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詐騙案的受害人是誰?
宋公明
舉國關注的周正龍華南虎照案,不久前法院已做出判決,認定周正龍構成詐騙罪?! ?/p>
既然詐騙罪成立,那么就一定有被騙的受害人。
如今社會上欺詐和蒙騙現象甚為常見。然而欺詐蒙騙并不一定構成犯罪。有人認為,市場經濟要讓道德走開,合理欺詐是允許的和必要的。所以,我們每個人大概都有過上當受騙的經歷。明星代言的廣告,有幾個是可信的?一般來說,因為上當的損失比較小,后果不嚴重,大多數人都是自認倒霉,或者是自己估摸著恐怕斗不過人家,也沒有那個時間和精力去較真,于是只好算了,忍了,只當是遇見鬼了。媒體和政府的主管部門似乎也承認合理欺詐的存在,只是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識別能力,盡量到正規大超市購買名牌產品,似乎到小商場購買一般品牌就該倒霉似的?! ?/p>
這次三鹿奶粉造假,實在是遠遠超過了“合理欺詐”的限度。如果三鹿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的量不是如此之大,那么也就不會造成嬰兒這么快地得上腎結病,也就不會這么快東窗事發。如果等嬰兒長到五六歲或七八歲,那時事過境遷,證據滅失,你找誰去?只能自認倒霉了吧?
不過三鹿奶粉事件,做假的是大企業,為其造勢的是大明星,為其保駕護航的是大單位。而受害的卻是弱勢群體。一般的詐騙案,受害者也都是弱勢群體,是那些所謂素質不高,智商較低的人。而且詐騙也不是每次都能得手,據說十次行騙,只有一次成功。
而周正龍詐騙案,情況卻正好相反,行騙的是一個弱勢群體中的老農民,素質既低,智商也不高,可是第一次行騙就得手了。而受騙的卻是陜西省林業廳。法院判決書上寫得明白:周正龍“以假虎照和編造的拍照經過,騙得省林業廳信任,獲取獎金兩萬元”。
這就令人很難理解了。陜西省林業廳是什么單位?在周正龍眼里,那真是大得嚇死人了。省政府的廳局級衙門,一般老百姓一輩也靠不上邊的。里面的干部,是廳長、處長,辦事員都是科級,比鄉長都大昵,素質能低嗎?智商能不高嗎?再說廳級單位,辦事自有一套嚴格的程序,是那么好騙的嗎?那么大的衙門,那官威,那陣勢,那派頭,周正龍見過嗎?嚇也嚇呆了吧?還敢行騙?在下也算見過一點小世面,可是一次到一個大機關辦事,腿也打哆嗦,話也說不利索呢。行騙騙到專門防假打假的政府機關來了,這不是狐貍到虎口撥牙,小鬼和閭王爺開玩笑嗎?
就算是周某人膽子特別大,可是沒有高明的騙術,也不敢向省廳行騙而且一招得手吧?那么周正龍的騙術是不是很高明呢?非也。周某人的騙術技含量實在很低,那張假虎照在網上一亮相,很多人一眼就看出是假的,也有人用不太復雜的幾何原理證明了那是一張平面虎照,而且原版照片也很快被發現并在網上公布。做為一個堂堂的省林業廳,會分辯不出來嗎?就憑起碼的職業常識,也不能輕信華南虎的突然出現吧?就算是一時分辯不清,也不能馬上就兌現獎金并作為重大發現向全國公布吧?可笑的是,在一片質疑聲中,堂堂省林業廳的處長廳長竟然用腦袋擔保是真的,弄得自己騎虎難下,也弄得政府十分難堪?! ?/p>
據說周正龍向陜西省林業廳行騙,是為了得到獎金。那么陜西省林業廳未能識破這個騙局,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是有責任的。如果明知是騙局,仍然給周頒發了獎金,就是同案犯。因為林業廳的錢不是林業廳的,而是國家的。所以是林業廳和周正龍共同欺騙了國家,周正龍是為了得到錢,林業廳是為了得到業績和國家的專項補助。如果林業廳確實沒有識破周正龍的騙局,那么就只能說明林業廳嚴重失職,業務素質太差,水平太低,且嚴重不負責任。而無論是哪種情況,在客觀上都是欺騙了上級政府和全國人民。正是由于省林業廳的故意或過失,才使得一件很不起眼的騙局成了驚動全國的大案,并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而這種嚴重的后果,是周正龍無法預料的,也不是他力所能及的,所以也不應由他承擔責任。而陜西省林業廳無論如何都是不能辭其咎的。根據刑法規定,被害人有重大過失,理應減輕對周正龍的處罰。因此本案對周正龍的判決量刑還是有商榷余地的?! ?/p>
表面上看,本案受害人是陜西省林業廳,法院也判決贓款退回省林業廳。但是實際上,受騙的是國家和社會,是全國人民。本案受害最大的是國家和政府的公信力,對此如不予追究,讓周正龍一個人背黑鍋,也是對國家和社會不負責任?! ?/p>
2008,10,2,
附:宣判詞全文: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周正龍在擔任陜西省林業廳華南虎調查隊向導期間,聽調查隊成員講如果拍到野生華南虎照片,可獲大筆獎勵,又從鎮坪林業局廣泛宣傳的《通知》中得知發現大型貓科動物蹤跡上報并經核實后,可獲獎勵。遂以為人治療“官煞”為名托人找來印有華南虎圖案的虎畫,將虎畫沿華南虎圖案向后折疊,制作成華南虎平面模型,于2007年10月3日將其放置于鎮坪縣城關鎮文彩村神州灣馬道子林區某處,用借來的兩部相機交替拍攝62張假華南虎照。隨后向他人謊稱自己冒著生命危險拍到了野生華南虎照片,并將照片上報鎮坪縣林業局,又攜所拍照片隨縣林業局工作人員前往陜西省林業廳,以假虎照和編造的拍照經過,騙得省林業廳信任,獲取獎金兩萬元。2008年5月18日,公安機關又從被告人周正龍住宅搜出軍用步槍子彈93發。
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正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拍攝假華南虎照片的方法虛構發現華南虎的事實,騙取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現金獎勵,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周正龍違法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軍用子彈,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彈藥罪。旬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正龍所犯兩項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周正龍應數罪并罰,其詐騙所得應返還被害人,軍用子彈應予沒收。本院根據被告人周正龍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周正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總和刑期三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二、被告人周正龍詐騙所得兩萬元,返還陜西省林業廳;軍用子彈93發,予以沒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木制虎爪模具一個,予以沒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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