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治無論是什么治都不如強調路線
一些所謂的法治和人治之爭,著眼點都在“治”這個字上,就是說,尋找一些方法,便得社會穩定,這個課題重要不重要呢?當然也重要,但并不應當作為終極目標。
意思是說,如果我們果然找到了一種治的辦法,不管是人治還是法治或者什么治,然后就這么治下去了,月復一月,年復一年,這么治啊治啊,就算是官員廉潔,就算是社會穩定,然后就是治啊治啊永遠地治,這樣就叫好么?這就是我們的最終目標么?
如果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當然是強調治的,為什么強調治?因為他們并沒有其它目標,他們的目標就是上帝,他們就是要讓資本主義的統治千千年萬萬年,一種永恒不變的思想。
如果是用在中國的古代,那也是一種值得研究的課題,因為歷代皇帝都在考慮怎樣長期地統治,千秋萬代地統治下去,永遠地不變。例如清朝,就希望自己這個朝代能夠持續到永遠,萬萬年。
那么,在沒有帝國主義入侵的情況下,如果我國的清朝統治果然找到了一種全新的統治辦法,果然能夠做到官員廉潔,能夠萬萬年統治下去,這是理想的么?還是反動的?在我看來,它就是反動的,因為社會不前進了,凝固了,成了化石了。
尤其是,我國現在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而中國共產黨的黨綱中,有一個終極目標,就是要在很遠的未來,在全人類,而不是只在中國,實現共產主義社會這個遠大目標。這個目標的實現,根據毛澤東的觀點也起碼需要一萬年以上。但是,既然是有這個目標,那就必須朝著這個目標運動,哪怕運動的長度很小。
比如萬里長征,結果一個人一天只走了五十里路,看上去百分之零點五,很小不是?但是要有耐心,要一步一步地真的在走著。而不是聲稱要萬里長征,但是其實確實在原地踏步。
因此,中國共產黨有長遠目標也有短期目標,不應當將長遠目標作為短期目標,認為現在或者幾十之內實現共產主義社會,但是,也不應當目光短淺地就在實際上不朝著長遠目標前進。因此,既然是前進,當然是路線更為重要。就是說,從A點到C點要先經過B點,那么怎樣先到達B點?這要有各種技術手段。
因此,當中國共產黨率領全國人民進行新的長征的時候,就要有路線,而且在路線的實現過程中,要讓人民看到路線實現的結果,要能夠看到許多新的好看的風景。當我們是沿著路線前進的時候,有許多事物成為舊事物在我們的眼前消失,而有許多新的風景在我們的眼前出現。這樣的人生是積極的,幸福的,有趣的,因為總有新鮮玩意可看。
如果不考慮前進,不考慮前面的目標,路線,而是讓大家都坐下,都老實呆著,看不到任何新的風景,看不到任何前景,就是那么樣的被“治”住了,則人類這種生物也會感到厭煩的,無趣的。
當然,我們在前進的過程中,在實現路線的過程中,有可能需要某種暫時的,暫態的“治”,但是永遠記住它的臨時性,不要搞成永久性,應當相信所有這些都會過時的,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的時候許多現在的“治”法都是消失了的。
即使是現在,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有許多法律也都在過時和消失。因此法律就不是什么神圣的,它不過就是一種政策,一種策略。它當然是重要的,因為毛澤東說過:“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既然是生命當然重要,但是并不是說保住“命”一切萬事大吉,而是要在有“命”的條件下沿著路線前進,到達一個又一個的新目標,所有這些新目標讓全國人民看上去都要覺得有趣,有意思,而不是悲慘。例如,在十幾年前BB機流行的時候有BB臺和BB機的有關法律,這樣的法律現在已經消失,因為BB臺消失了。而現在則有有關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法律和管理,這些管理也將隨著技術的進步而修改,甚至大改。
因此,也不能夠把我們沿著路線前進叫做人治,不過就是要前進,要讓人民看到前進的效果,在前進中要想許多辦法,要有智慧,這些辦法和智慧,法律書上都是沒有的,人要想辦法,人一想辦法就成了人治?就要指責?法律至高無上?這是扯淡。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才至高無上,法律都是臨時的。
正因為如此,雖然我們有可能走過錯誤的路線,但是,要沿著路線前進,這一點是重要的,除非共產黨宣布放棄共產主義遠大理想,不叫共產黨。因此,“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這句話是正確的。不在于這句話是不是毛澤東說的,而在于它是正確的。
因此,對干部的約束,法律是一種,但更重要的是目標,你的這一任目標是什么?而且盡量是從來沒有過的目標,是新的更好的目標,完不成目標者,就必須下臺,就必須檢討新目標的合理性,可實現性,就要設立現實的可行的目標繼續前進。目標的約束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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