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作者專門給烏有之鄉紀念毛主席誕辰120周年的供稿?!?/strong>
在貫徹過渡時期總路線的過程中,始終貫穿著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個階級兩條道路的斗爭。這是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主要矛盾的劇烈反映。這種階級斗爭必然要反映到黨內來,形成兩條路線的激烈斗爭。毛澤東運用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的哲學世界觀,特別著力抓好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而毛澤東的馬克思列寧主義路線與非馬克思主義路線的斗爭,就是這樣兩條路線斗爭的集中反映。
(一)毛澤東與劉少奇在農業農業合作化問題上的分歧
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即農業合作化,在過渡時期總路線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民占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農村問題處理得好不好,對中國社會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全局性影響。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又是一項極其艱巨而復雜的任務。要把中國幾千年來延續下來的分散、落后的小農經濟,改造成為與國家工業化相適應的社會主義的集體農業經濟,為農業現代化打下良好的社會基礎,其困難可想而知。
早在1943年10月14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于會議上就曾指出:經過土地革命,打破封建剝削關系,這“是第一個革命。但是,如果不進行從個體勞動轉到集體勞動的第二個生產關系即生產方式的改革,則生產力還不能進一步發展。將個體經濟為基礎的勞動互助組織即農民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加以發展,生產就可以大大提高,增加一倍或一倍以上。如果全邊區的勞動力都組織在集體互助的勞動組織之中,全邊區一千四百萬畝耕地的收獲就會增加一倍以上。這種方法將來可推行到全國,在中國的經濟史上也要大書特書的。這樣的改革,生產工具根本沒有變化,但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系變化了。從土地改革到發展勞動互助組織兩次變化,這是生產制度上的革命。”
1951年春夏,圍繞山西發展農業生產互助合作問題,出現了一場爭論。爭論是由中共山西省委的一份報告引起的。
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向華北局和中央寫了一份報告,題為《把老區互助組織提高一步》。
報告提出:“老區互助組的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個轉折點,使得互助組必須提高,否則就要后退”。報告認為:“隨著農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農民自發力量是發展了的,它不是向著我們所要求的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而是向著富農的方向發展。這就是互助組發生渙散現象的最根本的原因。”
報告的結論是:“必須在互助組織內部,扶植與增強新的因素,以逐步戰勝農民自發的趨勢,積極地穩健地提高農業生產互助組織,引導它走向更高級一些的形式,以徹底扭轉渙散的趨勢”。這里所說的增強新的因素,是指在互助組織內部增加公共積累和加大按勞分配的比重。
報告認為,這些因素“雖然沒有根本改變了私有基礎,但對私有基礎是一個否定的因素。對于私有基礎,不應該是鞏固的方針,而應當是逐步地動搖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
山西省委的報告送到華北局和中央。劉少奇和華北局不同意報告中的觀點。
5月4日,華北局在對山西省委報告的批復中寫道:“用積累公積金和按勞分配辦法來逐漸動搖、削弱私有基礎直至否定私有基礎是和黨的新民主主義時期的政策及共同綱領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錯誤的。”
5月7日,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的報告中,也批評了山西省委提出要組織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做法。他認為,用合作社、互助組的辦法,使中國的農業“直接走到社會主義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種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
6月3日,劉少奇在同薄一波、劉瀾濤、陶魯笳等人的談話中,又進一步提出:“在農業生產上,不能發動農民搞生產合作社,只能搞互助組。”“現在農村階級分化,正是將來搞社會主義的基礎,將來我們依靠政權,下個命令就能剝奪它。”“農業集體化要等機器,不要機器不妥當。農業集體化必須以國家工業化使農業能用機器耕種和土地國有為條件。”
7月3日,劉少奇在對山西省委報告的批語中寫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農村中,在經濟發展中,農民的自發勢力和階級分化已開始表現出來了。黨內已經有一些同志對這種自發勢力和階級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圖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們幻想用勞動互助組和供銷合作社的辦法去達到阻止或避免此種趨勢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這樣的意見:應該逐步地動搖、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礎,把農業生產互助組織提高到農業生產合作社,以此作為新因素,去‘戰勝農民的自發因素’。這是一種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思想。山西省委的這個文件,就是表現這種思想的一個例子,特印發給各負責同志一閱。”
7月5日,劉少奇在中南海春耦齋,向馬列學院第一班學員作報告說:“農業集體化要經過一個大的運動來達到,而不是零散地、慢慢地建立,十幾年后,就發動一個運動,經過兩三年搞起來。”“農業集體化不是逐步進行的,不是單純依靠農村條件,而是依靠城市,依靠強大的工業。”
當時,劉少奇等的想法是,先讓農村個體經濟再發展一段時間,富農也讓他發展,這樣有利于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等到國家工業化建設能提供大批農業機器的時候,可以依靠政權力量,下個命令剝奪它,一舉實現集體化。劉少奇的這種意見,當時在黨內有著相當的代表性。這種認識,同對于怎樣由新民主主義轉變到社會主義的總體設想是相聯系的。當時的設想就是,革命在全國勝利以后,先有一個新民主主義的發展階段,到條件成熟了的時候(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是國家工業化有了很大的發展),再采取嚴重步驟,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社會主義。
毛澤東很快知道了這件事,明確表示不贊成劉少奇和華北局的意見,而贊成山西省委的報告。他找劉少奇和主持華北局工作的薄一波、劉瀾濤談話,把自己的態度告訴他們。還要有關同志準備召開全國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對這次談話的內容,薄一波有一個回憶:“毛主席批評了互助組不能生長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觀點和現階段不能動搖私有基礎的觀點。他說:既然西方資本主義在其發展過程中有一個工場手工業階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動力機械、而依靠工場分工以形成新生產力的階段,則中國的合作社,依靠統一經營形成的新生產力,去動搖私有基礎,也是可行的。他講的道理把我們說服了。”
圍繞山西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爭論,就此結束。
這是在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道路上,毛澤東的馬克思主義路線與劉少奇非馬克思主義路線的第一次大的斗爭。
爭論中涉及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兩個帶根本性的問題。第一,能不能通過互助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實現由個體農業向更高級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過渡;第二,能不能在沒有實現工業化、國家還不能提供大量農業機械的條件下,根據農民自愿原則,組織和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實現農業合作化。
毛澤東對土改后農村中出現的階級分化十分關切,認為這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力求避免這種趨勢的發展。他認為,經過資本主義也可以發展生產,但那是一個痛苦的而且很長的過程。而經過互助組、初級社這些形式,把農民組織起來,不但是發展生產的需要,而且也是實現集體化的必由之路。
當時及以后的實踐證明,以土地入股、統一經營為特點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是農民比較容易接受的一種向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過渡的適當形式。在中國,即使沒有大量農業機械,但由于農業生產合作社實行統一經營,統一組織勞動力,能夠合理利用土地,興修水利,改良土壤,改良品種,采用新技術等許多單干農民難以做到的事情,特別是在抗御自然災害方面顯示了自己的優越性。在互助合作運動初期,全國創辦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絕大多數是好的和比較好的,提高了農業產量,改善了農民生活,起了示范的作用,為進一步發展互助合作事業提供了有說服力的事實。
長期以來,蘇聯農業集體化的模式給人們以深刻的影響。這種模式,就是先搞機械化,后搞集體化;依靠政權力量,強制消滅富農經濟,一舉實現全盤集體化。如今,毛澤東提出一個全新的觀點,突破了蘇聯的模式,為中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走出一個新的路子。
1951年9月,根據毛澤東的提議,全國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之后,形成《關于農業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這是中共中央關于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第一個指導性文件。這次決議草案于12月正式發出。
