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網友告知,前日見到《胡德平:十問“昆侖策”紫虬先生|百年耀邦》(以下簡稱《十問》)一文。《十問》是對我2023年8月15日的文章《“絕路”還是輝煌通途?——駁胡德平先生的民營經濟論》(簡稱《絕路》)的答復。
胡先生發表《十問》,“以期互相切磋”。對此我要點贊。胡先生作為黨和國家的高級干部,能夠與一個普通作者平等交流,體現了對我黨優良傳統的繼承。對真理的認識最不怕討論,坦誠、犀利的切磋有利于相互提高,也是為了更好地在中國堅持馬克思主義。
《十問》之一:《共產黨宣言》的名言是“消滅私有制”。請問先生,“消滅”一詞在德文中是有多種語義,還是只有“消滅”一種語義?
答:
此問的要害不在于“消滅”一詞是一詞多義。而在于:在這幾個不同的語義(其中包括“消滅”和“揚棄”)中,為什么您卻只“取一瓢飲”,認為譯作“消滅”是錯的,只有譯作“揚棄”才是對的?其中有沒有出于“偏愛”和“保護私有制”的動機?
在學風和文風上,是否您覺得,似乎只要有了您的這個“發現”,就可以不顧上下文聯系,而隨心所欲,各取所需地為鞏固和發展私有制而辯護了?
對待馬克思主義的正確態度,重在掌握立場、觀點和方法,重在指導實踐。高度重視文本翻譯,本來這是一種學術嚴謹的表現,但如果片面理解,再把自己的錯誤認識強加給馬克思恩格斯,20年來聽不進理論界、翻譯界一再批評,則是一種病態的學風。這已經不是學術嚴謹,而是走火入魔式的實用主義了。
翻譯詞義上的實用主義,并不少見。《共產黨宣言》批評了德國假社會主義者利用翻譯法國文獻加入私貨,被馬克思恩格斯斥責為是一種“閹割”。
“消滅私有制”是馬克思恩格斯對共產黨人的理論的最高概括,并申明,“《共產黨宣言》的任務,是宣告現代資產階級所有制必然滅亡。”還說:“共產主義革命就是同傳統的所有制關系實行最徹底的決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發展進程中要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難道不是只有“消滅私有制”才是“同傳統的所有制關系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嗎?難道不是持有“消滅私有制”的信念才是“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嗎?
如果《共產黨宣言》前面說實行最徹底的決裂,而把共產黨的理論主張不概括為“消滅私有制”,《共產黨宣言》的話語邏輯還能一致起來嗎?“消滅”難道不是與《共產黨宣言》中的“必須摧毀至今保護和保障私有財產的一切”、“無產階級用暴力推翻資產階級而建立自己的統治”、“資產階級的滅亡”、“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等等話語對應起來,成為對它們的概括嗎?
“我們要消滅私有制,你們就驚慌起來。但是,在你們的現存社會里,私有財產對十分之九的成員來說已經被消滅了”(《共產黨宣言》)。這種消滅,是歷史的必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何曾諱言過國家與政黨將走向消滅?
在中文版的《共產黨宣言》中,“消滅”一詞出現43次之多。從這點看,在翻譯的嚴謹性上,決不是簡單地考察德文中的表達“消滅”的詞匯是否還有其它的含義,而是要聯系上下文來確定到底采用哪個含義。
《共產黨宣言》出世一百多年以來,全世界無產階級革命風起云涌,斗爭實踐一再證明著“消滅私有制”指引的革命方向的客觀性,您不從主客觀統一的實踐出發,拘泥于德文語義,仿佛不是德國人,就不能理解馬克思主義。像是鄭人買鞋,忘了自己的腳在哪里,又如孔乙己的“回”有幾種寫法。您的水平本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綜上,我們爭論的根本不是“‘消滅’一詞在德文中是有多種語義,還是只有‘消滅’一種語義”,更多的是思想體系、基本觀點、不同主義的分歧。
《十問》之二:在德文中,這一詞匯不但有“消滅”之意,也有“取消”、“廢除”、“停止”、“揚棄”多種語義。詞匯的概念的理解首先是語言學中的問題,這就如中國古代的訓詁學一樣,訓詁學還是實事求是文化和文風的一個源頭。你說是在“玩弄哲學概念”,是文不對題吧?抓住一詞一句爭論不休在戰爭時期是書呆子;在和平時期,對學術理論的一詞一語的爭論總不為過吧?學術界這樣認真學習討論的人并不多。
答:
(一)
第一,根據奚兆永先生的考察,錢鍾書先生在《管錐編》里講到德語aufheben詞時,將其譯為“奧伏赫變”,他寫道:“即以‘奧伏赫變’而論,黑格爾謂其蘊‘滅絕’(ein Ende machen)與‘保存’(erhalten)二義”。黑格爾將aufheben區分為積極的和消極的。在他看來,作為“取消”和“舍棄”講的aufheben是積極的,而作為“保存起來”講的aufheben是消極的。顯然馬克思恩格斯本意是“消滅私有制”。您既然知道這一詞不但有“消滅”之意,也有“取消”、“廢除”、“停止”、“揚棄”多種語義,但為什么只取“揚棄”這一個含義,而要否定“消滅”這個譯法?
第二,您不想承認這是“玩弄哲學概念”。但是,凡是學過一點馬克思主義哲學唯物辯證法人,難道會有人不知道“揚棄”是個“哲學概念”?而且從這一概念來源上看,在馬克思那里最早是來自他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和《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更進一步說該詞是來自以黑格爾和費爾巴哈為代表的德國古典哲學。這能說“揚棄”不是哲學概念嗎?
第三,即使如此,那么,可以請問,您是否知道辯證法意義上的“揚棄”和“消滅”在本質上就是一回事,即都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呢?既然如此,您在這個問題上所挑起的這個“一詞一語的爭論”,又意義何在呢?《共產黨宣言》中這個地方,即使譯作“揚棄”,那么其中應當“消亡”的“舊事物”難道不就是《宣言》所說的“私有制”嗎?
