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民眾重新走上中國反腐敗的歷史舞臺
田忠國
腐敗不死,中國必亡。
有人認為,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這種看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中國的黨員數千萬,當上干部的是極少數,這是一。其二,對黨的信仰和執政理念堅信不疑的民眾大有人在,只要高層下定決心,堅決打擊腐敗,相毛澤東那樣和人民群眾站到一塊,中國共產黨就不會亡。因此,我個人認為,站在官僚階層的角度反腐敗,腐敗就會越反越多,最后導致亡黨亡國。但如果站在人民群眾的角度反腐敗,和人民群眾一道反腐敗,就一定會走上黨興國強的新道路。
有人可能認為,現在各級紀委、各級政府都設有舉報站,但人民群眾就是沒有人反腐敗。持這種觀點的人不知想過沒有?假如各級政府成了腐敗的大本營,舉報者不是家破,就是人亡,試想,如果是你你還會反腐敗么?
因此,我個認為,要作好兩個通道,三種保障機制:一個是各級政府的舉報通道,另一個是與中紀委的舉報通道。三種保障機制是,一,舉報人的安全保障機制。二,舉報案件責任追究、處理、回復機制。三,報復嚴厲追究機制。前一個通道往往不起任何作用,有舉報,只會促生新的聯盟,如果第二道通道再不起作用,這個舉報系統就成擺設了。所以,關鍵是對第二個通道的建設。我曾通過第二個通道舉報過,但事實證明,那個通道也和第一個通道一樣,絲毫不起作用。這就說明,第二個通道沒有嚴厲的程序機制。
對程序規范叫制度,程序閉環互動,相互驗證叫機制。而機制的要素在于權力制約。如果程序沒有規范,就不能叫制度,因為那樣的制度是白紙一張,不管用的,而規范了程序,但卻程序無法閉環,那就是個錯誤的程序,閉環的關鍵要互動,也就是在程序遞進過程中,必須有遞有接,相互驗證,因為,驗證是為了對權力制約。
但是,不僅是舉報系統,中國的各種管理,那一種符合上述制度機制要素的?起碼在現在的中國還基本找不到。本來,中國出臺的各種政策,本應該符合以上條件的,但是,事實往往成了人們傳說中的天書。為專家學者解釋政策創造了創收的條件。
有了二個舉報通道,再有對舉報人的安全保障機制、舉報案件責任追究、處理、回復機制、報復嚴厲追究機制,這樣就把民眾反腐敗重新請到歷史舞臺了。
但是,地方官員權大于法,一手遮天,對舉報的民眾實施殘酷的專制,不要說舉報,就是對地方官員批評幾句,地方官員也會動用國家專政機器,查電腦、對筆跡,直到找到舉報或批評的“真兇”,不是關進拘留所,就是送進監獄,輕的也得罰款了事。地方官員如此執政,時間長了怎么會不引爆社會,造成群體暴力反抗?
我認為,反腐敗的問題,其實就是對管理者的管理問題。當然,如果把地方上的官員全部交給中央管理,中央一管不過來,二是會激起官變。防止官變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官員的管理權交給民眾,讓民眾擁有對官員的管理權、問責權。一旦地方發生官欺民反的現象,中央要有人站出來為民眾說話,為民眾主持公道,這樣就會把憤急的民眾情緒引導到理性上去,也可以震住胡作非為的地方官員。
有人可能認為,如果中央支持民眾的反抗行為,會引爆社會,其實,持這種觀點的人對中國民眾沒有一絲一毫的了解和理解。中國民眾之所以反抗,是地方官員不作為,亂作為,長期欺壓百姓造成的。我個人認為,世界上哪個國家的平民百姓都沒有中國的平民百姓通情達理,容易滿足,但就是這樣優秀的民眾,全國再到處掀起反抗潮,這說明中國的官員隊伍已經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了。
讓民眾反腐敗、反地方和部門官員專制,管理官員,向官員問責,中國不會亂,而中國亂的原因,是中國民眾失去維護自己利益的權利、失去了反腐敗的權利、失去了管理官員和向官員問責的權利。因為,中國歷史證明,只有官逼,才有民反。
要扼阻官逼,就需要盡快給民眾反腐敗、反專制和管理官員,向官員問責的權利,而不是什么三權分立。我個人以為,官權、民權、媒體權,三權互動,足可以管理好這個國家。毛時代的歷史就證明了這一點。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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