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是個后知后覺的人,什么事情等到自己差不多想清楚,別人們幾乎就要忘卻了。也不知道是孤絕的素性造成了我的迂遲,還是這樣的反應不敏使我少與人交通,總之,一件事情傳到我這里早成了舊聞,而等我以為差不多將這事想清楚,轉而要來表明的時候,別人早沒了興味。這就好像與人聊天,幽默之談總在即時的機警,即是偶爾突兀的怪語,往往也能使人捧腹。等到人家的說話已然過去半天,你才想起一句笑料,縱使再怎樣可笑,對手也大抵以為是無味,因為那興頭早過了。
現在,我想要說的一些話,便是因了先前日本的所謂的地震以及之后我們民眾的搶鹽行為所想到。這些當然早成舊事,本來,“帶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遠,然而我卻不能夠。”于是每有言說,就只能是舊事重提,而聽者總寥寥,本也是無足怪的。
擺出這樣的一個大題目,其實也并沒有什么深意。不過當日本地震之后,輿論就很有些異樣,并連“幸災樂禍”也很不少。我倒以為不算大錯,因為有著宿仇。當看到自己的怨敵遭了災禍,人心是總會有些快意的。這當然會為高潔之士所不齒,但是,當爭競的對手平白的有了傷損,對我們是總有些益利的,因為我們也似乎跟著平白的前進了一些。當在競爭中間,能奮力而前行的超越對手固然是好,否則,暗地里的要使對手遭殃,也實在是人心里常有的事。
但是,“幸災樂禍”實在不是好的反應法,雖或懷著一些不算錯的憎意,但于當事者無害,于觀者也無益,不但無益,或許還會招來罵聲。這時候,人道主義者就要來教訓“劣民”們了,最起碼是“無知”,甚至于被判成殘忍也不為過。因為:“災區的人民是無辜的”。
倘使這一回全然的是一些同情聲,我以為未必就是人道主義的光大,因為,我們還沒有弄清楚對手是誰。西方的《伊索寓言》里,不是早有一則“農夫和蛇”么?墨家的兼愛,誠然是極難得的一片好意,但東郭先生救狼反被狼害,就是“兼愛”錯了對象,于是終為老丈人笑話,所謂“禽獸負恩如是,而猶不忍殺,子固仁者,然愚亦甚矣!從井以救人,解衣以活友,于彼計則得,其如就死地何!先生其此類乎?仁陷于愚,固君子之所不與也” 。
但“幸災樂禍”也可以不必了,對于日本人在先在后的行動,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日本人身上。假如當他們遭著天災,我們示出幸災樂禍之態,甚或加以叫罵咒詛,他們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多少會移些在我們身上,弄不好是會被判作“劣民”的。
災區人民的無辜有辜暫且可以不論,在先,我倒想要看看這“人民”是個怎樣的所指。
“人民”一詞,“古已有之”,但古時的意思跟現在很有些不同,這原委,就是后來的馬克思主義的誕生。它對人民這一概念有了新的“科學的和確定的”含義。在中國古籍中,人民很多時候指平民、庶民、百姓。這含義,便是現在也為人們所多指。而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民是一個歷史的、政治的范疇,其主體始終是“從事物質資料生產的廣大勞動群眾”。它與另一個稱詞“公民”很不同。 “嚴格說來,人民是個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階級內容和歷史內容,是相對敵人而言的,它反映了一定社會的政治關系。而公民是個法律概念,指具有一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它反映一定的法律關系。就其指稱對象來看,人民指對社會發展起推動作用的大多數人,而公民或國民指一國中所有具有該國國籍的人,不以其是否起進步作用為標志。人民是個集體概念,是眾多人的集合體,任何個人都不能稱為人民,而公民或國民則可用于單個人”。
因了這新意義,“人民”一詞被更多的使用,這功績自然要歸給共產主義的先驅們。但此后也有許多不知所以的人們跟著言稱,那其實指的就是平民百姓,也即“公民”。
