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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新雨:被《東方早報》拒絕發表的答秦暉先生的文章并致《東方早報》的公開信

呂新雨 · 2011-12-29 · 來源: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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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東方早報上海書評”并陸灝先生的公開信

呂新雨

   “東方早報上海書評”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底,連載秦暉先生批評楊震先生與我的文章,重點在我。共計六期,約三萬五千余字,如此批判力度在該“書評”歷史上前所未有,效力之大,不用想象。秦先生指控我犯了“幾乎俯拾皆是、無窮無盡的常識性錯誤”,具體指證有十余處所謂“硬傷”,對此,上海書評刊發時沒有任何對我的詢證。因此,我響應了秦先生在文章中的號召:從事實和邏輯出發,做必要的回應和辯駁。我文10月中旬交付上海書評,答曰11月中下旬可以刊出,于是我耐心地一直等到12月中下旬。12月22日,得到陸灝先生如下手機短信:

呂新雨教授,大作收到多時(各方催問的信息也都收到),但篇幅過長,小報根本容納不下。原想摘發部分,但幾經研究,一則實在無法摘,再則你也未必同意摘發。所以現在決定不準備發表。特請(隱去人名)轉達,并請諒解。祝好!陸灝

試問,《東方早報》什么時候成了“小報”?秦先生巨幅大作閃亮登場,彼時尚是“大報”?或者只因為他是秦暉先生?“你也未必同意摘發”,沒有征求我任何意見,卻不期然被代言了一把,我與陸先生素昧平生,本不知先生如此幽默。“不準備發表”,終于水落石出,——很好,從“小報”做派到代言之癖,這些理由都值得拿出來曬曬。

如此自我“小報”化,該如何理解《東方早報》官方微博上如此的、“自我”的期許:

是暗夜的洞察

是不愿茍同的苛求者

不改初衷的真相追逐者

是上海的也是中國的

是年輕的是真誠的

也是歷經磨礪并且堅定向前的

   

被批評者擁有平等的回應權利,這本是言論自由的最基本原則;從新聞專業主義的角度看,保障被批評者的權利也是基本的職業倫理。唯此,才有可能“真相”。這個基本的操守轟然毀滅也標志著是真相之死。這是大眾傳媒作為公共領域的理想的破產。當中國的那些打著“自由”旗號的媒體變成黨同伐異的工具,當“媒體自由”的口號變成操控輿論的幌子,“自由”便走向了它的反面,成為損毀論敵基本權利的霸權機制。今天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并非偶然,在過去的思想論爭中,它已經一再發生,將來更可能發生在每一位讀者和作者的身上。因此,我特別邀請所有關心中國大眾傳媒公共性的同事和朋友們共同思考,今天,中國的新聞事業究竟向何處去?媒體公共性的破產對于中國社會意味著什么?學術的公共性與大眾傳媒的公共性究竟該如何構建?并且,在此基礎上,我們更需要追問的是:中國向何處去?

為此,我將被《東方早報》拒發的文稿:《“東方封建專制主義”與中、俄(蘇)二十世紀的革命與道路之辯——答秦暉先生》,發表在我的個人博客上,http://blog.sina.com.cn/u/2569634794,以期引發更多嚴肅和認真的討論。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呂新雨

                                         2011年12月28日夜。

“東方封建專制主義”與中、俄(蘇)二十世紀的革命與道路之辯——答秦暉先生

呂新雨

《東方早報》“上海書評”欄目從去年十一月開始,一直到今年一月底,連續六期連載秦暉先生批評楊震先生與我的文章,其中對我的批判尤甚。這里,我愿意響應秦文中的號召:從事實和邏輯出發,對其批評做必要的回應和辯駁。并不僅僅是因為秦先生批評我個人的調子很高,態度很嚴厲,更是因為這背后涉及一系列對歷史、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理解,以及如何對待學術的態度,我們之間其實有著深刻而尖銳的分歧,這些都值得公開討論。

   

一, “關中模式”與列寧的“美國式道路”

秦暉先生在第一篇《有趣的“左右夾擊”》[①]中首先指控我對于其著作《田園詩與狂想曲:關中模式與‘前近代社會’》完全不涉及該書的主要內容:既不涉及‘關中模式’也不涉及‘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卻指責其‘隱瞞’了列寧‘土地國有化’言論”,是“深文周納的‘動機’分析”, 這不符合基本的事實。

本人發表于《讀書》2004年4期的書評《農民、鄉村社會與民族國家的現代化之路》,其副標題正是“評《田園詩與狂想曲——關中模式與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 ”,也就是說是專門討論秦先生此本書的。但奇怪的是,先生六篇連載的批判文章,卻只字不提此文。而2010年《田園詩與狂想曲》的再版序言中(該序言涉及批判我的內容基本重復第六篇文稿),對我的批判也(同樣)只是涉及《農業資本主義與民族國家的現代化道路》這篇長文,好像上述書評并不存在。

《農業資本主義與民族國家的現代化道路》并不直接涉及秦先生的“關中模式”,是因為另有話題,卻是以上述書評的批評為基礎的。如果要說把列寧的“美國式道路”與中國農民問題綁架在一起,始作俑者正是秦先生自己。秦文夸張地說該書“提及列寧的文字不過數百,就值得呂先生做了七萬字的大文章來駁斥,筆者受寵若驚自不待言”[②],但凡讀過此書的人都會知道:列寧的“美國式道路”和“普魯士道路”本身就是《田園詩與狂想曲》的重要理論框架,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中都有大量篇幅涉及列寧的論述,單是最后一章中第二節:“五月花精神”與“美國式道路”,——專門談美國式道路的;第四節:嚴重的教訓,列寧領導的社會主義革命與新經濟政策;第五節:世界“后現代化”時代的農民改造問題與社會主義民主革命的兩種前途,——兩種前途正是“美國式道路”與“普魯士道路”。直接論述的就豈止萬言。還有大量散見在各個章節的部分,因為該書是隨時用它來對比中國的歷史與現實的。套用秦文中的話,如果對您的引用有誤,大可駁斥,“但說我隱而不論,這就叫人嘆為觀止了。”

說起對秦暉先生著作的興趣,緣起于九十年代中后期。因為一直關注“大眾傳媒與民工潮”問題,開始越來越多地認識到,大眾傳媒的報道框架并不是來自于大眾傳媒的內部,而是整個社會思潮的博弈式體現。首先需要清理的應該是這些報道框架與知識界話語的關系,從中找到自己看待問題的思路。研究者對問題的獨立理解是關鍵,也是前提,否則很可能失于表象,喪失與現實的真實聯系,因為大眾傳媒本身既受制于知識界的主流認知,也會因為自身的權力場域放大或壓抑特定的聲音。這就是為什么我最早發表與“三農”問題相關的文章是《民工潮的問題意識》(《讀書》2003年10期),以此作為自己重新思考問題的視角。這個過程中,秦先生作為媒體公共知識分子和“農民學”研究專家的雙重身份,受到關注,勢所必然。

當時讀完《田園詩與狂想曲》很驚訝,也很沉重。因為這本書的整個邏輯是論證中國農民是世界上最無理性(比俄國農奴還不如),最反動(與現代化的歷史進步對立),也最需要改造。如果以這樣的觀點來理解當時中國正風起云涌的民工潮,我覺得問題很大。所以對秦先生的理解,正是從對這本書的書評開始的。

先回到這篇書評,這樣,后面的問題才可以看得清楚。在書評里,我對它的基本評述如下:

它把中國所謂“大共同體” 與西方國家模式作靜態的結構主義式比較,卻沒有具體的歷時態的考察與開展,這種方法論本身的問題構成局限,因此該書關注的只是“前近代社會”,沒有把中國現代化過程的外來因素放進國家分析的框架里,沒有把現代化和民族國家建立的全球歷史視野放在其理論建構里,從而導致在中國傳統社會內部尋找“個人化”的農民和“擺脫宗法共同體的自由私有制” 成為其理論的目的和歸屬。全書整個論述都在現代資本主義與傳統封建社會二元對立的邏輯基礎上展開。[③]

八年前的看法,今天并沒有改變,秦先生此次六篇大作的方法論依然如故。秦先生認為該書“不是研究列寧思想”,只是提到某些觀點,列寧的“美國式道路”和“普魯士道路”的說法并不是什么“秦暉新自由主義農民學的核心”——這種否認很奇怪。因為事實恰恰相反,這兩條道路正是秦先生該書的核心,不僅如此,也是其所有理論的核心。為了辨清這一點,本文希望補充的正是秦暉先生討論中國封建社會和宗法農民兩大問題的理論來源,它與列寧主義的關系是否如其所說,秦先生究竟有沒有隱瞞列寧的觀點,這特別體現在“美國式道路”所體現出的“國有化道路”的爭議上。其實,秦先生之所以要討論列寧的觀點,目的正是為了否定列寧和十月革命,這一點正是新自由主義世界話語體系的核心,而且,此次發表的系列文章中也昭顯無遺,既毫無顧忌,又何須掩蓋?

來看全書的兩個主要內容,即一是中國的“封建社會”,一是中國的“宗法農民”。

“封建社會”本身是一個聚訟嚴重的概念。有意味的是,從上世紀三十年代社會史大論戰以來,一直到八十年代,每次圍繞封建社會的大討論都與具體的中國社會政治的道路與變革密切相關。最近的一次應該是圍繞馮天瑜教授出版的《“封建”考論》而展開的,——它已經成為中國政治史學的主軸。[④]秦先生的封建觀討論也不例外,其實是八十年代“啟蒙”思潮的產物。

概括說來,就是秦先生用自己解讀的“馬克思主義”封建觀否定“列寧主義”的封建觀,“馬克思所理解的封建社會,就是自然經濟下以人的依賴關系為基礎的宗法共同體”[⑤],強調的是人對共同體的依附關系,——秦先生認為這樣的封建觀被“我國理論界”歪曲為地主封建觀,即從土地私有制的角度去反封建反地主,是反錯了。而“我國理論界”(以郭沫若為代表)的來源其實是列寧主義,是列寧在俄國革命之后出于政治家的謀略,為了從民粹派手中搶奪農民的支持,突然轉換了自己的封建觀,站到了落后農民的一邊反土地私有制,“在這一過程中,列寧主義者的封建社會觀已經與俄國早期馬克思主義有了驚人的差異: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最高綱領’與‘完全勝利’既然以村社農民的目標——消滅地主,廢除‘土地私有制’為標志,封建主義自然就被理解為地主制、‘土地私有制’與租佃關系等等,而‘超經濟強制’與人身依附關系有時被提起也忘不了強調它們是以‘封建私有制’為基礎的。”[⑥] 而這一點又被斯大林的五階段論繼承下來,封建制就成了地主制。而中國共產黨的理論不過是對斯大林的拿來主義,郭沫若的“自由封建主義”學說建立在中國商品貨幣經濟和土地私有化基礎上,不過是列寧主義和斯大林主義的延伸。這就構成了嚴重的歷史教訓,從蘇聯的集體化農業到中國反封建的社會主義改造,都根源于此,這導致文革成為中國傳統封建主義的回潮,——這就是秦先生最基本的歷史敘事的邏輯。

正是在這兩種“封建觀”的基礎上,秦先生強調列寧從民粹派手中拿來的討好農民的“土地國有化”的主張,不過是“實用”的政治功利主義或投機主義,只是一個否定的概念,本身是空洞的,——這就是自稱比左派更懂列寧的秦先生對列寧“土地國有化”理論的全部解釋,從《田園詩與狂想曲》到此次的六篇雄文,秦先生不斷重復的不過就是這些觀點而已。秦先生質疑我不知道他對列寧土地國有化主張的論述,他忘了自己在《田園詩與狂想曲》中的這些話了嗎?

