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恥辱:海南東方市民警槍擊村民后誣其逃犯,受害者6年上訪始得昭雪冤屈
12月21日,CCTV《法治在線》播出《被包裝的“殺人在逃犯”》是一個駭人聽聞的司法案例。
2000年7月24日,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鄉新寧坡村村民邢亞蓋上街買菜,經過鄉稅務所門口的時候,正趕上稅務人員在攔車查罰車船使用稅。考慮到岳父新買的摩托車還沒有上稅,邢亞蓋害怕被扣車罰款乃掉轉車頭返回,遂即遭到了東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導員文瑞強的槍擊,文連開兩槍,分別將刑的胸、腰穿透,致其休克。事后文某不許受害者報案,想花點小錢擺平。由于被害人不同意私了,東方市公安局策劃了一起追捕逃犯的鬧劇:公安局長李國和帶領幾十名荷槍實彈的警察,分乘數輛警車帶著電視臺記者,包圍了一村民家破門而入作搜索狀,以便進行錄像,隨意開槍傷人的文瑞強則持槍假裝追擊逃犯并作向逃犯開槍狀。隨行的東方電視臺記者把這一切拍攝下來,連續在該市播放,并移花接木地將被銬在病床上的受害者剪接上畫面。東方市委機關報《今日東方》也刊登新聞報道,還稱“犯罪嫌疑人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受害者無端遭受槍擊,治療搶救還要用手銬靠在床上。事發6年來,受害人一家一直不停上訪告訴。然而,無法無天隨心所欲的執法者紛紛升遷高就,公安局長還升到北京;草民命賤如同螻蟻,邢亞蓋的冤案如石沉大海,無人愿問。直到驚動全國人大和公安部,6年之后始得昭雪。隨意開槍并蓄意偽造搜捕追逃現場的罪犯,也僅僅被判6六年了事。6月1日,海南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認為“這一案件暴露了個別地方公安機關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聲譽和形象”云。
力度還不如《法治在線》《被包裝的“殺人在逃犯”》的小標題:
“派出所民警槍擊無辜村民 公安局長導演追逃鬧劇。噩夢一場 被害人身心俱損 ;黑白顛倒,開槍者反成有功人。上訪六年 洗冤路一波三折……”
這是一個個案,但決不是一個偶然個別的個案。它是司法界的恥辱!一個人為非作歹任何時代皆有,但個人的為非作歹必須與環境、與執政群體“融為一體”才能無法無天,才能普世化。目前犯事高官的異地關押與審訊的常規化,定案后當地媒體諱莫如深,都是這一現象普世化的表現。——“ 漏洞和薄弱環節”也好,早已聽得耳朵起繭的“腐敗”也罷,都很難對得起這一事件的警世意義。
東方事件給我的感受,我只想用一句話來概括。
毛澤東主席的后半生,主要精力就是探討如何解決“黃炎培難題”以便跳出“歷史周期律”,以防止執政黨不致“當官做老爺”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公仆”異化為“老板”和“主人”。老人家1963年5月9日有一個 “轉發浙江省七個關于干部參加勞動的好材料的批語”。在那個著名的“批語”中,他說過“馬列主義的黨”會“變成法西斯黨”的話。這句話當年聽起來是有點驚世駭俗,40年后的今天,從東方事件,從諸如此類的司法界無法無天的惡性事件,從“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的狂言,從專喝人奶的法院院長的作威作福,從成都的警匪勾結坐地分贓案,從沈陽的警黑勾結販毒案,從福州警隊長警匪勾結率部公開殺人案,從綏德刑警隊長綁架殺人案,從賴昌星的手眼通天……人們都不難看出,老人家并非故作驚人之論——如果我們的執政權力不受約束地一路向強勢階層“傾斜”,如果愈演愈烈的腐敗不能有效遏制,那有朝一日它未必不會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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