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之門外,如何“共浴”?
黎陽
2009.1.22.
《強國論壇》“深入討論區”的“精英”好漢“自然向前”向我發出邀請:“假如黎陽有膽入深水,那么,我會花時間與其共‘浴’”(見附錄一)。
“與狼共舞”是什么滋味,沒嘗過,不知道。與“精英”好漢“共浴”呢?雖然也不知道,但想必不會有“溫泉水滑洗凝脂”、“侍兒扶起嬌無力”的旖旎。不過不要緊,別人“舍命陪君子”,我也不在乎“厚顏浴(娛)‘精英’”,只是有一個小小的難題:往往不是我“有膽沒有膽”“入深水”的問題,而是“深水”“有膽沒有膽”讓我“入深水”的問題——我前幾天剛寫了篇“換馬甲”的文章(見附錄二)。如果能自由入“深水”,哪用得著我這么“折騰”?
看見“自然向前”先生雄糾糾的指名道姓:你過來!你過來!不敢過來的不算好漢!——我不免有點納悶:您做得了主讓我“入深水”嗎?如果做得了主,那好極了,我從此心甘情愿天天“有膽入深水”,讓您盡情扒個赤裸裸光條條,決無半句怨言。但如果您做不了主,那您不是“越權”就是沒協調好,所以鬧出了一邊把我拒之門外,一邊邀我與您“共浴”的笑話——當然也不排除故意把我拒之門外卻又故意指責我不敢“有膽入深水”。如果是這樣,倒令我想起“世界經典幽默與漫畫”里的一則笑話:
——“警察局嗎?我想通知你們,今天下午兩點鐘,在XXX將有一場決斗,希望你們能提前派人去干預。”
——“我們已經知道了,先生。”值班警察說,“您的對手已經在半小時前通知我們了。”
一邊把我拒之門外,一邊威武雄壯地叫陣:“假如黎陽有膽入深水……”象不象這個笑話里那一對先意氣風發地扔出挑戰的“白手套”,再暗中找警察幫忙制止決斗的活寶?威風和安全面面俱到,實在聰明。但如此一來,“共浴”的把戲也告吹了:拒之門外,如何“共浴”?
看“自然向前”的文章,我的主要罪狀似乎是“長罵”——一“長”二“罵”,“罵得聽者頭暈目眩,不得不俯首聽命”。
“罵”這個“罪狀”是相對的。魯迅說:“假如指著一個人,說道: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罵;倘使她實在是做賣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罵,倒是說了真實。”——如果擺事實、講道理,一條一條證明我當真把“良家”說成了“婊子”,那指責我“罵”倒也不冤。但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除了“罵”這頂大帽子外什么也說不出來,那實際效果適得其反:只能證明罵大街的恰恰是自己——列寧說:“不回答論敵的原則性的論據,硬給論敵扣上‘激動’(注:如今叫“極左”、“憤青”)的帽子,這不是爭論,而是謾罵。”“政治上的謾罵往往掩蓋著謾罵者的毫無思想原則、束手無策、軟弱無力、惱人的軟弱無力。”
至于“長”,老實說,我也討厭長篇大論。但有時沒辦法,該長還得長。馬克思說:“理論只要說服人,就能掌握群眾;而理論只要徹底,就能說服人。所謂徹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要從根本上徹底說明問題,尤其涉及歷史問題時,靠三言兩語一般不能說清。這時就只好長了。尤其是今日之中國:看看中國媒體每天的鋪天蓋地,最醒目的總是廣告、官話八股和美女照片。再就如魯迅所說:“七日一報,十日一談,收羅廢料,裝進讀者的腦子里去,看過一年半載,就滿腦都是某闊人如何摸牌,某明星如何打嚏的典故。開心是自然也開心的。但是,人世卻也要完結在這些歡迎開心的開心的人們之中的罷。”——“不爭論”幾十年,用“某闊人如何摸牌,某明星如何打嚏的典故”、“超女”、“快男”、名人“精英”風流韻事之類“廢料”充斥人們頭腦幾十年,搞得許多人不知不覺中從“不爭論”變為“不會爭論”,連邏輯思維能力也退化了——被“思想三聚氰胺”搞成“腦結石”了。我上網的一個感受就是有些讀者腦子似乎都變得遲鈍了,稍微需要動點腦子來點邏輯判斷就顯得吃力,逼得你寫文章說理時不得不詳細詳細再詳細,舉例舉例再舉例,惟恐稍一簡略就讓一些人腦子掉鏈子跟不上趟,結果是羅里羅唆連自己都嫌煩。這就是“七日一報,十日一談,收羅廢料,裝進讀者的腦子里去”的結果。這也是一種變相的殖民教育——麻木不仁訓練法。在這種情況下,涉及根本原理的文章就不得不長。這條“罪狀”我認了,因為這是“不得已而為之”。
另一方面,“長”這個“罪狀”也是相對的——君不聞愛因斯坦對《相對論》的通俗解釋乎?——把你放在燒紅的爐子上五分鐘,你覺得過了兩小時;讓你和你的女朋友在一起呆兩小時,你覺得只過了五分鐘。我的文章,話不投機者一個字都會嫌長;志同道合者卻未必(如果志同道合者也嫌長,那我則必須努力改進)。
總而言之“長罵”之“罪”確否要看站在什么人的立場。在“自然向前”等“精英”好漢看來是大逆不道的“滔天大罪”,在普通老百姓看來就未必。這個結論不管我是否有緣與之“共浴”都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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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自然向前:假如黎陽有膽入深水,那么,我會花時間與其共“浴”!