而列寧卻以政治家的敏銳與對俄國現實的深刻理解修正了自己的主張。在“分家”與否實際上已經不是問題,而兩種“分家方式”(即列寧說的普魯士道路與美國式道路)之爭又明顯地是當局的“方式”占上風的條件下,只有通過與農民一起反對“分家”(實即反對斯托雷平式的“分”法)才有可能最終實現按自己希望的方式“分家”。至于這在理論上是否“反動”則并不重要,因為“在經濟學形式上是錯誤的東西,在歷史上可以是正確的”。

因此,列寧在1917年前后通過總結第一次俄國革命的經驗,對農民問題作了一次全面的反省。……黨的土地綱領不僅不應該與村社作對,而且應該主張土地國有化。應當說列寧當時說這些話是帶有很強的實用考慮,因此他不僅強調了“在俄國當時的情況下”這一限定語,而且指出這一土地綱領主要作為“否定的概念”提出的,即它只說明我們不要什么(實即不要斯托雷平式的“分家”),而不說明我們要什么。[⑦]

上述論調是在討論“什么是封建社會”的第一章出現的。在討論“農民在封建社會中的位置”的第七章,仍然建立在這樣的論調基礎上:

列寧在不發達的俄國強調這一理論,主要是在1905年革命,尤其是在斯托雷平改革之后,為使社會民主黨人能夠適應并利用當時反對斯托雷平資本主義改革的民間村社復興運動而說的,在很大程度上帶有把村社運動的保守納入無產階級革命軌道的實用目的。這一理論也確實達到了這個目的。[⑧]

這里,秦先生強調正是列寧的這一違背了“馬克思主義封建觀”的“實用主義”導致了其后蘇聯和中國的“社會主義”災難,所以,把這一理論(即中、俄農民具有革命性)用之封建時代的宗法農民,“則完全是一種民粹主義的見解”。換言之,只有“歐洲”中世紀的農民才具有革命性,因為那時的農民具有“私有者的屬性”,“資產階級繼承了農民作為私有者的屬性”,而無產階級接受的只是農民作為“勞動者”的屬性。據說“從英、法、美等國家的歷史可以看出”,“農民在本質上首先是作為私有者,掙脫束縛的私有者,而體現出他們的革命性的”,至于作為“勞動者”的反剝削要求,“只有在融匯到自由私有制擺脫宗法勞動者束縛的過程中去時,才能發揮革命的、積極的作用。”[⑨] ——即只有作為“私有者”的農民才是革命的,作為“勞動者”的農民只有宗法性。而這樣的理論用的仍然是列寧的名號:“我們知道列寧正是把自由化地主用暴力破壞農村公社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稱之為‘徹底’的‘革命’。所以,我們說封建時代的農民能起革命的、積極的作用,在本質上只能是就他們的私有者屬性而言。”[⑩]但是,正是因為十月革命后,列寧投機革命,轉向民粹主義綱領,導致二十世紀中、俄農民作為“無產階級”的“革命”,都只能是“民粹主義”反動性的體現。因此,告別宗法社會的民粹主義的“田園詩”,邁向私有制的自由解放的“狂想曲”,就成了秦先生孜孜以求的目標。

以上這些論述與《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村社傳統與俄國現代化之路》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邏輯上都一脈相承,特別是涉及到列寧對土地國有化問題的敘事上。可以對比一下:

我們注意到,列寧對土地國有化的論述除了純理論部分(消滅絕對地租并把級差地租交給國家)以外,予以肯定的實際上只有一點,即它將廢除地主土地占有制和份地占有制,也就是土地國有化有“破”的一面,而對于土地國有化的“立”的方面,即它究竟以什么樣的方式實現,列寧卻沒有肯定任何東西……。

……

這樣一來,土地國有化在“立”的意義上究竟意味著什么,便成了一個隨意性極大的問題。如前所述,列寧在這個口號下既主張過一連串的“自由”,也主張過一連串的“禁止”。他曾把土地國有解釋成美國式的、英國式的土地制度,解釋成自由農場主制度,甚至聲稱在這一制度下全部土地將只“在富裕農民和中農進行分配”,而不應該分配給“貧農”或“無法成為農場主的”“懶惰農民”、“懶漢”和“廢物”,否則就等于保留了“舊有”或“中世紀的”土地制度。但在另一些場合,土地國有化也被解釋為“把村社放在第一位”,解釋為“農民已經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了”。

這樣一種隨意性極大的土地國有化主張附予了布爾什維克以極大的政治靈活性,可以使他們在斯托雷平改革后的復雜形勢下,在“進步”與“反動”的主張交錯存在于許多利益集團的格局中,在“徹底的”改革成為“反動”事業,而“開倒車的意圖”反而是“社會進步”動力的“極其罕見的歷史時刻”,得縱衡裨闔,游刃有余地度過那個尷尬時期,順利地實現了理論重構,完成了自身的角色調整與社會定位。以布爾什維克為代表的這部分社會民主派,從早期只求徹底“分家”,中期堅持“美國式分家”而反對“普魯士式分家”,轉化為后期適應于重建“大家庭”的村社復興運動,并最后搶占了這一運動的潮頭。……

然而,它也已經不是原來意義行的社會民主派思想了。這是因為:新建構起來的理論與“否定的概念”為核心,固然給理論的構建者帶來了可貴的靈活性,但它在“肯定”方面的隨意性也導致了理論漂移的可能。既然建構者沒有賦予它以明確的“肯定”涵義,那么社會生活便會賦予它這樣的涵義。而這個社會生活便是當時暗潮洶涌的村社復興運動。[11]

抱歉,我雖然抄了這么多秦先生的話,其實還遠遠不足以涵蓋這兩本書極大的相似性或者重復性,這正是秦先生最典型的文風。還是請有心的讀者自己去比對吧。這里只是提要說明兩本書在理論基礎上的一致,也是幫助大家辨別秦先生對列寧的美國式道路的理解究竟是否“歪曲”。其實,此次六篇檄文,也不過是上述觀點的冷飯熱炒,并無新鮮貨色。

秦先生指控我不知道他這本書,不知道他的完整觀點,“以偏概全”。[12]但是究竟我對他的引用如何“偏”離了他的“全”意,他卻不提。其實,我七萬字長文里引用的一個重要文獻是曹維安教授的《俄國史新論》,鑒于曹先生的碩士論文就已經被秦先生在《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一書大量援用,所以我舉他的例子,不至連累他。正是在這本書中,曹先生對秦先生的民粹派觀點提出了批評:

蘇聯史學界通常認為,自由民粹派與革命民粹派有根本的區別。自由民粹派是蛻化了的民粹派,他們放棄了反對沙皇制度的斗爭,把一切希望寄托在沙皇政府的身上。他們實際上代表了富農的利益,是虛偽的人民之友。沿著這種認識,近年來國內史學界有人更進一步,認為“‘自由民粹派’既不反對專制,又堅決抵制資本主義,因此實際上既無民主主義又無自由主義而言”,故而名不符實,只能稱之為“警察民粹主義”。在這里,作者還以革命民粹派的叛徒、君主主義者 Л.A 吉霍米洛夫,用其取代公認的自由民粹派的代表米哈依洛夫斯基,來論證“警察民粹主義”。

筆者認為,上述對自由民粹派的評價,不免失于公正。應該說,以米哈依洛夫斯基為首的自由民粹派不僅是堅定的農民民主主義者,而且是堅定的人道主義者。盡管在鞏固村社和抵制資本主義制度問題上他們與沙皇政府妥協,寄希望于政府對農民的幫助,但他們并沒有放棄反對沙皇制度的斗爭,雖然他們只是進行合法的斗爭。[13]

上述這段話有兩個注腳。第一個是1960年的《蘇聯共產黨歷史》;另一個正是金雁、卞悟:《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版。

當時讀書至此,就知道曹先生的批評對于秦先生來說,并沒有意義,曹先生不免太書生氣。在秦先生的價值坐標上,誰反對資本主義的普世性,誰就是站在封建反動的 “宗法共同體”和愚昧的“宗法農民”的立場上,為此秦先生是不惜與斯大林主義的官方史學站到一個陣營中的,——不過,這也從反面證明了秦先生的理論與斯大林主義其實有很大的共性,不過是頭腳倒置的斯大林主義而已,一種僵化的歷史階段論的信徒,自由主義最陳舊的“歷史終結論”的演義版。在秦先生的觀念里,反對資本主義的俄國民粹派絕沒有資格用“自由”這個高貴的詞語,對于俄國的民粹派,秦先生是毫不留情進行全盤否定,而且痛恨,——該邏輯與《田園詩與狂想曲》對中國“宗法農民”的決絕否定完全一致,一點都不奇怪。秦先生在不同的場合反復提到佩里·安德森先生與他的談話。在此談話中,安德森先生問他是否認可自己是“民粹主義者”?——看來,安德森先生實在是太缺乏對秦先生的基本了解。自然,秦先生絕口否定:“我是很反對民粹主義的,尤其是俄國意義上的民粹主義”,“我認為,在美國的意義上把我稱為民粹主義者的話,還是有一定道理的”,——為什么寧愿當美國的民粹派呢?只因為美國已經是“現代化”的資本主義。而蘇聯和中國的社會主義,不過是“暴力社會主義”,是前資本主義,是民粹主義復辟,是歷史的倒車。

其實,多少涉獵過秦先生書與文章的讀者,都會知道他的寫作特點是不斷地重復自己,從文字、材料到觀點,不厭其煩,這一點,很有布道的色彩,——姑且不論學術規范的問題。《田園詩與狂想曲》中涉及俄國、蘇聯與列寧的部分,基本上都是對《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的概括,而像《土地改革=民主革命?集體化=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農民理論的演變與發展》這樣的文章不過是這兩本書的縮寫版,其標題的意思已經很鮮明。所以,想要“誤讀”秦先生并不容易,——究竟是筆者“歪曲”了秦先生的論點,還是秦先生故意誤導讀者?之所以沒有直接引用《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的另一個附帶理由,不過是該書的第一作者標明的并不是秦暉(卞悟)先生。

秦先生要用馬克思主義的依附封建觀來對抗列寧主義的地主封建論,即用馬克思來打擊列寧,其真正的現實針對性是中國的土地革命,這才是公開的“非”秘密。其所謂的“關中模式”就是針對此而言的。關中模式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關中無地主,關中無租佃,關中有封建。前兩種指的是細碎的自耕農占主導位置,后一種指的是社會黑勢力猖獗。秦先生認為無租佃可以推翻官方史學階級斗爭主導的地主封建理論,而黑社會對社會的控制則證明了中國社會在“馬克思主義”意義上的封建性:官豪勾結的宗法制。

其實,《田園詩與狂想曲》一書對關中模式的“實證”分析不過只占全書十二章中的兩章,其他的部分都是自此基礎上對“封建社會”和“宗法農民”這兩個部分的理論發揮。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它不過是《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一書的中國翻版,其腳本是同一的,這就是所謂“亞細亞生產方式”。與此相對的則是“美國式道路”,即所謂“民主私有化”的資本主義。只有在這個二元對立的模式下,才能理解秦先生對“宗法農民”的痛恨,——這個反農民的“農民學家”的理論。

該書的前半部是“證明封建社會是一個自然經濟下的、以人的個性不成熟即人的依附性為特征的宗法共同體”,后半部則著眼批判依附性的宗法農民,其對中國農民的主要觀點是:中國農民從來沒有“革命”性,與英國與美國的農民相比,“中國的封建社會雖然號稱‘農民革命’最為活躍,但真正的農民私有者的運動 恰恰從來沒有活躍過,中國的悲劇難道不正在此嗎?”[14]所以,把宗法農民的造反解釋為“革命”,就“完全是一種民粹主義的見解”;相反,中國農民具有渴求保護的依附性或“反民主性”(第七章)。而第八章的題目則是:“難對付的階級”及其心態———宗法農民文化的社會整合;第九章的題目直接引用了“農民領袖”張獻忠“屠蜀”時的碑文:天有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以論證“農民代表即農民利益的體現者同時必然是農民的主子即農民利益的損害者”,所以“農民民主主義”與現代民主是背道而馳的;第十章的題目:人性的萎縮與人情的膨脹——農民文化的倫理觀探析;第十一章題目:非理性種種——農民思維方式探析。但是,千萬不要以為了秦先生的理論只是針對傳統中國的宗法社會與宗法農民,他真正的針對性是二十世紀以來蘇聯和中國的革命,——這些革命不過都是上述意義上的作為“勞動者”的“農民”革命,只是宗法性的體現。這就是該書在行文的時候,不斷把俄國、蘇聯和中國的“案例”交叉對比的原因。第十二章作為全書的總結,順理成章,“五月花精神”與“美國式”道路成為秦先生展望未來的理論依據,“歷史是一面鏡子,古典農民與‘美國式農民’為我們的宗法農民社會的改造提供了有益的啟示,而我們的民主革命所走過的道路更值得認真反思”,其反思的要點是“自由個性覺醒”,其具體表現是改造農民的“依附性”,而“‘都市里的村莊’中的工人應該是學會‘領導’自己,學會做聯合體的自由人而不是捧著賜給的‘鐵飯碗’怡然自樂,離開‘組織’便不會走路的依附者”,——這正是秦先生“分家理論”的原始版本。

至此,請讀者評判,“美國式道路”究竟是否是秦先生“新自由主義”農民理論的基礎與核心。《田園詩與狂想曲》已經再版,白紙黑字,關于“美國式道路”的敘述在全書中俯拾即是,秦先生的自我否定除了在大眾傳媒上欺瞞讀者之外,對于真正嚴肅的讀者來說并沒有意義。作為八十年代“新啟蒙主義”的樣板文本,它再一次提醒我們的正是九十年代以來新自由主義思潮在中國泛濫的思想根源,是如何深刻地植根于八十年代,植根于冷戰結束的邊緣,并且繼續以冷戰的意識形態在今天蔓延。

通過秦先生《田園詩與狂想曲》中的最后一章中的段落,可以看到“美國式道路”在秦先生心目中的地位及其“分家理論”的來源:

許多人往往懷疑中國“傳統文化”積淀下“美國式”民主革命能否實現,這種懷疑是有道理的,其實不光中國,中俄等國都曾有過只在“美國式”民主道路上走了第一步(打倒地主)便又吟起了宗法共同體的田園詩的歷史。因此,“美國式道路”不僅是對“天然首長”的改造,也是對“平民”的改造。它不僅是要讓“掌勺者”放下勺子,更要讓群眾放棄一切宗法夢幻,在擺脫束縛的同時不要留戀“保護”。……換言之,“美國式”道路必須有文化啟蒙,必須破除宗法農民的文化心態,必須有全民族的反思。……過去“美國式”民主革命中途停車固然是宗法農民文化所造成的,但反過來說,我國歷史上宗法農民的強大也與我國古典化時代沒有走雅典式道路而是走馬其頓道路有關,正如俄國農民的宗法文化也與俄國長期走普魯士道路有關一樣。[15]

秦先生在第一篇批判雄文中,為了證明論辯對手的文章是“不講邏輯也不辨真偽地連綴成文”,不惜自我否定說:“這個‘兩條道路’或曰兩種‘分家’方式的說法在我們的社會轉型或經濟轉軌理論中的確具有重要意義,但在以‘關中模式與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而不是經濟轉軌再認識)為副標題的此書中,它只是個順帶提及的問題,并不是什么‘秦暉新自由主義農民學的核心觀點’”、“呂先生最尖銳的質問、也可以說是全部宏文用力點的所謂‘秦暉隱瞞’案,除了表明她的無知還能說明什么?”——秦先生到底有沒有“隱瞞”,事實已經足夠清楚。此次六篇檄文,從“隱瞞”筆者書評的存在,到“隱瞞”自己在書稿中的直接表現,用誣陷和謊言來抹殺論辯對手的基本觀點,甚至不惜陷自己于自相矛盾之中,秦先生所作所為已經突破了最基本的學術真誠的底線,無論是對讀者,還是對他自己。如此不光明磊落,又該叫什么“做派”?“寫商榷文章先要了解商榷對象的論述,最起碼是了解他關于所商榷議題的論述,這應該是首要而且不難的要求吧”,——秦先生自己先請對號入座。

  秦先生利用自己“公共知識分子”的身份在大眾傳媒上仗勢欺人,其表現是宣稱對手“密集了太多的硬傷,使我駁不勝駁”,不過是“外行”,不具備批評他的資格,以此封口,取消對手的合法性。他拉來了董正華教授的文章作為“專業”例證,卻不提及董教授相關的具體觀點。他說自己在《田園詩與狂想曲》的再版序言中對筆者長文中“‘幾乎俯拾皆是、無窮無盡的常識性錯誤’略舉了些例子以酬其勞”,在此次第六篇題為《后人不能篡改歷史》的反駁文章中,再次抄錄了不過是同樣的指控,據稱只是“曾節錄僅五百余字的一小段,硬傷就達十多處,真是信口開河,出口就錯”!很遺憾,秦先生此次六篇大作專為反駁七年前的拙文而來,為什么不再“節錄”一段五百字來“校勘”,或者更多舉一些“俯拾即是”的“常識性錯誤”來教誨對手,而是不惜自己炒自己的冷飯,自己“抄襲”自己呢?秦先生不過是欺負大眾傳媒的一般讀者不辨真偽而已,這一點上,倒是不枉為“公共知識分子”。

 董正華教授的文章其實早已拜讀。2008年6月我們共同參加在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主辦的 “The End of the Peasant: Global Capitalism and the Future of Agrarian”學術會議,有幸與董教授相識,我們有激烈的爭論,更有友好的交談。會后,董教授還特意從北京給我郵寄一本英文的復印資料,——這里,也希望借此機會感謝他。學術觀點可以求同存異,但是學術研究應該恪守學術原則,則是共識。[16]

其實,董教授在《關于現代農業發展的兩個理論問題》中涉及列寧的“美國式道路”問題上,并沒有站在秦先生一邊,他并不認為列寧的土地國有化主張與土地社會化(民粹派的主張)之間是不相容的,即秦先生論證的:列寧在十月革命后轉向民粹派的土地社會化主張是政治投機行為。相反,董文認為:“俄國革命陣營中一直有‘土地社會化’(即平均分配土地)與‘土地國有化’兩種土地綱領之爭,二者都反對沙皇政府自上而下推行的“普魯士道路”,列寧在理論原則上堅持土地國有化,但是并沒有一般地反對平分土地”,列寧其實再三說明的是民粹派的土地平分原則包含了最激進的革命因素,——這其實也是本人七萬字長文所著力論述的內容。董文指出:

十月革命中,歷來強調“土地國有化不僅是資產階級革命的‘最高成就’,而且是走向社會主義的一個步驟”列寧,認為土地平均分配也可以是“達到完全社會主義的一種過渡辦法”。為什么會有如此變化?根本原因在于,列寧土地問題思想的核心是“走革命的道路”,通過農民的革命行動消除農奴主-地主經濟,……但由于社會革命黨主張土地問題要等待立憲會議解決,反對立即奪取地主的土地,因而它的“社會化”只能停留在紙面上。在左派分裂出來以后,這個黨本身也跟臨時政府一起被農民革命摧垮了。“土地社會化”是由布爾什維克和左派社會革命黨人共同實行的。從頒布兩個土地法令可以看出: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黨與社會革命黨在土地和農民問題上的根本區別,不在于國有化還是社會化,而在于要不要支持和組織農民立即起來革命,奪取地主的土地;要不要在實際行動中拒絕“普魯士道路”。[17]

這個從“革命”的角度來看待“土地國有化”與“土地社會化”的共識,是符合基本史實的,在這一點上,我和董文并無分歧。而我和秦先生的最大分歧正在于如何理解列寧在十月革命后的轉變。列寧在1899年《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中認為斯托雷平改革后的俄國地主經濟的資本主義已經占有優勢,但是在俄國革命爆發后的1907年《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中就糾正了這個說法:

“我們以為資本主義農業成分在在俄國已經完全形成了,既在地主經濟中(盤剝性的‘割地’除外,由此提出了歸還割地的要求),也在農民經濟中完全形成了,以為農民經濟已經分化出了強有力的農民資產階級,因此就沒有進行‘農民土地革命’的可能。這一錯誤綱領的產生,并不是由于我們‘害怕’農民土地革命,而是由于我們對俄國農業中資本主義發展的程度估計過高。當時我們覺得農奴制殘余不過是很小的局部現象,覺得份地和地主土地上的資本主義已經十分成熟和鞏固了。

革命揭露了這個錯誤。”[18]

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正是以這個被革命揭露的“錯誤”來調整革命的方向,是革命教育了列寧和布爾什維克,而不是相反。但是在秦先生的邏輯里面,這個革命的轉變卻成為列寧投機革命的機會主義罪證。在秦先生的論述中,上述轉變正是列寧倒轉歷史車輪,變得比民粹主義更“民粹”的表現,以下論述來自《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

真正的實質并不在于原來對資本主義高估了而現在調低一點兒。真正的原因還是因為需要借助反對斯托雷平改革的村社復興運動來推動革命,即借助“倒轉歷史車輪的”運動來推進“社會進步”!為了掌握這種運動,就不能像普列漢諾夫與孟什維克那樣拘泥于舊有的理論,哪怕這些“理論”在邏輯上或“經濟學形式”上并沒有錯,為了掌握這種運動,“借用”民粹派的綱領,甚至于比他們走得更遠并反過來斥責他們“背叛了自己的綱領”,就勢在必行了。[19]

來回顧一下我在七萬字長文中對秦暉先生的批判,

秦暉先生在揭批中國“權貴私有化”的普魯士道路的同時,鼓吹的是“民主”的“私有化”的 “美國式道路”,但這個以列寧名義命名的道路卻恰恰被閹割了列寧所闡述的“革命”性和“國家性”,——這在秦暉先生的表述中是“警察民粹主義”;這個立場當然是對列寧的反動,也是對“美國式道路”的反動。為什么秦暉先生要刻意隱瞞和歪曲列寧最核心的觀點呢?這就需要把這種話語落實到中國當下的語境中,因為秦暉先生需要論證所謂“民主私有化”就是自由競爭的私有化,在排除了“革命”與“國家”之后,秦暉先生的理論里還有什么東西剩下呢?那其實就只有“私有化”了。這樣,看上去是反權貴私有化的秦暉先生卻在暗地里為土地的“私有化”主張開辟了道路,問題正在于:這種取消了“革命性”和“國家性”的“民主”的資本主義農業還有可能在中國實現嗎?中國的小農經濟可以憑借“自由競爭” 完成自己的資本主義化嗎?要能完成,1949年前就該完成了,還要等到秦暉先生來批判“警察民粹主義”之后嗎?這個“民主” 的理想除了在秦暉先生的書房里飛翔,并沒有任何現實與歷史的安身之處。所以它絕不是什么“民主”的“私有化”,因為“民主”的現實條件和歷史條件已經被秦暉先生取消。[20]

無論從列寧論述的“土地國有化”主張,還是十月革命后列寧推動的“土地社會化”的實踐,“美國式道路”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秦先生意義上的“民主私有化”主張,而是鐵與火的“革命”。所謂“獨立”“自由”的家庭農場主用吱吱作響的大車把資本主義制度從大西洋岸一直推到了太平洋岸的“美國式道路”,這一點不過是秦先生非歷史的想象,——我的長文已經論證了這一點,有心的讀者可以移步去讀。請問,秦先生究竟有沒有“篡改”列寧的“美國式道路”的論述?上述判斷究竟在哪一點上歪曲了秦先生的理論?

總之,一系列陰差陽錯使善于利用形勢的列寧取得了最后勝利。這既非“必然”,也不是他有什么神通能創造奇跡,而就是他能不拘泥于一切“原則”、最大程度地利用楊震所說的“激進大潮”所致。而這“激進大潮”雖有民粹主義傳統為土壤,直接激起這一波的就是斯托雷平改革。自由民主派沒有“盲從激進大潮”,他們只是無力抗拒,而列寧又豈止“盲從”,他是主動地搶“潮頭”。但這個大潮也并非他所能掀起。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斯托雷平造就了列寧。[21]

秦先生其實是把列寧當作斯托雷平來肯定的,他強調的是十月革命前列寧主張暴力推動資本主義的言論,卻抹殺了列寧把斯托雷平改革作為典型的“普魯士道路”進行的抨擊,而列寧的“美國式道路”正是與此對立的。換言之,秦先生表面上用列寧的美國式道路的稱號,但是他肯定的卻是列寧反對的“普魯士道路”。簡言之,秦先生對列寧的肯定僅僅在十月革命前作為提倡資本主義發展的社會民主黨人,十月革命之后的列寧就已經倒向反動的民粹主義,成為歷史的罪人,——這就是秦先生對蘇聯“社會主義”的理解。

其實秦先生已經坦白:“‘明目張膽的篡改’在新舊列寧之間完全可能存在,只是呂新雨少見多怪而已。”既利用列寧的“美國式道路”的名義來論證“美國是民主的典型”,又把列寧解釋成一個馬基雅維利式的權術家,“列寧這種馬基雅維利式的做派的確使他后來占盡便宜”,打著列寧的旗號來反列寧,秦先生真的不覺得自己在形式邏輯上有問題嗎?真的把讀者都看成是可以隨意愚弄的玩偶嗎?
    列寧在很多方面的確像多數俄國正統馬克思主義者那樣與民粹派有過決裂,而且他在這方面的理論邏輯還相當徹底。應該承認他的理論素養是很高的。但在現實政治面前,民粹派那種“為了實行主義可以不擇手段”的涅恰耶夫精神不僅被他繼承,而且還被他發展成“為了權力可以不擇手段地改變主義”。[22]

為今天的目的去篡改歷史,則是對前人的褻瀆和對今人的愚弄。兩者的區別就在于是否尊重事實與邏輯,——這可是秦先生自己說的。

好一個后人不能篡改歷史!

