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深圳警方的“解救孩子”
當林禽獸拍著胸脯說“就是我干的時候”,深圳警方說,“沒證據”。
當林禽獸用錢想擺平的時候,深圳警方說,“他喝多了”。
當現場監控錄象里小姑娘慌張的跑回來時候,深圳警方說“說不清”
當深圳警方忙著給林開脫的時候,網絡上的“刀客”們也奉了主子之命,紛紛出洞,在網上奮力為林辯解。有錢真的能辦事呀。現在網絡上的所謂“理智”的辯解幾乎把小女孩和他的家人說成“碰瓷”了。
記得在地震的時候,我們把那些在災區受苦的孩子都當成了自己的親骨肉,我想,深圳的那個11歲的孩子也把她的壓歲錢捐了吧。如今,當一個11歲的小女孩面對高官禽獸的時候,我們就那么無助嗎?
在深圳公安局的網站上有一篇歌頌他們干警的文章,題目叫“解救孩子”,在文章里面,深圳干凈調查,取證,追兇,一絲不茍。真希望他們真是這么工作的。也希望那個11歲的小女孩真的能得救。
附: 深圳警察故事二(37)
解救孩子
2008年1月23日19時43分,龍崗區寶山派出所值班室。接警的電腦上傳來一陣急促的報警鈴聲,分局110轉來一起緊急報案:在飛西市場做生意的河南籍何亮夫婦,其10歲的大兒子小輝和未滿兩歲的小兒子小豪同時失蹤,可能被拐賣。
此時,天已經完全黑下來了,寒風呼嘯。何亮夫婦本來想回老家過年,可一場百年未見的雪災,使他們沒法上路。這天兩人忙著照顧將近年關的雜貨生意,剛天黑時,才想起在一起玩的兩個兒子也該回家了,可是,夫妻倆在市場前前后后找了幾遍,喊破了嗓子,也不見兩個孩子的蹤影。這時,有個商戶說好像見到一個男人牽著兩個孩子,離開了市場,莫不是被人販子拐跑了?何亮夫妻如五雷轟頂,急忙打電話報了案。
孩子被拐
就在接到何先生報警的同時,鄰近的坑梓派出所傳來消息:“有一名叫小輝的10歲男孩與家人走失,現在坑梓派出所,需要協查。”值班民警劉小玲立即聯想到何先生的報警,在請求所領導后,她迅速趕到坑梓派出所,將小輝接回,交到了何先生夫婦手中。但小輝說:“弟弟小豪跟著一個大哥哥走了。”一聽是個不認識的人,何亮的妻子嚎啕大哭起來,孩子真的被人拐走了!
兒童被拐騙的案件一直是公安機關偵破的重點案件。寶山所張華新所長、吳維剛教導員立即組織以劉小玲為主的專案民警,對此案立案偵查,并向上級匯報。市局及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專案組督辦此案。
孩子是怎么到了幾里外的坑梓的?當夜,辦案民警與孩子的父母一起,帶著還驚魂未定的小輝,從坪山湯坑飛西市場,往坑梓方向沿路來回走了五遍,走訪了小輝能夠記起來的每一個細節,超市、水果店、中巴車一樣都沒有放過。
飛西市場百果園商店的鄧老板向辦案民警反映:當晚17時30分左右,有一個操著四川口音的矮小男子,帶著一大一小兩個男孩,來到店中購買玩具,當時花了22元錢買了一個電動玩具車。
飛西村路口當晚的監控錄像中,也看到了一名男子和兩名小孩購買玩具進出飛西村口的身影。雖然男子面部影像模糊,但還是能隱約看到身形輪廓。
