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銘超不應如岳飛一樣死于“莫須有”
司馬平邦
有兩個朋友,古一徵和王瑋,曾經想替蔡銘超先生致圓明園獸首流拍的行為買單(見《想替蔡銘超頂雷的人》),大家的初衷自然是認為蔡的行為是愛國義舉,是愛國義舉就要挺,如此簡單。
但是,昨天,看到網上有人著文把蔡銘超直接打入“賊商”之列,而且只以《東方早報》的一篇報道為據,但似乎言之鑿鑿,并斷定蔡銘超的背后有一個巨大的利益集團操縱之,目的就是炒高獸首身價,最后讓中國政府買單,云云。
此說一出,網上又是一片叫罵,許多人似乎終于可以一泄被壓抑已久的什么情緒,對蔡銘超的質疑一下子變成了定性,可見還是有不少人對蔡懷著強烈的不滿的,而這不滿并不來自己蔡銘超參與競拍后“失信”拒付,讓中國人的誠信蒙羞,而是別的原因。
群氓效應。
對蔡銘超“愛國”拒拍行為的第一個質疑來自一位叫做謝辰生的80多歲所謂“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他在接受《東方早報》記者采訪時連問了幾個“何談愛國?”來否定蔡銘超:
國家要求個人不要參與競購被劫掠的文物,認定這是贓物,你去參拍贓物,與國家不保持一致,何談愛國?國家不希望把這一本來價值并不算高的文物炒高,希望以外交或法律的途徑索回,你跑過去哄抬價格,形成價格炒高到1400萬歐元的既成事實,何談愛國?你要是錢真是太多,你也希望這獸首回國,那你買回來就讓它們回國得了,但它們最后回國了嗎?你的攪局根本沒起任何作用,何談愛國?
謝辰生把蔡銘超“與國家保持不一致”說成“不愛國”,我有不同意見,為什么一個公民的個人行為一定要與“與國家保持不一致”才是愛國呢?國家希望劉翔拿奧運冠軍,劉翔卻選擇退賽,你能證明劉翔此“與國家保持不一致”就不愛國了嗎?這其實是兩種評價體系,每個人都有權利以他自己的方式愛國。
另外,在此之前,牛、虎、猴、豬、馬5件青銅獸首已分別在2000年和2003年和2007年由國內的保利集團和澳門賭王何鴻燊出資搶救回國,現在就收藏于保利藝術博物館——若說炒高這幾只被謝先生說成根本不值錢的文物的,在蔡之前,保利集團和何鴻燊首當其沖,那么從2000年到2009年這9年中間,那些認為參與競拍是炒獸首而“不愛國”的人,都他媽是還長在你娘的腿肚子里或者還是你爹的一灘液體嗎?
我在網上查到2007年謝辰生先生曾在何鴻燊購下馬首送回祖國后他說過一段話:“我最反對提文物價格了!一個銅馬首,就6000萬港元,開什么玩笑?該回歸的要回歸,但回歸的渠道不一定是買。”這段話也只是說明在謝的眼中圓明完獸首并不值錢,而謝辰生曾經對“炒高”獸首的何鴻燊并無半名微詞,而在2000年保利集團操作將獸首回購的過程中,牛、虎、猴、豬首已經從當初的1500美元漲到幾百和上千萬美元,為什么不見謝辰生和其他現在質疑蔡銘超行為的人跳出來破口大罵呢?
9年前,現在80多歲的謝辰生已經70多歲了,想必思維已經成熟,但現在看,好像他對蔡的質疑是80多歲后的突然頓悟。
還有,謝辰生認為蔡的“攪局”沒有超任何作用,所以談不上愛國,意思就是應該不攪局,他所謂的“不攪局”,一來是不參與,二來是參與了就買下來,參與競拍買下來肯定是“炒高”,是“不愛國”,那么在這件事上能夠被稱為“愛國”的只有“不參與”,但蔡銘超不參與是不是意味著所有人都不參與呢?是不是意味著獸首價格真的就落下來——不會吧,這次在蔡銘超舉出1400萬歐元之前,已經有人舉出1300萬了。而且,謝辰生憑什么說蔡銘超最后的拒付也是讓獸首價格“炒高”了呢?
