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金、夏德仁同志:
李桂蓮、戚秀玉女士:
據了解,你們四位是大連市籍的全國人大代表,今年三月即將去北京參加全國人民代表代表大會了。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最高權利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出席最高權利機關會議的代表,你們對憲法、對國家、對人民負有非常嚴肅、重大、光榮的責任和義務,這里謹向你們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一項重要議程,就是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眾所周知,圍繞這部法律草案存在著尖銳的意見分岐,以至于在人大常委會審議期間六次審議五次修改,盡管如此,還是有眾多公民對提交到本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的《物權法(草案)》有重要的、帶有原則性的修改意見,其代表性的意見就是鞏獻田、李成瑞、馬賓等同志寫給全國人大大常委會的公開信(詳情請見本文附件)。我對《物權法(草案)》的意見與鞏獻田、李成瑞、馬賓等同志的意見相同,請你們務必認真閱讀此信的附件并作出是非判斷。向你們提出這個要求是作為公民的我的個人權利。當《物權法(草案)》在大會上交付表決時,你們每位是投贊成票,還是投反對表、棄權票?我很關心,所有公民對于立法的大事都理應重視、關心,這也是公民的普遍權利,大連的公民當然也不例外,希望你們能尊重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在去北京開會前公開說明你們的觀點和立場,在會后向選民公開說明你們在會上的作為。此事關乎選民對自己代表的信任和期盼,不可等閑視之。
此外,我要問,你們就要去開會了,在你們的手中是否有以下幾方面的資料或數據。一,是否有大連市或遼寧省境內的社會主義公共財產受侵犯的案例;二,是否有大連市或遼寧省國有資產流失的數據;三,是否有大連市或遼寧省農村現存的集體經濟組織的資料或數據;四,是否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被侵犯而現行法律不予保護的案例或數據;五,是否有公有財產被侵犯而得不到現行法律有效保護的案例和數據。如果你們手中有,我希望能了解這些實際情況以及你們根據這些實際情況作出的判斷及由此產生的觀點、立場;如果你們手中沒有這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我希望你們能趕快收集這些資料和數據,并加以研究,提出你們的主張。否則,我無法想象你們根據什么在莊嚴的人民大會堂投下你們手中的一票。
“以法治國”是改革開放以來高喊了多年的口號,言行要一致,要從基層做起。憲法乃是國家根本大法,要說“依法治國”首先就是依憲法治國。依憲法立法是依憲法治國的內容之一,依憲法評價其它法律是否合法是依法治國的另一內容,任何違背憲法的法律、法規都是自始無效的,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也是我公民樹立法律意識的最重要的節點。
我希望能與你們就以上意見與要求進行面談;如不能夠見我,請用有效方法將你們對我的意見和要求的態度從速告我。
謝謝!
柳運光
200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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