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免納個人所得稅好了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福利費(還有補貼、津貼、住房公積金等等)都免納個人所得稅。我對稅務沒有研究,不知道這些規定是根據什么和怎樣作出來的;我想,既然這樣規定,自有它的道理。在這里我只想說的是,這樣的規定到底對誰有利?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先讓我來舉幾個我所耳聞目睹的例子:
一是黨政機關的例子。黨政機關,特別是一些發達地區的黨政機關,一些有職有權的黨政機關部門,一人一年到底發了多少福利費?這個問題除了機關干部們自己,恐怕只有老天爺才能回答,普通老百姓是根本無法知道的。說實話,就是專管收稅的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也不見得心中有數。有鑒如此,作為限制某些黨政機關自個兒亂發錢物的一項“德政”,近年來在一些地方出臺了所謂的“陽光工程”,即對機關的福利費進行統一發放。出臺這樣一個規定,應該說想法還是不錯的。問題在于,這個規定執行得究竟如何?規定既出,是否真的就“陽光”起來了?這個問題也只有天知道。因為20多年來的經驗反反復復地告訴國人,中國現在所缺的并不是規定,而是規定的落實和執行——有數不清的規定打它一出籠的時候起,就不過是一紙空文。盡管如此,現在還是作一個假設,假設這項規定真的執行了,黨政機關的福利費真的“陽光”起來了。那么,其數額是多少呢?這里僅舉一例。據不久前新聞媒體報導,某直轄市黨政機關干部的福利費被稱為“3581工程”,即科級干部每人每月3000元,處級干部5000元,廳局級干部8000元,市級干部10000元。顯然,這個已經“陽光”了的福利費數額是遠遠多于干部們的工資的。而這一部分的收入干部們是不需要納稅的。至于干部們、特別是那些有職有權的干部們的“灰色收入”,那就更談不上納稅了?! ?/p>
二是科研院所的例子。我曾經與某勘察設計院一位中層干部談過他們院的福利待遇。他說:“我們院平時的福利費也不是特別多,一年中主要是有兩把很厲害。一把是上半年的半年總結過后,院領導要給全院的干部、科研人員和職工甩一把。這一把比平時就要多得多了。但更厲害的是年終即春節前的那一把,發得比較多。”我問:“到底有幾多呢?保密不?”他說:“保啥密,你猜唄?!蔽艺f:“每人5000?”他說:“現在這年頭,5000能算厲害?”我說:“那10000?”他說:“要多?!蔽艺f:“15000?……那就是18000?”他說:“已經接近了。不過,具體的數額還要根據干部的級別和科研人員的技術等級。最少的就差不多是你說的這個數吧?!彼终f:“以上這兩把發的是現金,是由行政上給的,還有院工會,凡節假日也都有表示,多半是實物。再就是以工會、科協等名義組織開展活動,如每年的春游、秋游,元旦,春節,三八節,五一,十一,重陽節,等等,我們院多半都有活動,都有福利?!碑斎唬羞@些福利費都是不用納稅的?! ?/p>
三是大專院校的例子。我有一位同事的愛人是某名牌大學的中層干部。一次,我與她談起該大學教職工的福利待遇。她說:“平時他們每月每季比我們也多不了幾多,主要是到了元旦春節這個期間就發得多了。三天兩頭地總有錢發,開頭那幾年還說一說發的是什么錢,后來干脆就不說名目了,叫領錢就去領就是了。每次少的800、1000,多的2000、3000,就這么樣地發,直到 正月十五 過后,這一年的錢就算發得告一段落了?!蔽覇枺骸斑@樣三天兩頭地發,到底發了幾多,有沒有一個數呢?”她說:“具體的哪里記得?每次拿錢回來就往一個抽屜里邊兒丟,也并沒有去數它。不過,每年估計單位集中發錢已經告一段落時,總還是要清點一下用過之后的余額的。一般來說,也就是三四萬吧?!碑斎?,這所大學給教職工們的福利也絕不僅僅只是發的這些錢了,還有其他許多的開支都算在這福利待遇的名下了。