二,馬克思主義“封建觀”與秦暉先生的“分家”理論

——論民主的條件

秦先生聲稱自己比“新左派”更懂列寧,也更懂馬克思。其“馬克思主義”封建觀其實就是亞細亞生產方式,秦先生認為這一判斷是普世的,以下這一表述特別典型,值得推薦:

馬克思所說的這些特征不僅是相對于資本主義歐洲而言的,也是相對歷史上的歐洲,其中包括中世紀歐洲而言的。按這種觀點,東方(包括中國)社會在自然經濟(農業與手工業的結合)、宗法共同體(沒有私有制)和人身依附(普遍農奴制)等前述封建社會各基本特征方面比歐洲中世紀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它是一種比封建社會(歐洲的)還要封建的“超封建社會”,或者說是距離私有制、商品經濟與人的自由比西方中世紀還要遙遠得多的“前封建社會”。這種看法當然并非只為馬克思所有,上至黑格爾甚至亞里斯多德,下至當代以威特弗格爾為代表的西方“水利社會”論者,市民社會中的西方人或多或少都這樣看待東西方差異的,即便在前蘇聯有過視“亞細亞”與歐洲如“兩股道上跑的車”的“兩種類型”論者與視“亞細亞”為一較原始的必經階段的“兩個階段”論者的長期論戰,其分歧在實質上也不過是“超封建主義”與“前封建主義”之別而已。[23]

這就是秦先生對馬克思主義的貢獻,即從理論上總結“馬克思主義封建社會觀在與東方新式農民運動相結合過程中的發展”[24]。他把馬克思的封建概念與亞細亞生產方式以及東方專制主義進行了嫁接,變成了一個“普世”的封建主義理論,而針對的正是中國以及俄國(蘇聯)萬惡不赦的封建特殊性,從歷史到現實。秦先生的意思其實是:我們早就接軌了,只不過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封建主義。只不過,不是官方史學的地主階級論的封建主義,而是亞細亞專制的、人身依附型的封建主義。在秦先生的理論框架下,通過對西歐封建主義的接軌,中國邁向資本主義就應該是一種歷史必然,而邁向社會主義,卻是歷史的錯位,這一點其實并非秦先生的獨創,正是世界范圍內最典型的新自由主義話語在歷史敘事中的體現。所以,現在要做的只是扳回到歷史的軌道上去,——所謂轉軌,即如何讓資本主義這種必然性得以實現。翻譯成先生的話就是:分家已經不是問題,問題是如何分家,此即為著名的“分家”理論,它貫穿在秦先生全部的寫作中,也是其歷史研究的問題意識。以下夫子自況,也是他在不同地方的相同陳述:

就在這時,我國發生了1989年事件。事件后國內外很多人都認為中國的改革將中止,舊體制會全面復辟。但我和金雁都有一種直覺,感到中國改革很可能不會中止,甚至反而會加速,只不過它將出現另一種過程。因為一個溫情脈脈的大家庭只要臉一撕破,就不可能再回到原來的樣子。子弟沒想到家長是如此“不慈”,家長沒想到子弟會如此“不孝”,這個“大家庭”還能維持下去嗎?1905年俄國民眾本來是舉著“慈父沙皇”的像上街的,沒想到沙皇以“流血星期日”來回應。1905年的杜馬本是沙皇抬舉“忠君的農民”來制衡搗亂的市民,用“親農民的選舉法”搞出來的“農民杜馬”,但沒想到它變成了“暴徒的杜馬”。以后的俄國就再也不是過去的俄國了。于是鎮壓后的俄國出現了斯托雷平改革。而中國又會怎么樣呢?[25]

說穿了,中國的1989就是俄國的1905,中國九十年代初開始的激進市場化改革不過是斯托雷平改革的中國翻版,它開啟了中國資本主義的道路。只不過它究竟應該體現為權貴私有化,還是“民主”私有化而已,——這一點正是秦先生理論中最具欺騙性的地方。

而我對秦先生的質疑也正在此,一個以反對所謂“民粹主義”為基本訴求的分家理論,其實已經喪失實現任何“民主”的條件。前門拒狼,后門引虎,它絕不是什么“民主”的“私有化”,因為“民主”的現實條件和歷史條件已經被秦先生取消。按照其邏輯,取消民眾參與的“私有化”其實必然自上而下地進行,這就是“民主”或者“公平分家”的涵義嗎?秦文中說:“呂先生仇視一切‘私有化’,她因為我只反對‘權貴私有化’而不反對‘民主私有化’而對我大張撻伐”,[26]這樣的言語除了混淆視聽外,并沒有真正面對我的問題,即“民主”或“公平”的歷史和現實的前提和條件究竟是什么?

秦先生的分家理論喜歡講“親兄弟明算賬”,但這是有條件的:

“父子經濟”時代有名無實的委托代理關系,在轉軌時代需要名實相符合。不是嗎?只有通過經濟民主實現公正地“退出”后,那時才能形成“親兄弟,明算賬”的正常交易秩序。

因此,一位轉軌經濟學家曾經說過:“民主國家無論以怎樣的價格向無論什么人出售國有資產都是合法的;而不民主的國家無論以怎么的價格向無論什么人出售國有資產都不合法”。這話是過于極而言之了,但從邏輯上講不能說沒有一點道理。其實應當說,民主國家也遠不是無論怎樣出售公共資產都合法,但公共資產“退出”的合法性有賴與名實相符的委托代理關系,即有賴于公共選擇或曰有賴于民主(哪怕是間接民主,但不能是“替民做主”),則是千真萬確的。[27](這里用引號引證的“轉軌經濟學家”的話,既無名字,也無出處,原文如此——呂注)

所以,我們可以明白國企被私賣的過程中,為什么被掃地出門的工人與管理層成不了“親兄弟”、無法“明算賬”?因為他們不屬于“民主國家”的公民,他們只是專制社會具有奴性的宗法“臣民”:都市里的農民,——所以需要迫使他們失去父權的保護,是為了讓他們“實踐自由”,為自己“做主”。國企改制其實從1979年就已經開始,到八十年代之后大力推行廠長經理負責制、勞動合同工制度,砸爛鐵飯碗,大批工人下崗失業,工人作為企業主人的地位已經蕩然無存,從制度上已經喪失了表達意志的可能。這個打破大鍋飯的過程在“分家理論”的倡導者眼里是歷史的必然,是對“都市里的村莊”的現代化改造,改革正是首先要從這種必要的“整頓”開始:即必須用對蘇聯的《馬鋼憲法》的某種程度的恢復來代替《鞍鋼憲法》,后面的“春天的故事”就是,

在大中型國有體制的改革中,一般來說,工人都處于被動的局面,是缺少主動性的。原因就在于工人的處境和農民不同,他們擺脫束縛是要失去保護的,而且通常擺脫的束縛不多,失去的保護卻不少。[28]

讀過《田園詩與狂想曲》的讀者對這樣的敘述應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中國的宗法農民以及國企中作為“都市里的村莊”中的工人之所以需要被改造,就在于他們不愿失去保護,寧愿做農奴。看來,秦先生也是愿意承認工人階級并不喜歡“分家”的。不過,按照秦先生一貫的邏輯,這種給你“自由”卻不愿“實踐”,反而需求國家“保護”的心態不過是奴性(或者是封建性)的體現,——只是這次的“啟蒙”針對的是當代中國的工人階級。既然毛澤東時代是封建專制主義,國企不過就是封建堡壘的體現,所以如他美妙的書名《實踐自由》所提倡的,私有化的市場經濟才是唯一的自由之路。但是,這里的悖論是:既然你是不民主的國家,你怎么“分”都是非法的,——那么,不民主的國家怎樣才能民主呢?答曰:私有化。私有化如何才能“公正”實現呢?答曰:民主化或曰“公共選擇”;民主化或曰公共選擇如何實現,回到開頭,——很妙,秦先生的理論成了咬自己尾巴的叭兒狗。這就是他的理論無法解釋為什么蘇聯和東歐轉型中同樣出現瓜分國有資產的寡頭集團。

其實,民主化與私有化究竟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都無關緊要,緊要的是,經過這一場“肉食者”的游戲,無論是“民主”還是私有,已經和“擺脫了束縛”的下崗工人們沒有干系了,這里的“民主”私有化不過是騙人的空心湯團。再來溫習一下《田園詩與狂想曲》中的此種論調吧:

因此,“美國式道路”不僅是對“天然首長”的改造,也是對“平民”的改造。它不僅是要讓“掌勺者”放下勺子,更要讓群眾放棄一切宗法夢幻,在擺脫束縛的同時不要留戀“保護”。[29]

他們要想得到保護,就必須接受束縛,而他們若要擺脫束縛,便不能迷戀任何外在的保護,而必須按“人不靠己,天誅地滅”的人生哲學生活。他們要么成為同時擺脫了束縛和保護的兩種意義上的自由人,要么就不能獲得任何自由。在人類社會的發展及個人自身的發展沒有完全達到新的自由人聯合體時代以前,這是個鐵的邏輯![30]

好一個鐵的邏輯!這就是秦先生“唱”導的“民主”的前提和條件。

只是,這樣“民主”私有化的“啟蒙”之歌似乎并不是唱給工人聽的,那么秦先生的“分家理論”到底是唱給誰聽的呢?到底是誰愿意“分家”?“失去保護”的工人階級究竟在什么意義上才能夠有效地反對“大家長獨霸家產而把子弟們掃地出門的方式”?既已經從制度上取消了工人們的平等地位,“掌勺者”獨霸已經是必然,反“掌勺者”的理論正是以此強化了這一霸權秩序。“憲政民主”是可以建立在“大家長”與“子弟”們實質性的階層等級制度上的嗎?這個理論的前提恰恰是要抹殺革命所奠定的社會主義追求平等的性質,其邏輯悖論不過以另一種“專制”作為所謂“憲政民主”的前提。除了強占一個道德制高點外,這樣的理論實質上正是對“權貴私有化”最大掩護。

明了這些道理,可以來看秦先生駭世驚俗的如下說法了:“給城市貧民興建貧民窟的權利,也是一種告別過去對貧民‘既不給自由,又不給福利’的可取做法 ”。[31]  貧民窟體現了自由和“正福利”,而傳統的社會主義住房制度和今天的廉租房和保障房制度(特別是在重慶)都不過是“負福利”,——這樣的理論的確需要結合秦先生的“啟蒙”思想和歷史觀才能夠充分理解,據稱這就是為農民說話的知識分子良心的體現。只是秦先生為之積極建言的深圳市政府至今仍不肯采納這樣的美好主張,怕是辜負了這片春風最早吹綠的城市。

1993年八屆全國人大一次全會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國營經濟”和“國營企業”分別修改為“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在很大意義上是把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企業性質轉變為類似西方國家的國有企業,即所有權是國家,委托給私人經營或者出售。按照溫鐵軍先生的觀點:如果有所謂“國家資本主義”的話,應該從這個時候算起。[32] 至2004年,郎咸平起而質疑中國的國企改制,抨擊國有企業的私人“保姆”變成了主人,導致國有企業的產權惡意變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對此,秦先生的高論如下:

郎咸平談到的“保姆弄走了主人的財產”,實際上就是我11年前提出的“掌勺者私占大飯鍋”的問題,也就是我六年前提出的“看守者交易由其看守但非其所有的財產”的問題。其實,兩年前中國一些“左派”對當時政策的批評:“崽賣爺田不心痛”也是一種不錯的比喻。但問題在于: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這實質上就是問:為什么“主人”制約不了“保姆”?為什么做飯、吃飯者制約不了掌勺者?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為什么“崽”根本不把“爺”當回事?

這可以說正是全部問題的核心!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哪怕你對“保姆”、“掌勺者”、“看守者”和“崽”的如此行為再罵得厲害又管什么用?而所謂“保姆”、“掌勺者”、“看守者”和“崽”其實按人們更常講的一個詞,就是“公仆”,以上所有這一切疑問,都可以歸結為:為什么國民這個“主人”制約不了他們的“仆人”?[33]

 但實際上,郎咸平所說的“保姆”和秦暉所說的“掌勺者”是完全相反的兩個概念,其邏輯起點根本不同。郎先生認為新自由主義影響下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是以國有資產屬于作為主人的“國民”為前提的。而秦先生的前提認定:所謂“國民”不過是空洞的“宗法農民”,是專制名頭下的民粹主義的根源,是首先需要改造的對象,國家作為掌勺者必然是專制的家長。國有資產本身就是原罪,國資私有化才是唯一的民主之路,“民主”只能來自“私有化”,——秦先生所代表的這一類主流觀點其實正是中國出賣國有資產的前提,即權貴私有化的前提。它已經預先排斥了所有可能的實質性民主,“民主”已死,那么剩下的只有私有化,它除了是權貴私有化,還能是什么?這樣,高唱“民主”的“私有化”論調正是現實中“權貴私有化”的前提,沒有這樣美妙的“民主”論調為擋箭牌,任何意義上的國企私賣根本就不可能。

而所有這些主張據(秦先生)說都與“新自由主義”無干:因為沒有任何“自由主義”會喜歡“權貴私有化”。秦先生辯白說,他的“民主”私有化方案是要由“公開拍賣”這些“公共選擇程序的民主私有化”。但是,為什么按照這些“民主”原則“分家”的俄羅斯和東歐的轉軌卻并不成功?模仿一下秦先生的提問:為什么有了憲政民主這個“自由”的保證卻仍然制約不了轉軌中寡頭們的“權貴私有化”?秦先生的回答不意外,這是因為“內部人私有化”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為什么實行了“憲政民主”的“私有化”卻依然解決不了“內部人”問題?因為他們的改革(改造)還沒有到位,民主得還不夠,法制得還不夠,只要繼續沿著歷史“進步”的軌跡“改”下去,普世道路必然實現。

這種回答一點都不新鮮,把俄羅斯休克療法的災難歸罪于政府的腐敗和對改革的決心不夠,這正是國際上保守的新自由主義右翼的典型觀點。[34] 不僅如此,因為新自由主義總是要尋找自由市場的樣板國家,“后蘇維埃國家轉向自由經濟失利促使新自由主義者另尋實行新新自由主義的成功故事,以樹立可讓其他國家效法的榜樣”,這樣的做法并不稀奇,比如“保守派新自由主義者對東亞債務危機的反應完全是一副投機嘴臉。這些陷于危機的國家就在幾周甚或數日前還被他們贊譽為自由市場的成功故事,危機發生后,他們便斥之為腐敗透頂的‘戚友特權的資本主義’(crony capitalist)體制,亟需全盤改造成自由市場。國際貨幣基金會(IMF)和深陷危機的政府聽從了這個建議,在已經蕭條并債務累累的經濟體重實施了貶值、金融財政緊縮和混亂的私有化規劃。一直要到了類似后蘇維埃振蕩療法的災難已露除苗頭,他們才稍稍收手(而大部分有厚利可圖的東亞企業卻被外國投資家給收購了)。”[35]