決議草案全面分析和肯定了農民在土地改革基礎上產生的兩個生產積極性。決議草案開宗明義,第一段就是這樣寫的:“農民在土地改革基礎上所發揚起來的生產積極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另方面是勞動互助的積極性。農民的這些生產積極性,乃是迅速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和促進國家工業化的基本因素之一。”關于個體經濟的積極性,決議草案指出:“解放后農民對于個體經濟的積極性是不可避免的。黨充分地了解了農民這種小私有者的特點,并指出不能忽視和粗暴地挫折農民這種個體經濟的積極性。”“根據我們國家現在的經濟條件,農民個體經濟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將還是大量存在的。”但是決議草案的重點,放在積極發展互助合作運動方面。它強調:“黨中央從來認為要克服很多農民在分散經營中所發生的困難,要使廣大貧困的農民能夠迅速地增加生產而走上豐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國家得到比現在多得多的商品糧食及其他工業原料,同時也就提高農民的購買力,使國家的工業品得到廣大的銷場,就必須提倡‘組織起來’,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則,發展農民勞動互助的積極性。這種勞動互助是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農民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的集體勞動,其發展前途就是農業集體化或社會主義化。”
決議草案總結各地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經驗,提出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大體上有三種主要形式,即臨時性、季節性的簡單的勞動互助,常年的互助組,以土地人股為特點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即初級社)。并規定了黨在不同地區發展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不同的方針。總的精神是,“根據可能的條件而穩步前進”。
決議草案批評了兩種錯誤傾向:“一種傾向是采取消極的態度對待互助合作運動,看不出這是我黨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從小生產的個體經濟逐漸走向大規模的使用機器耕種和收割的集體經濟所必經的道路,否認現在業已出現的各種農業生產合作社是走向農業社會主義化的過渡的形式,否認它們帶有社會主義的因素。這是右傾的錯誤的思想。另一種傾向是采取急躁的態度,不顧農民自愿和經濟準備的各種必須的條件,過早地、不適宜地企圖在現在就否定或限制參加合作社的農民的私有財產,或者企圖對于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成員實行絕對平均主義,或者企圖很快地舉辦更高級的社會主義化的集體農莊,認為現在可以一蹴而在農村中完全到達社會主義。這些是‘左’傾的錯誤的思想。”
決議草案提出一個重要思想,就是用什么作為農村互助合作運動好壞的標準。它是這樣說的:“示范是在多方面的,但一切事情需要能夠真正做到提高生產率,達到多產糧食或其他作物,增加收入這樣的目的。只有在多產糧食增加收入這樣的號召下,才可能動員農民組織起來。也只有真正做到這一點,農業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才是真正為農民服務,而為群眾所歡迎,因而可能鞏固下來,并影響四周圍的農民逐步地組織起來。因此,提高生產率,比單干要多產糧食或多產其他作物,增加一般成員的收入,這是檢查任何互助組和生產合作社的工作好壞的標準。”
決議草案還強調在農業互助合作運動中必須絕對遵守自愿和互利的原則。
12月17日,毛澤東致電王震,說:“在你的計劃中有利用軍隊集體勞動的經驗,試辦十個農民的集體農莊的計劃,這個計劃很好。中央在即將發出的關于發展農業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里,已將每省試辦一個或幾個集體農莊一點加上去了。這種集體農莊在目前當然只能是少數的,即每省只能辦一個至幾個。”“各軍區和各地方,凡已有用機器耕種收割的國營農場和個別集體農莊(例如河北天津縣廊房地方的農民集體農莊),或準備這樣做的國營農場或集體農莊,均望將這看作一件大事,用力經營,隨時總結經驗報告中央。”毛澤東在修改決議草案中加寫關于集體農莊的話是:“在農民完全同意并有機器條件的地方,亦可試辦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農莊,例如每省有一個至幾個,以便取得經驗,并為農民示范”。
《中共中央關于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總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村互助合作運動的基本經驗,大體反映了毛澤東這段時間對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指導思想和提出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在這個決議草案的基礎上,全黨對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問題,取得了共同認識。
決議草案的廣泛傳達,推動了全國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的發展。到1952年底,組織起來的農戶,老解放區占百分之六十五以上,新解放區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全國還成立了四千多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初級社),創辦了幾十個高級社(當時稱集體農莊)。這年的農業生產也有很大發展,糧食總產達到三千二百多億斤,比上年增產四百億斤。
1953年2月15日,在毛澤東醞釀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時候,中共中央將這個決議草案通過為正式決議,3月26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發表前,毛澤東對決議又作了重要修改和補充。
一方面放寬了對試辦高級社的條件限制,將試辦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農莊需要“有機器條件”,改為“有適當經濟條件”。這就是說,辦高級社并不是非有農業機器不可。
另一方面,強調在發展農業互助合作中間,必須十分注意對單干農民的政策問題。他加寫了一段話:“在解決了有關農業互助合作的許多問題之后,黨中央認為必須重復地喚起各級黨委和一切從事農村工作的同志和非黨積極分子的注意,要充分地滿腔熱情地沒有隔閡地去照顧、幫助和耐心地教育單干農民,必須承認他們的單干是合法的(為共同綱領和土地改革法所規定),不要譏笑他們,不要罵他們落后,更不允許采用威脅和限制的方法打擊他們。農業貸款必須合理地貸給互助合作組織和單干農民兩方面,不應當只給互助合作組織方面貸款,而不給或少給單干農民方面貸款。在一個農村內,哪怕絕大多數農民都加入了互助組或合作社,單干農民只有極少數,也應采取尊重和團結這少數人的態度。”
另一個重要補充,是進一步強調農業生產是農村中壓倒一切的工作。他斬釘截鐵地指出:“在農村中壓倒一切的工作是農業生產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圍繞農業生產工作而為它服務的。任何妨礙農業生產的所謂工作任務和工作方法,必須避免。”這個重要補充,是針對當時,也就是1953年春決議準備正式公布的時候,在相當多的一些地方黨政領導過多地干涉農民,因而嚴重脫離群眾這一突出情況而寫的。
1953年下半年,過渡時期總路線正式提出后,農業互助合作運動有了更加明確的指導思想。毛澤東越來越認為,為了適應國家工業化建設日益發展的需求,為了帶動和影響其他方面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改造,必須加快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步伐,推動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向著更廣、更高的階段發展。
(二)實行糧食統購統銷
從1953年秋季開始,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在農業戰線采取了互相聯系、互為促進的兩項重大舉措。一是實行糧食統購統銷的政策,斷絕農村經濟同城市資本主義經濟的聯系,為把農村經濟納入國家計劃經濟軌道,創造必要的經濟環境;一是制定第二個關于農業生產合作的決議,即《中共中央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定》,為提高農業合作化運動程度確定指導方針。
糧食統購統銷決策的出臺,是由1953年上半年糧食供銷全面緊張引起的。實行糧食統購統銷以前,糧食市場還是自由市場。農民上繳了農業稅后,糧食就可以自由上市。經營糧食的,除國營糧食公司和供銷合作社,還有私人糧商,后者經營的商品量約占上市總量的三分之一。遇到災年,或是國家建設需要大量糧食時,這部分糧商便同國家爭奪糧源,哄抬糧價,帶動整個物價上漲,直接影響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1953年上半年糧食供銷全面告急,收進的少,銷售的多,京、津等地糧價上漲,與此有很大關系。
毛澤東立即要中財委拿出具體解決辦法。
1953年10月1日國慶之夜,負責財經工作的陳云,就改變糧食現行的購銷辦法向毛澤東作匯報,建議在農村實行糧食征購,在城市實行糧食配售。毛澤東當即表示同意,并要陳云代中央起草《關于召開全國糧食緊急會議的通知》,鄧小平負責起草中共中央關于糧食統購統銷的決議。
10月2日晚,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專門討論糧食統購統銷問題。陳云作報告,全面分析了全國糧食的嚴峻形勢,指出如果不采取堅決措施,糧食市場必將出現嚴重混亂局面,導致物價全面波動,這不利于國家和人民,只利于富農和投機商人。
毛澤東作會議結論,贊成陳云的報告。他著重地分析了農民和農村的現狀。他說:“農民有自發性和盲目性的一面。農民的基本出路是社會主義,由互助合作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體農莊)?,F在是‘青黃不接’,分土地的好處有些農民已開始忘記了,他們正處在由個體經濟到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過渡時期。”“我國經濟的主體是國營經濟,它有兩個翅膀即兩翼,一翼是國家資本主義(對私人資本主義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糧食征購(對農民的改造)。”
毛澤東把糧食統購統銷作為過渡時期總路線的一個組成部分,豐富了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內容。他把糧食統購統銷政策不僅僅看作一項解決當前糧食供求困難的應急措施,更重要的是把它看作改造個體農業不可缺少的環節。他認為,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可以促進農業合作化的發展;農業合作化的實現,又有利于糧食統購工作的進行。國家同幾十萬、上百萬個生產合作社打交道,比起同一億多個體農戶打交道,要容易和便利得多。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決議》。糧食統購統銷從12月初開始,結合農村正在進行的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宣傳教育,在全國范圍內(除個別地區)普遍地實行了。隨后,又實行油料的統購和食油的統銷。1954年又實行了棉花的統購和棉布的統購統銷。
(三)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和《中共中央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
