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軍隊保衛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聯手整治網上涉軍謠言信息,鄧某、王某、郝某等10名編造傳播謠言人員依法受到查處,分別受到行政拘留、罰款和教育訓誡處理。
這類因“謠軍”而受到查處的事,也不是第一次:2012年3月,李某、唐某等6人網上編造、傳播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被依法予以拘留和教育訓誡;2013年8月,張某造謠抹黑革命英雄,發微博稱狼牙山五壯士“當年逃到狼牙山一帶后,用手中的槍欺壓當地村民,致當地村民不滿”,張某被軍隊和廣東警方抓獲,拘留7天;2015年3月26日,網民洪某在騰訊微博捏造散布“海軍多名領導被軍紀委審查”的謠言被追究法律責任,等等。類似的案件報道頻見于媒體,但前車之鑒似乎并沒有讓一些人懸崖勒馬,鄧某等10人在微博、微信、論壇編造散布“部隊驚天黑幕”“軍中黑社會保護傘”“軍隊高層內斗”等涉軍謠言,甚至假借軍內人士在境外網站發布“公開信”,最終也步其后塵受到法律制裁。
不是提倡“言論自由”嗎,為何網上“調侃”一下軍隊英模、“設計”幾個軍事行動的“劇情”都不行?不是有“磚家”說,“允許造謠是言論自由的表現,寬容謠言是社會大眾的民主素養”嗎,又為何“因言獲罪”?怎么說呢,網絡世界若無視責任,就不再是世界而是地獄。回想一下,“蛆橘事件”讓全國柑橘嚴重滯銷、地震謠言令山西數百萬人街頭“避難”、 響水縣“爆炸”謠言引發大逃亡4人遇難、“滴血食物傳播病毒”傳言引發民眾恐慌、“皮革奶粉”傳言重創國產乳制品,等等,這些謠言對社會發展的破壞,不亞于一場小型戰爭或瘟疫。若這種所謂“言論自由”存在的意義只是傷害公民權利和國家利益,試問哪個國家能夠容忍?那個國家能夠放縱?
再看網上涉軍的謠言,一樣猛于虎惡如蛇。層出不窮的涉軍謠言,嚴重損毀軍隊形象,干擾軍隊正常工作訓練,破壞國人關注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熱情,動搖軍心士氣,影響軍隊戰斗力。然而,縱使大家都知道涉軍謠言對長城永固的危害,但仍有一些人懷著各式各樣的目的,搖著各式各樣的“言論自由”大旗,以“謠軍”為樂甚至靠“謠軍”為生:《笑噴了,數學帝分析雷鋒同志揀糞》《經不起推敲的邱少云》《“完美軍人”歐陽海是怎樣塑造出來的?》等文章對軍隊英模的造謠污蔑從未消停,甚至連加多寶這樣的知名企業也成為幫兇;故意忽略天氣、管理、運營等因素,將航班延誤事件中的矛頭指向軍交空管,編造“我國空域80%用于軍隊”等謠言,把網民對航班延誤的怒火引向軍隊和軍演;“魏克漫畫”(已多次封號)等大V指名道姓地造謠傳謠,污蔑一名解放軍飛行員因為替黨說話死了全家,“自己被警車撞死、老婆改嫁上司、父母為反拆遷自焚”;“報人老羅”“演員孫海英”等一群網絡名人,不約而同地傳謠稱,國防大學內蒙古籍的梁方教授是四川籍前國防部長梁光烈的女兒……這些謠言,看似只是對軍隊英模、個別軍人或個別事件的詆毀抹黑,實則是一些人意圖通過極力夸大軍隊腐敗病入膏肓進而動搖民眾對國防與軍隊建設信任和支持。
所以,鄧某等人的被查處純屬咎由自取,連日來很多網民發帖除了恨“來得太晚”,就是盼更多造謠雷鋒、邱少云、黃繼光及軍隊軍人的黑手被斬。畢竟,對于任何一個法治國家來說,有言論自由,但永不會有謠言自由。相信運用法律武器懲治造謠軍隊的不法分子,只是起點而不是終點。所以,也奉勸那些造謠或傳謠者,萬不要把網絡當成法外逍遙之地。否則,因造謠而受到法律懲處的,不會只有秦火火,不會只有“立二拆四”,也不會只有鄧某、王某、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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