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衷于財產公布的目的是什么?
宋公明
對于財產公布,在下從一再始就說,這個方法是治不了貪官的。后來,財產公布的鼓噪越來越響得離奇,已經把手段當成了目的,大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之意。而腐敗反不反,好像倒在其次了。這就不能不讓人生疑了。
財產公布只是一個方法,有用沒用,是不難想像的。第一,財產的多少,和是否腐敗,并無必然的因果關系。沒有財產的人,也可以腐敗透頂。裸體當官的,一無所有,其實更腐敗,這還用得著多想嗎?第二,誰會自己申報非法收入呢?如果申報,還不如到反貪局去自首,還可以落個寬大呢。如果公布的官員財產全是正當收入,有何意義?如果明知有非法收入,還不抓起來依法處理?難道還要先公布出來讓大家看了之后再說?有這么混蛋的嗎?第三,財產是可以轉移隱匿洗白的,不會連這個常識都沒有吧?第四,外國人有這個制度。不知道中國和外國的國情不同嗎?外國的政府官員,是竟選產生的,是可以有自己的莊園別墅和產業的。他有錢才有能力竟選。外國公布財產,不是看他是否少,而是看他是否多,完全是兩碼事。另外,外國人個人帳號是受控的,非法收入很難掩蔽。而且外國的財產公布制度,也并沒有解決腐敗問題。
顯然,如果沒有腐敗,那么就沒有必要公布財產。如果解決不了腐敗問題,那么公布了又有何用?
百姓反對的是腐敗,而如何反腐敗,本不是百姓考慮的事。百姓是主人,官員是公仆。主人叫仆人去打醬油,至于怎么打,是仆人的事。如果真的要反腐敗,他自然會有各種辦法。街頭小販不是一治就治住了嗎?禁放鞭炮,不是一禁就禁住了嗎?當年不是在一夜之間,就讓娼妓消失了嗎?不是在一夜之間,就讓所有媒體全都閉嘴了嗎?何勞你百姓出主意?拚命鼓吹財產公布,把百姓的視線轉移到具體方法上,其用心何在?矛頭是指向政權的,一方面,要造成當局的被動,你不同意公布,就是違反了民意。如果公布呢?如果不學外國的那一套政治體制,就只能造成更大的混亂,而不能傷腐敗半點毫毛,從而更加失掉民心。公布財產之意,不在反腐,而在政權也。司馬昭之心,還用得著說嗎?
如何應對這個局面,就看當局的政治智慧了。拖,恐怕不是辦法。
2010-3-14
在財產公布問題上,真的是如此天真幼稚嗎?
宋公明
不知為什么,不少人對財產申報和財產公示寄于莫大希望,認為這是反腐敗的絕好辦法,因此不斷在網上呼吁,成為網上熱門話題。兩會期間,有關財產公示的提案也成為引人注目的焦點之一,熱切的期盼能夠正式通過。
然而有關部門卻說時機還不成熟,于是遭到很多人憤怒的指責。
一方面,有人急切地要求立即實施財產公示制度;而另一方面,有人又總是一推再推,似乎在進行一場拉鋸戰。人們的注意力被這場拉鋸所吸引,似乎公布財產就是反腐,就能反腐;不公布財產就不是反腐,就不能反腐。支持公布就是支持反腐,不支持公布就是不支持反腐。似乎只要能逼得當局同意公布,就是偉大的勝利。而實實在在的反腐工作,反而被忽視了。如果沒有腐敗,何必要公布財產?如果不能解決腐敗問題,公布了又有何用?離開了反腐去爭論公布,有何意義?
其實公布財產又有何難?近日有位省級大員說:“我的財產早就申報了,大家可去中紀委查。”另一位省級大員則說:“我現在就可以公布,因為我沒有多少東西。”兩位大員的表態,立獲得一片喝彩,好評如潮。
這讓在下覺得非常不可理解。這兩位大員說的話,你們立馬就相信了?不需要分析核實嗎?過去,家有二百畝地的人,說出話來就是真理,是不容置疑的。現在,省級大員說出來的話,也是不容置疑的么?是在下有小人之心,還是有人太天真太幼稚?悲哀,真是悲哀啊!我們吃輕信的虧還少嗎?為什么總是不吸取教訓呢?
在下也不是說這兩位大員說的一定就是假話。在下的意思,是他們的話,也要經過檢驗。說財產早說申報過了,這是沒錯的,因為處以上干部申報收入制度,早在十幾年前就實施了。問題是申報的內容是真是假如何分辯。如果大家申報的都是真實情況,那么早就沒有腐敗了。如果貪官公布自己的非法收入,何不直接到反貪局自首?如果把違法收入都申報了,那紀檢委反貪局在家守株待免不就行了?顯然,這種申報,是根本不可相信的,公布出來,也毫無意義。另一位大員說,“我沒有多少東西”。在下不敢說不是。沒有證據,不能亂說。但是同樣,沒有證據,在下也不相信。他自己說自己沒有多少東西,現在就可以公布。大家就立馬大聲叫好,是不是為時過早?
把反腐的希望寄托在財產公布上,是不是實在太天真太幼稚了?誰會在自己額頭上寫上“貪官”二字?誰會把非法收入如實上報?如果公布出來的財產,都是“沒有多少東西”,你是信還是不信?現在眼見都未必是實,何況是自己申報的?知道腐敗的花樣有多少嗎?且不說拿回家去已經過時了,就是拿回家了,隱匿轉移洗白的手段也多如牛毛。兵不厭詐,貪官的智商早己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水平了。
行政經費超支,預算外資金來去無度,超標準的辦公大樓和小車,會議桌上的九五至尊香煙,公車私用,公款出國,公費培訓,長期無償占用下屬單位人員車輛,買官賣官,各種色收入,等等。每天都在眼皮底下發生,要想抓,還不是一抓一個準?還需要公布嗎?
在下并不是反對公布財產,而是不主張代替負有反腐責任的人拿主意。任何一項措施,不是看有沒有,肯不肯,而是要看是否有效。如果真的要反腐,咱百姓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有效就行。百姓有權要求反腐,至于用什么方法,不是百姓考慮的問題。當然,百姓可以提建議,但是切不要上了某些精英和專家的當,似乎有什么萬應靈丹,什么外國人如何先進等等。你非要用這個方法,如果無效,那誰承擔這個責任?不布公財產也可以,但是腐敗不除,就不能辭咎,這才是正道。歷史早就證明,國家只要真的想干,就沒有干不成的事。可以讓娼妓在一夜之間消失,也可以讓媒體在一夜之間全部閉嘴。所以,在方法上打拉鋸戰,實在是很不可取。如果明知是與虎謀皮,還要費盡心思去爭取,不是天真幼稚是什么?如果跟著某些精英專家鼓噪,那就上了人家的大當了也。
2010-3-13
不要白費勁了,財產公布也是治不了貪官的 new TextParser('/posts/05/DA/21/02/content_html.txt', 'content_98181378'); function checkVote(){ var input = document.voteResultForm.voteItemId ; var tag = false; for(var i = 0; i < input.length; i += 1){ if(input[i].checked){ tag = true; break; } } if(typeof(input.length) == "undefined"){ if(input.checked){ tag = true; } } if(tag){ document.voteResultForm.submit(); } else{ alert("請至少選擇一項!"); retur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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