自1952年9月第二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以來,各地農民對發展互助合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互助合作事業有一個較大的發展。但從秋收開始,在一些地區程度不同地出現急躁冒進傾向,主要是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的高級形式,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貪多貪大,將耕牛農具變相地無償歸公,盲目強調增加社會主義因素。由此引起農民主要是中農的不安,影響了生產。與此同時,在農村中比較普遍地出現了對農民干涉過多的現象,即所謂“五多”(任務多,會議集訓多,公文報告表冊多,組織多,積極分子兼職多)。中央農村工作部和鄧子恢發現了這些情況,向毛澤東匯報,并代中央起草了幾個糾正互助合作急躁冒進的文件,下發實施。經過一段工作,這一傾向得到克服,農民生產情緒趨于安定。但在糾正冒進時,一些地方又出現不積極發展互助合作的自流現象。也有一些由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自發辦起來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稱“自發社”)不被承認,被視為非法。
1953年10月,過渡時期總路線已經向全國公布,中共中央決定提前召開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具體研究大力推進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指導方針和部署。
10月15日,毛澤東找來中央農村工作部副部長陳伯達、廖魯言談話。
他說:“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即可帶動互助組大發展。在新區,無論大、中、小縣,要在今冬明春,經過充分準備,辦好一個到兩個合作社,至少一個,一般一個到兩個,至多三個,根據工作好壞而定。……只要合乎條件,合乎章程、決議,是自愿的,有強的領導骨干(主要是兩條:公道,能干),辦得好,那是‘韓信將兵,多多益善’。”
“中央局、省市委農村工作部就要抓緊這件事,工作重點要放在這個問題上。”
“一般規律是經過互助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許試一試。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較快地搞起來,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各級農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這件事看作極為重要的事。個體農民,增產有限,必須發展互助合作。對于農村的陣地,社會主義如果不去占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占領。難道可以說既不走資本主義的道路,又不走社會主義的道路嗎?資本主義道路.也可增產,但時間要長,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們不搞資本主義,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會主義,那就要兩頭落空。”
“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應當搞中的,能搞大的就應當搞大的,不要看見大的就不高興。一二百戶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戶。”
“老區應當多發展一些。有些新區可能比有些老區發展得快,……要打破新區一定慢的觀念。”“華北現有六千個合作社,翻一番——攤派,翻兩番——商量。……東北一番、一番半或兩番”。
“發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數多、質高、成本低。所謂成本低,就是不出廢品;……最后的結果是要多產糧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不能多打糧食,是沒有出路的。于國于民都不利。”
“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現在有極大的矛盾。糧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極大的矛盾,肉類、油脂不久也會出現極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應不上。從解決這種供求矛盾出發,就要解決所有制與生產力的矛盾問題。是個體所有制,還是集體所有制?是資本主義所有制,還是社會主義所有制?個體所有制的生產關系與大量供應是完全沖突的。個體所有制必須過渡到集體所有制,過渡到社會主義。”
10月26日至11月5日,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閉會的前一天,11月4日,毛澤東再次約陳伯達、廖魯言談話。他說:
“做一切工作,必須切合實際,不合實際就錯了。切合實際就是要看需要與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條件、經濟條件和干部條件。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現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潛在力很大。如果不去發掘,那就是穩步而不前進。……‘糾正急躁冒進’,總是一股風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應當吹倒的農業生產合作社。”
“要搞社會主義。‘確保私有’是受了資產階級的影響。‘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言不及義’就是言不及社會主義,不搞社會主義。……不靠社會主義,想從小農經濟做文章,靠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產糧食,解決糧食問題,解決國計民生的大計,那真是難矣哉!有句古語,‘綱舉目張’。拿起綱,目才能張,綱就是主題。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矛盾,并且逐步解決這個矛盾,這就是主題,就是綱。提起了這個綱,克服‘五多’以及各項幫助農民的政治工作、經濟工作,一切都有統屬了。”
“現在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還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個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農具入了股,在社內社會主義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這個矛盾要逐步解決。到將來,由現在這種半公半私進到集體所有制,這個矛盾就解決了。我們所采取的步驟是穩的,由社會主義萌芽的互助組,進到半社會主義的合作社,再進到完全社會主義的合作社(將來也叫農業生產合作社,不要叫集體農莊)。一般講,互助組還是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基礎。”
“這次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對于社會主義也是很大的推動。接著又開了這次互助合作會議,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動。鑒于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運動縮了一下,所以這次會議要積極一些。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交代政策這件事很重要。‘積極領導,穩步發展’,這句話很好。這大半年,縮了一下,穩步而不前進,這不大妥當。但是,也有好處。比如打仗,打了一仗,休整一下,再展開第二個戰役。問題是有些陣地退多了一些,有一些不是退多了,而是本來可以發展的沒有發展,不讓發展,不批準,成了非法的。”
“生產合作社的發展計劃提出來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前,發展三萬二千多個,一九五七年可以發展到七十萬個。但是要估計到有時候可能突然發展一下.可能發展到一百萬個,也許不止一百萬個。總之,既要辦多,又要辦好,積極領導,穩步發展。”
以上是毛澤東兩次談話的主要內容,包含了他對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一些基本思想、理論觀點及具體工作部署。第一,對互助合作運動的關注點,已由互助組轉移到農業生產合作社(初級社)。第二,強調個體所有制不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只有過渡到集體所有制,才能提高生產力,解決糧食和其他農產品的供求矛盾。第三,提出解決農村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矛盾,是統率農村一切工作的綱。第四,規定了中國農業合作化的具體發展道路;但又提出在特定的條件下,也可以不經過互助組,直接建立初級社,乃至高級社。第五,對發展合作社的態度是,只要條件具備,數量上多多益善,規模上能大則大。要打破新區的互助合作運動一定慢的觀念。這里說的條件,指合乎章程、決議,是自愿的,有強的領導骨干(主要是兩條:公道,能干),辦得好。第六,再次重申檢驗合作社辦得好壞的主要標準是看是否增產。毛澤東這些基本思想,在以后指導農業合作化的實踐中,又發展了,強化了。
毛澤東這兩次談話是有針對性的,批評了1953年春發生的糾正農業互助合作急躁冒進的問題。
毛澤東的兩次談話,第一次比較系統地闡述了他的農業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他指導中國農業合作運動的一套理論、方針、政策。《中共中央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草案)》,就是根據毛澤東兩次談話的精神起草和修改形成的。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討論了這個決議草案。會后,在毛澤東主持下,又作了修改。12月16日經中共中央正式通過,在1954年1月9日公布。這是中共中央關于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第二個決議。
這個決議把過渡時期總路線作為全部立論的依據,分析了在農業經濟發展中存在并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規定了黨在農村工作中最根本的任務。決議指出:“根據黨的這個總路線,我國的國民經濟建設不但要求工業經濟的高漲,而且要求農業經濟要有一定的相適應的高漲。但孤立的、分散的、守舊的、落后的個體經濟限制著農業生產力的發展,它與社會主義的工業化之間日益暴露出很大的矛盾。這種小規模的農業生產已日益表現出不能夠滿足廣大農民群眾改善生活的需要,不能夠滿足整個國民經濟高漲的需要。為著進一步地提高農業生產力,黨在農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務,就是要善于用明白易懂而為農民所能夠接受的道理和辦法去教育和促進農民群眾逐步聯合組織起來,逐步實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使農業能夠由落后的小規模生產的個體經濟變為先進的大規模生產的合作經濟,以便逐步克服工業和農業這兩個經濟部門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并使農民能夠逐步完全擺脫貧困的狀況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榮的生活。”
同第一個決議相比較,第二個決議有許多新的內容和新的特點