附錄二.請大家幫我換“馬甲”
附錄一.自然向前:假如黎陽有膽入深水,那么,我會花時間與其共“浴”!
假如黎陽有膽入深水,那么,我會花時間與其共“浴”!
[自然向前]發表時間:2009-01-2216:52:35
烏有之鄉的學者黎陽,不知是許人?竟然排名在連社會主義都不懂的邋遢道人之后,而成了烏有之鄉的“知名學者”——或許就是因為“烏有”而成了“有名”之?
雖然,邋遢道人自慚形穢而冠以“邋遢”,但是,他勇于進取,經常出入深水磨礪自己,且不失時機地死纏韭菜以求壯烈。而這位烏有之鄉的資深學者黎陽卻不敢涉深水,甚至于連深水邊觀望也不敢。假如黎陽是一個大家閨秀倒可原諒之,可是,其在烏有之鄉盛氣凌人樣子,讓其眾“粉絲”跪拜為“烏有之鄉之李敖”。
黎陽有一個最大特點:這就是長罵,罵得聽者頭暈目眩,不得不俯首聽命了。比如:黎陽最近有一次長罵,叫《“持權搶劫”與妖魔化毛澤東》。有其不少“粉絲”跟帖稱看得太累了。比如:X“粉絲”跟帖說:“好文章。斷斷續續看了3天,看完了。感觸很深。做事,做官,對于現在辦企業,管理員工很有用處。”弧“粉絲”跟帖說:“連看了倆天,累死我了我,中間就睡了3小時。文章太好了,許多不能釋然的問題,全都豁然而解。請黎陽老師一定好好珍重自己,你是現在中國95%的最廣大民眾最可寶貴的財產之一。”由此可見,黎陽是以長罵令其“粉絲”折服的。
黎陽能長罵,非是其有出口成章之能,而是其“透支”他人謠傳之能。仍然以《“持槍搶劫”與妖魔化毛澤東》長罵為例。此帖有三大部分構成:
其一,《“持槍搶劫”與“持權搶劫”》是黎陽把把“野史(通俗講:民間言傳)”,胡諂成正史之帖。正如:黎陽所言:“回憶錄通常很有些不大可靠之處,尤其是當今一些名人回憶錄。幾乎無處不在的'選擇性記憶',使回憶錄往往極容易隱瞞了些什么,或又編造了些什么;可能隨某種需要刪除了寫什么,或又增添了些什么。不知不覺,使人墮入了濃濃的歷史迷霧之中,以為真實,卻為虛假。”
其二,云淡水暖《淮海戰役究竟是誰指揮的?》。深水網友都知道云淡水暖網友不僅不是淮海戰役的參戰人員,而且也不研究淮海戰役的學者。他對淮海戰役任何所見,除了胡說八道之外,就是說得逗人樂的。
其三,余汝信《接近真理——代出版說明》。眾網友或許不清楚余是何許人,其實,此人就是“淘文革趣聞”的文人吧!他與那些喜歡“采集明星緋聞的文人”是形不同而實同吧!
然而,黎陽長罵《“持權搶劫”與妖魔化毛澤東》中的文字全部來源于此三帖中,且沒多加一個字。如此長罵質量,真不如罵大街的潑婦呵!
假如黎陽有膽入深水,那么,我會花時間與其共“浴”!
附錄二.請大家幫我換“馬甲”
黎陽
2009.1.10.
記得小時候讀《中國古代寓言故事》里有這么一篇:國王問宰相:話多話少哪樣好。宰相答曰:雞只在早晨叫三遍就能讓大家都知道該起床了;而癩蛤蟆一天到晚沒完沒了地鼓噪,究竟有幾個人會當回事?可見話不在多而在精。
說話如此,寫文章也如此。寫政論文章說到底無非是表達某種觀點。一種觀點表達出來別人可能贊同,也可能反對。但不管是贊同還是反對、是喝彩還是咒罵,至少證明了一件事:你的文章產生了效果,觸動了別人。這便證明文章沒白寫,努力沒白廢,否則就會享受癩蛤蟆鼓噪的待遇——無人理睬,那才是真正的失敗。難怪魯迅說:“說話說到有人厭惡,比起毫無動靜來,還是一種幸福。”
文章也罷,演說講話也罷,夸不怕,罵不怕,沒人理睬才可怕。如果搞得大家昏昏欲睡呢?那從表達觀點的角度看是徹頭徹尾的失敗:達到了連癩蛤蟆鼓噪都達不到的效果——當然這僅僅是從“表達觀點”的角度而言。從催眠的角度看還是很成功的,而且還沒有任何副作用。何況普通人還沒有做這種催眠的資格:不是大權在握的獨裁者,誰能讓別人昏昏欲睡都不得不聽、不得不看自己的東西?