其實,無論是把“民主”私有化的失敗歸結為“裙帶資本主義”還是“權貴資本主義”,其前提都是預設了一個非歷史和非現實的“好”資本主義和“好”民主的模板,如果你沒有達到,不是那個圖景不好,而是你做得不夠好,——你永遠都不夠好,這樣削足適履的“普世”理論確實可以東方不敗,西方也不敗,——這就是秦先生作為媒體公共知識分子成功的秘密。

秦先生喜歡講“道路”,好民主與好資本主義是以“雅典道路”和“美國式道路”來命名的,對立面是“馬其頓道路”和“普魯士道路”。作為秦先生“分家理論”的歷史來源,除了這個所謂“美國式道路”之外,尚有“雅典(羅馬)道路”。和“美國式道路”一樣,秦先生“雅典(羅馬)道路”的理論預設總是一回到具體的歷史語境里就破產。“美國式道路”的問題,我的七萬字長文已經討論,不再贅述。秦先生所謂“雅典(羅馬)道路”與古代福利國家的問題,將另文處理。

三, 赫魯曉夫與勃涅日涅夫時代的農業問題

——蘇聯 “美國式道路”或國家資本主義道路的失敗

最后來看秦先生揭批的本人文章中的“硬傷”問題。其關鍵在于,斯大林之后的赫魯曉夫和勃涅日涅夫時代,蘇聯農業的狀況究竟如何?這里,我與秦先生的最大分歧在于究竟如何理解赫魯曉夫及其之后蘇聯農業改革的問題。

秦先生指出了筆者的一個筆誤,“赫魯曉夫執政七十年代”,其中漏掉了“之后”二字,本是對應前面的斯大林“之后”。但是,秦先生卻一口咬定,這不是筆誤,而是“外行”的證明,即根本不知道七十年代是勃涅日涅夫執政!筆者原文其實應該如下:“斯大林之后的赫魯曉夫執政以來,實行了一系列針對斯大林模式的放權讓利的農業改革,但正是在赫魯曉夫執政之后的七十年代,蘇聯再度出現嚴重的糧食匱乏”,前一段落討論的是斯大林模式“之后”并沒有解決蘇聯的糧食問題,這里討論的是赫魯曉夫執政十年的放權讓利“之后”(即勃涅日涅夫時代),蘇聯的糧食問題變本加厲。如果我認定赫魯曉夫執政是七十年代,同一段落中為什么要談1963年的問題?1963年從何而來?難道是從斯大林時代來?秦先生的指控怎么不顧及原文的基本邏輯呢?

1963年,即赫魯曉夫改革后期,蘇聯糧食出現嚴重危機,導致蘇聯第一次不得不進口西方的糧食;至勃涅日涅夫時代,則惡化為長期依賴糧食進口,成為“凈進口國”,這本來是蘇聯農業史的基本共識。我的文章中說得很明白,“赫魯曉夫不得不恢復戰后早就停止的憑卡制度,蘇聯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從國外進口大量糧食”,而“1973年蘇聯在歷史上第一次成為糧食凈進口國”,——很清楚是兩個不同的階段,進口糧食與糧食“凈進口”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其實,本段的行文邏輯是按照赫魯曉夫時代到勃涅日涅夫時代的順序,綜合起來先討論糧食問題,再討論農業生產問題的。而上述兩條資料來源于《蘇聯興亡史論》中兩個完全不同的章節,即第十九章:赫魯曉夫時期——蘇聯歷史上的第一場改革,和第二十章:對蘇聯走向衰亡起著重要作用的勃涅日涅夫時期,——兩個時期劃分得非常清楚。

而秦先生卻斬釘截鐵地認為:

錯!赫魯曉夫時代蘇聯糧食有出有進,但一直是凈出口。正如下文所言,蘇聯糧食凈進口是出現在赫魯曉夫下臺后。而且即便到那時咱們抓住這凈進口說事也是偏見。1970年代蘇聯大量進口糧食是不假,但那時蘇聯人均產糧、尤其是人均用糧水平與斯大林時期相比,更不用說與我們相比要高出多少。

秦先生在這里故意混淆我在文章中說的兩個不同的“第一次”,即第一次進口糧食的赫魯曉夫時代和第一次成為“凈進口國”的勃涅日涅夫時代。但事實是:我從來沒有在文章中說赫魯曉夫時代糧食是“凈進口”,因為我從來沒有看到過這樣的史料,——秦先生完全是無的放矢。

在秦先生的邏輯里,討論赫魯曉夫時代有農業危機,就是“反修”話語:

這是典型的“反修”時代語言:說什么赫魯曉夫的農業比斯大林搞得差,而我們則比斯大林、當然更不用說比赫魯曉夫搞得好。開的什么玩笑?按西方國家的標準看,蘇聯農業的確糟糕,赫魯曉夫時代亦然。但說赫魯曉夫時代比斯大林時代乃至中國改革前更糟,無論西方還是蘇聯,包括蘇聯解體后以揭丑為能事的年代,都從未有過這種說法。這種神話只出現于“反修”時代的中國。

但是,本人文章里根本沒有把蘇聯農業與中國農業進行任何比較敘述,也根本沒有比較赫魯曉夫與斯大林時代的農業孰好孰壞,我只是根據史料指出:赫魯曉夫時代出現過嚴重的農業危機,——以上指控完全憑空虛構。我的基本立論是:從斯大林時代到赫魯曉夫、勃涅日涅夫時代,再到戈爾巴喬夫時代,蘇聯從來沒有真正解決好糧食和農業問題!

赫魯曉夫時代究竟有沒有發生糧食危機,究竟有沒有進口大量的糧食,只要查一下維基百科的赫魯曉夫英文詞條,就可以看到清楚的解釋:

In June 1962, food prices were raised, particularly on meat and butter (by 25-30%). This caused public discontent. In the southern Russian city of Novocherkassk (Rostov Region) this discontent escalated to a strike and a revolt against the authorities. The revolt was put down by the military who opened fire on unarmed demonstrators. According to Soviet official accounts, 22 people were killed and 87 wounded. In addition, 116 demonstrators were convicted of involvement and seven of them execut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revolt and the massacre was completely suppressed in the USSR, but spread through Samizdat and damaged Khrushchev's reputation in the West.[

Drought struck the Soviet Union in 1963; the harvest of 107,500,000 short tons (97,500,000 t) of grain was down from a peak of 134,700,000 short tons (122,200,000 t) in 1958.The shortages resulted in bread lines, a fact at first kept from Khrushchev. Reluctant to purchase food in the West, but faced with the alternative of widespread hunger, Khrushchev exhausted the nation's hard currency reserves and expended part of its gold stockpile in the purchase of grain and other foodstuffs.[36]

有趣的是,這一段敘述在“后”反修時代的中文維基百科里卻消失了。秦先生也許會說,英文維基的“反修”話語不過是“冷戰時期西方的渲染”,那么我們來看俄羅斯人自己怎么說。

根據《未經修改的檔案:赫魯曉夫傳》中的披露,其實在 1961年赫魯曉夫想使得農業發展的企圖已經“無功而終”,1961年的谷物收成是近五年中最低的。秦先生反駁說:赫魯曉夫接任后如果糧食報酬連續十年“逐年減少”又沒有別的報酬,農民還能活下來嗎?赫魯曉夫的確熱衷于提高農產品收購價,但是我們要看前因后果。1961年赫魯曉夫實行貨幣改革,國家與合作社貿易中確定的價格是:國家用一個新盧布代替十個舊盧布,——這導致農民用非市場的方式抵制,即大量減少對城市居民的副食品供應。在紙幣貶值,物價上漲的情況下,赫魯曉夫于1962年決定采取經濟措施刺激農產品的生產,即把肉類價格提高35%,油類提高25%,這也屬于秦先生歌頌的: “(赫魯曉夫時代)在提高收購價和擴大自由交易比例方面還是有可觀進展,集體農莊售糧的積極性也有所提高”。

但是,按下葫蘆起了瓢,這樣改革的直接后果就是上述維基百科提到的諾沃契爾卡斯克工人大罷工。工人們喊著“肉!肉!提高工資!”并且寫下了“把赫魯曉夫當肉!”“打倒赫魯曉夫政府”的口號。工人們的游行遭到了武裝鎮壓,23人被打死(比維基百科說的多一人),87人受傷,其中三人因傷勢過重而死亡。116人被捕,其中14人受審判,7人被判處死刑,其余被判處十至十五年監禁,——這一事件成為赫魯曉夫垮臺的嚴酷標志。該書給這一章的標題正是:“把赫魯曉夫當肉”!

接下來的故事輪到了1963。在《未經修改的檔案:赫魯曉夫傳》中,特別為1963年開辟了一章,題目為“1963年的黃金面包”:

1963年收獲一億零七百五十萬噸谷物,也就是比1962年幾乎少了三分之二。國家在谷物生產上滑倒了1955年的水平。因為立即就限制用谷物喂牲口,所以就開始宰殺牲口。結果肉類生產是增加了,而擠奶量下降到六千一百二十萬噸,即低于1959年的水平。赫魯曉夫保證國家肯定能解決糧食問題,在肉類、牛奶和油的生產上按人口平均能輕易地超過美國,現在這話就站不住腳了。

用A.阿朱別伊的話說:“1963年開始感覺到……面包供應斷斷續續。為這事寫的信像潮水般涌向報社(《消息報》)。……作家諾索夫寫道:“1963年秋天面包廠停止了計劃中的長面包和圓面包烘烤,糖果車間關閉。白面包憑蓋了章的證明只供給某些病人和學前兒童。”面包商店里規定只能限賣手頭拿的面包,賣的也只是灰不溜秋的長面包,這是摻了豌豆做出來的。

阿朱別伊寫道:“赫魯曉夫提議(也許,這是明智的)某個時期用票證,以制止人們用糧食喂牲口。但是事關威信的想法占了上風。決定從國外購買一些糧食。”買了九百四十萬噸谷物,也就是每年總收成的10%。購買谷物靠的不是那時收入還不怎么多的石油和天然氣,而是黃金。相當一部分吃掉的面包是黃金換來的。[37]

事實上,1963年的農業失敗,正是赫魯曉夫的滑鐵盧之戰。赫魯曉夫上臺后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在糧食上的成功來源于大規模墾荒,其糧食產量的一半來自新墾區。[38]但是這卻是靠“粗放型增長”,當時的農業部長后來評價說:“50年代中后期,當我們可以向農業投入大量精力和資金的時候,他(赫魯曉夫)把賭注押到了大規模開墾荒地上面,當然,這樣做見效很快,成果也很顯著,但從長遠來看,明顯是個錯誤的決定。……更為致命的是農業領域發生了‘戰略性轉變’,轉向了粗放型增長,而我們的計劃是要轉為集約化農業。”[39]即便如此,至1960年底第六個五年計劃也并沒有完成既定的糧食指標,1965年收獲的糧食甚至少于1960年。[40] 可以想見的原因,新墾地帶來了環境生態平衡的問題,墾荒后期大量土地被風沙侵蝕,而赫魯曉夫卻不允許休耕。

赫魯曉夫農業改革的重要一章是對 “美國式道路”的迷信而大力推廣玉米種植,作為發展畜牧業的經驗,結果卻以失敗而告終。1955年蘇共中央一月全會上,他在《關于增加畜牧業產品生產》的報告中,就極力鼓吹美國用擴大玉米種植來增加畜牧業的經驗。[41]這一年他派遣代表團去美國衣阿華州玉米帶考察,被衣阿華的大農場主羅斯韋爾·加斯特(Roswell Garst)游說去參觀他的大農場。結果是這個衣阿華玉米商后來成了赫魯曉夫的座上賓,多次訪問蘇聯,還賣了4500噸玉米種子給蘇聯。[42]赫魯曉夫1959年轟動世界的美國之行中,去戴維營與艾森豪威爾見面之前,特別去衣阿華州加斯特的大農場做客并討論玉米種植問題,加斯特和赫魯曉夫手拿玉米棒子的電影鏡頭和照片一時間傳遍美國。[43]但是,強力推行玉米種植的結果是:玉米并不適合在蘇聯推廣,產量不高,其經濟效益比其他飼料作物要差,而且擴大的玉米種植擠掉了冬小麥種植的面積,影響了谷物的增產,這導致他的畜牧業發展計劃嚴重受挫。其標志性事件是,梁贊州的黨委書記為了迎合他的畜牧業要趕超美國的壯志,虛報指標,為此梁贊州所有的牲畜都送去屠宰,并且在全國采購肉來完成任務,還是遠遠完不成指標。欺詐敗露,該黨委書記自殺,這一事件成為著名的丑聞[44]。開墾荒地運動與強制擴大玉米種植面積,都是赫魯曉夫在蘇聯推行現代化“美國式”農業道路的體現。