除謝辰生外,寫作這篇報道的《東方早報》記者立言還引用一位所謂“資深文物專家”的話說:
既然你知道它來歷不清不楚,為什么又要去拍賣呢?而且國家早在去年就發了通知,要求為防止借拍賣炒作、哄抬被劫掠文物價格的行為,不要參與競拍、購買任何被盜或非法出口的中國文物,你明明知道這是劫掠的文物,是一次可恥而非法的拍賣,但又跑過去參拍,怎么反而這倒成了不能付款的理由了?
但是我從2007年的一些報道中看到,以下這些所謂的““文物專家”們是如何評價何鴻燊拍下馬首捐獻國家的“愛國”行為的:
中國國家文物局對外宣布:全國政協常委、港澳知名愛國人士何鴻燊先生已斥資6910萬港幣購得圓明園馬首銅像,并將其捐獻給國家。
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副總干事牛憲峰:2000年銅牛首、銅猴首回歸,保利集團一共花了1593萬港元。后來僅銅虎首一件,就花了1544萬港元。如今銅馬首估價居然高到6000萬港元。流失海外的國寶以公益方式回歸,能夠起到愛國主義教育作用,但明明知道是圓明園文物,竟還開出天價引人購買。”
國家文物局博物館司司長宋新潮:此次通過和拍賣公司的協商、合作,促成馬首銅像的回歸(由何鴻燊個出資6910萬港幣,不是炒高嗎?),可以說為解決文物返還問題建立了一個范例。
此亦專家,彼亦專家,我們聽誰的?
中國某些專家們的嘴,都是什么長的,對何鴻燊的吹捧和對蔡銘超的打擊,都出自專家的嘴,讓他們的嘴里什么不一樣的話的根本不在于他們的腦子,而是某些外力,就這樣專家說的話,你也信嗎?也可以拿出來否定蔡銘超嗎?
吾未見其明也。
另一家媒體《北京晚報》根椐蔡銘超拒付事件發生后在北京電視臺的一個訪談“分析”稱,蔡銘超競拍獸首并不是一個完全純粹的“個人”行為,在他的背后還有收藏家王定乾等神秘高參出謀劃策,而這些人在蔡銘超此次行為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令人好奇,再加上兩個獸首最終都是以1400萬歐元的價格成交,也讓很多人懷疑其中有人為操作的成分——請注意,“很多人懷疑”是哪些人在懷疑,只是“懷疑”可以認定就是“人為操作”嗎?
而《東方早報》記者又“注意”到(他們想注意就能注意到),此次參與競拍,蔡銘超背后一直籠罩著一個揮之不去的名字——臺灣寒舍藝術中心的王定乾。王定乾這些年在國內媒體出現多與圓明園獸首有關。在獸首通過佳士得拍出后,王定乾3月2日即通過大陸媒體透露兩獸首有可能是被一名在大陸的華人購得。同一天,王定乾在臺灣《聯合報》撰文稱,“不論文物遭何人買得,歸向何處,據筆者了解,此一事件恐怕尚未落幕,另將高潮迭起!但從另一觀點視之,在全球金融海嘯席卷之際,流失在世界各地的中國文物能創造如此高價,受到舉世之青睞與推崇,未經此事件,大家或許可能還不知今天中國文物之藝術價值與價格,在國際市場如此仰之彌高。”
《東方早報》認為王定乾“言語之間對被劫掠的獸首炒到如此天價喜不自禁”——乖乖,我怎么從這句話里聽不出這有什么“喜不自禁”的意思呢?臺灣《聯合報》似乎并沒有對王定乾說這番話的表情加以形容吧。
《東方早報》以“競拍背后或有人為操作?”為小標題,用《北京晚報》的“分析”和它們自己的“注意”還有“網友”通過GOOGLE搜索里有大量世界柯蔡宗親團體支持蔡銘超的信息等來認定蔡銘超的行為其實是王定乾作為暮后推手的操縱,以使獸首升值,再炒之。
且不用說“GOOGLE搜索里有大量世界柯蔡宗親團體支持蔡銘超的信息”,我相信GOOGLE搜索里還有更大量全球華人支持蔡銘超的信息呢。
如《星島日報》載,3月15日美國華人收藏協會在榮譽會長黃金源家中舉行年度新春座談會,大家都圍繞著廈門商人蔡銘超以1400萬歐元巨資拍下圓明園獸首而不付款的事件,紛紛表達自己的觀點,秘書長招思虹指出,拍賣獸首是挑戰公義的行徑。對于中國國寶在拍賣中“流拍”,相信有不少中國人是拍手稱快。同時,也對這些拍賣文物回歸祖國帶來了新的契機。
但《東方早報》也不得不用一個“或”字做或者判斷,也就是說它認定“可能”蔡銘超是受王定乾指使的,是王的一個“馬仔”,《東方早報》對于自己都“或”中而不敢認定的事,又如何言之鑿鑿認定蔡銘超拒付拍款是陰謀呢?