但在我看來,即便是先驅們所呼喚的“人民”,其實也不過是“帶頭人”對擁護他們的民眾的集體稱呼。這樣,那么,我們言稱“日本人民”就很有些不妥了。目下不好說,當在幾十年前,他們可是我們的頭號敵人。而況我等渾噩之人,平日里對社會多有不滿,無聊賴時又偏喜歡發些牢騷,簡直就是有礙于“社會發展”的,自己能算某些“帶頭人”的“人民”否?也還未可知,哪里還能去冒充居高位者的口氣,“人民人民”的呼叫幾聲,那簡直就是“顏厚有忸怩”了。
但或許人道主義者們并沒有這樣的深心,他們的所指稱,無非也就是“人們”,指的就是“公民”。到這里,我可就想來探究一下這些的“人們”到底是“無辜”還是“有辜”了。循著那樣說話的意思,“日本人民”是無辜,但“日本政府”該就有辜了。要探清這個問題,還是先要來看看政府和這許多的“人們”——也就是百姓——的關系罷。
其實一切人們之間所有的最根本的關系,就是為生的利益的關系。而權力是獲得這利益的最有效工具,要使利益最大化的法子就是擁有權力。于是,政府與民眾的關系就表現為對權力的爭奪,而歸根結底是“人們”之間的對于權力的爭奪。因為政府也是從“人們”中來,從來沒有天生的“有權者”。不是有句老話么: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人類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就須有效地建立各種社會關系,并充分利用各種價值資源;而這,就需要人對自己的和他人的價值資源進行有效地影響和制約,這是權力的根本目的。所謂的權力就是對“他者”的支配力。要達到這個目的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威逼,一個是利誘。
所謂“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之類,不過是善意的人們所懷有的理想罷了。有這樣意念與希望是不錯的,但所謂的平等與自由,最多只是告訴我們人人都可以有競爭的想法,都可以去競爭。如此而已。我們所確實面對的情況是:“人人生而不平等”,不單“人人”,便是其它的各樣生物,也大抵沒有兩個全一樣的個體。天時地利且不說,各人的體格大抵也生來不一樣。這樣,個體們在爭奪權力中間,就有了強與弱。
我以為最先的權力的來源是威逼,兩個個體相遇,很快各各顯出強弱,強者以暴力威逼弱者,獲得對他的權力。但后來人數多起來,強者就不能以孤身而獨占權力了,他于是挑選一部分對手,承諾分給它們若干權力,這就組成了權力集團,以能從分散著的其他個體處獲得支配力。于是階級也跟著出現,就是有權階級與無權階級。其實人類社會到現在也還只這兩個階級,也就是“支配”和“被支配”的兩個階級。
有權階級的力量未必就比無權階級的力量要大,但他們卻是在先結合起來了,無權階級雖或力量總和要大,但在沒有結合之前,他們就無法對抗有權階級。有一個法則是永遠不改變的,那就是強勝于弱。哪一些人先因了對權力的追求而結合起來,哪一些人就會憑著他們的大力獲得權力。結合著的有權階級的力量往往被怯弱的個體過分夸大,在怯弱者的心里,這就是一個無比龐大的國家和一個個體的對比。所謂的國家的起因與結果,就是由幾個核心人物以利誘法吸引一幫人,再使他們共同去威逼利誘另一大幫人,以此達到他們的支配“他者”、獲得利益的目的。
有權階級不能完全占有一切的權力,否則,無權階級到了難于維生時候,是終于要起來反抗的,反抗的結果,往往是權力的再分配。從前人給我們劃分的歷史階段,也就是所謂的奴隸制到封建制再到資本主義,我們也盡可以把這些階段的演變看成一個個的權力再分配。奴隸社會里,奴隸主幾乎有著全部的權力,然而奴隸們終于反抗了,而另一種新的較好的權力分配辦法也隨之出現了,就是有權階級多分了一些的權力給無權階級。這樣的下來,有權階級的權力愈來愈少,而無權階級的權力相比以前愈來愈多,這樣的一直到了現在,“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階級似乎從此消滅了。但是,權力還在,一意的追求權力的“人民”還在。
魯迅在《燈下漫筆》中,給所有人們劃分了這樣的兩個時代:
一. 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但我卻另外看見兩個一切人從來所生活著的別樣的時代:
一,想依附權力而不得的時代;
二,暫時依附著權力的時代。
