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死結重民生:也談成立"城管軍?!?/p>
改革三十年:和諧“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其中關注民生成為兩會內外各種不同提案和人們關注的聚焦點,似乎《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07年政府各項工作報告將“更加注重關注民生”應是和諧的第一要義。
只要是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一線行政執法人員,每年都將參加為期10天的軍事輪訓。成都市城管局有關負責人日前透露了這一新舉措,并指出,其目的是為了提高一線城管人員的執法素質和服務意識。城管軍訓到底有無必要?成都市城管局此舉一經披露,就引起市民網友廣泛爭議。(3月20日《人民日報》)
有人認為:應該說,城管人員執法素質與服務意識確實需要提高,城管軍訓本身并沒有什么問題。對于成都城管軍訓的新舉措,贊成者寥寥,而質疑聲音倒不少。公眾為何對城管軍訓的規定不感冒呢?換言之,群眾為何對城管沒有好印象?在筆者看來,百姓反對的并不是軍訓本身,而是希望城管部門切實轉變執法作風,提升職業形象。如果城管執法作風不轉變,即使軍訓搞得再好,也是面子工程,百姓未必喜歡。
另有一種觀點:一些人之所以對城管軍訓提出非議,是因為這些人對軍訓的理解產生了“歧義”。城管執法人員接受軍訓,對提高執法管理能力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但是,決不能把城管執法人員“軍事素質”的提高,理解成對付小商小販“能力”的提高,更不能理解成對付小商小販“戰斗力”的提高。城管軍訓是自身執法和管理的需要,是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的需要,而不是其它。一分為二的說,在城管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在全社會呼吁城管文明執法、善待弱勢群體的當下,成都市城管局對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定期進行軍訓,毫無疑問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我認為,當人們對兩會聚焦“更加注重關注民生”之際,不妨用還在去年時某報一篇報道的標題予以濃縮性的表述:<<城市要整潔老百姓要生存>>。不能不看到,城管沒有執法權,現在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換言之,正如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政法部副主任張恒山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小販的謀生權高于追求市容整潔的權利,城市管理者乃至全社會都應樹立正確的價值位階觀,應在優先滿足小販們的謀生權的前提下,兼顧市容整潔。如果缺乏這一行為規范底線的約束那么提高城管人員的執法素質,也就無從談起,因為這就如同于說要提高農民的執政水平一樣滑稽。如果非要說提高,那么,該提高的,確實是他們的服務意識。城管是什么,城管是市容管理的協助人員,也就是說,他們也是“公仆”系列里的一員,而且,從各地的城管人員編制情況來看,也大致符合我的推斷。既然是公仆,理當為公眾服務。經常看見西方影視片段里仆人謙恭的服務形象,但這個形象千萬不能引用到中國來,因為這將對城管工作造成極大的被動??墒清e不在城管。其實他們對弱者也具有天然的同情心,但在“大蓋帽思維”的影響下,又加上良莠不齊的個人素質關系,城管砸爛小攤,不顧自己的行為是否和自己的工作意義有所違背揚長而去的情形,也就頻頻上演。事實上,市容整潔置于謀生權利之上是本末顛倒,在2006年,城管與小販的沖突如同礦難一樣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如同礦難頻發一樣,城管傷害小販的事件層出不窮,幾乎已經算不上新聞了,只有那些帶有諧趣味道的或者極端暴力的事件才能吸引人們的關注,比如成都一女商販尿潑城管,深圳街頭城管扒城管的褲子,以及武漢、北京相繼發生的殺害城管的事件。
然而,基于城管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他的行為是行政行為務必"執法"有法律依據,反之法無規定即違法!這種違法行為則源于地方政府的執政理念,是否切實地關注民生,那么城市要整潔老百姓要生存這對矛盾的死結理應兩會后立馬轉變執政理念,解決城管因"執法難"而發生的所謂"野蠻"執法應刃而解,唯有如此方可面對百姓的訴求使其安居樂業而不再成為眼巴巴期待的"愿景"...
(2008-3-21-10: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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