第一,從分析農民的兩個積極性出發,提出農村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斗爭的問題。決議說,農民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和互助合作的積極性反映農民(主要是中農)本身是勞動者又是私有者的兩重性質。“從農民是勞動者這種性質所發展的互助合作的積極性,表現出農民可以引向社會主義;從農民是私有者和農產品的出賣者這種性質所發展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表現出農民的自發趨向是資本主義。這就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中產生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這兩條發展道路的斗爭,而由于農業經濟的恢復和逐步上漲,這兩條發展道路的斗爭,就越來越帶著明顯的、不可忽視的性質。我們的政策是在于積極地而又謹慎地經過許多具體的、恰當的、多樣的過渡的形式,把農民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引到互助合作的積極性的軌道上來,從而克服那種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的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傾向,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
第二,把發展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作為推動互助合作運動的重要環節,肯定這是引導農民過渡到完全社會主義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即高級社)的適當形式。為了說明這一點,毛澤東在修改這個決議時,特地加寫了一段話:“這是自然的不勉強的吸引農民走向社會主義的過渡形式。這種形式,使個體農民和加入了互助組的農民在他們進到高級的、社會主義的農業經濟組織的時候不感到突然,而是事先有了精神的和物資的準備的,因而能夠避免由于突然上升而引起的種種損失。”。(這段話,在形成正式決議時又有修改。其中“高級的、社會主義的農業經濟組織”改為“農業的完全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突然上升而引起的”改為“突然變化所可能引起的”。)
第三,規定了中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具體道路。這就是:經過簡單的共同勞動的臨時互助組和在共同勞動的基礎上實行某些分工分業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財產的常年互助組,到實行土地人股、統一經營而有較多公共財產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到實行完全社會主義的集體農民公有制的更高級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這種從具有社會主義萌芽的、到具有更多社會主義因素的、到完全的社會主義的合作化的發展道路,就是中國共產黨所指出的對農業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
第四,在發展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指導方針上,如果說,第一個決議強調“穩步前進”,第二個決議則又加上一條“積極領導”(完整的提法是“積極領導,穩步前進”)。
在積極領導和推進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同時,毛澤東并沒有忽視問題的另外一個方面,他已經注意到在農業生產合作社大發展的潮流中可能發生歧視和打擊個體農民的情況,提示各級黨委注意這個問題。在決議修改時,增加了一節關于保護單干農民生產積極性的內容。毛澤東看后說:“第七節加得好,但還應發揮一點,可引用過去決議中的一些話。”根據他的建議,這一節又引用了第一個農業互助合作決議中關于照顧、幫助和耐心教育單干農民的兩段話。其中“要充分地滿腔熱情地沒有隔閡地去照顧、幫助和耐心地教育單干農民”一句,是毛澤東修改第一個決議時加寫的。
決議規定了近年內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計劃:從1953年冬季到1954年秋收以前,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應由現有的1萬4千多個發展到3萬5千8百多個。在第一個五年計劃內,即到1957年,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應爭取發展到80萬個左右,參加的農戶應爭取達到農村農戶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從兩個決議的比較中,可以看出,經過兩年的實踐,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的思想又有了新的發展和變化。
而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劉少奇支持鄧子恢實行一條與毛主席的馬克思主義路線相對抗的右傾路線,在山西和浙江的農業合作化運動中,竟砍掉了二十萬個合作社。
受到毛主席的嚴厲批評。
(四)毛澤東作《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
毛澤東在抓住農業戰線上社會主義道路與資本主義道路兩條道路斗爭這個主要矛盾解決的同時,還注意解決與之密切聯系的次要矛盾。以不斷地扎實地穩步地把農業合作化運動推向前進。
毛澤東在審閱修改中央農村工作部關于第二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的報告時,提出一個新思想、新概括,這就是在農業合作化過程中同時進行兩個革命即社會革命和技術革命。原來的報告中說,這種有計劃地大量增產的要求和小農經濟分散私有的性質之間的矛盾是越來越明顯了,困難越來越多了。這是帶根本性質的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惟一辦法,就是實行農業合作化,就必須把個體所有制逐步過渡到集體所有制,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毛澤東將這段話修改為:“這種有計劃地大量增產的要求和小農經濟分散私有的性質以及農業技術的落后性質之間的矛盾是越來越明顯了,困難越來越多了。這是兩個帶根本性質的矛盾。解決這些矛盾的第一個方針,就是實行社會革命,即農業合作化,就必須把勞動農民個人所有制逐步過渡到集體所有制,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第二個方針,就是實行技術革命,即在農業中逐步使用機器和實行其他技術改革。”
這是毛澤東提出的一個新思想、新概括,后來他在《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里又大大地發揮了。毛澤東破除先機械化后合作化的觀念,開辟了中國式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新道路,但這并不是說,毛澤東不重視機械化(機械化本身也有一個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認為農業合作化可以長久地建立在手工勞動的基礎上。不是的。他主張社會革命和技術革命同時并舉。他認為足夠的農業機器是農業合作社賴以鞏固的物質基礎。這是他關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954年10月, 毛澤東在審閱中央農村工作部關于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報告時,
明確了在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黨在農村的階級政策。“黨在農村的階級政策是:依靠貧農(包括全部原來是貧農的新中農在內,這樣的貧農占農村人口總數百分之五十到七十),鞏固地團結中農,發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滅富農剝削。”以后,隨著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深入,毛澤東對農村階級作了更細致的分析,主要是把原來是貧農的新中農和原來的老中農,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分為新上中農和新下中農,老上中農和老下中農,以新老下中農為依靠力量,新老上中農為團結對象。
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精神傳達下去以后,到1955年1月初,僅短短的兩個月,全國辦起38萬多個新社。
1955年1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整頓和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通知》。按照三種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在基本上完成或者超過了原定發展計劃的地方,應該停止發展,全力轉向鞏固;距完成原定發展計劃尚遠的地方,應該認真鞏固已建立的社,有準備地在鞏固中繼續發展;對那些準備不足、倉促鋪開的地方,有關省委要切實幫助縣委進行整頓社的工作,在不傷害積極分子熱情而又保證新建社質量的原則下,允許已有的社數和社員戶數作必要的合理的減少。
3月5日,毛澤東將他的衛士從家鄉帶回的一封群眾來信轉給河北省委書記林鐵。信中反映河北安平縣的一個村子,在農業合作化當中,簡單地用“跟共產黨走,還是跟老蔣走”一類的大帽子壓群眾人社。毛澤東在給林鐵的信中說:“這是我的衛士回他的家鄉安平縣從那里帶回的一封信。這種情況恐怕不止安平縣一個鄉里有,很值得注意。”
3月中旬,毛澤東約鄧子恢、陳伯達、廖魯言、陳正人、杜潤生談話。聽完農村互助合作和糧食征購情況匯報后,毛澤東說:“生產關系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否則生產力就會起來暴動。當前農民殺豬、宰羊,就是生產力起來暴動。”他提出,現在有些地方要停下來整頓,如華北、東北,有些地方要收縮,如浙江、河北等,有些地方要發展,如新區。“一曰停、二曰縮、三曰發”。
3月22日,中央農村工作部發出《關于鞏固現有合作社的通知》,
中央農村工作部于3月25日向浙江省委農村工作部發出《對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見》。
杜潤生4月11日在給中央農村工作部和中央書記處第二辦公室的報告中,曾經提出“一年之計在于春,必須趕快下馬”,“下糧食之馬”,“下合作之馬”。
毛澤東回到北京。5月1日,在天安門城樓上,他對譚震林表示,合作化還可以快一些。
5月5日晚,毛澤東對鄧子恢說:“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種錯誤,否則又要作檢討。” 鄧子恢對這個警告未引起重視,第二天作總結的時候,沒有向會議傳達毛澤東的這個話。
9日晚,毛澤東在頤年堂召集李先念、鄧子恢、廖魯言、陳國棟開會,研究糧食問題和合作化問題。周恩來也在座。毛澤東說:“糧食,原定征購九百億斤,可考慮壓到八百七十億斤。這樣可以緩和一下。這也是一個讓步。糧食征購數字減少一點,換來個社會主義,增加農業生產,為農業合作化打下基礎。”他問鄧子恢:“到一九五七年化個百分之四十,可不可以?”鄧子恢仍堅持三月間毛澤東同他商定的數字,說:“上次說三分之一,還是三分之一左右為好。”毛澤東也不勉強,說:“三分之一也可以。”但他又說:“農村對社會主義改造是有矛盾的。農民是要‘自由’的,我們要社會主義。”“在縣區鄉干部中,有一批是反映農民這種情緒的。據柯慶施說,有百分之三十。不僅縣區鄉干部中有,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機關干部中也有。”還說:“說農民生產情緒消極,那只是少部分的。我沿路看見,麥子長得半人深,生產消極嗎?!”