《第三帝國的興亡》里有這么一段:“希特勒沒完沒了的說呀,說呀,說呀[齊亞諾在日記中寫道]。墨索里尼在受罪——他也是慣于只管自己發言的,現在卻不得不憋著不說話。第二天吃過午飯,在一切都談過以后,希特勒又不住嘴他講了1小時又40分鐘。戰爭與和平,宗教和哲學,以至藝術和歷史,什么問題都淡了,真是一項不漏。墨索里尼不由得看看手表……德國人,可憐的德國人,天天得耐著性子聽希特勒講話。我敢擔保,他講話時的每一種姿勢,每一個字眼,每一處停頓,他們莫不記得爛熟,約德爾將軍經過一番了不起的克制,最后在一張長沙發上睡著了。凱特爾也直打瞌睡,但他總算沒讓腦袋搭拉下來。他離希特勒太近,不能由著自己……”《第三帝國的興亡》第二十六章:“偉大的轉折點:1942年——斯大林格勒和阿拉曼”)
由此可見讓聽眾、讀者昏昏欲睡的政治癩蛤蟆鼓噪不是中國的“土特產”,而是與“國際接軌”的“先進文明”——把這段話里的“德國人”換成“中國老百姓”,把“希特勒”換成“精英”,就很可以拿來現炒現賣:“中國老百姓,可憐的中國老百姓,天天得耐著性子聽‘精英’講話。我敢擔保,他(們)講話時的每一種姿勢,每一個字眼,每一處停頓,他們莫不記得爛熟”……
當然“青出于蘭而勝于蘭”:希特勒雖然殺人不眨眼,但至少還能容忍自己的聽眾當面睡覺——如果希特勒跟中國的“改革明星”同樣“高標準、嚴要求”,也來個“第一排,在睡覺的,你是哪個單位的?站起來!”“昆明呈貢縣一名副局長開會打盹被勒令辭職”之類,豈能容忍出現“約德爾將軍經過一番了不起的克制,最后在一張長沙發上睡著了”、“凱特爾也直打瞌睡”這類狀況?可見中國今日的“改革明星”比當年的希特勒威風多了。不準“階級斗爭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只準“改革開放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而且只準喝彩,不準爭論,連打磕睡也不準——如此“和諧”的廣闊胸懷,連希特勒都望塵莫及。
總之從寫作的角度講,對普通老百姓而言,衡量文章成功與否只有一條:是否獲得贊成或反對。
用這個標準看我網上的舞文弄墨很令人振奮:有人鼓勵有人詛咒,避免了癩蛤蟆鼓噪的待遇。這既是榮幸又是不幸——榮幸:工夫不負有心人,努力沒白費,觸動了一些人;不幸:最近的文章在國內沒遭到“全面圍剿”也享受到了重點封殺的“特別待遇”,看來“黎陽”這個“馬甲”被“掛了號”,見了就“殺無赦”——真是“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至”。
怎么辦呢?簡單得很:惹不起,躲得起。既然“黎陽”這個“馬甲”上了“黑名單”,換個“馬甲”就是了——只要還能以“黎陽”這個“馬甲”在“華岳論壇”發表文章,我當然會繼續如此。但國內的網友如果想轉發卻因“黎陽”這個“馬甲”而碰壁,不妨自己主動一點,隨便想個“馬甲”“改頭換面”。反正至少目前沒有稿費問題,只要文章觀點能為人所知,我不在乎以誰的名義。
魯迅說:“天下不舒服的人們多著,而有些人們卻一心一意在造專給自己舒服的世界。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給他們放一點可惡的東西在眼前,使他有時小不舒服,知道原來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滿。……我的可惡有時自己也覺得,即如我的戒酒,吃魚肝油,以望延長我的生命,倒不盡是為了我的愛人,大大半乃是為了我的敵人,——給他們說得體面一點,就是敵人罷——要在他的好世界上多留一些缺陷。”——我寫東西也是如此:“天下不舒服的人們多著,而有些人們卻一心一意在造專給自己舒服的世界。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給他們放一點可惡的東西在眼前,使他有時小不舒服,知道原來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滿”。——堅持“黎陽”這個“馬甲”,想讀的人方便,網絡警犬封殺也方便,只要瞄準“黎陽”這個“馬甲”就行了:“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換個馬甲,想封殺至少得多費點功夫讀上一部分,比簡單地“聞名而封”就多費點事,就得逼著他們多看不知道多少東西,耗費不知多少額外精力時間,甚至不得不疑神疑鬼,撲風捉影,這也就達到了“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給他們放一點可惡的東西在眼前,使他有時小不舒服,知道原來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滿”的目標。所以國內網友不僅不必拘泥于“黎陽”這個馬甲,也不必拘泥于文章的原始標題,只要覺得有益,盡可以“冒名頂替”、“剽竊抄襲”,本人決不在乎。多謝多謝,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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