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5日,一名26歲的紅軍青年將領,因戀愛受挫失去理智槍殺了女友劉茜,10月10日這個身經百戰的青年將領被執行槍斃,他就是黃克功。
執行死刑前的審判會上,當眾宣讀了毛澤東主席給黃克功等人的回信:
雷經天同志:
你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黃克功過去的斗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赦免他,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于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請你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除宣布法庭判決外,并宣布我這封信。對劉茜同志之家屬,應給以安慰與體恤。
時隔72年后的2009年5月10日,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共產黨員鄧貴大,在娛樂場所強迫女服務員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并實施強奸行為,鄧玉嬌在自衛過程中致鄧貴大死亡。就是這樣一個明顯的案子,公安機關卻以故意殺人罪立案,并拘留的鄧玉嬌隨后被送往精神病醫院進行所謂的精神堅定,并在這個過程中明顯受到了迫害。
一個是有槍的黃克功槍殺了被他認為負心的女友,一個是毫無恩怨瓜葛的女服務員因自衛失手殺死了幸好沒有槍的鄧貴大。當年的黃克功被立即處死,今天的鄧貴大卻沒人追究他的罪行,盡管他已經死了。不知道為什么司法機關開始的著眼點就不是鄧貴大強奸鄧玉嬌案,而是所謂的鄧玉嬌故意殺人案,如果按照這個思路,當年的黃克功案是不是可以定性為劉茜涉嫌破壞軍婚案呢?鄧玉嬌自衛無罪開釋,鄧貴大強奸未遂人死不再追究的,一個三天之內就可以辦結的案子,當地的司法機關卻故意搞的越來越復雜,還怎么讓人相信里面有任何的公正可言?
因為所謂的鄧玉嬌帶有抗抑郁證藥物就以進行精神鑒定的理由強送精神病醫院實施迫害,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難道抑郁癥患者就沒有自衛的權利?還是說抑郁癥就是故意殺人的證據?全國有名的那個抑郁癥患者央視的當紅主持人崔永元,為什么就無須強制收送精神病醫院?一個被迫殺了人的女孩子,本身就受到了很大的精神創傷,從最基本的人道主義出發,也應先由婦聯出面給以安慰,幫助她盡快的從噩夢中走出來,而不是送進和一群瘋子住在一起的煉獄!
在整個事件中,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這樣一幅景象:一群寡廉鮮恥之徒聯合起來,首先最大限度的迫害鄧玉嬌,同時有預謀的共同進行所謂的破案,實際上是篡改事實,修改哪怕是最細微的用詞,借此網羅罪名置這個膽敢反抗的女孩子于死地!全國的網友為之叫冤呼號,卻唯獨不見那個標榜一貫保護婦女權益的婦聯的影子!這種的看似置身度外,行的也不過是幫兇的勾當,這樣的婦聯應該立即解散。在某些人的眼里,全國就是一個超級妓院,住在里面的只能是已經就范和正要就范的大大小小的妓女,絕容不得任何一個企圖保住貞潔逃脫妓女命運的女孩子!鄧貴大們自然是嫖客,而當地政府某些官員就是老鴇,其他參與者全都充當了打手!迫害、干掉每一個鄧玉嬌是他們認為的天經地義的責任,是維護妓院法則的手段,代表的不但是妓院的臉面,更是殺雞駭猴的行徑!根據目擊者的表述,可以看出囂張的鄧貴大死前的言行是那樣的理直氣壯,就像一個腰纏萬貫的大亨進入了超級市場,到處都是任選的商品,他眼里哪里還有一個人?偶爾有個不聽話的即便是還沒有擺上柜臺的商品,都必須立即毀掉,商場還要承擔百分百的責任!這就是為什么那么多機構合力絞殺鄧玉嬌的真相!
從公開槍斃黃克功,到問罪受害者鄧玉嬌而不是真正行兇的鄧貴大,不是不說是某種思維的一個重大轉變。當年的人民法庭和毛主席首先想到的是維護公平正義,想到的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黃克功的功勞不能成為他逃避懲罰的理由,而且不接受他在戰場上英勇戰死,而是作為一個罪犯執行槍斃。黨就是要為人民大眾服務的,而不是謀取個人地位利益的工具。在72年后的今天,我們悲哀的看到,下面的某些腐敗官僚竟然齊刷刷站在了罪該萬死的官僚鄧貴大一邊,力圖去處死人民中的一個無辜的反抗少女,全然忘了不首先嚴格要求自己的黨員,如何去領導群眾,如何去教育群眾。毛主席的信中有這么一句話:“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從鄧貴大等人身上,我們應該可以看出是不是做到了這一點。
鄧玉嬌這個事件,全國人民都在等待一個判決。這早已不是一個簡單的判決,而是政府和法律的一個試金石,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標志,猶如一個陰陽壺,流出的可以是毒酒,或許也可以是瓊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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