求,在學生中間推廣學生“自主管理”。15歲的初一女生雷夢佳因與同學打架,要受處罰,班主任老師按照學生“自主管理”的原則,讓全班同學投票決定雷夢佳的命運。全班同學投票是一個選擇題:
一、讓雷夢佳留下來,給她一次改正的機會;
二、讓雷夢佳的家長把她帶回去教育一周。
12個同學選擇了“一”,26個同學選擇了“二”。這是上午10點前發生的事。按照神圣的民主投票的結果,雷夢佳不得不離開學校。班主任給雷夢佳的母親打了電話,讓她來學校把雷夢佳接回家。等雷夢佳的母親來到學校,發現找不到女兒。當天稍晚的時間,人們在學校附近的水渠里找到了這位15歲少女的尸體。水渠邊的一塊青石板上,留有雷夢佳寫下的遺書,上面寫著:“雷夢佳生命就此結束!爸、媽,對不起,你們的恩情來世再報!輝輝,來世再做好朋友!”找到雷夢佳尸體那天是4月7日,三天后,4月10日,是雷夢佳15周歲生日,她已經不會再有蠟燭和蛋糕,以及父母、同學的祝賀了,也許只剩下對她在另一個世界的無聲祝福。
這個報道讓我憤怒,憤怒教育局那些官員無知、弱智的民主觀念,他們在頭腦里種植了對于投票民主的盲目迷信,如今,害死了一個15歲的少女。雖然教育局在事后批評了這所學校,但是,教育局官員對待民主的弱智理解,是這一悲劇的根源。社會上到處有人說民主,媒體上到處宣傳投票的好處,諸如“神圣的一票”之類。還有重要人物說“民主是個好東西”,還說中國當前民主氣氛不夠,是因為民主意識不夠,所以,教育局的官員是否認為“民主要從娃娃抓起”?所以他們就要求在學校對于未成年的孩子實行民主管理。我要再次重復以前說過話:投票式民主制度不是好東西,也不是壞東西,投票式民主制度只是一個工具,就看掌握在誰手里;黑社會也可以講民主;投票民主是一把刀,可以割肉切菜,也可以殺人;投票民主是一個杯子,可以盛美酒,也可以盛毒藥。果然!他們用投票民主殺了一個無辜的孩子。
我還憤怒那個學校,雖然學校給雷夢佳的父母賠償了9萬元,但是,這能代表一條生命嗎?我還憤怒那位老師,你以為這是選總統?非此即彼地讓學生從兩個中間挑一個?看電視看多了,被所謂民主制度灌輸得弱智到這種地步!你要搞民主,不會讓每個同學自己發言表達意見嗎?同學發表意見,老師再歸納引導,這不算民主嗎?難道只有投票算民主?“二選一”的投票民主難道不是強奸民意?也許30多個同學有20多種意見呢?尸體檢驗證實,雷夢佳的死亡時間,就在上午10點左右,也就是說,同學們的投票剛結束不久,雷夢佳便尋了短見。老師為何沒看住受到刺激的孩子?哪怕只是讓雷夢佳離開學校一個星期,也等于是用投票民主剝奪了她一個星期上學的權利。誰給你們這個權利的?哪條法律規定你們可以這樣剝奪一個孩子上學的權利?老師寫下兩個選擇的時候,想沒想過這樣的問題?難道投票民主的結果,可以超過法律,甚至《憲法》?
這是在濫用民主,這是對民主極為弱智的理解。這是當今中國某些人無條件胡亂鼓吹民主制度所造成的悲劇。這是某些民主教傳教士、民主教信徒瘋狂崇拜投票民主制度的罪惡。這是把民主制度、把投票民主奉為圣明的惡果。這是把民主制度當成解決一切問題的靈丹妙藥的愚蠢。我們需要的是一種民主的本質,比方說,老師的確應該多聽同學和家長的反映,以檢驗自己的上課和班級管理是否符合同學的需要,是否適合同學的能力。我們需要的民主,絕不是照搬照抄“一人一票”的形式主義。一些人把“程序正義”天天掛在嘴邊,似乎“一人一票”的程序正義就是目的,而在河南的這所學校,“程序正義”事實上導致了實質上的災難。那些“民主教”的信徒,什么時候才能懂得,民主思想與民主制度是有區別的?民主的制度化措施是要有條件的?
我曾經看過一個紀錄片,一個班主任為了培養孩子們的民主意識,在小學的班級里,讓孩子們投票選班長,還可以讓班長競選人自己拉選票。結果怎么樣?一個孩子家里有錢,父母也希望他能被選為班長,便出錢給同學們送禮物,花錢請孩子們郊游,孩子們中間甚至開始用黑社會的方式,威脅其他孩子必須投某人的票,否則如何如何。有人也許會說,孩子們不懂事,還不懂得真正的民主,那么,憑什么孩子們滿了18歲就懂了?在這個小學班長的投票民主中所表現出的一切,難道不是成人世界投票民主的翻版?
民主所需要的是保障所有人利益的實質,就好比民主也應該保障雷夢佳的上學權利。民主絕不只是投票的形式。弱智的教育局官員們,如果學校的孩子都能靠投票“自主管理”,要你們干什么?還不回家賣紅薯去?聽了那些民主教傳教士的宣傳,就把投票民主向孩子們灌輸,這是在殘害下一代。我不知道這個班級的孩子們,現在對于投票民主會是什么態度。也許,一條生命向投票民主的徹底屈服,可以換來這些孩子們對于民主更多的認識,否則,15歲的雷夢佳白死了!否則,還會有其他孩子被這種弱智的投票民主所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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