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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1)
老蝸牛:沒有花與酒的歲月
——讀短篇小說《畢夏剛買酒記》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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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覺此文比較貼近生活,且與俺有曾似相識的生活感受,所以不吝筆墨,予以小評,也算是俺老漢的讀后感吧。
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個人愛好,比如有人喜歡遠足,有人喜歡繪畫,有人喜好攝影,有人喜好舞蹈,有人喜好收藏,也有人喜好爬格子或上網,還有的喜歡追星,等等等等,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不足為奇。但大凡愛好者,一般均舍得投入,若超出常人理解的范疇,則稱之為“癮君子”或“發燒友”,若要強迫他們放棄自己的愛好,無疑比強迫老母豬上樹還難。雖然君子有君子的“高雅”,庶民有庶民的“低俗”,但無論如何有一點卻是共同的,那就是任何嗜好都必須與其經濟基礎相適應,否則便成了無本之木或無源之水,長久不了。
小說《畢夏剛買酒記》中,主人公夫妻倆也有自己的愛好,妻子喜歡養花,“假如手里有2塊錢,她寧可不吃早飯,也要給自己的花買一包肥料什么的”,可見其“中毒”之深,“發燒”程度之可見一斑。而“畢夏剛沒有別的嗜好,只愛喝酒。改不了啦,恐怕一輩子也改不了”。不過,文中主人公飲的可不是五糧液、茅臺、人頭馬、XO之類價格不菲的高檔名酒,而是二鍋頭之類的雜牌酒??梢姺蚱薅说氖群镁谳^低層次的范疇。
可是命運卻偏偏喜歡與人作對,即便養花、喝酒如此“低檔次”的嗜好也無法讓他們“可持續發展”,在國企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夫妻倆怎么也沒想到他們竟然雙雙下崗了。下崗,就意味著斷了生活來源,市場經濟下,買米要錢乎?買菜要錢乎?吃喝拉撒哪一樣不要錢?雖然畢夏剛在一家私企做了搬運工,妻子也通過居委會什么“解決下崗職工……辦公室”介紹,到一家超市做了保潔員,“具體工作崗位是洗手間管理員”,但“全家的收入減少了一半,生活一下子降到了貧困線以下”。
生活是殘酷的,同時也是現實的,失去了“經濟基礎”的支撐,夫妻二人被迫“節能減排”,其嗜好也不得不被迫收斂。“由于日子變得艱難了,妻子決定:我不再養花了,你也別喝酒了。就這樣,生活在沒有花與酒的歲月里枯燥地流逝著……”。在“以錢為綱”(香港中文大學郎咸平教授語,稱我國的改革開放為“以錢為綱的改革”)的社會,一分錢也會逼死英雄漢。史書上“秦瓊賣馬”的故事想必大家并不陌生,雖是寶馬名駒,走投無路時也不得不忍痛割愛。梁山好漢揚志當初何等英雄,失意落難時也不得不將祖傳寶刀插簽叫賣,何況小人物喝酒養花這點微不足道的小小愛好乎?
讀到這兒,讓俺不由得產生了些許聯想。俺老漢也有愛好,喜歡讀書,喜歡聽古典音樂,喜歡攝影等,可是在經歷“陣痛”的日子里,卻不得不統統放棄,無它,乃必須遵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客觀規律。
回憶“前三十年”,那時人與人之間經濟基礎基本平等,沒有貪官污吏,沒有兩極分化,且物價穩定,生活無憂,既無下崗失業之慮,也無被老板“炒魷魚”之痛,更無“新三座大山”(住房、教育、醫療)之重負,人人皆可根據自己的喜好盡情發揮。
比如當年俺同學、朋友、同事中就不貶樂器、書法、繪畫之類的,只要是幾個“臭味相投”的家伙鉆到一起,成天樂此不疲,其樂融融。記得當年讀小學時,學校即成立有各種興趣活動小組,根據學生的個人愛好進行有目標的培養。即便在“十年浩劫”期間,也有小靳莊農民兄弟開畫展的報道見諸報端。而“后三十年”,貧富兩極分化迅速拉大,窮人因忙于生計,一些需要一定經濟基礎作支撐的愛好幾乎全成為了富人的專利,窮苦人家的孩子哪怕再有天賦,也不敢非份之想。試問:誰愿意用填肚子的錢去買鋼琴?誰愿意將棉襖送進當鋪去學繪畫?誰愿意用購買住房的錢去欣賞交響樂?誰愿意用治病救命的錢去看服裝模特表演?……。電影《鋼的琴》對此做了最好的詮釋。兩極分化埋沒了多少窮苦人家的孩子?難道窮人家的孩子就不應該有天賦?那么又是誰扼殺了孩子們的天賦?難道不值得從社會層面來找找原因么?
小說《畢夏剛買酒記》中,故事的轉折點發生在妻子的同事送了她一支馬蹄蓮,這是她最喜歡的那種花,于是她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喜悅,掏出平時省吃儉用攢下的五元錢交給畢夏剛,囑咐他下班回家時買一只花盆,結果花盆在路上摔碎了,回家后向妻子交出的只是幾瓣花盆碎片。妻子雖然痛心不已,但卻欲罷不能,于是再給畢夏剛五元錢,讓他第二天下班后小心謹慎,將花盆帶回家。豈知下班途中路過一家超市時,主人公再也經不起酒香的誘惑,“花3元錢買了一小瓶半斤裝的白酒,再花2元錢買了一包花生米、一包老虎豆,在一處避風的地方——一處工地的圍墻下——找了兩塊磚頭坐下,打開了酒瓶。酒未沾唇,酒香已經讓他暈了過去。是呀,一個曾經嗜酒如命的人,已經半年沒有喝過酒了”。
文中,主人公僅僅是“一個曾經嗜酒如命的人,已經半年沒有喝過酒了”,可是在整個下崗職工階層中,有多少人莫說喝酒,就連生存都成問題,甚至還有因生活所迫而上吊自殺的;有餓死家中多日而無人知曉的;有妻離子散、家庭破裂的;有因沒住房而露宿街頭橋洞的;有無錢治病而絕望自盡的;……。試問,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整個“弱勢群體”的悲劇?
為了向妻子交待,主人公回家后故伎重演,第三天再次依舊,結果被妻子識破真相。然而妻子什么也沒說,也沒有責怪他,而是“轉身從櫥柜里拿出兩瓶二鍋頭(這是畢夏剛最愛喝的),說:‘夏剛,喝吧,雖然咱家窮了,可也不能太委屈了你’。——這兩瓶酒是妻子用這兩個月在下班路上頂著凜冽的寒風從垃圾桶里撿塑料瓶賣廢品所得的錢買的”。
嗚呼,什么叫患難夫妻?這就是患難夫妻!什么叫休戚與共?這就是休戚與共!什么叫唇齒相依?這就是唇齒相依!什么叫崇高的愛?這就是崇高的愛!
“小人物”并不缺少情商!風花雪月雖浪漫,患難夫妻顯真情,在平淡的生活中,在沒有花與酒的歲月中,才最能體現人與人之間真正的情感。
但我們要問的是:這是真正的“和諧社會”么?我想,這才是大家應當思考的話題。
(2014年10月寫于都江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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