第四,《宣言》這個地方所說的“消滅私有制”絕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上面講了幾次“廢除”之后,才提出“從這個意義上說,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的。這幾句話分別是:
1. “廢除先前存在的所有制關系,并不是共產主義所獨具的特征”;
2. “例如,法國革命廢除了封建的所有制,代之以資產階級的所有制”;
3. “共產主義的特征并不是要廢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等等。
請問:《宣言》究竟是主張要“廢除”先前的所有制關系即“私有制”,還是主張“不廢除”私有制,或者不主張“廢除”私有制的呢?《宣言》不正是在依次敘述了這些理由之后,才說“從這個意義上說,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的嗎?“從這個意義上說”,除了把資產階級所有制看做私有制的最高形式以外,不也包含著“從廢除這個意義上說”的意思嗎?您是否覺得,連前面所使用的這幾個“廢除”(德文Abschaffung),也要一律改為“揚棄”(德文Aufhebung),這才更合您的口味呢?
第五,至于說,“對學術理論的一詞一語的爭論總不為過吧?”其實,這里的問題與“戰爭時期”和“和平時期”沒有任何的關系,而是在于您“爭論”得對不對,以及您究竟是按照《宣言》本身的意思和上下文去解讀其中的“Aufhebung”這個詞,還是按照《宣言》所要“廢除”和“消滅”的那個“私有制”的利益和訴求來曲解它。您不覺得后面的做法有點像是相聲里的“歪批三國”了嗎?
第六,至于您說,“學術界這樣認真學習討論的人并不多。”您的自我表揚體現了“官升學問長”,以至于就連在“學術”上也太目中無人了。因為:
首先,您提到您和張殿清“合寫”的那篇《揚棄私有制》的文章,嚴格地說,并不能被認為是已經“公開發表”。您的這種的觀點并不是您的首創,而是從已經被顛覆了的蘇聯的廢墟上的俄羅斯《真理報》政治理論部主任鮑里斯·斯拉溫的文章中撿來的。而且您是經過向中央編譯局的有關專家請教,而被該專家明確否定了您的意見后,并且是在中央領導明確答復您不宜公開發表的情況下,將其發表在您所領導下的《民營經濟內參》2002年第48、49期上的。
其次,正因為如此,所以在國內,最先發表類似觀點的也不是您和張殿青的文章,而是2000年第9期的《書屋》月刊上發表的李桐先生的文章,即:《〈共產黨宣言〉中一個原文詞Aufhebung的解釋和翻譯管見》。此外,即使在2002年,最先在刊物上“公開發表”同類文章的也不是您和張殿青,而是冒天啟研究員和高放教授。冒天啟的文章的題目為《另解“消滅私有制”》,該文發表在《經濟導刊》2002年第4期上;高放教授的文章《從“共產黨宣言”中的一處誤譯看資本主義如何過渡到社會主義》則是發表在《社會科學研究》(雙月刊)2002年第5期上,其中所介紹的則是李桐先生文章中的觀點,而不是您的文章中的觀點。此外,參加這一大合唱的,還有董輔礽等經濟學界的人士,他們也在不同場合大肆宣傳類似的觀點。
最后,更重要的是,面對你們的錯誤主張,我國馬克思主義理論界的許多專家學者,其中包括衛興華、顧錦屏、王振中、奚兆永等在內的一大批馬克思主義學者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批駁。
可在您的心目中,好像這一切都不算數,因此才有了您所謂的“21年來,我國的理論界對此觀點似乎采取了回避的態度”的說法。可見,您身上的自命不凡的優越感,達到了何種嚴重的地步!
(二)
毛澤東主席曾經說過,“如果我們黨有一百個至兩百個系統地而不是零碎地、實際地而不是空洞地學會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同志,就會大大地提高我們黨的戰斗力量。”習近平總書記也曾引用過這句話。胡先生是我們黨“系統地而不是零碎地、實際地而不是空洞地學會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同志”嗎?恐怕不是。因為您連辯證唯物主義的揚棄觀都沒有弄清楚,而這本應該是一個共產黨員的理論基本功。
您由不求甚解產生對馬克思主義關鍵問題的誤解,再采取唯我的實用主義,自然會無視理論界的批評。您弄不懂“揚棄”,反而在您的文章中生造一個所謂“試金石”:“因為在馬恩看來,作為一種歷史現象的私有制,用行政的、法律的、暴力的方法將其終止、廢除、打倒是可笑荒唐的。馬恩的科學社會主義和空想社會主義的界限很清楚,其中一塊試金石就是:一個是揚棄私有制,一個是消滅私有制。”
如此大膽的結論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界驚世駭俗。您的論據是:馬克思為《資本論》第一版所做的序言:“一個社會即使探索到了本身運動的自然規律,它還是既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但是它能縮短和減輕分娩的痛苦。”
雖然您無視理論界早就對您的一再批評,但我還是重新要對您的思想脈絡做個簡要分析,在共同學習中,看看您是在何處失足的,無論您是否聽得進去,我還是要盡責,至少對得起我們討論切磋的緣分。
1867年,馬克思談到“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時,隨后申明,決不用玫瑰色描繪資本家和地主,并提出了個兩個重要觀點,一是不要資本家地主個人為自然史過程的剝削關系負責,因為馬克思主義的目標是變革剝削機制。這也是以后毛澤東主席在實踐總結中把民族資產階級歸入人民范疇的理論根源之一,始終一貫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把自己的人搞的多多的思想方法根源之一,無論后人如何評價,鐵的歷史事實不可撼動。二是馬克思提出:“在政治經濟學領域內,自由的科學研究遇到的敵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領域內遇到的敵人。政治經濟學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質,把人們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惡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復仇女神召喚到戰場上來反對自由的科學研究。”
馬克思說的這個現象,在今天表現得十分生動。今天民營企業主中,反對馬克思主義主張的極少,大家埋頭掙錢,誰去反共呢?反倒是一些學者,甚至一些黨的官員,鄙視、嘲笑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和觀點,無形中發揮了“代表私人利益的復仇女神”作用。十分遺憾,您的取消“消滅私有制”對這些人起到推波助瀾作用。
晚年恩格斯曾有一個著名的觀點,“根據唯物史觀,歷史過程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到底是現實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無論馬克思或我都從來沒有肯定過比這更多的東西。如果有人在這里加以歪曲,說經濟因素是唯一決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這個命題變成毫無內容的、抽象的、荒誕無稽的空話。”恩格斯進一步論述:“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總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沖突中產生出來的,而其中每一個意志,又是由于許多特殊的生活條件,才成為它所成為的那樣。這樣就有無數互相交錯的力量,有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
