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最高可罰5000元。”這是1月19日媒體上最搶眼的新聞之一,并引發了不少網民質疑。
據悉,1月18日,《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經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將于6月1日起生效。該條例規定,未經允許,擅自散布他人隱私,在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的信息資料,對發布者、傳播者等違法行為人,最多可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的,半年內禁止計算機上網或停機;一些違法的單位,還可能面臨吊銷經營許可證或取消聯網資格的處罰。
條例還規定,向公眾提供上網服務的網吧、賓館等場所,應當安裝國家規定的安全系統,對上網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并記錄有關的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間不得刪除或更改。一旦違反,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經營許可證。
目前,通過網絡搜尋查找他人信息是一些網民熱衷的行為,俗稱“人肉搜索”。徐州的這一條例公布后,被很多媒體、網民解讀為“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并引發了不少網民質疑。人民網當天做了一項調查:“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你怎么看?”;有超過90%的網民反對,認為“不利于草根監督”。只有4%的網民贊同,認為“人肉搜索弊大于利”。
于是,1月19日,江蘇省和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條例中的一些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在談到是否能理解為禁止“人肉搜索”時,他們都表示這樣的理解不準確。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說,該條例未提及“人肉搜索”;公民可以通過正常途徑行使監督權,對于不良的現象和行為,通過合法渠道提供一些線索。但是,這樣的權利不能濫用,不能隨意傳播個人信息,尤其是與事情本身無關的個人信息。也就是說,“行使監督權要有個度”。
針對外界的“誤讀”,有關負責人透露,或許會考慮對該條例作出一些解釋,消除社會公眾的一些誤解。但筆者認為,這樣解釋是不足以說明問題。雖然該條例未提及“人肉搜索”,但連人民網都“誤讀”為“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很明顯,江蘇省和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的解釋,其實就是解釋該條例禁止“馬鈴薯”,和禁止“土豆”無關。但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條例的實質:行使監督這樣的權利不能濫用,“行使監督權要有個度”。
因為,在南京,房產局長周久耕被網民“人肉搜索”出來后,丟了官位;在徐州,一夫多妻的泉山區委書記董鋒,不僅丟官而且“雙規”。這樣的“濫用”監督權,“無度”到讓官員丟官、法辦,豈能容忍?!即使不猩猩相惜,也要阻止這種行為發生,以免將來“無度”到自己的頭上來。
好在立法權在各級官員手中掌握著。如今,雖然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但國家立法機構內,卻沒有多少來自生產第一線的工人、農民;特別是各級人大常委會中,幾乎所有的常委都是官員或者有錢人。所以,任何立法,只要官、錢在一起舉舉手,就成了法律、法規。至于能不能代表絕大多數人的意志,是根本不用考慮的。比如,官方主辦的網站“人民網”統計,有超過90%的網民反對“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但事先徐州人大并不去聽聽超過90%的民眾的聲音,就為民眾“濫用”監督權而立了該法;而通過該法人大常委們,絕對不代表超過90%的民眾,僅僅代表那4%!而能代表超過90%的民眾的,卻在人大常委會里沒有一席之地!當然,該法就這樣暢通無阻地通過。
這就是目前我國立法機構的最大悲哀!
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工人和農民在立法機構居然是絕對少數!
有專家表示,“人肉搜索”有助于提高社會公德、匡扶正義,能夠讓丑惡行徑原形畢露。即使涉及平民的,比如著名的護士虐貓案例、姜巖自殺案例,人們發起“人肉搜索”也是為了他們心目中的道德觀念——案例中主人翁是否有悖道德行為,連法律都管不了,只有靠人們的道德觀念去約束。即便造成了當事人的生活、心理影響,也在社會可以接受的程度;當事人還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比如姜巖自殺案例中王菲提告大旗網,法院判決被告賠償8000元人民幣;從而得到了名譽恢復和精神補償。
這就是說,即使有平民遭到了網絡“人肉搜索”的苦痛,國家法律也有著其名譽權和精神賠償的保障機制,地方人大完全沒有必要屋上架屋,再來一個什么“條例”。
而真正遭到網絡“人肉搜索”的苦痛、不僅有苦難言而且有丟官之虞的,正是這些掌握了立法權力的官員們。
深圳海事局林書記、南京江寧區房管局周局長,就是“人肉搜索”典型的受害者。如果“人肉搜索”真正侵害了他們的個人隱私權,網絡和網民具有了悖于道德或違反法律的行為,對他們起到了威脅、中傷、誹謗、猥褻的傷害,那么他們早就起訴法院了;甚至用不著他們自己起訴,也早有一批同類者奮起維護他們的權益了。可怕的事實是,他們不僅不能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反而還要遭到罷官。這樣的威力,迫使這些掌握了立法權力的官員們對“人肉搜索”既膽戰心驚又恨之入骨。所以,為了保證網絡“朝著健康良性的方向發展”,杜絕民眾“濫用”監督權,類似《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出臺,成為必然。
有網民贊嘆,南京周局長被“人肉搜索”,天價煙事件曝光,這是多么廉價、便捷的監督方式??!但這樣“無度”、 “濫用”監督權,對官場腐敗,又是多大的威脅和打擊?。∪纹浒l展蔓延,將來“官將不官”,也就“國將不國”了!