分析所有的線索,發案的情形漸漸清晰:嫌疑人是個三十多歲的矮個男子,通過購買玩具、煙花的欺騙手段,誘騙小豪小輝兄弟一步步離開了市場,又坐上了中巴車來到了坑梓,可能是覺得哥哥小輝年齡大了,不好拐賣,嫌疑人又給了小輝十元錢,說是讓他買玩具車的電池,借機支開小輝,最后成功將小豪拐走了。
寒夜擒兇
經過監控錄像分析,一名曾在湯坑短暫居住的川籍青年朱某,漸漸被警方納入視線,到朱某租住的房東處了解到,朱某正是案發當天退了房,房東在看了錄像中與兩個孩子在一起的男子時,連聲說“很像朱某”。
案組立即開會研究,并制定了一套周密的偵查計劃,確定了偵查方向。下一步就是集中精力追尋朱某的行蹤。
時近年關,朱某并沒有回到四川老家。經過技術偵查,民警得知,朱某一路從深圳、惠州、博羅、廣州到了江西。民警緊緊咬住朱某的行蹤,一刻都沒有放松,但這個朱某卻是非常狡猾,聞到一點風吹草動,就抬腳換地方,每次都是比警方早了一步,逃脫了。
2月14日是農歷正月初八,剛剛過完年的專案組,得到了一個令人興奮的消息,朱某已逃竄至江西贛州興國縣一親屬家中藏匿,顧不上還未結束的年節活動,專案組一行十余人踏上了前往江西贛州的路途。
春節期間南方的雪災剛剛過去,雖然沿途路上的冰雪已經消融,但是雪災帶來的影響還未消除。興國縣是雪災受損最嚴重的地方之一,電力系統還沒有完全恢復,當地斷水斷電,連手機都沒有信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專案組馬不停蹄趕到了興國,并與當地警方取得了聯系。
16日晚12時許,冒著刺骨的寒風和冰冷的冬雨,市局、分局、派出所組成的專案組民警,蹲守在朱某親屬家門外四個多小時,當朱某瘦小的身影剛剛溜進那個農家的院落時,埋伏的民警一擁而上,不費吹灰之力,便將這個四處逃竄的朱某抓獲。
成功解救
經過審訊,嫌疑人朱某終于交待,他在1月23日將小豪拐賣,而且已經在廣東博羅將小豪賣掉。根據這一線索,專案組一鼓作氣趕往博羅,17日,成功抓獲涉嫌買賣被拐兒童的5名犯罪嫌疑人。
原來,朱某在內的6名犯罪嫌疑人長期勾結在一起,多次在廣東地區拐騙兒童,再迅速賣往內地,已經形成了一張拐賣兒童的編織多年的網絡,這個罪惡的網絡被深圳專案民警徹底撕開,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當場解救了5名被拐賣的兒童。
犯罪嫌疑人落網了,但孩子仍然下落不明。找不到孩子,就等于沒有破案,專案組民警心急如焚。經過連夜突審,民警得知小豪經過多方轉手,已經被賣到了廣東陽春市。
雖然已經是18日凌晨3時,但是為了盡快解救孩子,專案組不顧連日作戰的疲勞,立即帶著犯罪嫌疑人連夜趕往陽春。
經過5個小時的長途跋涉,趕到陽春的專案組民警又走了幾十公里的山路,來到一個偏僻村落。當日下午1時許,在一戶村民的家中,小豪被警方成功解救。
18日晚上8時,失蹤20多天的小豪被風塵仆仆的專案組民警帶回深圳。早已等候在龍崗公安分局的何先生夫婦看到日思夜想的兒子,淚流滿面。至此,寶山派出所“1·23”拐賣兒童案全面告破。
附2: 善良的人們,我愛你們,可是你們要警惕!