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論述,從不同角度準確預示了歷史發展的客觀性,社會主義革命沒有發生在英法生產力高的國家,而是發生在“無數互相交錯的力量”導致的社會矛盾尖銳爆發的俄國與中國。若以您排斥“消滅私有制”的邏輯,按照經濟的自然發展階段,十月革命、中國革命豈不成了早產兒?這不是墮入陳獨秀的先發展資本主義,再進行革命的“二次革命論”了嗎?馬克思的“一個社會即使探索到了本身運動的自然規律,它還是既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恰恰反映了斯大林、毛澤東從實踐中總結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的歷史必然性。
當然,您的思考并非無可取之處。我們可以看一下胡先生重視的“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的例子。1959年2月第二次鄭州會議上,省地市縣四級干部連續幾天報喜不報憂,毛主席把參會人員擴大到基層干部共一萬多人,會議依然不敢講真話。1957年由鄧小平同志為組長,彭真同志為副組長主持的反右工作,在全黨留下嚴重的不敢講真話的風氣。直到會議總結時,洛寧縣民兵連長李成午在領導鼓勵下說出本村60萬斤糧食,30多頭騾子,幾十頭豬被上級調走,連留聲機也調走了。一語即出,舉座大驚。領導走后,各地代表紛紛責備李成午說了實話,招來禍端。事后,李成午受到毛主席接見,被毛主席稱贊為實干家,政治家,一萬多人的代表會議,沒人敢這么講實話。這是毛主席退居二線,由一線主持工作的同志取消商品經濟,推動“共產風”,“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的例子。
由此可見,在保留社會主義商品生產階段性目標上,“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作為空想社會主義的依據,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這個理由不能用于否定“消滅私有制”,因為“消滅私有制”是總的歷史目標,是個漸進過程,完全是兩碼事。您所謂“因為在馬恩看來,作為一種歷史現象的私有制,用行政的、法律的、暴力的方法將其終止、廢除、打倒是可笑荒唐的”,是栽贓給馬克思恩格斯的,極不嚴肅。這種“理論創新”極其荒唐,也很不智,因為它把您的父輩浴血奮戰的打土豪分田地、農村土改變革、社會主義改造統統否定了,把蘇、中社會主義運動史統統否定了。您的這個“創新”把自己如此成功地放到“不肖子孫”的位置上(請原諒我的用詞,不這樣說,無法敘述事情本身)。可見,對馬列不求甚解,淺嘗輒止的經驗主義真是害死人,結果真的是令人瞠目結舌。
用暴力手段消滅私有制,是社會矛盾運動的結果。當一個社會兩極分化嚴重、社會矛盾尖銳,人民揭竿而起、重走井岡山道路,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沒有什么“揚棄私有制”是科學社會主義,“消滅私有制是空想社會主義”這樣的“試金石”,因為它脫離了社會矛盾、逆歷史潮流,就是恩格斯所批評的,“說經濟因素是唯一決定性的因素”是“荒誕無稽的空話”。
(三)
中國允許多種所有制并存是合理的,但真理向前邁進一步就是謬誤。
很多人并不知道,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后,保留私有制是毛主席的主張。1955年底,毛澤東同志匯總研究了全國合作化的176個案例,為104篇寫了按語,親手主編出《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在47類經驗材料中,“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土地報酬和自留地”占了一類。如中共四川省委的一篇報告,毛主席擬題為《郫縣犀浦和古城兩個鄉是怎樣處理各項具體問題的》,報告涉及到妥善處理毛豬、耕牛、農具、自留地、資金、副業生產等具體情況。
毛主席始終注意了在自留地上的兩種傾向,1958年1月,《在工作方法六十條(草案)》中指出,“有些農家的收入中個體經濟和集體經濟的比例是倒四六、倒三七(即是家庭副業和經營自留地的收入,占到總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七十)。這種情況必然影響農民對于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積極性。1958年3月10日,在成都會議上提出,“自留地減少,又不讓多養豬,這樣兩頭堵死不好。”這些資料說明,在自留地的問題上,從1955年到1958年春季,根據農村客觀情況,自留地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有多少的問題。
幾個月后,中國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劉少奇同志在第一次鄭州會議上回憶:1958年4月,“在火車上有我,恩來、定一、鄧力群四人,“吹公社、吹烏托邦、吹過渡到共產主義”;在鄭州火車站和河南省委書記吳芝圃談了“大概有十幾分鐘,他熱情很高,采取的辦法也很快”;“公社就是這樣來的”(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731-732頁)。此后,彌漫全黨的共產風在1958年夏秋季之后達到高潮。
共產風的惡果最先得到毛主席的警惕和糾正,到1959年5月6日,毛主席批復《關于農業的五條緊急指示》,“恢復社員的自留地,仍然按照原高級合作社章程的規定,自留地不超過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百分之五。”毛主席在這一句中的“不超過”三字后加上“也不少于”四個字,并在這一句后加寫:“沒有自留地不能大量發展私人喂養的豬雞鵝鴨,不能實行公養私養兩條腿走路的方針。”
和一些同志的印象相反,直到毛澤東同志去世之前,對于自留地這一“資本主義尾巴”不是割棄,而是結合教訓,為糾“左”在全黨做了長期苦口婆心的工作。《毛澤東年譜》記載,1960年8月10日在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上告誡:“過去批轉貴州省關于食堂問題的那個文件中說食堂辦得好的地方群眾自己不要自留地,這個說法是有毛病的。“大集體、小自由”,一九五八年武昌會議決議里寫了的,不要忘記這一點,這個要下一個狠心。你們如果反對,就在這里講,不要面從心違,當面說贊成,回去又不干。”1961年2月8日,在杭州和幾位同志談話,林乎加說:自留地幾年來幾放幾收,放有放的道理,收有收的道理。毛主席說:
“兩個道理,歸根到底,只能是一個道理,還是要給農民自留地,而且要把為什么反復交代清楚。農民不相信,是你變得太多了嘛!現在反復不下去了,再搞下去,就是你們所說的餓、病、逃、荒、死。……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這都是社會主義性質的。自留地是個人所有制的尾巴,并不危險。不懂得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這些道理,就會死人的”。(《毛澤東年譜》1960.8.10,1961.2.8)
但毛主席的這些反“左”告誡并未得到全面貫徹,1961年5月,劉少奇就長沙福臨公社天華大隊和在家鄉寧鄉的調查情況給毛澤東寫信,信中說:“天華大隊很有可能是被漏網的地主和富農分子實際上掌握領導(正在進行審查)。社員生活遠不如一九五七年,這主要是由于社員過去都有自留地,還在山上開了些荒土,每家都收有幾千斤紅薯、芋頭和田埂上的豆子,養了豬和鴨,而現在這些幾乎完全沒有了。”(《毛澤東年譜》1961.6.1)由此可知毛主席和黨中央1959年5月6日恢復自留地的緊急指示在一些地區并未落實,可見反“左”的阻力之大。
1962年8月20號,在度過三年自然災害以后,毛主席曾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再次探討過自留地的數量。“自留地少了不好,多了也不好,可以照有些同志提的意見,百分之七到十,最多不超過百分之十五,這樣不至于影響集體經濟。地少的不到百分之七也可以。”1967年11月9日審閱中共中央《關于今冬明春農村基層文化大革命的指示》稿,批示:“照辦。指示稿說,“農村人民公社現有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關于自留地的制度,一般不要變動。”
有些接受了毛澤東“超前,唯意志論”觀點的同志,恐怕想不到或者沒有注意,除了保護自留地,毛主席還保護了商品經濟中的自由市場,嚴肅批評了高層領導對基層平均主義的無動于衷。對“資本主義尾巴”采取既保護,又警惕的態度;對干部群眾的熱情,既保護,又警惕“左”的傾向。
1958年夏,聽到陳伯達對遂平縣用沙子換武漢機器的轉述,批評了產品交換代替商品交換的可能性傾向,對破除資產階級法權的文章在鼓勵的同時指出了“完全廢除”的片面性(陳曉農:《陳伯達:最后口述回憶》第163頁)。1959年6月22日,對河南省吳芝圃等省委領導說:“搞點自由市場,開頭難免混亂一下,無非是有黑市,高價,也沒有什么可怕,然后來一個適當的管理。現在搞得這樣死,不論哪一個省,公社化以后,小東西買不到了。”(《毛澤東年譜》1959.6.22)諄諄告誡河南省汲取上年浮夸、共產風教訓,貫徹自年初第2次鄭州會議始,以及三次黨內通訊,反復告誡全黨反對浮夸風共產風的精神。遺憾的是,黨的最高領導人的這些努力未得一線主持工作的領導同志的重視,釀成半年后餓死人的嚴重事件。出現慘劇后,給毛主席和中央領導帶來刻骨銘心的痛楚,痛定思痛,1961年3月13日毛主席寫信給鄧小平、彭真兩位同志,明確具體地布置對生產隊之間,生產隊個人之間平均主義這個“極端嚴重的大問題”進行調查,對他們的“至今還是不甚了了”提出嚴肅批評(同日《毛澤東年譜》)。
1963年4月10日在和日共代表團談話時毛主席談到,“一九六二年八月,我們討論了黨的整個路線,包括國內的和國際的,開了十中全會,發表了全會的公報。那時我們黨內有一部分同志在國際問題上強調三和一少,在國內問題上提出三自一包。中央各部,每個部都不是太平的,都可以一分為二。地方上也不是太平的,有兩條道路的斗爭。”把毛主席有關論述歷史地全面地聯系起來,可見這是從總體上的把握。
毛主席早在40年代就對解放區的企業提出計件工資制(《毛澤東文集》第2卷458頁),在50年代合作化中,對于各地合作社包工包產等各種經濟責任制創新都有總結和歸納,又保護自留地和自由市場,以抵制平均主義,保護群眾利益,并推廣向全黨。這是要求各地因地因時制宜,促進生產效率,提高人民群眾生活的一貫舉措。但是,如果出現把它們系統化,結合國際形勢,形成動搖公有經濟主體的政治路線的可能性,就必然引起毛澤東同志和全黨的警惕。
王震回憶,七十年代,他參加了毛澤東和陳永貴的親切交談,提到割資本主義尾巴,毛澤東說:還是留一點吧!割尾巴,那還不割出血來,還能不疼?(王震《回憶毛澤東》)
1974年12月,毛主席要求全黨學習列寧對資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在安排寫的文章中,被有些觀點認為是極左最高潮時期的農業所有制分析中,提到當時的現狀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集體經濟生產的,國營農場所占比重很小。此外,還保留著少量的社員自留地和家庭副業。”
由以上看出,毛澤東同志從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出發,無論是建立、維護農業集體經濟階段,還是文革時期,直至去世,始終保護、堅持了自留地制度,糾正了“左”傾。
今天,中國已經進入工業社會。之所以如此詳細回顧這段歷史,為的是思考:
我們有什么理由不能理直氣壯地講述私營工業經濟的必要性?我們更有什么理由忽視我國經濟基礎中私有經濟成分比例過大?有什么理由不能像毛主席對私有經濟比例如履薄冰地反復調查把握,以爭取人民的最大利益呢?又有什么理由不去關注31條對民營經濟的引導,在高質量發展中產生、轉化出有市場活力的新型公有制企業呢?非得要采取胡先生您近乎旁門左道的改變翻譯來挑戰馬克思嗎?
資產階級消滅了小資產階級、小農,生產力就發展了,這就是揚棄。無產階級在未來消滅了私有制瓶頸,發展了生產力,在公有制基礎上實現每個人自由全面發展,消除人對物的依賴,實現“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也就是揚棄。沒有消滅,能有質變嗎?沒有消滅,能有真正的發展嗎?沒有消滅的揚棄,只能是偽揚棄。害怕“消滅”,就不懂“揚棄”。
把德文的“消滅私有制”翻譯為中文的“揚棄私有制”,淡化了革命和質變,猶如隔靴搔癢,體現不了“揚棄”的本意。離開了“消滅”的所謂“揚棄”,就是只“揚”不“棄”,把兩重性變成一重性,就是向私人資本的折中投降。馬克思主義是階段論和過程論的統一,今天我們鼓勵、支持和引導包含有私有經濟的民營經濟發展,絕非削足適履,去修正馬克思主義的核心立場——消滅私有制。
胡先生直擊馬克思主義命門,又試圖將其化解為“語言學”“學術理論”問題,我十分疑惑,究竟是您老老謀深算,還是對馬列讀書不足、學而不精,采取實用主義態度?現在看來,更多是后者。建議您重溫1945年《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經驗主義的分析。我們以習近平總書記在學風上提出的要求互勉:對馬列要做到真學真信真懂真用。
《十問》之三:恩格斯晚年曾致信德國社會民主黨:“究竟什么是資本主義私人生產呢?那是由單個企業家的經營生產。可是這種生產已越來越成為一種例外了。”“單個企業家”的生產經營從普遍到“例外”,資本主義出現的新現象,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歷史進步。
答:
這里真正的問題其實是:
第一,恩格斯的原話是:“據我所知,資本主義生產是一種社會形式,是一個經濟階段,而資本主義私人生產則是在這個階段內這樣或那樣表現出來的(德文vorkommende,直譯應為“發生的”)現象(德文Erscheinung,直譯應為“表面現象”或“外觀”)。但是究竟什么是資本主義私人生產呢?那是由單個企業家所經營的生產,可是這種生產已經越來越成為例外了。”
既然如此,那么您在引用恩格斯的這段話的時候,為什么不引完整呢?