其實,我在長文中對赫魯曉夫和勃涅日涅夫時代農業問題資料的有限援引并非本人杜撰,而是來自于《蘇聯興亡史論》這部由中國資深的蘇俄經濟史研究專家和蘇聯問題專家陸南泉、姜長斌、徐葵等教授領銜擔綱的著作,屬于國家重點課題。也許是因為我的引用(對此,我很抱歉),秦先生高調指控該書的硬傷“比比皆是”。

秦先生的證據來自蘇俄史研究前輩劉祖熙教授給人民出版社的函,說該書把沙皇的順序弄錯了,“還出了尼古拉三世的笑話”,但是卻不給出這封函的出處,也不給出該函的具體內容,——讀者無法驗證,這樣的做法已經很不“學術”。但即便有上述細節問題,從邏輯上講,對于這部六十余萬字的集體著作來說,完全可以通過修訂來不斷完善,而不應該成為全盤否認該書學術成就的證據。

其實,秦先生應該直接引用前輩學者高方教授在2003年的書評《從斯大林功過看蘇聯興亡——評<蘇聯興亡史論>》[45],該書評已經用專門一節指出了該書的欠缺與差錯,包括尼古拉三世的失誤。但是這并不妨礙作者得出這樣的結論:“全書洋洋灑灑六十五萬余字,給人敢立新論、耳目一新的震動”,是富有創新之作,——這樣的結論大概是秦先生不予引用的原因吧。另外的代表性書評是鄭異凡教授《一代興亡 從頭評說 ——讀<蘇聯興亡史論>》[46],鄭教授指出該書2004年再版的時候已經接受一些專家學者的意見,修訂了某些不準確的說法。盡管鄭教授也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見和批評,但是對于該著作的學術水準是充分肯定的,“從總體上說,在蘇聯劇變問題研究上,我們聽到了頗有分量的、較為系統的另一種聲音。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史論》把我國蘇聯劇變的研究推進了一大步,是一部值得關心蘇聯劇變的人士一讀的學術著作,當然,我這樣說,并不是認為這本書已經解決了人們的所有疑惑,也不是說本書已經十全十美。”這些都屬于正常和真誠的學術批評。從學術界的評價來說,該書已經被公認為重要的標準性成果,2009年北師大世界史研究中心主任張建華教授在《國內學界近三十年俄國史研究之思考》[47]的總結文章中,把該書與曹維安教授的《俄國史新論——影響俄國歷史發展的基本問題》等書并列為新世紀以來的代表性著作。但是秦先生自視甚高的《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村社傳統與俄國現代性之路》一書,卻并沒有被提及。這些學術界的評判,應該可以給我們一些參考。

對于真正的學術批評,應該虛心接受,這是基本的學術原則。但是利用學術批評來扣帽子打棍子,則是另當別論。

現在來看秦先生涉及到1963年問題對我的“校勘”。請注意這里面藏著的玄機:

1963年糧食產量甚至不到戰前的一半。(天下奇談!整個這段話幾乎句句硬傷,錯得讓人不忍卒讀。本來,呂新雨對蘇聯史可以說是一竅不通,她這段話出注說是引自《蘇聯興亡史論》第562-563、634-637、694-698頁,人民出版社,2002年,但是這本書雖然號稱“國家重點課題”,又是由專出“官書”的中國第一號出版社出版,卻偏偏硬傷極多,行內人早就指出它連俄國沙皇的順序都顛倒錯亂,還鬧出了“尼古拉三世”的笑話[參見北大劉祖熙教授致人民出版社函]。而就在呂新雨引用的這幾頁里,非專業人士也應該能看出的硬傷也比比皆是[例如“1954-1959年間,蘇聯農業產值以平均每年70%的速度增長”,我的天!連續六年幾乎每年翻一番!還是農業!諸位看官你們相信么?

如果讀者沒有被秦先生非凡的“修辭”驚呆了的話,可以看出這里有兩個史料問題。一個涉及到1963年的糧食產量,一個涉及1954-1959年的蘇聯農業產值。但其實,我的文章僅僅涉及第一個問題,即1963年問題。而1954-1959年蘇聯糧食產值問題,我的文章里根本就沒有涉及!既然與我的文章無關,怎么怪罪于我呢?秦先生的發明是找到我的引證涉及的頁數,然后聲稱:“就在呂新雨引用的這幾頁里,非專業人士也應該能看出的硬傷也比比皆是”,讓讀者誤以為:首先,這里有“比比皆是”的硬傷;其次,這些“硬傷”都是我文章里引用的。事實是,秦先生費盡心機找到的兩個“硬傷”,其中一個與我的文章毫無關系。

來看這個與我文章有關的“硬傷”。

我在文章中引用《蘇聯興亡史論》中關于1963年糧食產量不到戰前的一半,經秦先生查對,應該是分得的糧食報酬不到戰前的一半,是我引證疏失,就此而言,也僅此而言,我歡迎秦先生的教正。但是,既然明知道是引證疏失,并非有意,又何以得出秦先生的所謂“信口開河完全不顧原文”、“憑空捏造” 的結論呢?正是本著對學術負責的態度,我對所有的資料來源都給出了出處,以方便核查。如果引用有誤,自然應該改正,但這和“憑空捏造”是一回事嗎?相反,秦先生文章在引證時卻常常不給出處,該作何說?何況,集體農莊作為勞動報酬的糧食與糧食總產量之間是高度關聯的,我的基本事實判斷并沒有錯,即赫魯曉夫的農業改革到1963年的確出現了嚴重危機。相比較于秦先生認定凡說赫魯曉夫時代農業有危機就是“偏見”和“反修”話語,——就這樣的判斷而言,究竟是誰更“錯”!

既然秦先生查明了事實,即1963年農民所得糧食報酬只有戰前的一半,為了避免讀者因此得出悲慘的結論,秦先生辯護說,但這并不意味著農民生活不好,因為他們還有糧食以外的報酬,他們有貨幣化報酬!“蘇聯集體農莊莊員報酬的貨幣化本身也是一種進步”,“(1963年)蘇聯集體農莊莊員報酬的貨幣化程度已經大大高于戰前,該年莊員包括貨幣的總報酬按西方標準的確很低,但仍高于豐收與正常年景的此前三年”。但事實是,1958年集體農莊一個人每日的勞動報酬所得貨幣與實物報酬合計為1.56盧布,五年后的1963年,增加到1.89盧布,五年期間一共增加36戈比,即一個人每日的勞動報酬每年增加7戈比[48],這就是秦先生為赫魯曉夫農業改革辯護的“進步”,——七戈比。

再來看秦先生校勘出的另一個所謂“外行話”:

國家大幅度增加對農業的投資,對農業進行大量的財政補貼,但是農業產值卻不升反而大幅下降(又說外行話了!蘇聯農業的確是效率低下,你可以說是增長率下降,乃至趨于停滯,但是說產值下降、甚至“大幅下降”又是信口開河了。蘇聯農業產值按可比價格計,戰前最高值是四百九十三億盧布,赫魯曉夫時代的1961-1965年平均為八百二十八億盧布,勃列日涅夫時代的1976-1980年平均為一千兩百三十七億盧布[A. M. 普羅霍羅夫:《蘇聯百科手冊》,山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261頁],這是“大幅下降”?!)

我這句話的依據來自以下資料:“農業連續多年的不景氣,給蘇聯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影響,它越來越成為經濟增長率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1979年谷物產量與農業產值分別比上年下降26.4%和3.1%,這使得當年的國民收入增長率下降為3.4%。”[49] 請問農業增長率會下降,農業產值為什么不會下降?難道農業增長率下降的時候,農業產值卻是上升的?這里,秦先生其實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游戲:我說農業產值下降是指在勃涅日涅夫時代,但是秦先生卻把戰前和赫魯曉夫時代的數據拿來比較,從而得出蘇聯農業產值是上升的,所以呂新雨又“信口開河”說“外行話”了!好吧,舉一個今天中國的例子,溫鐵軍教授曾在2001年指出:

“去年末中國糧食總產值下降9.9%,產量減少960億斤。這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不僅是理論界,決策界也很擔心。”[50]  

 秦先生是否要把前民國時代和前毛澤東時代糧食總產值的數據拿出來比一比,以證明我們的農業總產值不可能下降?大家盡可放寬心!

整個這小節還充斥著邏輯和常識上的硬傷。例如呂新雨既責怪蘇聯集體農莊賣糧太多,實物(糧食)分配率低,又責怪它沒有實行“按月支付報酬”。她竟不知道只有貨幣報酬才便于實行月薪,在實物分配時代糧食哪有“按月支付”的?呂新雨顯然從未當過農民,不知道我國的人民公社當年只有“年終分配”和多熟制地區的“夏收分配”,我插隊時農民羨慕供銷社職工的說法就是他們可以“月月添熟”。而蘇聯農民當時未普遍實行月薪制,也恰恰是因為“作為勞動報酬的糧食”實物分配比例還不夠低,貨幣分配的比例不夠高。
    這一段指控很無理,根本不顧基本的史實。赫魯曉夫為了實現農業的工業化管理,改革了集體農莊年終分配制度,1956年蘇聯決定實行按莊員在公有經濟中所做的全部勞動日發給預付款制度,即年初以盧布對勞動日單價進行估算,然后按月預支報酬,到年終結算。預付款由貨幣與實物兩部分構成。集體農莊建立滾存的貨幣基金和糧食儲備。預付基金來源于25%的農產品銷售收入和50%的采購預付金,蘇聯銀行對這兩項來源列入特別往來賬務,以保證兌現。[51] 從1957年起,集體農莊逐步改行貨幣形式的報酬,1960年貨幣在蘇聯農莊報酬中的比重達62%。[52]作為歷史學家的秦先生怎么可以用他在中國“當農民”的經驗就推斷蘇聯的歷史呢?這個制度是否成功,另論。但是這個改革本身卻是基本事實。

秦先生否認赫魯曉夫時代農業出現凋敝,是因為:

農業生產率越高,所用勞動力越少,在呂先生看來就越是證明“農業凋敝”,照此看來生產率最高農民最少的美國農業當然比蘇聯更“凋敝”得多,而我國改革前80%的勞動力搞飯吃還解決不了糧食供給,當然就是“農業繁榮”之證了。

 以上駁論針對的是本人如下敘述:“農莊莊員不得不大量流入城市去謀生,有的州的集體農莊有勞動能力的人在七年的時間幾乎減少一半,這正是由于農業凋敝而產生出的‘民工潮’。”事實究竟如何? 來看俄羅斯農業專家給出的這一段材料,可以與《蘇聯改革興亡史論》的材料互相印證:

  50-60年代之交,隨著農業改革的空轉,違背1953年九月全會的原則,農村居民尤其是青年人向城市的流動在加強。農村人實質上具有自由選擇在什么地方生活和工作的權利,在此條件下,開始出現了自發的、不受國家調節的流動。流動的理由十分充分。這里既有已經談到的改組機器拖拉機站的一些消極后果及對從事個人副業的人利益的侵犯,也有在擴大集體農莊,特別是強迫一些村莊搬家時所犯下的不應該犯的錯誤,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1960-1964年離開農村的700萬人當中,有600萬人年齡在17-29歲之間,也就是青年人。這就意味著,不僅是城市的農產品消費者在增多,而且最危險的是,農村勞動生產率因年輕人流失,農村人口老化而下降。1962年,出現了戰后時期國內城市居民數量第一次超過農村居民數量的情況,兩者的數量相應為1.112億人和1.086億人。

……

這樣,由于客觀原因,也由于主觀原因,農業越來越落后于城市居民的需求,也不能滿足畜牧業部門對飼料的需求。[53]

赫魯曉夫時期的農業改革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其思路正是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方式來對待農業和農村,——這樣的城市中心主義的“美國式道路”,即對現代化大規模資本主義農業的盲目崇拜,正是我們今天特別要引以為戒的。為了說明問題,這里對上述材料的概括性內容再多一些解釋。

赫魯曉夫最著名的改革有強制實行集體農莊的合并,把集體農莊變成國營農場,伴隨著這些合并的則是鄉村居民離鄉背井的遷徙。建大型的城市化村鎮,把農民從分散的小村莊遷移到大的城鎮居民點,禁止個人副業經濟,取消集體莊員的宅邊地、自留地,如果土地太遠不方便干活怎么辦?建“野外營地”!而消滅村莊,推廣“觀賞性的農業城市”卻演變成一場災難:

“合并擴大了集體農莊,放棄了村莊,使它們荒蕪了,本來近在咫尺的鄉村面包和新鮮的牛奶,結果卻要從城里運來了。當然,開始出現運送間斷的情況,也出現了排隊購面包和牛奶的現象,這在過去農村是不可想象的!”

“為了這種做出來讓人看的生活,往往是動用警察把人們遷到圍墻下有公共廁所的公家的住宅樓去。與此同時被離棄的村莊被宣布為沒有前途。院子里長起了飛蕨,廣播電桿歪斜了,倒了,水井填了,學校教室被釘死了,風吹動著它屋頂上方被遺忘的發白的旗幟。”[54]

這樣的強制城市化,今天的中國是否也在做呢?