現在,我們似乎就有些看清楚“人們”跟政府的關系了。所謂的政府或者國家,是因了人們的權力欲望而形成,是因了人們的想要占有、支配他者的欲求而形成。它就是維持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支配的工具。或許到了現在,某些所謂的講究“人權”的國家,也確將更多的權力賦予“人民”,政府是“人民”利益的維護者。然而,它的骨子里仍脫不掉“維持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支配的工具”的本質,因為它將權力之手伸向了別國的人們。只要權力意識還在,權力的本質就不會改變,它仍是個體為生的利益去支配甚而至于占有“他者”,只不過這“他者”有時會不同。
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是怎樣,不在于它打出一面怎樣光大的旗子,而在于它對權力的分配。一種制度對權力的分配,又體現了這種體制之下的“人民”對權力的態度。因為權力這東西也實在不是一個天生的物,可以由“帶頭人”捧著破開的分給許多人,而是無量數的“我們”以深切的權力欲望,手造了一個個的“權力代言人”。只要對權力的欲求不消滅,我們永遠就都是被權力奴役的“他者”。我們以想要獲得權力的心,使自己深陷于自己的權力欲望的束縛之下。就像現今的所謂的“權力膨脹”,歸根結底是人們的心底里的對權力的欲求,就是要支配“他者”的欲望、要凌駕于“他者”之上的欲望。無量數的我們將我們的權力欲望疊加在一起,導致了許多“權力代言人”的權力膨脹。倘使每一個人都不再依附著權力,不再想以這權力來獲利,“權力代言人”也就跟著失業了。
要打翻那兩個反復千萬年的“萬惡時代”,建立起新的第三樣時代,最根本的就是每一個的“我”驅除掉心底里的“權力欲望”,代之以我們作為人的責任與義務。當我們不再想要依附權力的時代,世界不再有權力的時代,便是全人類的解放的時代。我深信這時代離我們已經不遠,現今的一些開明的家庭,不是早去除了“家長”之類的權力,而更多了責任與義務么。所以,打翻那兩個反復千萬年的“萬惡時代”,建立起新的第三樣時代,便是現在的青年的使命。那出手的第一著,便是對向了自己,還要從我們的每一個的家庭開始。
再以權力分配的角度去看中國的歷史,也就能看出些端倪,何以“封建制”能維持這么久,一個原因就是,有權階級給了無權階級一個爬升的機會,所謂“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便是無數士子的人生理想。到了近代,更可以清楚的看到,是人民選擇了方向,選擇了“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社會主義。只是,只要“人民”的心底里還有些許權力欲望的存留,我們就離著共產主義有無量遠。
到了這里,“日本人民”的無辜還是有辜,大抵也就可以認清楚了。日本政府由“日本人民”選出,日本政府就維護著“日本人民”的利益,但他們卻將權力的黑手伸向了日本之外的人民。
至于前一些時候的搶鹽風波,許多人呼吁我們的“人民”要冷靜、清醒、要“理性思考”、不要信謠盲從之類,但偏偏還有許多搶鹽人,于是開明者不免斥之為“愚民”。其實,問題不是出在這里,而在于中國人普遍的多疑,但多疑的特性卻源于我們中間太多了相篡相賊的心思。而各各又知道,甚而至于在心里夸大別人的相篡相賊的意思。于是,每起風波,投機的,自衛的,盲從的,閑看的,嘲笑的一大堆。所以,要改變這樣的狀況,最要緊的是改變這“相篡相賊”的心思,而不是嗤其愚昧盲目無理性之類。魯迅早年留學日本,就曾與友人追究過中國人最缺少的是什么,最后的發現是,我們中間最少“誠于愛”。便是到了現在,我們中間最缺少的也是這誠與愛。
我希望我們心中的誠與愛,能漸漸的代替掉那“權力欲望”。
我還希望我們的人民,不再是某些“帶頭人”嘴里的一個稱呼,而是真正的“人國之民”,從此各各的“自覺至,個性張,使沙聚之邦,由是轉為人國”。
肖 復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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