第二,恩格斯這里所說的“現象”的德文原文其實是“Erscheinung”,亦即漢語中所說的“外觀”或“假象”。馬克思主義看待資本主義的生產形式,更加重要的究竟應當是看本質(德文Wesen),還是看現象呢?它的本質就是《資本論》中指出的“這是一種沒有私有財產控制的私人生產。”這種本質是您一再回避,企圖繞開的。
第三,同樣的道理,您之所以如此看重所謂的“‘單個企業家’的生產經營從普遍到‘例外’”這個“資本主義出現的新現象”,把它稱作“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歷史進步。”您這樣片面地解讀恩格斯的這段話,所抓住的究竟是“西瓜”還是“芝麻”?您如此看重這個“現象”方面的變化,這究竟是站在恩格斯一邊,還是站在了被恩格斯所批評的《綱領》一邊了呢?是不是以實用主義歪曲恩格斯的本意呢?
第四,也是在這段話中,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中文版中出現了“企業家”這個譯法。那么您知不知道:恩格斯這段話中的德文“Unternehmer”其實也是既可以譯作“企業主”、又可以譯作“企業家”的呢?您覺得在這個地方是應該譯作“企業主”還是“企業家”?既然您那樣重視“詞匯的概念的理解”,并且認為“這就如中國古代的訓詁學一樣,訓詁學還是實事求是文化和文風的一個源頭”。那么,在這里為什么您就一點也不敏感了呢?這可不可以理解為“在有階級的社會里,每個人都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中生活,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呢?
第五,“單個企業家”的生產經營從普遍到“例外”,從表象上看,即使是一種歷史進步,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進步。社會主義普遍應用這種“進步”就不是進步,而是退步了。毛澤東實際上在20世紀50年代末就制定了中國農村的在地工業化戰略。毛主席逝世時,中國已經建立起初步完備的工業體系。20世紀80年代,中國許多縣里都已經有各種各樣的國營或集體的機械廠、化工廠等工廠了。而且中國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連“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鄧小平同志都為之驚訝。這些都表明,社會主義的社會化大生產無論是從現象還是從本質上,都超越了您所提出的“巨大的歷史進步”的資本主義的社會化。您作為一個中國人,只看西方國家的好,不看中國的好,豈止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錯誤呢?
胡老先生出生于光榮的延安襁褓,彼時資本主義已經腐朽、壟斷,所發動的帝國主義世界大戰已是第二次了,生靈涂炭;八十年后,矛盾進一步加劇,西方焦頭爛額。是何原因讓一位老人停留在兩三百年之前贊嘆當時的“新現象”,卻完全無視今天的東升西降,無視私有化導致的兩極分化對祖國的危害,而只談資本主義相對于封建社會的“巨大的歷史進步”呢?當下中國又有多少封建生產方式,以致于要去歡呼資本主義變革呢?難道要像蘇聯解體前人均分得若干萬債券的徹底私有制、徹底產權清晰,然后再來實現資本主義社會化生產的“巨大歷史進步”?這不是倒行逆施嗎?
其次,社會化大生產,難道只有資本主義一種方式嗎?姑且不說這種歡呼是否對得起您生長的延安窯洞,您真的理解什么是真正的社會化大生產嗎?相比于全中國人民一條心,手拉肩扛,建大慶油田,修水利,建農田,西方勞資矛盾逼迫下的社會化生產望塵莫及,根本不是一個維度。否定“消滅私有制”,只能在中國創造一種私人資本野蠻生長的社會條件,真要接受了這種理論,我們黨豈不是變成資本的奴仆?
《十問》之四:當時的歐美國家出現了大量的股份公司,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我國的股份公司也是社會大生產的產物,眾多股份公司的產業鏈已經具有國際化、全球化的規模,它的私人生產經營的性質是否也應有所變化呢?在工商局注冊登記應冠以何名呢?
答:
第一,“當時的歐美國家出現了大量的股份公司,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不對。馬克思說股份制是“資本主義極度發展的產物”,而不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因為單是有了社會大生產,并不一定會產生股份公司;而只要實行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就一定會產生股份公司。無論歷史上埃及人建金字塔,中國人修萬里長城、大運河,全社會被驅使參與;還是社會主義運動史中,列寧斯大林蘇聯舉國轟轟烈烈的星期六義務勞動,新中國全社會動員興建水利、大辦工業,主動勞動的社會化生產程度極高,都沒有股份公司。
我們應該是信您的,還是信馬克思的?
第二,“我國的股份公司也是社會大生產的產物”。——也不對。理由見上條。我國的企業之所以可以實行“股份制”的形式,馬克思主義學者之所以不反對,僅僅是因為“股份公司”也帶有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生產方式過渡的“過渡點”的性質。但它并沒有“揚棄財富作為社會財富和作為私人財富之間的對立,而是在新的形式下發展了這種對立。”我國的股份公司也是如此。經過三十年實踐,現在已經具備總結的條件,從現實存在的令人眼花繚亂的資本亂象來看,怎么能依然停留在30年前的膚淺定義呢?
第三,“它的私人生產經營的性質是否也應有所變化呢?”——當然有變化。但不是姓社姓資的變化,而是上面恩格斯所說的那些“現象”方面的變化。不僅如此,它還“在一定部門中造成了壟斷,因而引起國家的干涉。它再生產出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一種新的寄生蟲,——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創立公司、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產出了一整套投機和欺詐活動。這是一種沒有私有財產控制的私人生產。”難道您認為,馬克思所批判的這一切,在我國前段時間內“肆意妄為”的“資本大鱷”們那里并沒有出現嗎?
第四,“在工商局注冊登記應冠以何名呢?”——您覺得這很重要嗎?“在工商局注冊登記冠以何名”對于企業自身的性質真的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嗎?此外,工商局的注冊登記與企業自身,究竟應該是誰為誰服務的呢?
