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總書記,深圳的林嘉祥事件,您聽說了吧?網上的視頻也看到了吧?如果還沒有,建議您看一下,看一下一個所謂共產黨高級干部的所做所為已經如何遠離了人性,如何喪心病狂到流氓惡霸的地步。在他身上,哪里還有一絲共產黨員的味道?
我從網上看到,交通部對他的處理是撤消職務,林嘉祥這樣的行為僅僅是撤消職務就可以過關了嗎?他對共產黨的傷害僅僅是一個撤職就可以彌補嗎?他這樣的人,還有資格呆在共產黨內嗎?如果共產黨不開除他的黨籍,那共產黨就是容忍他的這種行為,人民遲早會當李自成!
下面是我從網上摘錄的警方的結論:
“疑問一為何沒有認定為猥褻
疑問二洗手間門口錄像是否存在
對第三個攝像頭的監控錄像“失蹤”事件,警方表示并無隱瞞行為,目前掌握的兩段監控錄像已經公布。至于洗手間門口的第三個攝像頭為何沒有當晚錄像,警方解釋說是因為該攝像頭的監控范圍僅為洗手間門口,而小陳擺脫林嘉祥是在拐角處的通道上,距離洗手間門口還有約8米的距離,不在該攝像頭的監控范圍之內。同時,事發當晚該攝像頭的存儲器也壞掉了,警方第一時間找到酒店方也未能調取到相關監控錄像。
疑問三究竟是不是“卡”脖
疑問四林嘉祥為何“搭”住女孩
警方認定林嘉祥當時雙手“搭”在小陳脖頸處,那么,林嘉祥出于什么意圖做出這樣的動作?
對此,警方表示,事件發生后,林嘉祥先后三次到公安機關作了調查筆錄,他表示用手搭在小陳脖頸處,是向小女孩表示善意和謝意,沒有留意到手輕手重。
疑問五女孩精神創傷由誰來負責
最終,警方認定林嘉祥不構成猥褻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那么,在這一事件中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的小女孩,她的損失又該由誰來承擔?
對此,警方表示,責任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公民受到民事侵害,有向司法機關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和自由。來源:新聞晨報”
您看看視頻,再看看警方的結論。您覺得警方的結論公正嗎?
共產黨已經腐敗到這個地步了,什么樣的事情都有人敢擺平,都有人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想這個黨是需要您的雷霆手段了,沒有對這些敗類的清洗,就不會有共產黨的明天。人民會是您最堅定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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