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北省長李鴻忠“大出風頭”說起
最近從一些互聯網看到很多關于湖北省長李鴻忠的問題,成了兩會期間熱門新聞,恰讓李鴻忠“出盡了風頭”。本來我只當笑料一看了之,因為在官官相互盛行時代,沒有感到這條新聞值得花點筆墨必要,說實在的,見慣了也就麻木了。像李鴻忠這類在一個年青女記者面前,耍點威風,還算得了事嗎?實在微不足道。只是看了新聞局原局長這位老同志的文章,才促使我寫幾句。
兩會期間,從互聯網得知,當今總理表示要創造條件,聽取人民的批評(大意),振動了許多網友熱議。確實,已30的“不爭論”,一下變成要創造條件,歡迎批評。這不得不說是30年來難得而稀有的一大進步。但總理的話音剛落,就在兩會上,京華時報年青女記者向參加會議的人大代表李鴻忠詢問湖北鄧玉嬌一事。李鴻忠竟會暴跳如雷:“你怎么糾纏這個事情,你是哪個單位的?我要給你們社長講,……”。并不顧在光天花日之下,不顧法律,而非法搶走記者的錄音筆。這可是發生在最莊嚴的人民代表大會上的事。可想,在李鴻忠們一霸下的湖北省,接而發生被媒體披露的:“近年來,先后創造出了高蔦蔦沒有原因的自動跳樓;‘夢幻.娛樂城‘雄風’賓館中的‘推坐’; 石首事件;還創造了打撈公司年創收百萬元利潤,‘只撈尸體不救活人’,即便是大學生英雄救人落水,也只能死后撈,不能例外;最近會不會又創造出拆遷老太自己主動睡溝里尋死的奇事呢。”其根、其源也就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激起了新聞局原老局長的忿慨:“錄音筆事件搞不清會拖累黨的形象”。老局長說:“我想談談對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長李鴻忠訓斥《人民日報》旗下《京華時報》女記者,并奪走錄音筆一事的看法。記者關心鄧玉嬌案,是新聞媒體的職業素質要求。黨的十七大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記者在鄧玉嬌案發生后的第一次全國‘兩會’上,向湖北行政長官提問這一曾經震動全國的社會熱點事件,符合這樣的新聞政治理念,也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所在。3月11日,我看到報章上李鴻忠同志就此事的公開回應,感到很悲哀。堂堂地方大員對于在兩會這樣的莊嚴場合,奪下記者錄音筆這樣的明顯失態行為,竟然沒有一絲歉意,辯解說‘我們就擔心她不是記者,就把錄音筆拿去看看了。’”并引發老局長一段回憶:“1980年10月16日,《中國青年報》在第一版頭條位置刊登通訊:《敢于向特權挑戰的人——記北京豐澤園青年廚師陳愛武》。我為這篇通訊配發社論《改革者,鼓起你的勇氣》,強調:‘不管職務多高的干部,他們都是人民的公仆,而決不是人民的老爺。他們都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當天早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摘播了通訊和社論。見報當天,王磊部長就向中紀委作了書面檢查,除了認錯并表示愿意如數補足少付錢款外,還請求給予黨紀處分。王磊部長又把這一檢查同時送給國務院領導同志,并請商業部黨組將他的檢查印交各局,‘向全體同志宣讀’。當天下午,商業部黨組舉行會議,‘學習和討論’了《中國青年報》發表的報道和社論。王磊還分別給北京市第一服務局和豐澤園飯莊寫信,表示:‘聽廣播之后頗受教育,也頗慚愧,對陳愛武同志這一行動,表示衷心感謝和欽佩……請你們協助我查清,我在各飯店吃過飯少付的價款,通知我,我也補足’。……盡管王磊部長是1936年參加革命、1937年入黨的老干部,但被批評后立刻對中央、對媒體、對提出批評者、對公眾誠懇認錯道歉,痛痛快快,不拖泥帶水,沒有反過來質問記者‘你怎么老糾纏這個事情’,更不會威脅說‘我要給你們社長講’。1982年3月,王磊被免去商業部長職務。”
這一段文字,生動地描繪了老局長懷念毛主席提倡的共產黨一心為公,全心全意為人民的浩然正氣。也使我想起了一件往事:中央向全黨傳達的,在一次人大會議期間,毛主席參加安徽省代表組的會議,發現代表們都眼望著當時任安徽省長(還是書記?)的曾希圣,看他的臉色。毛主席嚴肅地批評曾希圣,為什么大家要看著你的臉色發言?并當場支走了曾希圣,讓他退出會場。
這里說明了一個大道理:在黨內出現李鴻忠并不奇怪,也不可怕。奇怪而可怕的是至今,沒有一個中央領導或主管部門站出維護黨的利益,對李鴻忠類們批評、更談不上必要的處分。一些領導人,即便在如此莊嚴的大會上,正如被社會上人們諷刺的那樣(大意):講話是沒有不重要的,具體事是不管的;會議討論什么是不管的,但坐在哪個位置是清楚的;……可能有幾十條。這種狀況,在中共史上是罕見的。
惲仁祥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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