5月17日,毛澤東在頤年堂主持召開有華東、中南、華北十五個省市委書記參加的會議,毛澤東在會上著重談了農業合作化問題。他說:“合作社問題,也是亂子不少,大體是好的。不強調大體好,那就會犯錯誤。在合作化的問題上,有種消極情緒,我看必須改變。再不改變,就會犯大錯誤。對于合作化,一日停,二日縮,三日發??s有全縮,有半縮,有多縮,有少縮。社員一定要退社,那有什么辦法??s必須按實際情況。片面地縮,勢必損傷干部和群眾的積極性。后解放區就是要發,不是停,不是縮,基本是發;有的地方也要停,但一般是發。華北、東北等老解放區里面,也有要發的。譬如山東百分之三十的村子沒有社,那里就不是停,不是縮。那里社都沒有,停什么?那里就是發。該停者停,該縮者縮,該發者發。”
毛澤東特別強調,在農業合作化中必須實行自愿互利原則。他說:“發展合作社的原則是自愿互利。牲口(連地主富農的在內)入社,都要合理作價,貧農不要在這方面占便宜。在土地、農具、牲口上,貧農都不要揩油。互利就能換得自愿,不互利就沒有自愿?;ダ粨p害中農,取得中農自愿入社,這首先有利于貧農,當然也有利于中農。所以必須堅持這個原則。半妥協,半讓步,不能解釋成為損害中農的經濟利益。有人說,‘讓中農吃點虧’這句話是我講的,我不記得講了沒有,但是馬恩列斯從來沒有這樣說過。對于貧農,國家要加點貸款,讓他們腰桿硬起來。在合作社里面,中農有牲口、農具,貧農有了錢也就說得起話了。合作社章程要快點搞,要做到完全不損害中農利益。這樣,合作社就可以迅速發展起來。”
毛澤東在談到糧食統購統銷問題時說:“在糧食問題上,黨內黨外有一種潮流,就是說大事不好。這不對。照我說,大事好,就是有些亂子。總之,第一個五年計劃及其以后若干年,糧食的生產和購銷是大事。”“糧食問題根本上要從生產解決。”“征購,原定九百億斤,已經減了九億斤,可再減十一億斤,留下八百八十億斤。如果再減,也可減到八百七十億斤。這不能再減了。征購減下來,三年不變。以后三年,要做到年年有余。‘過頭糧’,在購糧的時候不要有了,要搞得適當。”“主要的矛盾,是個體農民跟國家,跟社會主義的矛盾。這不是對抗性的矛盾,是可以克服的。糧食是互利(對缺糧戶也就是貧農有利,對六民(六民,指在農村中從事鹽、林、漁、牧、船、經(指經濟作物六業的人。——筆者注)有利,對災民有利,也有利于城市——工業化,有利于打臺灣),一無損(對自給戶無損)’,一小有不利(對余糧戶)。”
最后他作出結論說:“今天在會上已經認定了的,就照這樣辦,大體不會錯。但是,發展起來的合作社,要保證百分之九十是可靠的。”
7月11日,因鄧子恢對農業合作化問題有些意見,毛澤東在頤年堂召集鄧子恢、廖魯言、劉建勛、杜潤生、陳伯達、陳正人、譚震林七人談話,毛澤東聽完匯報后,嚴厲批評鄧子恢,說鄧子恢自以為了解農民,又很固執。鄧子恢作了檢討,還說,主席啊,我沒有說過“砍”合作社。毛澤東說,你沒有說過“砍”合作社,我就放心了。我的話說得挖苦一些,沒有別的意思,就是希望你們今后注意。
7月15日,鄧子恢又向劉少奇反映,說130萬個不行,還是1百萬個為好。鄧子恢的意見又反映到毛澤東那里。
7月26日,中央農村工作部向毛澤東報送一份農業合作化運動最近情況簡報,其中提到1955至1956年度合作社的發展計劃是103萬余個,而不是毛澤東要求的130萬個。
29日,毛澤東將這份簡報印發省、市委書記會議。毛澤東在這份簡報的正面和背面寫了許多文字(他囑咐這些文字不要印),記錄了他此時此刻對農業合作化問題的許多思考。
關于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問題,他寫道:“目前不是批評冒進的問題,不是批評‘超過了客觀可能性’的問題,而是批評不進的問題,而是批評不認識和不去利用‘客觀可能性’的問題,即不認識和不去利用廣大農民群眾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貧苦或者生活還不富裕,有一種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而我們有些人卻不認識和不去利用這種客觀存在的可能性。”
毛澤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農民的兩面性——集體經營與個體經營兩種思想的矛盾,哪一面占優勢?”這個問題實際上從1951年起草第一個農業互助合作決議時就提出來了。他的回答和判斷是:“隨著宣傳和合作社示范,集體經營的思想先在一部分人中占優勢,然后在第二部分人中占優勢,然后在第三部分人中占優勢,然后在大部分人中占優勢,最后在全體人民中占優勢,我們應當逐步地(經過十五年)造成這種優勢。”
毛澤東又帶著批評的口氣寫道:“要有堅定的方向,不要動搖。要別人不動搖,就要自己首先不動搖。要看到問題的本質方面,要看到事物的主導或主流方面,這樣才能不動搖。事物的非本質方面,次要方面必須不忽略,必須去解決存在著的一切問題,但不應將這些看成事物的主流,迷惑了自己的方向。”
十分引人注目的是,毛澤東寫了這樣一段話:“增加生產:必須完成,并爭取超額完成五年計劃所規定的增產指標,決不能減產。是否能做到?我們黨是否在這個問題上要犯一次大錯誤?蘇聯所犯過的錯誤我們是否能避免?”
1955年7月31日和8月1日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在中南海懷仁堂舉行。
7月31日,毛澤東作《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
毛澤東的報告,一開頭就說:“在全國農村中,新的社會主義群眾運動的高潮就要到來。我們的某些同志卻像一個小腳女人,東搖西擺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說:走快了,走快了。過多的評頭品足,不適當的埋怨,無窮的憂慮,數不清的清規和戒律,以為這是指導農村中社會主義群眾運動的正確方針。”“否,這不是正確的方針,這是錯誤的方針。”“目前農村中合作化的社會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經到來,全國也即將到來。這是五億多農村人口的大規模的社會主義的革命運動,帶有極其偉大的世界意義。我們應當積極地熱情地有計劃地去領導這個運動,而不是用各種辦法去拉它向后退。”
這就是毛澤東對當時農業合作化形勢的基本估計,和對農業合作化采取的指導方針。
他批評在浙江采取的“堅決收縮”方針,“是在一種驚惶失措的情緒支配下定出來的”。他認為,這些人是“勝利嚇昏了頭腦”。他們看問題的方法不對。他們不去看問題的本質方面,主流方面,而是強調那些非本質方面、非主流方面的東西,以致迷惑了自己的方向。他甚至認為這些人“老是站在資產階級、富農或者具有資本主義自發傾向的富裕中農的立場上替較少的人打主意,而沒有站在工人階級的立場上替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打主意”。
毛澤東不是不了解,要把大約1億1千萬農戶由個體經營改變為集體經營,并且進而完成農業的技術改革,是有很多困難的。但是,他認為這些困難是能夠克服的。他說,中國的情況是,由于人多地少,時有災荒和經營方法落后,致使占農村人口百分之六七十的貧農和下中農仍然有困難。他們為了擺脫貧困,改善生活,為了抵御自然災害,只有聯合起來,走社會主義道路。除了社會主義,再無別的出路。因此他斷定,中國的大多數農民有一種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而中國共產黨又是能夠領導農民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
這是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全部立論的基礎,是把1億1千萬農戶由個體經營改變為集體經營的主要根據。
毛澤東的報告用了相當的篇幅從農業合作化與工業化相互關系的角度,論證加快發展農業合作化的必要性,而批評鄧子恢等人采取了“特別遲緩的速度”。
他說:“我國的商品糧食和工業原料的生產水平,現在是很低的,而國家對于這些物資的需要卻是一年一年地增大,這是一個尖銳的矛盾。如果我們不能在大約三個五年計劃的時期內基本上解決農業合作化的問題,即農業由使用畜力農具的小規模的經營躍進到使用機器的大規模的經營,包括由國家組織的使用機器的大規模的移民墾荒在內(三個五年計劃期內,準備墾荒四億畝至五億畝),我們就不能解決年年增長的商品糧食和工業原料的需要同現時主要農作物一般產量很低之間的矛盾,我們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事業就會遇到絕大的困難,我們就不可能完成社會主義工業化。”
他又說:“社會主義工業化的一個最重要的部門——重工業,它的拖拉機的生產,它的其他農業機器的生產,它的化學肥料的生產,它的供農業使用的現代運輸工具的生產,它的供農業使用的煤油和電力的生產等等,所有這些,只有在農業已經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規模經營的基礎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們現在不但正在進行關于社會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進行技術方面的由手工業生產到大規?,F代化機器生產的革命,而這兩種革命是結合在一起的。在農業方面,在我國的條件下(在資本主義國家內是使農業資本主義化),則必須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機器。由此可見,我們對于工業和農業、社會主義的工業化和社會主義的農業改造這樣兩件事,決不可以分割起來和互相孤立起來去看,決不可以只強調一方面,減弱另一方面。”
他說:“為了完成國家工業化和農業技術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資金,其中有一個相當大的部分是要從農業方面積累起來的。這除了直接的農業稅以外,就是發展為農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資料的輕工業的生產,拿這些東西去同農民的商品糧食和輕工業原料相交換,既滿足了農民和國家兩方面的物資需要,又為國家積累了資金。而輕工業的大規模的發展不但需要重工業的發展,也需要農業的發展。因為大規模的輕工業的發展,不是在小農經濟的基礎上所能實現的,它有待于大規模的農業,而在我國就是社會主義的合作化的農業。因為只有這種農業,才能夠使農民有比較現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購買力。”
關于農業合作化的發展步驟,毛澤東提出,準備以十八年的時間完成合作化,即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第三個五年計劃最后一年即1967年完成,而且采取逐步前進的辦法。