第五,西方頂尖規模企業,是幾百年來資本集中、壟斷的結果,也是投資方通過形形色色的基金和交叉持股,運作股權投資、股權控制、委托代理、內部控制等制度,形成社會資本假象,實質依然是極少數家族資本、私人資本控制。
在中國,自黨的十五大“允許和鼓勵資本……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以來,一些人打著發展是硬道理的旗號,才二十余年,從吳小暉的金融集資詐騙、職務侵占,到螞蟻金服要以高杠桿改造國家金融的野心,再看今天危在旦夕的房地產爆雷對宏觀經濟的挾持,這些過程,中外一致,都以社會化為工具,不斷謀求、鞏固市場壟斷地位,達到少數人利益最大化。
解決這些問題,要汲取東、西方教訓,則是引導我國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正確方向。
第六,在華為受到美國等國圍剿中,美歐企業的資本壟斷性以占據高端、脫鉤斷鏈體現出來,其企業形式上的社會性不過是當代私人壟斷資本的存在方式。歷史和現實,一再證明了馬克思對股份信用兩重性中的欺騙性的揭露,證明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正在對先進科技生產力的扼殺,也一再證明著股份制“是一種沒有私有財產控制的私人生產”。
您是真的不理解社會主義社會化和資本主義社會化的區別嗎?人們很難相信您會如此單純。只有社會主義充滿活力的公有制創新形式,才是社會化大生產的正途。您否認股份公司的私人控制本質,也就繞開了這個正途。這個繞開前景一旦實現,必將把中國拉入資本主義的泥潭,必將徹底熄滅我國民營企業在黨的領導下的光輝燦爛的發展前途。這是您認識不到的,也許是不情愿的。
《十問》之五:民有經濟的市場主體一直在提這類問題:“需要我們是無奈選擇,消滅我們是偉大理想。”還沒想到“選擇”和“理想”竟成為一對悖論而對立,我認為只有在社會主義的實踐中才有自洽的可能性。為此就要以批判的眼光審視過時的理論觀點,首先不是指馬恩的某些觀點,而是指我國的理論家、翻譯家對這些觀點的注解釋義是否精當、正確,否則固守成規,概念若有毫厘之差,就會造成實踐的千里之誤。
答:
第一,所謂“民有經濟的市場主體一直在提這類問題:‘需要我們是無奈選擇,消滅我們是偉大理想。’”——這到底是真問題還是偽問題呢?您不覺得這是有人在故意假借“民有經濟的市場主體”的名義打“悲情牌”、制造“民營企業”與黨和政府的矛盾,特別是與黨的性質和黨綱的矛盾嗎?誰讓他們這樣去想的呢?
第二,您能解釋一下:您說的“民有經濟的市場主體”的“民”是指哪些人嗎?憲法規定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經濟”中的“民”從什么時候起已經不準叫“民”了呢?是誰給你們的權利,把“全民所有制經濟”和“集體經濟”的成員從“民”中開除了“民籍”的呢?
第三,如果“民有經濟的市場主體”這個稱謂是名副其實的話,怎么還會有“需要我們是無奈選擇,消滅我們是偉大理想”這種哀鳴的呢?有這種“需要自己是自己的無奈選擇,消滅自己是自己的偉大理想”的荒謬邏輯嗎?
第四,“為此就要以批判的眼光審視過時的理論觀點,首先不是指馬恩的某些觀點,而是指我國的理論家、翻譯家對這些觀點的注解釋義是否精當、正確,否則固守成規,概念若有毫厘之差,就會造成實踐的千里之誤。”——您不就是才僅僅人云亦云地像撿了寶貝一樣“審視”了《共產黨宣言》中的“Aufhebung”這一個詞就“審視”錯了嗎?“首先不是指馬恩的某些觀點”,那么“其次”呢?您是不是也覺得有不少人確實是在心心念念的企圖把“馬恩的某些觀點”說成是“過時的理論觀點”,只不過實在是因為無能為力,或者因為一些別的原因而暫時還不能做和不敢做,所以才不得已而求其次,從而顛倒了他們心目中的“首先”和“其次”的次序呢?
第五,四年前在鳳凰衛視鏗鏘三人行組織的節目中,有位向松祚先生的“需要我們是無奈選擇,消滅我們是偉大理想”,引起舉座哄然。不知此前還有何人提出?顯然這個提法很對胡先生的口味,但恰恰暴露了這個調侃口號以私有制為己任、與私有制共進退的挑戰態度。向先生完全接受西方經濟學理念,對宣稱“最蠢不過馬克思”的張五常頂禮膜拜肉麻得無以復加,是國民經濟私有化的堅定信仰者。在他們的經濟學理念中,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剩余價值論是異端邪說,不屑一顧。在這段視頻中,向先生還對當前的“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提出質疑,認為這是文革語言。
向先生此語不僅有嘩眾取寵之嫌,而且是挑撥一些民營企業家向黨進攻。胡德平先生是搞統戰的專家,難道看不懂這個局嗎?您是搞統戰呢,還是被統戰了呢?
在此反問胡先生兩個問題:不知您是否思考過,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明明規定是“公有制為主體”,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對“56789”的“無奈選擇”?您作為一名資深共產黨員,與中西方培養的馬克思主義離經叛道學者產生共鳴,難道不發人深省嗎?
《十問》之六:要回答市場主體提出的現實問題,首先就要解放思想,要允許人們根據馬克思的原著、原文、原句、原意去學習。只要學風端正,他的書本中,你就會發現他對資本主義私有制“揚棄”的論述。也可看作是他對我國民有經濟所提問題的回答。我想民有經濟也會由衷認同這是一條放活、光明,符合社會發展的必然大道。
答:
第一,“要回答市場主體提出的現實問題”——哪些“市場主體”所“提出”的哪些“現實問題”呢?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算不算“市場主體”?如果不算,那么我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嗎?如果算,哪家國有企業和集體經濟的負責人說過“選擇我們是無奈,消滅我們是理想”這樣的怨言呢?
第二,“只要學風端正,他的書本中,你就會發現他對資本主義私有制‘揚棄’的論述。”——這當然是對的啦。問題在于:您覺得,怎樣才算是對于私有制(德文Privateigentum,即“私有財產”)的“揚棄”呢?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所說的“廢除”呢,還您所希望的“保存”和“發揚”呢?而且我覺得,即使在我國目前所謂的“民營企業”中,真正的共產黨員也還是大有人在的。您覺得是否有人可以做到讓他們全都放棄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呢?