該條例規定,“未經允許”,擅自散布他人隱私,在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的信息資料,對發布者、傳播者等違法行為人,最多可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的,半年內禁止計算機上網或停機;一些違法的單位,還可能面臨吊銷經營許可證或取消聯網資格的處罰。
“未經允許”四個字可圈可點。
未經誰的允許?!當然是未經當事人允許,或者是未經官權力允許;不會是未經網絡管理員或者信息發布者允許。可笑就在這里:有人要揭露你的丑惡,還必須得到你的允許。這和抓偷盜搶劫,也必須得到盜賊允許一樣;否則,就是“濫用”和“無度”!請問,世界上哪有這樣的“正?!?、“正當”監督權?!
幸好,地方立法還僅僅是法規;違反了也僅僅是罰款、禁止上網或停機以及吊銷經營許可證、取消聯網資格;如果權力更大一些,地方立法是否會將“人肉搜索”刑同“危害國家安全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泄露國家機密罪”呢?!
這不是危言聳聽。對權力而言,為所欲為、不受監督所帶來精神快感和物質享受,實在是太大了。
事實上,在網絡上散布他人的信息資料,侵犯他人隱私的法律處罰規定,在民法通則的各項民權中,已經得到了明確規定。該條例的頒布,正如官方媒體和廣大民眾所認為的,是禁止對官員的“人肉搜索”;是禁止對公權力的監督。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胸襟坦白,不打官腔,開宗明義地說明“公民可以通過正常途徑行使監督權”,這樣的權利不能濫用,“行使監督權要有個度”。這個“度”,就是要得到被監督者的“允許”!
但如此立法,干涉民眾網絡問政,打擊民眾網絡監督,哪怕是徐州本地網民,也會抵制。遭到90%以上民眾反對的法律法規,能有效實施嗎?盡管徐州市有關部門回應,“對于貪污、腐敗等行為的監督還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對普通市民的個人隱私和相關信息的曝光和竊取行為”;但國家法律對對普通市民的個人隱私和相關信息的曝光和竊取行為已有嚴格的規定,嚴重的還涉及刑法懲處。徐州立法內容實質上已在《民法》以及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中出現,這個立法本身,就是一種重復。
為什么要不惜成本地重復?筆者認為,是為了官權,而不是為了民權。
在民意制約權力、監督權力不力,監督路徑堵塞、力度不濟的現實里,網絡問政、人肉搜索是個好途徑。網絡的廉價、相對開放和自由,成為公民社會的重要部分;若要限制、阻止和取締人民的自由和權利,那么鉗制網絡,則成權錢階級的必選。
而立法,也成為限制、阻止和取締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的首選手段。
筆者又想起毛澤東。
在毛澤東時代,盡管威權、集權達到了高峰,但人民群眾監督官員的機制卻是非常全面、而且有效的。毛澤東極力維護自己的權力,但放手發動群眾,依靠人民。毛澤東之所以極力維護自己的權力,是因為他很自信,認為自己可以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且,他也進行這樣的嘗試和努力。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他老人家就注重工人、農民、軍人在各級黨政機構、立法機構的比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倪志福、姚連蔚、李素文是真正的工人;國務院副總理陳永貴、吳桂賢、孫健也都是真正的農民和工人。全國人大代表李瑞環、邢燕子等人,是真正的建筑工地的木匠和農村的知識青年。而這些人,雖然成為了國家領導人,卻還保持工人、農民的身份,每年回到車間和田頭勞動,和普通的老百姓一樣。
盡管后人可以非議甚至嘲笑一個半文盲的農民居然成為國家副總理;但不容否認的是,毛澤東落實憲法規定的努力,將永載共和國的史冊!
毛澤東的名言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動力”??墒牵熘莸牧⒎C構,讓筆者發出“官員,只有官員,總是創建律法的主人”的感慨。
中國,多少法律,都以保護人民的利益而行?但是,多少律法又主要是為限制老百姓的權利和自由而設?!比如一部《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就是針對官員自己的,盡管老百姓呼吁了將近15年,目前仍無動靜;可一旦涉及老百姓對自己權力監督的問題,即使是虛擬的網絡,也要如此急匆匆地加以律法規限!
徐州,為什么不創先在自己的轄區內,通過一個《公務員財產申報條例》???!
當然筆者知道,在中國,官員隊伍占絕對優勢的任何地方立法機構,能通過一個《公務員財產申報條例》都是天方夜談。更何況,即使是官員自己制定的法律,如果涉及到自身利益和權威,公權力部門和有關官員也可以有法不依,執法枉法。
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顯示了官權力貪欲的膨脹。許多網民說,任何企圖禁絕“人肉搜索”的舉動,任何試圖打擊“人肉搜索“的行為,任何干預網絡問政的作為,都是反動的,是對民眾的反動。
筆者想,如果毛澤東知道他的繼承者們如此害怕人民、脫離人民,將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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