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次歷史性的會議
今天,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次會議開幕了。這是一次歷史性的會議。
這本來是一次例會,怎么會具有歷史性呢?是因為它要決定一個非常的法律——物權法的是否產生。
物權法是怎樣一部法律呢?
權威人士指稱“人們試圖借助于物權法的頒布,撥開歷史迷霧,廓清改革的目標。”物權法“昭示著中國的改革已經進入到所有制的核心層面”,“是對未來生產關系的法律指引”,“承載著中國人對未來的希望,是對中國近30年改革的總盤點”,“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系千家萬戶的具體利益”。直白地說,過去《憲法》規定的“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都得改。“不存在誰主誰輔”(《半月談》)。
顯然,物權法從立法上完成對社會經濟制度的重新立法。所以,叫做“改革的總盤點”,“所有制的核心層面”,“未來生產關系的法律指引”。 所以,這次全國人大會議,是一次歷史性的會議。
《半月談》說:“輿論普遍認為,物權法草案最大‘突破’和亮點是‘公私財產平等保護’原則”。我認為,在中國經濟基本上私有化的基礎上,物權法草案的是否通過,決定著中國是否結束以社會主義公有制我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確立資本主義制度。
我們知道,歷史上首先提出“平等保護原則”的是資產階級。但是,它并不是一開始就提出“平等保護原則”,恰恰相反,它首先是奪取勞動者的生產資料,使他們僅僅只有勞動力,從而迫使他們必須把勞動力賣給資本家使用,為資本家而不為勞動者創造財富。這就是馬克思所揭示的資本主義原始積累。資本主義基本完成原始積累后,才立法“平等保護”私人財產。這時的私人主要就是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私人財產主要就是少數的資本家占有了全部生產資料,以及絕大多數勞動者的勞動力,而勞動力只有能夠賣給資本家才能得到“保護”。所以“平等保護”實際是就是保護資產階級的生產資料和使生產資料增殖的雇傭勞動,實質是從法律上確立、保護資本主義制度。
勞動者要保護自己的財產——勞動力為自己所用而不為他人占有,他們就必須占有生產資料。現在的生產資料只能是社會使用的生產資料。個人要不成為資本家,就只有和其他個人聯合起來共同占有生產資料。馬克思主義闡明了這條道路:“無產階級將取得國家政權,并且首先把生產資料變為國家財產。”
只有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資產階級所提出的“平等保護原則”才真正有實踐的可能和形式,這就是憲法第六條所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也就是,平等保護每個人都有以自己的勞動力占有生產資料我自己和社會生產財富,并按勞分配生活資料的權利。也可以說是:共同做“大鍋飯”,(平等保護)每個勞動者都有一個“鐵飯碗”。
我特地使用“大鍋飯”和“鐵飯碗”在兩個不科學的用語,目的是要說明歷史是何等相似,當初先砸爛“鐵飯碗”,是勞動者失去共同占有公共生產資料的權利,現在要立法“平等保護”私人財產,與昔年資產階級先進行把勞動者從土地是趕走的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然后再立法“平等保護”私人財產,是何等驚人的相似!
過去沒有立法平等保護私人財產,但是,每個勞動者都有一個“鐵飯碗”可以去盛“大鍋飯”,都有飯可吃,有房可住,有書可讀,有病能醫,差別不大,人們批之曰“平均主義”,但這卻是對每個人的生存權、發展權的事實上的平等保護。這個平等保護事實在法律上表述為憲法規定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生產資料公有制和按勞分配,即馬克思歸結的“在協作和對土地及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
現在“大鍋飯”和“鐵飯碗”都已經砸爛了,要立法對國家、集體和私人實行的“平等保護原則”,那么,過去砸爛了的賠不賠償?勞動者的勞動力創造的財富要不要保護不被剝奪?我們看到,物權法草案既明文規定少數私人“善意取得”的國家財產是“合法”的私人財產,又對創造財產的勞動力拋開不管,只字不提。大家可以聯系數萬億國有資產“流失”,幾千萬工人“失業”,年年的農民工年底拿不到工資回家的實際,就知道這物權法草案真的“平等保護原則”實質是什么。
由于我們在這里不討論的原因,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倒退到允許私有制的存在和發展,但是,這種倒退還有一個限度,這就是憲法第六條二款規定的“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實踐比制度退的更遠,退到了資本主義所有制為主體,大部分生產是資本主義生產;退到了按資分配為主體,勞動創造的財產完全為資本所有者占有,勞動者僅僅、甚至還不能獲得自己勞動力再生產必要的價值。實際已經違反憲法了,而物權法草案則要進一步用基本法的形式確認和鞏固這種違反憲法的事實。
從人大會議發言人姜恩柱說“目前,各方面對物權法草案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規定,認識已經趨于一致,草案已經比較成熟”,和物權法草案起草專家小組負責人江平稱“第七稿百分之百通過”看來,我再寫這些東西都不可能影響物權法通過。但是,物權法真正能“平等保護”一切財產嗎?歷史將會證明。我寫的東西即使沒有現實作用,也可以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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