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章子怡的穿著引起非議說幾句
范正美
章子怡在這一兩年大出風頭,國人也為之高興,似乎有一種分享榮幸之慨,嘖嘖感嘆她的福運。然而,不期于最近因參加第27屆奧斯卡的頒獎大會,身著一件華倫天奴2007春夏新款的黃色“小蛋糕”式裙子,遭到許多國人的非議,形成一股不大不小的聲浪,引起輿論嘩然。有人甚至認為這很丟臉,“把大牌穿成廉價窗簾”,是“有史以來最糟糕的造型”,稱其披肩是“抹桌布”。原因是這套打扮對于她來說根本不合適。對此,我也想說上幾句。
衣著是人類的儀表,是一種審美文化,又是一個人的文化修養的具體外化,最直接、最敏感、最生動地反映其著裝者的理想、情操、志向、愛好和追求。衣著所表露、宣揚的文化意蘊,有淺表性和深層次之分。其質料、款式(造型)、顏色、尺寸、工藝、圖案,一般反映淺表性文化結構,是一種個性符號,也就是所謂顯形文化。但是,通過服飾造型的設計、質地的剪裁、色彩的搭配、縫制的匠心,同著裝者的頭型、膚色、形體的恰當組合,在特定的環境下,所展示的氣質、風度、儀表,卻能完美地表現人們的價值取向、文化修養和風采,揭示深層次文化底蘊,所謂隱形文化。可以說,前者是后者的包裝,即外部表現形態,后者是前者的內在規定和靈魂。
“穿衣戴帽,各好一套。”但是,又有一些共同規律是不能違背的。否則,就會弄巧成拙。概括起來,服飾著裝的審美要求,就是合體(得體)、入時、適地、個性化幾個字。合體(得體),就是服飾必須和著裝主體相協調,即選擇的面料、款式、色調,必須和主體的年齡、職業(身份)、形體、膚色、頭型、發式相配;入時,就是服飾必須合乎時代性、時令性,具有時尚性;適地,就是服飾必須和著裝主體所在的環境,包括其活動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相配。這些是人類千萬年來約定俗成關于服飾的共同審美準則。但是,服飾又是個人體征、身份及本身文化修養的體現,極具個性化。同樣的服飾,因個人差異,而顯現其鮮明的審美效果,令人叫絕。在別人穿來,光彩照人,美極了,但是,另一個人穿它就適得其反。阿Q的瓜皮帽換成禮帽,也改變不了阿Q的痞子形象;反過來,鳳姐用上林黛玉的披肩,也不會有窈窕淑女的風度。所以說,每一個著裝者是半個設計師。因此,服飾的審美效果,就是合體(得體)、入時、適地、個性化的統一。不言而喻,章子怡的教訓就在這里。
我要強調的是,一個人的著裝要求,并不能完全隨俗,也不能隨意入時,更不能簡單復制,因為這是自己生來的頭型、膚色、體征及其社會生活方式積淀、特別是職業(身份)及其著裝環境生成的模式造就的,具有一定的格式、格調,其可塑性、可調性是有原則的,不能隨心所欲,自己要怎么的就怎么的。特別是一些公眾人物,尤其如此。
章子怡的步入誤區,我要為她說句公道話,其實可能一多半是社會造成的,是那些設計者或她的圈子使她離譜而變了調。我覺得,我們很多人,面對花花世界的演變,進入了美丑不分的誤區。他們不去探討服裝以及各種實用產品美的變化流及其規律和趨勢,而是東施效顰。君不見,我們有的可敬的領導人,到國外穿起洋馬褂、牛仔服,我們的有些電視節目女主持人穿起袒肩露背的吊藍裝,我們的許多小品演員大耍活寶,我們的街道,被越來越不像話的牌匾、廣告,把界面、樓體的美感,糟踐的一塌糊涂,我們的商品包裝,越做越大,越做越蠢,如此等等,使許多杰出的藝術大師、設計者為之頭痛、傷心,他們呼吁的良苦用心,遭到了可悲的嘲笑,致使惡性循環,越演越烈,進而顛倒了審美的是非。因此,通過章子怡的著裝,應該引起國人的覺醒。不要譏笑我們的明星而要從中找到引以為戒的教訓,使之下不為例(當然,章個人也應該反思一下),避免類似的笑柄再現。
20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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