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這篇文章不登不撤,我猜想可能文中有涉及楊父母,此事我考慮過。楊文基本不談原罪,我的文現在只能先剝他的畫皮。文中無“禮”處,是“他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但是,我還是作了點修改,只能到此為止。
楊鵬的“不知羞恥”的“原罪”說
楊鵬開始談“原罪”,他現在脫下了道袍,放下道德經,捧起圣經講:“第一個方面,可能還得先從宗教層面來看看。”。他說:“我們今天不斷地用原罪這個概念,但是這個概念到底原來指什么?分析這個概念的來源,我覺得對理解今天大家所說的原罪問題還是蠻有意思的,或者說,分析這個概念確實能表達我對原罪問題的一些看法。”原來楊鵬要講詞源,他是北京大學西語系文學碩士啊。
楊鵬講了一個圣經的故事,說是夏娃受了蛇的誘惑,和亞當一起吃了禁果,“眼睛明亮了,他們知道羞恥了,他們知道善惡了。但這個時候他們觸怒了上帝。為什么他們觸怒了上帝?因為他們聽了蛇的話,違背了上帝的話”,這就犯了“原罪”。在場有位皖河,也講了宗教上關于“原罪”的三個故事,和楊鵬講的意思完全不一樣。皖河說他有書為證,楊鵬也沒有反對。其實這些故事都是虛構的,在于明白其寓意,倒可不必對故事的真實性做考證。
楊鵬如果講了故事就完了,其余的讓人們自己去思考,要怎么想就怎么想,他就真是道家,做到“無為而無不為”。但他是市場經濟中的新道家,要圖財謀名,因而需要為給名利的人做事情,就不能無為而要無不為。于是他只好從天國回到塵世,進入了是非之地,罵起架來,還頗有潑皮功夫!
楊鵬說:“改革開放以前,我們就像在伊甸園一樣,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赤身露體,不知羞恥的。為什么這么說,大家知道一個故事,我們偉大的林副統帥曾經給黨中央寫過一個條子,條子的內容很簡單,是證明自己妻子在他我結婚的時候,是處女。真是赤身露體,不知羞恥。我這樣說,不是罵林彪,他作為天才戰將是令人尊重的,而是說明那是一個個人生活裸露的社會。大家知道,過去那個社會,是反對“私”的,公共的權力進入到個人的任何一個領域。在床頭上講的悄悄話,都得向黨委書記做匯報,要寫思想匯報”。
“我們每個人都是赤身露體,不知羞恥的”,真是把那個時代的人統統罵了。我算了一下,楊鵬此人,在毛澤東去世時,差點才滿13 歲,基本上不曉事,關于那個時代的事情,大多是聽別人講的,但是他現在是著名學者,說話應該有根據,不能以訛傳訛,甚至加鹽添醋,誤導不知情者,特別是年輕人。且不說林彪的事兒如何知道,也不問是真是假,我只問楊鵬,這是林彪個人行為,還是社會的普遍現象?要證明此事并不難,楊鵬和相信楊鵬的話的人,可以問問自己;楊鵬當時還小,但可以問問他的父輩,是不是那時要請黨委或者什么組織“證明自己妻子在他我結婚的時候,是處女”?楊鵬能夠告訴我們嗎?這里沒有要侮辱之意,因為我相信回答必然是否定的。他用林彪這樣的事兒來當眾辱罵改革開放以前每個人都不知羞恥,我看他自己才真是不知羞恥。
楊鵬這類“自由派和右派”,極盡其造謠混淆視聽之能事,玩弄謠言重復三遍就變成事實的伎倆,欺騙不知道真實情況的人。看他在“過去那個社會,是反對“私”的,公共的權力進入到個人的任何一個領域。在床頭上講的悄悄話,都得向黨委書記做匯報,要寫思想匯報”之前,說一句“大家知道”,就不用證明了。這哪里是學者的操守,學者做學問是作科學研究,科學研究應當證偽。楊鵬證明過嗎?我不想反駁“在床頭上講的悄悄話,都得向黨委書記做匯報”這樣的無恥又無稽之談,但是楊鵬提出來了,不反駁,現在的年輕人會信以為真。這里,我只要楊鵬請他的父母出來證明,他們在改革開放以前,確實是要把“在床頭上講的悄悄話,都得向黨委書記做匯報”就夠了。我知道,此事會使他很為難,很難堪,但是這不能怪我,只能怪他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過去那個社會,是反對“私”的”,但是,這個“私”,是“自私自利”“損公肥私”的“私”,楊鵬偷換了概念,混淆為個人隱私。現在的青年人不知道,楊鵬那時候還很小,但是他已經是著名學者,應該知道,改革開放以前是很尊重人的隱私的。報紙刊物上絕對不會暴露人們的私生活,影視沒有床上情節,沒有女人裸體照片,奸污案決不允許公開案情,哪里象現在這樣到處窺視人們隱私,描寫得淋漓至盡,一些所謂名人,還自暴私情,甚至徹底“走光”,為了要吸引人們注意,出名賺錢,真是“赤身露體,不知羞恥的”。
關于“公共的權力進入到個人的任何一個領域”的問題,楊鵬說的含混不清,這是“自由派和右派”的特色。改革開放以前,公共的權力要進入到個人領域,但是范圍有大有小,絕不是“進入到個人的任何一個領域”。對于違法犯罪的人,公共的權力進入到個人領域的范圍就比一般人廣得多,這在全世界所有法制國家都如此。對于一般的人,公共的權力進入到個人的領域,是個人領域在社會生活中彼此交叉的部分,這在全世界所有法制國家也的一樣,楊鵬不會不知道。
改革開放以前,毛澤東創造了一種中國特色的公共的權力進入到個人領域的制度,外國沒有,改革開放以后也廢棄了,這就是官僚和楊鵬等“自由派和右派”最害怕,最詛咒的——運動,是廣大人民群眾參加進行的運動——這是人民民主權力的最直接的表現形式,一切其他的公共權力,包括黨委書記,都有臣服于這種人民的公共權力。現在許多人經常的喊著要的“民主”,實際上要的是“為民作主”,是少數人作民
的主,真正的民主,他們……
我發覺上了楊鵬的當,被他“在S線上”繞來繞去,對“原罪”若即若離,實際回避了主題。所以,我得打住。民主問題,可以在以后的烏有之鄉沙龍中去探討。現在我看到楊鵬真奸,他不僅至今沒有接觸“原罪”實際,而且還借講天國的故事,把清算“原罪”的人和制度辱罵了一通,“每個人都是赤身露體,不知羞恥的”。但是,他不經意也把自己、和相信他的一切人的父輩帶進了“不知羞恥的”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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