四是金融單位的例子。我的另一位同事的女婿是一家銀行的職員。一次,大家談社會上的分配不公,各自都列舉了所耳聞目睹的事例,他就說了他的女婿單位的情況。據他說,他女婿單位在發了多年的現金和實物之后,嫌這樣做太麻煩,也分散了干部和職工的精力。為了簡化手續,使干部職工能集中精力于工作,就進行了改革:給每一個干部職工立一個賬戶,發一本存折,有福利費就由單位的相關人員往大家的存折里邊輸;干部職工要用錢時,到相關柜臺上去取就行了。這樣一來的確是方便多了。據他介紹,不久前他的女兒、女婿就用這存折上的錢買了一輛臥車,全部手續處理完畢后,存折上還剩下好幾萬呢。說到這里,這位干部“哈哈哈”大笑不止。自然,這些福利費也是不用納稅的?! ?/p>
五是環衛工人的例子。今年九月初的一天,雖然已經處暑,但驕陽仍然似火;瀝青路面更顯得酷熱難當。我貓在某長江大橋引橋的蔽陰處等待去參觀大橋的客人時,與一位在橋上打掃衛生的女工談起他們的勞動時間和工資、福利待遇。她介紹說,他們每天在橋上連續工作7個小時,分上午和下午班;沒有休息日和節假日,包括大年三十和 正月初一 都要上班。關于工資,她介紹說,他們原來好多年都是每月380元,最近才加到450元(關于這一點,當地媒體作為地方政府的一項“德政”,曾經報導過)。我問她:“除此之外,還有沒有什么福利待遇么?”她說:“就是每年給每人發兩套工作服,其他的就什么也沒有了?!蔽覇枺骸半y道這樣的大熱天,就沒有解暑費不成?”她說:“沒有?!蔽覇枺骸澳嵌煊斜EM沒有呢?”她說:“什么解暑費,保暖費,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我又問:“這馬上就到吃中午飯的時候了,你卻還在這炎熱發燙的橋上掃地,下班后是否有口免費的水喝,有碗免費的中餐吃呢?”她說:“做夢吧?!蔽矣謫枺骸澳銈冞@工作服是多少錢一套呢?”她說:“你看這懷貨的布,粗糙的做工,能要多少錢?兩套加在一起,頂多也就100元吧?!蓖瑯樱葹楦@?,環衛工人的這兩套工作服也是不用納稅的。這也許正表明,在我們的社會,正如佛教教義所言,“眾生”確乎是“平等”的。
看完以上幾個例子,相信不用我再多嘴多舌,有思維能力的人都會明白,在而今的中國,各種人群的福利待遇大體上是怎么樣的一回事;也會明白,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究竟好了誰?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面朝黃土、背朝天,一年到頭,終日在田間辛勤勞作的農民,如同上面所說的那些環衛工人,以及與環衛工人處于相同境況的其他工人,那些壓根兒就不知道福利待遇為何物的在外打工的農民工們,甚至于那些個體勞動者、個體工商戶,等等,都是不會從中得到好處的。
大家都一定會記得,就在不久前修訂個人所得稅法時,還為所謂的“工資扣除額”問題進行了頗高規格的、頗為認真的討論。給人造成的印象,好像工薪階層的收入就只有那造在工資冊子上的工資了,因而扣除額對他們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是關乎到他們能否養活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家人的大問題。其實,那工資冊子上的名義工資,只不過是他們收入中極小的一部分罷了。從實際上來說,這占收入極小部分的工資,對于大多數黨政機關的干部、大專院校的教職工、科研院所的人員、銀行的職員,以及其他待遇大體相當的行業和單位的人來說,那點扣除額又算得了什么?。宜?,他們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的日常家庭和個人開銷,有單位發放的福利費就足夠了,他們的工資是放在存折上多年都不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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