---尤利烏斯•伏契克(Julius Fucik)
我必須首先聲明的是,我與林嘉祥及事件其他當事人并不認識,也不存在任何關聯上的利害關系。我也無意為林嘉祥作任何辯護。但是,我必須實事求是地說,林嘉祥事件出來以后,我也曾和絕大多數網民一樣,感到吃驚和憤怒!在吃驚和憤怒的同時,我開始冷靜“研究”所能找到的網絡上與此有關的信息。我發現,至少有如下信息是值得我們冷靜和思考的:
其一、林嘉祥究竟如何猥褻11歲女童的?直到目前為止,網絡仍然提供沒有現場畫面或者現場錄音佐證。我們現在依據的,僅僅是林嘉祥的“口供”錄音。
其二、以林嘉祥的身份,在深圳這個開放的城市,即便如何獸性大發,也未必非要對一個女童下手吧?況在大庭廣眾之下,其原始的沖動怎么可能產生呢?莫非林嘉祥是一個性變態或者嚴重的性饑渴?看見雌性動物眼珠子就放綠光?說蔣介石腐敗反動好色我完全同意,但若說蔣介石會當著大眾的面,對漂亮的電影明星實施強奸,我就懷疑。
其三、林嘉祥事件其實是突發事件。但是,就是突發事件,卻又是視頻又是錄音。我在贊賞現在的人法律意識強大的同時,對這種“有備而來”的懷疑也油然而生。
其四、林嘉祥事件的錄像如何進入網絡?林嘉祥自稱“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但卻仍然不如受害人父母厲害:受害人父母可以搞到新梅園酒店的內部錄像,并迅速通過網絡表達了他們的訴求。就這方面看,林嘉祥其實一個嘴硬的鴨子!而且,酒店方面將錄像交出去的時候,如何履行手續的?其錄像如何管理?如果說酒店的錄像隨時隨便都可以公開,那么就會引發另一種恐怖。
其五、為什么這么一起 “猥褻”案,當事人不肯接受私了?而非要“轟轟烈烈”“譽滿神州”。從現在的情況,受害人父母還是非常保護女童的。可接受“私了”不更合情理嗎?不更利于保護女童嗎?更何況不菲的“封口費”呢。
其六、網絡雖然平民化,表達了很多弱者的訴求,但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在此“報仇申冤”的。溫安事件后,貴州省委書記說背后有“黑勢力”。其實,又豈止溫安事件!在我看來,所有群體事件的背后都有“手”!其區別只不過是“黑手”和“白手”之分。只是,這起林嘉祥事件的背后,又是一只什么樣的“手”呢?僅僅是網民的正義就可以解釋嗎?沒有某些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沒有網民的沖動和非理性,這樣的帖子恐怕會比石頭還沉得快!
其七、林嘉祥事件的錄音是怎么一個背景?林嘉祥說出的那些話是沖動之下的“惡言相向”還是冷靜平和下的“實話實說”?如果沒有背景交代,我們就毫無理由情緒化地斷章取義。
其八、林嘉祥事件與林嘉祥的身份有無關聯?如果有,又是怎么一種關聯?是林嘉祥身份的遭遇還是宏觀背景下的官民關系體現?
其九、網民的憤怒能不能代替我們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有關部門反應如此迅速,依據是什么?有沒有遵循“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錯殺一千”是不是比“放過一個”更嚴重?
其十、從目前的事態發展看,林嘉祥其實是沒有什么背景的,至少沒有什么“很強大”。一些真實性備受質疑的證據就已經讓他“摧枯拉朽”了,而且毫無還手之力。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雷厲風行”,更多是“墻倒眾人推”。
十一、網絡上現在表現的都是“一面之詞”,全然沒有林嘉祥的辯解和陳述。無論從什么角度看,這都像文化大革命,這都像網絡暴力。顯然這種現象是有失公平的。
…….。
實際上,在整個林嘉祥事件中,讓人產生疑問,值得人們思考的地方很多。只是現在的網民已經讓憤怒喪失了理性,從而忘記了疑問和思考。我也并不認為,我的疑問和思考就會改變林嘉祥事件的真相。如果林嘉祥“猥褻”案成立,他自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我擔心的只是,在中國這片神奇的土地上,少數人將大眾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事經常發生。我們的網民在非理性這個魔鬼的驅使下,會喪失應有的警惕,從而如“義和團”拳民一樣,在所謂正義的旗幟下,懵然成為網絡陰謀和網絡暴力的一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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