“解放思想”,是從某些人所壟斷的對馬克思主義的解釋中解放出來,防止受到假馬克思主義者的欺騙,因此,毛主席一再強調,必須讀原著。而胡先生錯誤的揚棄觀,卻要人們從馬克思主義最基本的原理和主張中解放出來。這種解放思想的后果是什么呢?只能是改旗易幟的邪路,重蹈蘇聯東歐解體覆轍,這個邪路是代價慘痛的。俄羅斯人民至今在飽嘗著這種代價。但我想,廣大的民營企業家是不會上這個當的。
《十問》之七:紫虬先生,你能保證馬克思就沒有對私有制有過“揚棄”的說明和論述嗎?2002年,我和張殿清合寫一篇《揚棄私有制》的文章,并公開發表。21年來,我國的理論界對此觀點似乎采取了回避的態度。但打擊民有經濟的輿論、土政策竟接連不斷。所以我認為解決這一問題很難,不對嗎?你引文說馬克思主義,“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個絕路”,你憑什么刪掉這句話的前六個字?我的意思很清楚,不是我認為以馬克思學說分析這個問題是“一個絕路”,而是指被你刪掉的“很多人”認為是個“絕路”。因為這些人一直在打著馬克思的牌子,馬克思明明說透了這個問題,他們或是視而不見,或者根本就不讀書。我看你很可能就是那幾個走絕路的人中的一個,因為你已經對號入座了。
答:
第一,您的問題的前半部分,我在上面已經回答了。這里不再重復。
第二,您說“但打擊民有經濟的輿論、土政策竟接連不斷。”但是首先,您能具體地舉出都有哪些輿論是屬于“打擊民有經濟”的嗎?其中您是不是也把傳播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宣傳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揭露一些“資本大鱷”們的違法亂紀和“肆意妄為”包括在內了的呢?
其次,再說一次,您怎么又提出了一個“民有經濟”的“新概念”來了呢?難道“國有經濟”(即“全民所有制經濟”)和“集體經濟”,這些《憲法》規定了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都不是“民有”的了嗎?如果您是想用它來回避“私有”這個說法的話,那么,您事實上就是把“人民”和“私有者”劃了等號。如果是這樣,您能否回答一下:是否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勞動者都必須是“私有者”才能算作“人民”?我國的社會主義社會是否必須要變成一個“私有者”的社會呢?如同戈爾巴喬夫的500天計劃,分給每人若干萬元債券,曇花一現地“公平”手持生產資料產權?
第三,您說,有些人“一直在打著馬克思的牌子,馬克思明明說透了這個問題,他們或是視而不見,或者根本就不讀書。”但是,我想問的是:首先,您那么千方百計地想要修改《共產黨宣言》中關于“消滅私有制”的譯文,這不就是在試圖去打“馬克思的牌子”嗎?只不過,您一打就打錯了而已。
其次,您說“馬克思明明說透了這個問題”,這一點也不錯。可是您呢?您“說透”沒“說透”這個問題我們暫且不說。我要問的是:您說對了還是說錯了?如果說錯了,不就說得越“透”就越錯嗎?
再次,至于您說“他們或是視而不見”,我認為這要看您指的是什么。只要是真正肯讀馬克思主義的書的同志,我想是肯定不會對任何現實問題“視而不見”的,包括您的錯誤認知在內,也是不會視而不見的。但是如果您一定要強不知以為知,一定要別人贊成您的誤讀、誤解和誤導,那恐怕在說服不了您的情況下,就只好不再與您糾纏,假裝“視而不見”了。
最后,至于您批評有些人“或者根本就不讀書”,我覺得批評得好!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當然不應該不讀書,尤其是不應該不讀馬列的書,其中也包括不能把馬列的書“讀歪了”。在這方面,我愿意跟您開展一個競賽:看誰讀得更多更好、更能說明我國的現實問題。
第四、胡先生,如果您還真地相信共產主義,那么,您所謂揚棄私有制的主張,實際上是西方演化經濟學在所有制問題上的一種應用。您主張,讓私有制經濟自發地演化、演變,而不要政府發揮什么抑制、消滅作用。但您的這種主張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也行不通。資本主義國家也不是讓私有制自發演化、演變的。資本主義國家表面上宣稱自己是市場經濟,實際上有強烈的國家干預和國家支持。西歐的對外殖民史不僅是強烈的國家干預和國家支持,而且是系統性地使用暴力。您能相信,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資本不會把它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嗎?資本主義為了自身的利益,不僅利用自己的資金、資本、貨幣優勢來創造其他國家的危機,而且不斷地發動戰爭來維持有利于自己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
第五,關于民營經濟,您說“從馬克思主義的學說來分析這個問題,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條絕路,哪怕是從學術上來談這個問題都是很困難的”,究竟誰把馬克思主義指導看作民營經濟的“絕路”?如果“很多人”不包括您,您的黨性就應該驅使駁斥“絕路”說,正面講一講“消滅私有制”和當前“兩個毫不動搖”的關系。您不是說“馬克思明明說透了這個問題”嗎?如果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知識積累,這并不困難。但是,您是排斥“消滅私有制”提法的,從您提出“我們是不是可以從另外兩個角度來談談這個問題”,就間接認可了用馬克思主義理論是談不通的,不自覺地把自己放到認為“絕路”者之一。
《十問》之八:馬克思提出過“重建個人所有制”的課題,難道這是提倡私有制嗎?我們的社會主義是實踐中的社會主義,理論是長期爭論不清的問題,只要這一改革的進程不停止,中國人民明白這個道理并不是一件難事。
答:
當然不是。您在此還是有一些馬克思主義底線的,因為馬克思為了堵住那些試圖從中得出“重建私有制”結論的人的嘴,在《資本論》德文第一版以后的版本中,專門加了一句話:“這不是重建私有制”!所以這才使得那些人感到很憋屈,覺得想用曲解馬克思這一觀點的方法來為私有制辯護而辯護不成。但是,只要是真正站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立場上和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實踐中(而不是在不加定語、不管方向的“改革”中)來看,那就會很容易明白,而根本不是什么所謂馬克思《資本論》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至于說“理論是長期爭論不清的問題”,這句話是錯誤的,真理越辯越明。過去有人說社會主義講不清,今天您又說理論爭論不清,這是“不可知論”,一般有三個特點:一是實踐上不接觸群眾,不善于向基層、向人民群眾學習;二是在理論學習上持經驗主義態度,對馬列不求甚解,因此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問題說不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三是,因為不讀書,說不清,自然陷入實用主義,行動上盲目實踐,熱衷于和國際接軌,放棄底線,思想被西方俘虜而不自知。
二十大后,黨中央新班子敬謁延安窯洞,引用焦裕祿的“坐在辦公室碰到的都是問題,深入基層看到的全是辦法”,抓住了毛澤東思想的精髓。這對我們是個很大的指導和啟發。
我同您一樣認為,我國需要民營企業大發展,但民營企業應當避免錯誤理論指導。民營企業應當學習華為排斥資本、以奮斗者為本的精神,突出勞動主體,在科技創新中實現企業的突飛猛進。建議您好好研究一下華為。
《十問》之九:中國的執政黨是“共產黨”還是“公產黨”?在《共產黨宣言》中馬恩如何對待土地所有權方面的公私矛盾,也有涉及。學習這一課題,對今天的討論也大有益處。
答:
第一,您真的認為這兩個叫法在本質上(而不是在現實中)有太多和太大的區別嗎?如果在無產階級已經奪取了政權、建立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條件下,不實行生產資料所有制方面的社會主義改造,不建立社會主義的生產資料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又怎么可以進一步向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過渡?