另一個重要措施是取消國家辦的拖拉機站,把所有的農業機械設備強制賣給集體農莊,目的是為了提高機器使用的效率。但是,這卻消耗了集體農莊在1954-1955年因為農產品價格上漲積累的財力,——這本是1953年9月赫魯曉夫上臺后在的蘇共中央全會上宣布的《關于進一步發展蘇聯農業的措施》給農民的大紅包,即大規模提高國家食品采購價,——這也是秦先生高度贊揚的。但是,結果卻是:“如果有一些‘百萬富翁農莊’從這場改革中得到了好處,那么絕大多數農莊陷入危機境地”,“集體農莊的債務成為它們后來幾十年的沉重負擔。在戈爾巴喬夫改革進程中經常談到集體農莊‘虧損’,就產生于赫魯曉夫把拖拉機站賣給集體農莊的決定。”大部分作為國家雇員的技術專家離開農莊去了城市,“他們害怕失去自己的地位,變成和農莊莊員一樣的人。緊接著設備立刻就停止使用,因為沒有了專業服務。從20年代末起,1958至1961年間第一次出現了減少農業機器總數量的情況。”[55] 而失去了市場的農機生產廠商也因此大大萎縮。赫魯曉夫在1953年9月全會上提出的農業發展目標,到1982年蘇共中央五月全會還在《蘇聯糧食計劃》的框架內再次提出,“這表明赫魯曉夫三十年前提出的目標還沒有達到。(眾所周知,1982年至1990年的糧食計劃也沒有完成。)”[56]即赫魯曉夫上臺后提出的糧食目標,直到后勃涅日涅夫時代都沒有完成。
   試問,出現這樣的局面究竟是屬于農業“凋敝”,還是屬于農業繁榮?赫魯曉夫時代的農業狀況,可以用“勞動生產率高,所用勞動力少”的美國式模式來解釋嗎?恰恰相反,正是赫魯曉夫推行“美國式道路”的失敗,才導致其農業改革的破產,——這才是我和秦先生最關鍵的分歧!從這里,讀者可以理解為什么秦先生不惜以違背歷史基本事實為代價為赫魯曉夫辯護,他是要為赫魯曉夫推行的“美國式”農業改革道路辯護。

至于改革前中國勞動力的80%都是“搞飯吃”的農民,這一數據也違背了他自己反復聲稱的70%,這憑空多出來的10%,又從何而來?秦先生的證據何在?

秦先生處處以美國為典范,對于我關于美國式道路的討論,有長段精彩批判:
  本來列寧講的“美國式道路”只是以民主方式在俄國公平解決土地問題以發展資本主義的一個比喻,與美國的真實歷史并無太大關系。但呂新雨先生技癢難耐,關于美國一談就是兩萬字。同樣是硬傷密集。我就沒法引整段了。就引一句吧:我說美國農民“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而不是依附農民”,呂新雨煞有介事地反駁道:“美國的農民主要都不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而是租佃農場主。”就這一句話就有三處錯:其一,自由農場主與依附農民當然是兩回事,但自由家庭農場與租佃農場難道是互不包含的兩回事,可以說什么“不是……而是”?租地農場主“不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難道是農奴不成?其二,呂先生此駁意在說明美國農民很不幸,她大概認為只要指出他們是“租佃”戶,就成了我們所說的“苦大仇深的老貧農”,就像她只要指出蘇聯農民減少了,就斷言他們肯定成了我們這里那種“農民工”一樣。我上文說過這位“左派學者”不懂列寧,現在看來她更不懂馬克思,不知道馬克思《資本論》中講的典型資本主義農業主正是“租地農業家”,不僅家庭農場,甚至大農場在馬克思筆下也是租地經營的!其實在市場經濟中,農場主為了增加資本流動性,避免大量資本凍結為地價,而選擇租地經營,就像企業家從銀行貸款投資、而不僅僅用自己的錢投資一樣,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呂先生不會指一個企業家因為貸款融資就“不是自由的企業家,而是楊白勞”吧。其三,盡管資本主義農場租地經營本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如果說英國農場都遠遠不全是馬克思描述的那種租地農場(這方面當代的研究成果很多),美國就更不用說了。美國當然有租地農場,但整體而言卻與呂新雨強調的相反:美國租佃農場歷史上最高也只占到農場總數的37%,現在只有10%(董正華:《關于現代農業發展的兩個理論問題》,《科學與現代化》2005年第五期)。相對于英國等一些歐洲國家而言,農場主自有地的比例很高無疑是美國農業的特點之一。

這里答復如下:一,秦先生認為列寧說的美國式道路,是“民主方式”在俄國解決土地的資本主義發展問題,但秦先生的“民主方式”在列寧那里體現為土地國有化和土地社會化的結合,——這卻被秦先生批判為反動的民粹主義,所以,秦先生已經閹割了列寧的美國式道路的真正涵義。而接下來說秦先生自我招認道:列寧的美國式道路只是一個“比喻”,與美國的“真實歷史”并無關系,——這不過證明了我的七萬字并非無的放矢,我要說明的恰恰是什么是真實的“美國式道路”。通過把列寧的概念與歷史事實進行脫鉤,就能證明秦先生的正確性了嗎?恐怕正相反。

二,秦先生故意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租佃制度,即資本主義農業的“級差地租”和為了生存的“糧食地租”,而這個區分恰恰是本人文章的立論基礎。本人七萬字長文中特別強調了俄國經濟學家杜岡-巴拉諾夫斯基在《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對此的區分,杜岡批評馬克思把工業研究的論斷用在農業方面,即資本主義大農業必定戰勝小農是不準確的。他通過兩種租佃制度的區分,深刻地指出:李嘉圖的級差地租學說,即土地占有者通過對土地進行資本主義耕作而得到的地租,與租佃土地不是為了利潤而是為了糊口的“糧食地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斯托雷平改革后的俄國出現的租佃形式,是典型的“糧食地租”。糧食地租價格的高低不是由該地農業的純收入決定,而是由農民對土地的需求程度決定的,人口越稠密,農民越需要土地,地租就一定更高。所以,高地租的原因正是農民日漸惡劣的處境,它與農業經濟的生產力提高沒有關系。農民怕失去賴以維生的土地只好忍痛支付高額租金,“俄國處處都可以看到高額租金與農民需求這種密切聯系。農民得到土地的保證越小,他們的份地越少,越貧窮,則他們迫于情勢支付的地租就越高。”[57]這就出現了貧瘠地區土地的租金反而要高的奇怪現象。所以,斯托雷平改革后,農民對地主的依附不是減少而是加強了。否認楊白勞的存在,只承認農業企業家的級差地租式的租佃制度,也是秦先生自己的理論前提所決定的,這與他否定中國土地革命的理論是一致的。

三,本人文章在討論美國式農業問題時,清楚地區分了1862年“宅地法”期間拓荒者的租佃與之后資本型經營式租佃的區別。為了澄清問題,我把原文附上:

(秦先生)歌頌美國西進農民“那吱吱作響的大車,把資本主義制度從大西洋岸一直推到了太平洋岸”,“美國的民主制度正是在農民占人口總數80%以上的時代建立起來的。在這一進程中農民并沒有表現出所謂‘小私有性’、‘小生產者’或小資產階級的保守性或反動性,相反,正因為他們是獨立的小私有者而不是宗法共同體成員,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而不是依附農民,一句話,是真正的小‘資產階級’而不是宗法農民,他們才能起上述進步作用。”[58] 但實際上,美國的農民主要都不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而是租佃農場主,雖然有1862年“宅地法”近乎贈與的土地,但租佃農民的比例還是很高,他們全部或部分地耕種租來的土地。這是因為這個法律出現得太晚,在十九世紀上半葉,美國實行的是以聯邦財政收入為目的土地現金拍賣,它是以整塊地段(Section)以至鎮區(Town-Ship)形式進行的,從而使得土地商品化的出售方式與大地產投機活動結合在一起,東部土地公司憑借其在殖民地后期形成的雄厚資本在土地拍賣市場上肆意購買大片國有土地,然后以高價向移民進行小塊零售,這些壟斷集團作為中介進行了國有土地的二次分配,并從中獲得巨額利潤,所以“‘美國式道路’的起點并不是‘無償分配的自由土地’,它同樣表現為土地壟斷權同資本的合二為一。”[59]只是在大塊拍賣方式無法吸引足夠的移民進入東部,政府才被迫逐步縮小地塊出售的單位面積。但土地投機商已經占有了大部分肥沃的土地,早期拓荒者買不起,而宅地法的土地多數是貧瘠的土地,“在1862年以后,可供出售和拓居的公地,大部分都是位于現在我們稱之為大平原地帶的半干旱地和貧瘠土地。在這些地區接受了宅地法的數十萬戶家庭,因旱災而使幾個季度的辛勤耕耘令人心碎地失敗之后,結果不得不回到土地比較濕潤的地區去”[60]。這使得許多拓荒者寧愿耕種租來的肥沃土地。1880年租佃農場占全國農場總數的25·6%,以后逐年上升,1900年達到35·5%,1920年38·1%,1930年達到42·4%的高峰,其后,完全的租佃農場主逐漸減少,而擁有部分農場但主要租用土地進行經營的農場主卻持續上升,五、六十年代達到45%左右,七十年代超過了50%,九十年代以后增加到60%以上,全部擁有的農場主比例下降,到1999年只有25·6%。[61]最重要的原因是小農場主資本短缺導致的對資本的依附,使得不在地主使用權與租佃農場主的經營權相分離的租佃農場現象成為“美國式”道路的關鍵。

不在地主使用權與租佃農場主的經營權分離的美國式道路,并非我的杜撰,黃偉仁教授在《美國西部土地關系的演進——兼論“美國式道路”的意義》一書中其實已經詳盡論述。這里,我的資料主要來自他的研究,腳注中已經清楚注明。只是這次秦先生卻喪失了核查原文的耐心,為了增加新的“硬傷”證據,甚至沒有把我的數據與董文的數據進行對比,就匆忙認可了董正華教授的結論,,——“美國當然有租地農場,但整體而言卻與呂新雨強調的相反:美國租佃農場歷史上最高也只占到農場總數的37%,現在只有10%(董正華:《關于現代農業發展的兩個理論問題》,《科學與現代化》2005年第五期)。相對于英國等一些歐洲國家而言,農場主自有地的比例很高無疑是美國農業的特點之一。 ”

其實,把秦文用的董正華教授的數據與我引用的數據比較一下,其實基本吻合,——但是,我的文章后面還有:“擁有部分農場但主要租用土地進行經營的農場主卻持續上升,五、六十年代達到45%左右,七十年代超過了50%,九十年代以后增加到60%以上,全部擁有的農場主比例下降,到1999年只有25·6%”,也就是說:美國式租佃農場模式主要是指:擁有部分農場但主要靠租用土地進行資本主義經營。再仔細看董教授給出的數據:

《農業普查》所顯示的另一些數字是:從1949年到1997年,完全為農場主自己所有的農場(farms operated by full owners)一直占農場總數60%左右(57.6%-62.5%),擁有土地比重從40%下降到34%(1978年最低,為30.6%),平均規模則從136英畝增加到276英畝;農場主擁有部分所有權的農場(farms operated by part owners)從15.4%增加到30%,占有土地從40%增加到了54.5%,平均規模從512英畝增加到885英畝;租佃農場(farms operated by tenants)從27%下降到10%,占有土地從20%減到11.6%,平均規模則從147英畝增加到566英畝。

上述數據表明,雖然農場主完全擁有產權的農場在數量上占了一半,但是擁有土地的比重卻只有30%左右,屬于土地規模只有200英畝左右的小農場,而部分擁有產權的農場數量卻上升到超過一半,而且都是土地超過800英畝以上的大農場。我和董教授雖然數據的來源不一,但大致接近。而根據美國聯邦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美國農業統計》,1999年,“主要依靠租用別人土地進行經營的農場主”已經上升為61.6%,而土地所有權全部屬于農場主的比例則下降為25.6%。[62] 董文所說“自由的家庭農場”所占比例基本維持在50%以上,其實就是指部分產權擁有的農場,而不是完全產權擁有,——秦先生誤讀了。也就是說,完全租佃制和完全自有地的農場模式都在持續萎縮。那么部分產權的大農場主是屬于租佃農場主還是“自由的家庭農場”?