他對社會改革和技術改革的進程作出一個大致規劃:在第一第二兩個五年計劃時期內,農村的改革以社會改革為主,技術改革為輔。第三個五年計劃時期內,農村的改革將是社會改革和技術改革同時并進。“中國只有在社會經濟制度方面徹底地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又在技術方面,在一切能夠使用機器操作的部門和地方,統統使用機器操作,才能使社會經濟面貌全部改觀。”同時,他已經看到,由于中國的經濟條件,技術改革的時間比社會改革的時間會要長一些,他估計,“在全國范圍內基本上完成農業方面的技術改革,大概需要四個至五個五年計劃,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時間。”
在生產上,毛澤東強調農業生產合作社必須比單干戶和互助組增加農作物的產量。“決不能老是等于單干戶或互助組的產量,如果這樣就失敗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減低產量”。
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總結了幾十年來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基本經驗,提出不少重要的有獨創性的政策思想和理論觀點。這個報告,對我國農業合作化的歷史和基本指導方針的論述都是正確的。其中關于工業和農業、社會主義工業化和農業合作化、社會革命和技術革命相互關系的論述,是非常精辟的;對于農業合作化發展步驟的規劃,大體上也比較穩妥。
毛澤東在指導一場廣泛的群眾運動中間,歷來注意在反對一種傾向的時候防止另一種傾向。他指導農業合作化運動,也注意到這一點。他后來在修改這個報告時,加寫了這樣一些話:“我們必須反對任何沒有準備的不顧農民群眾覺悟水平的急躁冒進的思想”;“反對不顧質量、專門追求社和農戶的數目字的那一種傾向”;“必須一開始就注重合作社的質量,反對單純地追求數量的偏向”;“在發展了一批合作社之后,必須有一個停止發展進行整頓的時間,然后再去發展一批合作社。那種不許有停頓、不許有間歇的思想是錯誤的”。
8月13日。毛澤東在湖北省委的報告批語中寫道:“關于用大力、分幾次、認真地而不是走馬看花地整頓現有合作社的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湖北報告中沒有提到,中央希望你們嚴重地加以注意”。
9月7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轉發福建省委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的批語“關于‘依靠貧農(包括全部原為貧農的新中農在內)鞏固地團結中農’這個口號,在目前基本上依然是正確的”。“有人說,現在的提法似乎是放棄‘依靠貧農鞏固地聯合中農’這個口號了,這是不對的,我們不是放棄這個口號,而是使這個口號按照新的情況加以具體化,即將新中農中間已經上升為富裕中農的人們,不算作依靠對象的一部分,而將老中農中間的下中農算作依靠對象的一部分,這是按照他們的經濟地位和對于合作化運動是否采取積極態度來劃分的。這即是說,貧農和兩部分下中農,相當于老貧農,作為依靠對象,而兩部分上中農,則相當于老中農,作為鞏固地團結的對象”。
9月10日,他在批轉河北省委的報告時寫道:“這個報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除合作化規劃之外,作了全省的農業增產規劃,請你們著重地加以研究。中央要求全國各省委、市委、自治區黨委一律仿照河北辦法……對自己區域的農業增產問題,經過研究,做出全面的規劃,報告中央,是為至要。”
9月20日,中央農村工作部寫出一個關于農業合作社發展問題向中央并毛澤東主席的檢討報告。毛澤東批示說:“你們腦子里藏著相當嚴重的資本主義思想”,“實際上你們有一條路線,有一個方針,而這是和中央的路線和方針相抵觸的,所以在長時間內中央總是不能說服你們,即使經過嚴重的批評還是說不通,還是要堅持你們自己的東西。直到八月一號的會議才開始認真地轉變過來,是否徹底也還是問題”。
這是毛主席的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路線與反對農業合作化的“下馬”的右傾路線的進一步深入的斗爭。
(五)毛澤東作《農業合作化的一場辯論和當前的階級斗爭》報告
中共七屆六中全會于10月4日至11日在北京懷仁堂舉行。主要議題是討論農業合作化問題,并就此作出決議。
發言的人一致擁護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給以高度評價。但是,劉鄧的發言言不由衷,表面上擁護而在思想深處則是反對的。
劉少奇在發言中說:“毛澤東同志關于農業合作化的報告,是從規定黨的總路線以來,為進一步地貫徹實現總路線而斗爭的一個極關重要的歷史文件。” “根據各省委地委同志對農業合作化所作的規劃的報告,大約將在今后三年至四年內基本上完成全國半社會主義的農業合作化”,“運動發展的速度,可能大大超過我國五年計劃中所規定的合作化的速度,也可能超過毛澤東同志在七月三十一日報告中所提出的速度”
朱德說:“我聽到同志們的講話都很有信心,叫我這個素來樂觀的人更加樂觀了。我估計在全國農村中基本上完成合作化,可能會比中央預定的速度要快些。”
鄧小平說:“毛主席的報告不只是從理論到實際最透徹地解決了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方面的問題,而且對于黨領導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各方面,具有普遍的意義。”
會上批評了在農業合作化問題上的“右傾”錯誤。
許多發言的人認為,在農業合作化問題上的分歧,是兩條路線的分歧,反映了社會主義改造時期走社會主義道路還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斗爭。認為犯“右傾”錯誤的同志,不是站在工人階級的立場,而是站在資產階級、富農和富裕中農的立場。發言者強調在合作化運動中,必須依靠貧農和下中農,強調在農業生產合作社中必須建立貧農的優勢。
會議最后一天,毛澤東作結論。
他開頭第一句話就是:“我們這次會議,是一場很大的辯論。這是在由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過渡期間,關于我們黨的總路線是不是完全正確這樣一個問題的大辯論。這場全黨性的大辯論,是從農業合作化的方針問題引起的,同志們的討論也集中在這個問題上。但是,這場辯論牽涉的面很廣,牽涉到農業、工業、交通、運輸、財政、金融、貿易、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部門的工作,牽涉到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牽涉到鎮壓反革命,還牽涉到軍隊,牽涉到外交,總之,牽涉到黨政軍民各方面的工作。應當有這么一次大辯論。因為從總路線發布以來,我們的黨還沒有這樣一次辯論。這個辯論,要在農村中間展開,也要在城市中間展開,使各方面的工作,工作的速度和質量,都能夠和總路線規定的任務相適應,都要有全面規劃。”
毛澤東說,這是一個主要的問題,爭論很大,現在解決了,主張小發展的觀點是錯誤的。其他一些問題,如晚解放區能不能發展的問題,山區、落后鄉、災區能不能發展的問題;少數民族地區能不能辦社的問題;沒有資金,沒有大車,沒有牛,沒有富裕中農參加,能不能辦社的問題;“辦社容易鞏固難”的問題;沒有農業機器能不能辦社的問題;辦得壞的社是不是都要解散的問題等,他認為經過討論都解決了。毛澤東對一些觀點和說法,諸如“辦社容易鞏固困難”、“耕牛死亡,罪在合作社”、“農村緊張根本由于合作社辦得太多了”、“合作社只有三年優越性”等,逐一進行批評。最后,他回答這次會上提出的一個問題:應不應當在最近一個時期辦一些高級社?他說,應當辦一批。但又說:“關于高級社的條件和應辦多少高級社,今天我也不說,條件問題還是請大家加以研究,明年再講,各地方可以按照情形,實際去辦??偠灾瑮l件成熟了的就可以辦,條件不成熟的不要辦,開頭辦少數,以后逐步增加。”
毛澤東根據大家的發言,對全國農業合作化提出一個新的規劃:多數地區,到一九五八年春基本上完成半社會主義的合作化。少數地區的一部分,一九五七年春可以基本完成,其中的個別地區在一九五六年春就可以基本完成;少數地區的另一部分則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基本完成。什么叫基本上完成半社會主義合作化呢?就是要有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的農村人口加入半社會主義的合作社。這個規劃寫進了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比《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所規定的實現半社會主義合作化的時間提前了兩年。
毛澤東對全會的討論情況非常滿意。他認為經過這次討論,農業合作化的速度問題已經解決了,現在的重點應當放在保證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質量,有必要提出防“左”的問題。他說:省(市、區)、地、縣這三級必須時刻掌握運動發展的情況,如果遇到情況不對,立即煞車。省、地、縣都有煞車的權力。必須注意防“左”。防“左”是馬克思主義,不是機會主義。以后在發展合作社的工作上,要比質量,比規格。重點是比質量。質量的標準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產和不死牲口。怎樣才會增加生產,怎樣才會不死牲口?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則,要有全面規劃,要有靈活的指導。我們務必避免蘇聯曾經犯過的大批殺掉牲口的那個錯誤。請你們各位注意,務必不要出大問題,不要發生死一批牛的事。我就是怕死牛。因為我們現在拖拉機還很少,牛是個寶貝,是農業生產的主要工具。
毛澤東在七屆六中全會后第三次修改《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時,補充的內容,主要也是“注重合作社的質量”,“反對單純地追求數量的偏向”,甚至提出:“有些地方是可以暫停一下,從事整頓的;有些地方是可以邊發展、邊整頓的。有些合作社的部分社員可以讓他們退社,個別的合作社可以讓它們暫時解散。”
在11月1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更明確地提出:“從現在起,全國各地的要求,主要是合作社的質量問題,而不是數量問題。因為數量問題已經引起全黨注意,而質量問題則還沒有引起全黨注意。”
毛澤東提出防“左”的問題,提出注重合作社質量、控制合作社發展速度的問題,都十分重要。
