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倡導“真話不全說”
蘇 杜
2007-8-7
“真話不全說”是不能倡導的,國學大師說的不行,誰說的也不行;面對政府總理說的不行,什么場合下說的也不行。有選而說的“真話”,伺機而發的“真話”,恕我直言,其實是與“假話”沒有多少區別的。“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是真話;“文化大革命就是壞”,也是真話;只選說其一,或者三十年以后再說其二,這樣的“真話”,有什么意義呢?我以為,在說話這個問題上,還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好;在說者與聽者間,還是“榮辱與共,肝膽相照”好。心存二意,知而不言,言有不盡,言者畏罪,聞者少戒,無論如何,不是“人和政通,河清海晏”的表征。
是的,馬上就會有人反駁:“言者無罪”?你不記得還是未聽說過“言者無罪的無罪”嗎?你不記得還是未聽說過1950年代的“陽謀”嗎?“真話不全說”不是給逼出來的嗎?是的,記得,也聽說過,確實也有一些“被逼”回憶錄;但也正因為如此,“真話不全說”就更不能倡導。“言者無罪的無罪”或“陽謀”,原因多多,但“真話不全說”卻正是其中較著的一個。“擴大”出來的“分子”,也許正是某些人“被逼”之下,“真話”沒有“全說”,或者三十年以后才說了另一部分“真話”的結果。
當然,“真話”并不一定就是“對話”,“知無不言”的“知”,未必是“真知”或“全知”,“假知”或“片知”也是十分可能的;“言無不盡”,言盡了也可能言錯了,言反了。但是,知偏可以求全,言錯可以改正,這是“知而不言,言而不盡”的“真話不全說”無可比擬,也無法企及的。
那末,“真話全說”的人有沒有呢?有。魯迅就是一個。他就沒有因為與“黨的代表”的意見不一致,就“被逼”得連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的真話也不全說了,就將對胡風巴金黃源的真話放到七十年以后再去說---如果能活到一百四十歲那么久的話。
對于“真話不全說”,我在此說了個人全部的真話。國學大師可能批評我的錯誤,總理可能糾正我的片面,除此之外,就是媒體以“敏感詞語”為由不予發表了,別的,還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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