第二,您說“在《共產黨宣言》中馬恩如何對待土地所有權方面的公私矛盾,也有涉及。”雖然您在此說得隱晦,聯系閱讀《共產黨宣言》,似乎也可明白您的意思。在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對俄國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的未來提出了兩種前途預測,一種是無產階級革命后的公有制,一種是被資本主義瓦解后的私有制。兩種可能性取決于俄國當時的具體條件。俄國原始公社瓦解時出現土地私有制,這種“土地所有權方面的公私矛盾”和“共產黨”“公產黨”之謂,和今天討論有何聯系?只能反映出您見到公有制解體、私有制建立就兩眼發光,聯想豐富。
《十問》之十:共產黨的認識論,是堅持實踐第一的認識論。人民經濟是一切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公民),分散或聯合舉辦的經濟實體,也包括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以后又改制為公司的經濟體。這種規模的人力資源和市場空間,哪國能有?在堅持市場經濟的同時,主張其與“人民經濟”、“共享經濟”相協調,有何不妥?
答:
您說“共產黨的認識論,是堅持實踐第一的認識論。”這一點很好,很正確,因此不與您爭論。現在就從第二句話開始,回答您的第十問。
第一,在這里,您又提出了一個“人民經濟”的概念。但是,您是否知道“人民”是一個歷史的和總體的概念呢?首先,從縱向的歷史的角度看,這里所說的“人民”,至少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吧?從這個意義上說,“經濟實體”和“經濟體”能夠算作“公民”嗎?其次,從橫向的角度看,在今天,在我們的“社會主義社會”里,除了“公民”的概念,至少還應該另外一個“私人”的概念吧?而如果從經濟的角度來劃分的話,那么至少也還客觀地存在著“公有制經濟”和“私有制經濟”或者“非公有制經濟”的區分吧?可是在您的“人民經濟”的概念中,這些區分為什么不見了呢?您真的以為,只要把這些不同的經濟成分“綜合”到“人民經濟”這個統一的概念中,它們之間的客觀區別就不存在了嗎?您真的以為,只要把“鞋刷子綜合到哺乳動物中”(恩格斯語),“鞋刷子”就會長出“乳腺”來嗎?
第二,您說:“人民經濟是一切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公民),分散或聯合舉辦的經濟實體,也包括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以后又改制為公司的經濟體。”但是,首先,“經濟實體”和“經濟體”能夠等同于“經濟”嗎?其次,“分散或聯合舉辦的經濟實體”就沒有“公有”和“私有”的區分了嗎?再次,“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以后又改制為公司的經濟體”究竟還屬不屬于“全民所有”的呢?如果不屬于了,那么,這豈不是公開地在走違反憲法的、改旗易幟的邪路嗎?如果還屬于,那么,怎么可能不再存在“姓公姓私”的區別了呢?
第三,您說:“這種規模的人力資源和市場空間,哪國能有?”但是我的問題是:難道假定這些“經濟實體”和“經濟體”的“主體”仍然是公有的,那么“這種規模的人力資源和市場空間”就會變成外國的了嗎?
第四,您說:“在堅持市場經濟的同時,主張其與‘人民經濟’、‘共享經濟’相協調,有何不妥?”我的回答是:不僅有“不妥”,而且是有“大不妥”。因為其中的“不妥”太大、太多了。因為首先您所說的“市場經濟”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但正如江澤民同志曾經說過的,“社會主義”這個定語絕不是可有可無的,恰恰相反,而是“畫龍點睛”的。
其次,只要您肯承認必須加上這個定語,那么,社會主義的“公有制”“按勞分配”和“計劃經濟”,就都必然是其中的應有之義。前兩者的理論根據是鄧小平同志所說的:“我們一定要堅持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和“一個公有制占主體,一個共同富裕,這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我們就是要堅決執行和實現這些社會主義的原則。從長遠說,最終是過渡到共產主義。”后者的理論根據之一,則是江澤民同志所說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也就是有計劃的市場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從一開始就是有計劃的,這在人們的腦子里和認識上一直是清楚的,不會因為提法中不出現‘有計劃’三個字,就發生是不是取消了計劃性的疑問。”
鄧小平同志清楚地認識到,國內外都有一種力量要把中國的改革開放引向資本主義。他清楚地表述過,在中國,資本主義道路走不通。而今天,面對汪洋大海般的私營經濟,我們不能不加強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及其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引導。而我國當下非國有的民營經濟,實際上囊括了多種類型,既有正確處理勞資關系、成為行業旗幟的先進企業,如制造業的華為、商業的許昌胖東來等;也有大批科技創新企業,填補國家空白。它們為客戶創造超額價值,為企業取得市場競爭優勢。與此相反,一些企業股東權益至上、身負巨額債務、“窮廟富方丈”現象嚴重,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害群之馬。還有大批民營企業,服從市場競爭、資本集中的規律,企業平均壽命不足三年,這些企業的投資者和雇傭工人,以及個體工商戶、農村進城人員,都成為新的自謀職業者,多數成為雇傭勞動者,他們構成不敢消費、不敢生育的主體。如果不引導解決民營企業的根本問題,只是加上“人民經濟”“共享經濟”之稱謂又有何用?如果忽視“31條”對民營企業的關于共同富裕的引導精神,緊緊盯在維護私有制上,回避民營企業的內部矛盾,則正是對我國民營經濟的危害。
相互切磋,重在坦率,若有不敬,實屬無奈,請諒。
不妥處,請指正,盼復。
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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