七屆六中全會主要是批評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鄧子恢在會上作了檢討。從7月31日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到六中全會之前,毛澤東對鄧子恢和中央農村工作部的批評一直是尖銳而嚴厲的,甚至認為中央農村工作部有一條同中央的路線和方針相抵觸的自己的路線和方針。等到六中全會一開,毛澤東看見大家一致批評“右傾”保守,思想統一了,問題解決了,鄧子恢也作了檢討,這時他對鄧子恢的批評,就不再使用嚴厲的語言了,也不采取“擊一猛掌”的辦法了,并且還對鄧子恢說了一些肯定的話。他說:“鄧子恢同志作了自我批評,雖然各小組會上有些同志覺得他講得還不徹底,但是我們政治局的同志,還有一些同志,談了一下,覺得基本上是好的。在現在這個時候,他有了這樣的認識,已經是好的了。鄧子恢同志在過去長期革命斗爭中做過許多工作,有成績,應當承認。”
六中全會的精神貫徹下去后,毛澤東很快收到各省、市、自治區黨委關于農業合作化進展情況的報告。從報來的情況看,到11月下旬,大多數省的人社農戶已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這些省的領導人都認為1956年下半年可以基本上完成半社會主義的合作化。據此,毛澤東作出一個新的判斷:“看來各省群眾的積極性都很高,如果今冬明春全國各省入社農戶最少的能達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則可以肯定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全國各省(除新疆自治區)均可以基本上完成初級形式的合作化”。這就是說,合作化的時間,比剛剛通過的六中全會決議又提前了將近兩年。
從1955年7月到10月,毛澤東把農業合作化作為推進和帶動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事業的一個中心環節,緊緊地抓住。經過黨內的一場思想斗爭,他的農業合作化理論和主張,從思想上為全黨所接受,并且鄭重地作出決議。
(六)毛澤東提出《農業十七條》
11月5日下午7時,毛澤東到達杭州,11月18日,離杭州北上。他在杭州期間,召集華東、中南地區的幾位省委書記開會,專門研究農業發展規劃,搞出了十五條。
20日,到天津。在天津又召集北方幾個省的省委書記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開會,在杭州會議討論的基礎上,增加了兩條,成為《農業十七條》,毛澤東這次視察南方的主要成果。
后來,1958年毛澤東回顧《四十條》形成過程時說:“四十條,開頭無所謂四十條,不曉得怎么在杭州一次會上七議八議搞出十五條,然后天津一次會加了兩條,十七條。在一九五六年一月知識分子會議上講了一下,然后,再到第二次杭州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將十七條擴展為四十條,定名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才形成四十條。一年半以后,到去年夏季,在青島會議上有各省同志參加,中央也有同志參加,提出修改意見。然后經過去年九月三中全會,大家覺得可以,也提了些意見,加以修改,就形成現在這個草案。”
《四十條》的產生,反映了毛澤東急切地希望改變中國農村的落后面貌,加快發展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積極改善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條件,消滅危害人民健康的嚴重疾病,建設一個富庶而環境優美的國家。這個文件也可以看作是毛澤東從抓社會主義改造向抓經濟建設工作開始轉變的一個標志。
(七)毛澤東編輯《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
9月14日,離開北京,再去北戴河,一直住到25日。
毛澤東再次到北戴河,主要是編輯《怎樣辦農業生產合作社》。關于這部書的編輯情況,毛澤東自己說過:“我用十一天的功夫,關了門,看了一百二十幾篇報告、文章。先是請廖魯言同志同農村工作部的同志他們看了一千幾百篇,選了一百二十幾篇,然后我對這一百二十幾篇搞了十一天,包括改文章寫按語在內。我就是周游列國,比孔夫子走得快,所有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從9月15日開始編書,到25日寫好序言、返回北京,正好是十一天。
《怎樣辦農業生產合作社》序言一開頭就這樣提出問題:“在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內,中國共產黨的總路線是:基本上完成國家的工業化,同時對于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的改造。這個過渡時期大約需要十八年,即恢復時期的三年,加上三個五年計劃。在我們黨內,對于這個總路線的提法和時間的規定,從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同意的,但是在實際上是有不同意見的。這種不同意見,在目前,主要地表現在關于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即農業合作化的問題上。”
毛澤東非??粗剡@些來自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實際材料。他在序言中寫道:“這些材料很有說服力,它們可以使那些對于這個運動到現在還是采取消極態度的人們積極起來,它們可以使那些到現在還不知道怎樣辦合作社的人們找到辦合作社的方法,它們更可以使那些動不動喜歡‘砍掉’合作社的人們閉口無言。”又說:“在幾萬萬農民中實行農業的社會主義的改造,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就全國來說,時間還不算很久,經驗還不算很多。特別是我們還沒有在全黨進行一次廣泛有力的宣傳工作,這就使得很多的同志對于這個問題沒有提起注意,不明了這個運動的方針、政策和辦法,使得黨內的意志還不統一?,F在我們黨的六中全會很快就要開會討論這個問題,即將作出關于這個問題的新的決議。我們應當根據這個決議做一次廣泛有力的宣傳工作,使得全黨的意志統一起來。這本書的出版,對于這一次宣傳工作,可能是有些幫助的。”
毛澤東自12月起,就動手重編《怎樣辦農業生產合作社》。
毛澤東為這本書共寫了104篇按語,有19篇是9月寫的,未作改動,其他都是12月寫的或者9月所寫而12月又加以修改的。無論從內容的重要性和廣泛性,還是從文字的尖銳性和抒情性來說,12月寫的都遠遠超過9月寫的。這不但反映了農村形勢的重大變化,也反映了毛澤東的思想變化。
在新寫的按語中,給人以強烈印象的是批判“右傾機會主義”和論述農村兩條道路斗爭的內容。他在一個按語中寫道:“幾乎帶普遍性地在許多地方存在著的、阻礙廣大的貧農和下中農群眾走合作化道路的、黨內的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同社會上的資本主義勢力互相呼應著。對于這樣一種情形,這一篇文章算是描寫得恰好。作者以極大的憤怒斥責了機會主義者,支持了貧苦農民。有些人雖然頂著共產主義者的稱號,卻對于現在要做的社會主義事業表現很少興趣。他們不但不支持熱情的群眾,反而向群眾的頭上潑冷水。”在另一個按語中,他寫道:“想要阻擋潮流的機會主義者雖然幾乎到處都有,潮流總是阻擋不住的,社會主義到處都在勝利地前進,把一切絆腳石拋在自己的后頭。”對農村兩條道路斗爭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要算為《誰說雞毛不能上天》一文所寫的按語了。他說:“在中國,富農經濟很弱(在土地改革時期,征收了他們的半封建的那部分土地,老富農大多數已無雇工,他們在社會上的名聲又很壞),富裕的和比較富裕的中農的力量卻是相當強大的,他們占農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在中國的農村中,兩條道路的斗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通過貧農和下中農同富裕中農實行和平競賽表現出來的。在兩三年內,看誰增產:是單干的富裕中農增產呢,還是貧農和下中農組成的合作社增產呢?在開頭,只是一部分貧農和下中農組成的合作社,同單干的富裕中農在競賽,大多數的貧農和下中農還在那里看,這就是雙方在爭奪群眾。在富裕中農的后面站著地主和富農,他們是有時公開地有時秘密地支持富裕中農的。在合作社的這面站著共產黨”。
說到農村的兩條道路斗爭,必然要涉及農村的階級政策。毛澤東寫了一個最長的按語,專門論述這個問題。他提出:“合作社的領導機關必須建立現有貧農和新下中農在領導機關中的優勢,而以老下中農和新老兩部分上中農作為輔助力量,才能按照黨的政策實現貧農和中農的團結,鞏固合作社,發展生產,正確地完成整個農村的社會主義改造。沒有這個條件,中農和貧農就不能團結,合作社就不能鞏固,生產就不能發展,整個農村的社會主義改造就不能實現。”“因此,在合作化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一)現在還處于困難地位的貧農,(二)新中農中間的下中農,(三)老中農中間的下中農,這樣三部分比較容易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的人們,首先分批分期引導他們加入合作社,并且選擇他們中間覺悟程度較高、組織能力較強的若干人,加以訓練,組成合作社的領導骨干,特別要注意從現有貧農和新下中農里面選擇這種骨干分子。”他同時又強調:“在合作社的指導方針方面,必須實行貧農和中農的互利政策,不應當損害任何人的利益。”
在新增加的材料中,有幾篇是講辦高級社的,毛澤東看了分外高興,特加寫按語,大力推薦。他說:“對于條件已經成熟了的合作社,就應當考慮使它們從初級形式轉到高級形式上去,以便使生產力和生產獲得進一步的發展。因為初級形式的合作社保存了半私有制,到了一定的時候,這種半私有制就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人們就要求改變這種制度,使合作社成為生產資料完全公有化的集體經營的經濟團體。”又說:現在辦的半社會主義合作社,以二三十戶的小社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資金少,不能進行大規模的經營,不能使用機器。這種小社仍然束縛生產力的發展,不能停留太久,應當逐步合并。”“不但平原地區可以辦大社,山區也可以辦大社。安徽佛子嶺水庫所在的一個鄉,全是山地,縱橫幾十里,就辦成了一個大規模的農林牧綜合經營的合作社。”毛澤東看完了《高級社利益最大,而且并不難辦》一文后,抑制不住喜悅的心情,寫下這樣的按語:“看完這一篇,使人高興。希望大家細心一讀。希望一切條件成熟了的初級社,將這一篇向社員們宣讀一遍,并且加以討論,以便動員他們高興地并社升級。這個浙江省慈溪縣五洞閘合作社的了不起的事例,應當使之傳遍全國。”同樣使毛澤東高興的是,一些地方出現了由互助組直接進入高級社的事情。他在一個按語中寫道:“這是兩個由互助組直接進入高級形式、沒有經過初級形式的合作社。有些條件適合的地方可以這樣做。白盆窯的情況,使人看了高興。”
