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局長是巨蠹,誰之尷尬?
據6月25日《四川新聞網》報道,承擔反貪反腐神圣使命的山西繁峙縣反貪局長穆新成在反貪、辦案中,成了一名令人眼羨的“億萬富翁”!
難怪中國的反腐這么難,原來反貪局長竟然是巨蠹!腐敗分子反腐敗,實在是中國特色的一大諷刺!要這樣的腐敗分子來反腐敗,中國的反腐敗何日才是盡頭哇!
穆新成貪污的金額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啊,居然達到了兩個億!而且還是發生在西部這樣一個經濟并不很發達的縣城!
2個億是什么概念?據我的不完全了解,我國好多地方的縣級財政收入一年還達不到這個數目,而穆新成卻在不長的時間中,輕易地聚斂起這么一筆巨大的財富。
他是靠什么絕招聚斂了這么多的財富呢?據《成都商報》消息,他的絕招就是,凡礦主
原來這位反貪局長也象其他的貪官一樣,并沒有跳出以權謀私,以權攬錢的惡圈。他作為一名執法者
在反貪系統,象穆新成這樣的貪官,到底有多少?我實在無法數清。我只記得,2004年,太原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賈軍英助紂為虐,收受賄賂,被判處無期徒刑;2006年,遼寧省撫順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吳興安任職期間涉嫌收受賄賂80多萬元,被判刑13年。2007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562萬余元,被一審判處死緩;2008年,湖南郴州的原紀委書記曾錦春9年斂財8000余萬元;2009年,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因為經濟問題被中央查處……
在反貪系統,屢屢出現這樣的“碩鼠”,說明了什么呢?說明中國的反貪之路太遙遠了,中國的反貪任務太艱難了。一些腐敗分子混跡于反貪機構,假反貪之名,行腐敗之實。這些人腐敗起來,比其他人更加肆無忌憚!
不是嗎?曾錦春就是利用紀委書記的權力,霸占全市礦產的開采權,為報復堅持正義的公安局長,擅自以受賄為名將公安局長雙規!這個穆新,更是將反貪局長的權力用到了極致。他向各種大大小小的煤礦老板獅子大張口,瘋狂地敲詐勒索。誰不把錢乖乖奉上,誰就將厄運臨頭,一把象征著正義的、閃著寒光的檢察之劍就會刺向你的心窩。于是,曾錦春斂財達到8000余萬元,穆新成斂財則高達2個億!
雖然穆新成最終不能逃脫法律的嚴懲,但我還是不由自主地在想,反貪局長成巨蠹,到底是誰之難堪?誰之尷尬?
在我看來,這是選人用人機制的難堪,更是權力監督機制的尷尬!如果我國還不能對現有的權力監督、選人用人機制進行有效地改革和創新,更多的穆新成之類的蠹蟲就會象野草一樣,前燒而后生!中國反貪任務本身就很艱巨,再將反貪任務寄托在這樣的蠹蟲身上,人亡政息的那一天,或許就真的不遠了,李自成的悲劇或許就真的在明天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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