當年秦檜要殺岳飛,宋高宗趙構問岳飛何罪,秦檜說了句千古流傳的最壞的3個中文字“莫須有”,《東方早報》的這個“或”字我“莫須有”有什么區別呢?
《東方早報》又以“王定乾為臺灣寒舍藝術中心董事長,而寒舍藝術中心隸屬寒舍集團——正是臺灣寒舍集團創始人蔡辰洋較早參與圓明園獸首的競拍:1987年蔡辰洋在蘇富比買到猴首、1989年蔡辰洋在倫敦以約25萬美元的價格拍到馬首,1989年底,蔡辰洋將拍到手的馬、猴、牛、虎這4件獸首在臺灣舉行特展”為由,認為蔡銘超這次為兩只圓明園獸首舉出1400萬歐元,是為了讓臺灣寒舍集團手里的圓明園文物升值,而據知牛、虎、猴、豬、馬首已然在2007年之前就回到國內,除非你能證明另外未獻身的蛇、羊、雞、狗、龍首有1件、幾件或者全部仍然為和王定乾或與他有關的臺灣寒舍集團所有,才有炒高圓明園獸首價格從中牟利的可能——但遍查資料,我也只是找到“龍首可能在臺灣”的只言片語,媒體和某些人士不能證明王定乾持有那些尚未回歸的獸首,又談何蔡銘超作為“王定乾的馬仔”炒高銅獸首的結論呢?
其實,筆者并不是一定斷定王與蔡之間毫無瓜葛,在這方面筆者沒有發言權,只是覺得媒體以這樣“莫須有”和“子烏虛有”的理由就想完全打翻蔡銘超,而居然還有那么多人信它的話,完全是群氓效應而已,經不住邏輯推敲。
群氓,就是聚集起來的表現為同質均一心理意識的人類群體,拒絕理性而復雜的思考,對各種意見、想法和信念,只簡單地選擇兩個極端,或者全盤接受,或者一概拒絕,將其視為絕對真理或絕對謬誤。
其實,你們這些人打低蔡銘超是假,貶低“愛國”才是真。
剛才看到一條消息說蔡銘超決定退出拍賣界了,不知是真是假。
但,我們確實蔡銘超已經為他在佳士得的拒付拍款行為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在付出代價,而他的行為被大眾所肯定的并不是“失信”,而是遠遠超越其上的“愛國”,是不計個人代價的這種方式,是敢于向西方“扔鞋”,敢于以流氓對流氓,不像國內的某些人,外戰外行,內戰內行,中國人整起中國人輕車熟路。
就如那位怒斥蔡銘超的謝辰生老先生,在蔡銘超這個民間收藏家出現之前,您干嘛去了,有9年時間可以讓你站出來大罵保利集團和何鴻燊,你干嘛去了?
以謝辰生先生“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的身份,應該與世界知名的佳士得拍賣行有過交往,為什么之前您老不直接對獸首炒作這件中的由頭之一佳士得表態不滿,既然您有機會參與制訂《文物保護法》為什么不直接建議將這樣王八犢子的法國公司直接轟出中國呢?
杮子,你們要挑軟的捏,洋人捏不動,就捏政府,政府捏不動,就捏老百姓,其實蔡銘超這次被“莫須有”了一下,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我不希望蔡銘超就這樣糊里糊涂地死掉,如果真要死掉,也要驗明正身,也要證據確鑿——而如果,你們給蔡銘超的被證明并沒有驗明正身,也并沒有確鑿證據,而是“莫須有”,我當然有理由懷疑這又是一件秦檜殺岳飛的陰謀。
雖然,蔡銘超拒付事件已經過去,但仍然有那么多人和那么多媒體咬著蔡不放,這事本事就是中國國民性的一種好玩表現,沒有建設性的想法,沒有理性的對策,即使佳士得二度復拍獸首,我相信以現在的狀況,仍然是一團糟,蔡銘超至少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向佳士得“扔鞋”的方式,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抗議西方再次踐踏中國人權的方式,但別人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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