毛澤東這些按語,直接推動了高級農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對于辦高級社,毛澤東一直是比較慎重的。要不要很快就辦高級社,在一個相當的時間里,黨內也不很清楚。直到七屆六中全會,毛澤東才作出明確回答:在最近一個時期就應當辦一批高級社。盡管他交待說,條件成熟了的就可以辦,條件不成熟的不要辦,而且開頭辦少數,以后逐步增加。毛澤東為什么對辦高級社這樣高興?他的考慮是從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一根本點出發的。他認為,小規模的、半私有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即初級社)雖比互助組前進了一大步,但仍在相當程度上束縛生產力的發展,只有大規模的、生產資料完全公有化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才能大大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毛澤東在好幾篇按語中,以充滿激情的筆調頌揚和提倡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這一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表達了中國人民自力更生、建設富強國家的志氣。他寫道:“遵化縣的合作化運動中,有一個王國藩合作社,二十三戶貧農只有三條驢腿,被人稱為‘窮棒子社’。他們用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時間內,‘從山上取來’了大批的生產資料,使得有些參觀的人感動得下淚。我看這就是我們整個國家的形象。難道六萬萬窮棒子不能在幾十年內,由于自己的努力,變成一個社會主義的又富又強的國家嗎?” “勤儉經營應當是全國一切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方針,不,應當是一切經濟事業的方針。勤儉辦工廠,勤儉辦商店,勤儉辦一切國營事業和合作事業,勤儉辦一切其他事業,什么事情都應當執行勤儉的原則。這就是節約的原則,節約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基本原則之一。”
以是否增產作為衡量合作化成功與否的根本標準,這是毛澤東一貫的思想。他在一篇按語中又重申了這一思想:“一切合作社,都要以是否增產和增產的程度,作為檢驗自己是否健全的主要的標準。” 山東省曲阜縣有一個合作社,三年內增產百分之六十七。毛澤東興致勃勃地看完了這個合作社的材料,寫出一篇抒發情懷的按語:“曲阜縣是孔夫子的故鄉,他老人家在這里辦過多少年的學校,教出了許多有才干的學生,這件事是很出名的??墒撬淮笞⒁馊嗣竦慕洕?。他的學生樊遲問起他如何從事農業的話,他不但推開不理,還在背后罵樊遲做‘小人’?,F在他的故鄉的人民辦起社會主義的合作社來了。經過了兩千多年仍然是那樣貧困的人民,辦了三年合作社,經濟生活和文化生活都開始改變了面貌。這就證明,現在的社會主義確實是前無古人的。社會主義比起孔夫子的‘經書’來,不知道要好過多少倍。有興趣去看孔廟孔林的人們,我勸他們不妨順道去看看這個合作社。”
毛澤東在按語中還提出了一些著名論點。例如:“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提倡以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為一切言論行動的標準的社會主義精神”;做思想政治工作,“必須根據農民的生活經驗,很具體地很細致地去做,不能采用粗暴的態度和簡單的方法。它是要結合著經濟工作一道去做的,不能孤立地去做”。
按語還涉及農村建設的方方面面,包括:興修水利,水土保持,綠化荒山荒地,發展副業,提倡養豬,提高農民文化科學技術水平等等。
毛澤東所寫的104篇按語,合起來有四萬多字,可算得上一篇“大文章”。他一直很喜歡這篇“大文章”。后來,他在一次中央會議上說,建國以后,再沒有寫什么文章了,就是寫了《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還為《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寫了一些按語。
這些按語,充分表現了毛澤東對于社會主義事業和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高度革命熱情,對于迅速改變中國農村落后面貌的堅定信念和急切希望。也充分表現了作為偉大的政治家在領導革命運動中的氣勢和風格。當年廣大干部和群眾深深受到它們的感染和影響。許多按語的內容,包含著科學的真理,是長期有效的,不但對于農村,而且對于整個的建設,都是很有意義的。
12月27日,在杭州為《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寫了序言。序言中說:“這是一本材料書,供在農村工作的人們看的。本來在九月間就給這本書寫好了一篇序言。到現在,過了三個月,那篇序言已經過時了。只好重寫一篇。”“一九五五年的下半年,中國的情況起了一個根本的變化。中國的一億一千萬農戶中,到現在——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下旬——已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農戶加入了半社會主義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我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所作的報告中,提到加人合作社的農戶是一千六百九十萬戶,幾個月時間,就有五千幾百萬農戶加入了合作社。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農業合作化的進度這樣快,是不是在一種健康的狀態中進行的呢?完全是的。”“現在提到全黨和全國人民面前的問題,已經不是批判在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速度方面的右傾保守思想的問題。……現在的問題,不是在這些方面,而是在其他方面。這里有農業的生產,工業(包括國營、公私合營和合作社營)和手工業的生產,工業和交通運輸的基本建設的規模和速度,商業同其他經濟部門的配合,科學、文化、教育、衛生等項工作同各種經濟事業的配合等等方面。在這些方面,都是存在著對于情況估計不足的缺點的,都應當加以批判和克服,使之適應整個情況的發展。”
這個序言表明,毛澤東把他在七屆六中全會上提出的開展大辯論以加快各方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發展成為在各個領域、各條戰線上開展對“右傾保守”思想的批判,并把它提到全黨和全國人民面前。
1956年1月19日,王任重為湖北省高級社發展計劃問題打電話給中央農村工作部,毛澤東當天就作出批示:“同意王任重同志的意見,控制在一萬個左右。再送《人民日報》鄧拓同志和新華社吳冷西同志,注意在宣傳方面加以控制。”
到1956年1月底,入社的農戶已占總農戶的百分之八十。短短幾個月,就達到并超過毛澤東所提出的基本完成合作化的指標。當時,毛澤東曾指出:有些同志腦子發熱,報上不要再發表合作化的數字,要強調質量第一。
到三月底,入社農戶的比例已達將近百分之九十。
到1956年底,全國有百分之九十六的農戶入了社,加入高級社的農戶高達百分之八十七。
原先計劃十八年完成的目標,提前了十一年。
(八)對毛澤東領導的農業合作化的總評價
從1951年冬毛澤東主持制定第一個農業互助合作決議,到1956年底完成合作化,用了五年時間。這五年大致可劃分為兩個階段。從1951年底到1955年上半年為第一階段,從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為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主要是發展互助組和初級社,總的說來,基本上是在穩步而健康的情況下發展的(盡管也出現過一些波瀾),互助合作的優越性逐步顯現出來,并且具有相當的吸引力,這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有這種情況,對農業生產起了積極的作用。初級社是中國農民的創造。它的規模不大,一般為二三十戶。從生產要素(土地、耕畜、農具、勞動力等)的合理配置來說,它大體上是適應當時生產力水平的,是適應農民的接受程度和干部的管理水平的,有利于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初級社還保存著半私有制,這樣既能發揮個體經營的積極性,又體現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形成一種比較合理的雙重結合。
中國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受到蘇聯集體農莊的明顯影響,這在當時是難以完全避免的。但是,中國的高級社又有不少有別于蘇聯集體農莊的自己的特點和新的創造,特別是采取了與蘇聯明顯不同的逐步實現合作化的道路,并不是簡單照搬蘇聯的模式。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一九五六年農業合作化基本完成,總的說來,中國農村確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完成了兩次歷史性社會變革。不僅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民主主義革命目標,而且完成了對于分散落后的農民個體經濟的社會主義改造。在這場廣大而深刻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沒有引起社會震蕩,沒有出現毛澤東所擔心的牲口大批死亡和糧食減產的情況,相反,糧食連年增產。在集體經濟的基礎上,辦了許多單家獨戶的個體農民根本辦不了的事情,在抗御自然災害中顯示出力量,特別是在全國普遍開展規模不等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為以后農業的發展提供了長期發揮效益的重要物質條件,為實行機械耕作、機械排灌和科學種田,創造了有利條件。
總之,毛澤東開辟的中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所采取的不同于蘇聯的而是相反的、先合作化后機械化的獨創性的道路,是有著深遠的歷史影響和深刻的世界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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