這是問題的關鍵,也是我和董教授的分歧所在。從美國農場產權發展的歷史看,美國中西部農業的資本主義道路并不是通過小農場的自由競爭兼并形成的,而是受制于高度市場化下的金融關系。部分產權擁有的大農場特點是家庭式農場,這正是美國式道路的特點,也是要害所在。董教授認為家庭農場可以走上現代化農業之路,正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家庭方式在農業生產中占有特別的優勢,這一點我很贊同,無論是美國還是東亞、中國的經驗都證明了這一點。美國的家庭資本主義大農場的模式可以打破我們對農業資本主義公司化的迷信。但是,我們并無法據此得出這樣的結論:東亞的自耕農模式和中國家庭式的聯產承包責任制都可以走上“美國式”現代化農業道路,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這樣的推論都不充分。中國取消公社制度,國家退出,回歸土地細分的家庭式承包制,其制度安排并不是從發展現代化或者說資本主義化的農業來考慮的。為什么東亞和中國都無法出現美國式的、保留家庭方式的部分產權租佃大農場?這正是美國的資本、租佃與農場的關系所決定的。即在金融資本的控制下,農場主以抵押-租佃方式獲得擴大再生產所必須的資金和土地,并以家庭農場和季節流動工互相配合的方式來降低成本,這是美國農業資本主義化最重要的模式,這也是為什么美國農場的發展規模會越來越大,因為只有越大才越有能力獲得金融資本,而擴大的方式則是土地租佃。

美國中西部的租佃式農場最早來源于兩部分。一部分是宅地農場主的土地抵押,以換取農業發展的資本,因為債務破產轉變為抵押-租佃農場。另一部分是聯邦土地分配制度導致的大部分國有土地被轉為大土地投資公司手中,它們把土地分割成小塊租佃獲利。19世紀后期美國工業起飛,農業市場空間巨大,農場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也導致巨大的農業資金缺口,因此引發了巨額的金融資本西進運動,農場主的收入很大部分轉為抵押利息。19世紀末的兩次金融危機,抵押市場和金融市場崩盤,農場破產率達一半左右。由于農場主抵押借貸超過了崩盤后的土地價格,抵押公司以加倍利率來抵消損失,所以幸存的農場主寧可失去土地所有權,到19世紀末,約700萬美國人失去農場所有權,360萬從鄉村流入城市。這一幕其實在今天美國的金融危機中已經重演,只不過這次是房產。不同只在于,獲得所有權的抵押公司和債權人成為新的不在地主,農場管理權還保留給失去所有權的租佃農場主,因為農地需要經營。

其實,美國式農業資本主義最重要的特色就是用租佃方式獲得資本,其產權依靠部分抵押部分來擴大規模,其實質是資本以地租形式來分配利潤,因此東部不在地主所有權與西部租佃農場互為條件。只是與秦先生所引據的馬克思對農業資本主義的解釋不同在于,租佃農場不僅是宅地農場經過抵押方式演變的,它也是超大型資本主義公司式大農場破產解體的后果。1880年代紅河谷地區出現了土地公司直接經營的超大型農場,它們可以不借助抵押公司直接得到東部的資金來源,聘用職業經理人,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其規模從數千英畝上升為數萬英畝,采用的是工廠企業化的雇傭機械化生產,是完全擺脫小農生產方式的企業化和社會化農業方式。但是,正是因為它對資本的依賴更甚于家庭農場,一旦資金中斷就無法維持。而家庭農場可以兼業、兼種多種作物和精耕細作,其家庭內部成員的勞動不用受制于雇傭關系,因此更能抵抗金融危機。1890年代末,農產品價格下降,東部投資者拋售土地公司股票,資金源中斷,紅河谷地帶的巨型農場就紛紛解體為租佃農場。

以上這些材料我在七萬字的文章中都已經較為詳細地描述過。秦先生在批判的時候,為什么無視上述內容呢?這本應該是“首要而且不難的要求”。今天美國農場的情況,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的周立教授2007年經過一年在美國的考察,給出了更具體和詳盡的描述,它們從整個資本主義食物價格體系中所獲只有5%。因此,要不變大,要不就滅亡,成了美國資本主義農場的生存法則[63]

最后一個問題涉及的是如何評價中國的小農經濟。我把40%中國農民與7%的“非農民”相加,是我沒有注意40%指的是占世界農民的比例,我感謝秦先生的指正,并會在再版時修訂。但是同樣,我的基本論點并沒有因此改變,即秦先生“以世界40%的農民‘養活’世界僅僅7% 的‘非農民’”,并不包括農民自己的算法,是嚴重低估了中國小農經濟的成就。占世界農民40%的農民首先養活了自己,這一點需要價值重估。如果扣除農民自己來評估中國的農業問題,其危險在于,這必然導致把中國農民的吃糧問題推向市場化來解決,這樣產生的糧食危機將不僅僅屬于中國,也屬于世界,——而這一點,正是中國必須拒絕走“美國式道路”的關鍵。

秦先生的設問道:“新鄉土主義”新在何處?如果傳統小農經濟那么好,過去的革命和革命后對小農的‘社會主義改造’所為何來?”,由此得出結論:“她喜歡的是……1861年以前的俄羅斯!”首先,新鄉土主義絕不是簡單回到傳統的小農經濟,只要讀過《新鄉土主義,還是城市貧民窟?》一文的讀者就可以明白[64]。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改造”與農業的資本主義化是根本不同的兩條道路,毛澤東時代農村的社會主義實踐與蘇聯的農業道路:從斯大林到后勃涅日涅夫時代,也有重要的區別,不容混淆。至于如何總結1949年以來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改革的成功與失敗,它究竟從何而來,應該如何進行?走美國式資本主義大農業的道路究竟能否行得通,正是本人在七萬字文,以及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致力探索的問題。至于既指控我喜歡“傳統小農經濟”,又說我“喜歡官辦的、農奴制的公社”,純屬邏輯倒錯和時空倒錯的結論,

最后是一個建議,既然檄文中苦心孤詣把我和所謂“抄襲案”聯系在一起,請秦先生響應朱學勤先生的號召,學習方舟子先生的榜樣,到我服務的大學實名舉報,而不是在媒體上含沙射影;否則,涉嫌誣陷,——請秦先生任選其一。從去年開始,中國的所謂“新自由主義”勢力通過大眾傳媒掀起欺騙與構陷的行為,是否可以視為其理論窮途末路的標志呢?但是靠這樣的手段,卻無救于所謂的“新自由主義”。因為,這樣的行徑是對任何“自由主義”基本原則的踐踏,是徹底的反自由主義,——這才是今天中國的自由主義最大的危險。

                                 2011年10月10日完稿于上海。



[①] 秦暉:《有趣的左右“左右夾擊”——答楊震、呂新雨(一)》,上海:《東方早報》,2010年11月21日。

[②] 秦文指控如下:呂新雨先生要和我討論列寧的這類思想,卻不以我的專門論述為對象,甚至好像不知道它們的存在,而只拿一本討論關中與中國農民問題的書做靶子。呂氏批秦專文,引用拙著只此一本(外加該書的一個外文版序),其中提及列寧的文字大概不過數百,這就值得呂先生做了七萬字的大文章來駁斥,筆者受寵若驚自不待言。而呂先生最尖銳的質問、也可以說是全部宏文用力點的所謂“秦暉隱瞞”案,除了表明她的無知還能說明什么?事情非常清楚:究竟是我“隱瞞”了列寧的“土地國有化”之說,還是她“隱瞞”了秦暉對列寧土地國有化說法的大量解釋與評論?這些評論如有誤,呂先生大可駁斥,但說我隱而不論,這就叫人嘆為觀止了。呂先生與我討論“土地國有化”,但我的有關論著她根本沒看,反說我“隱瞞”,簡直莫名其妙。呂先生不懂俄國史(作為“左派”她也根本不懂列寧)不足怪,但是寫商榷文章先要了解商榷對象的論述,最起碼是了解他關于所商榷議題的論述,這應該是首要而且不難的要求吧

[③][③] 呂新雨:《農民、鄉村社會與民族國家的現代化道路——評<田園詩與狂想曲——關中模式與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 ,《讀書》雜志,2004年4期。

[④] 關于中國“封建”問題的討論,見本人文章《鄉村建設、民族國家與中國的現代性困境——梁漱溟鄉村建設理論與實踐研究綱要》,載《鄉村與國家——理論與歷史的辯證》,北京:三聯書店,2011年。

[⑤] 秦暉、蘇文《田園詩與狂想曲》,第33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⑥] 同上,第40頁。

[⑦] 同上,第39-40頁。

[⑧] 同上,第196頁。

[⑨] 同上,第197-198頁。

[⑩] 同上,第205頁。

[11] 金雁、卞悟:《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村社傳統與俄國現代化之路》,第292-293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12] 其具體指控如下:最要命的是,他們如此下工夫批判我,卻沒有讀過我們在這些問題上的基本論著,只看了某一篇文章或幾段話就對號入座,慷慨陳詞動輒近萬言(楊震)乃至七萬言(呂新雨),卻根本不知道在他們可憐的閱讀范圍之外我還說過些什么,我的看法根據是什么,甚至根本不知道我的完整看法!
  就以呂先生而論,她的宏文主題是就列寧關于“美國式道路”和“普魯士道路”的思想“駁秦暉”,并從俄國乃至各國農業史的角度展開對秦暉“‘新自由主義’話語在‘三農’問題上的批判”。呂新雨對“主義”的興趣可以理解,這個“主義”的帽子是否合適也并不重要。奇怪的是呂先生找的靶子卻是我那本主要討論中國農民問題的《田園詩與狂想曲:關中模式與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但她卻完全不涉及該書的主要內容:既不涉及“關中模式”也不涉及“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卻厲色指責我“隱瞞”了列寧的“土地國有化”言論:“為什么秦暉要刻意隱瞞列寧最核心的觀點(按:即‘土地國有化’)呢?這就需要把這種話語落實到中國當下的語境中,因為秦暉需要……”接下來就是一大堆關于秦暉“隱瞞”列寧觀點的“作案動機”分析。也難怪,沒有這些深文周納的“動機”分析,只憑她引的拙文數百字怎能敷衍成如此長文?

[13] 曹維安:《俄國史新論》, 第361頁,北京:中央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

[14] 秦暉、蘇文《田園詩與狂想曲》,第196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15] 秦暉、蘇文《田園詩與狂想曲》,第377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16] 我和董教授的主要分歧在于如何理解以家庭模式經營的資本主義農業(美國模式)與中國的小農經濟的區別,我認為中國的家庭小農經濟不可能走向美國式資本主義家庭經營模式,而董教授則認為是這是必然之路。

[17] 董正華:《關于現代農業發展的兩個理論問題》,載北京:《科學與現代化》,2005年第5期,第15頁。

[18] 列寧:《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列寧全集》第十六卷,第255—256頁,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

[19] 金雁、卞悟:《農村公社、改革與革命——村社傳統與俄國現代化之路》,第291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20] 呂新雨:《農業資本主義與民族國家的現代化道路——駁秦暉先生對“美國式道路”和“普魯士道路”的闡述》,北京:《視界》,第13輯,第167-168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

[21] 秦暉:《斯托雷平如何造就了列寧——答楊震、呂新雨(五)》,上海:《東方早報》,2010年12月26日。

[22] 秦暉:《美國式道路與普魯士道路——答楊震、呂新雨(四)》,上海:《東方早報》,2010年12月19日。

[23] 秦暉、蘇文《田園詩與狂想曲》,第163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24] 同上,第44頁。

[25] 秦暉:《有趣的“左右夾擊”——答楊震、呂新雨》,上海:《東方早報》2010年11月21日。

[26] 同上。

[27] 秦暉:《破解“賣方缺位”的悖論——國有資產如何公正地“退出”?》,見《實踐自由》,第100頁,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

[28] 秦暉:《轉軌經濟的比較研究——鳳凰衛視第84期世紀大講堂》,見《實踐自由》,第79-80頁,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

[29] 秦暉、蘇文《田園詩與狂想曲》,第377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30] 同上,第132-133頁。

[31] 姜鏘:《清華大學教授秦暉建議深圳率先興建貧民區》,《南方都市報》 2008年4月14日。

[32] 2011年7月24日北京,筆者與溫鐵軍教授的談話。

[33] 秦暉:《“郎咸平旋風”:由“案例”而“問題”而“主義”》,《南方周末》,2004年9月9日。

[34] 馬丁;哈特-蘭茲伯格( Martin Hart-Landsberg)、保羅·柏克特 (Paul Burkett):《中國與社會主義——市場改革與階級斗爭及評論》,杜繼平、林正慧、郭建業譯, 第8-9頁,臺北:《批判與再造》社,2006年。

[35] 同上,第9頁。

[38] N.E 澤列寧:《20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初的蘇聯農業政策》,見《歷史的風:俄羅斯學者論蘇聯解體和對蘇聯歷史的評價》,第140-141頁,人民出版社,2009年。

[39] (俄羅斯)葉梅利亞諾夫:《未經修改的檔案:赫魯曉夫傳》,張俊翔、石國雄譯,第328-329頁,譯林出版社,2009年。

[40][40] 同上,第506頁。

[41] 陸南泉:《蘇聯經濟體制改革史論(從列寧到普京)》,第169-170頁,人民出版社,2007年。

[42] 英文維基赫魯曉夫的農業政策:http://en.wikipedia.org/wiki/Nikita_Khrushchev#Agricultural_policy

[43] (俄羅斯)葉梅利亞諾夫:《未經修改的檔案:赫魯曉夫傳》,張俊翔、石國雄譯,第541頁,譯林出版社,2009年

[44] 同上,第582-584頁。

[45] 高方:《從斯大林功過看蘇聯興亡——評<蘇聯興亡史論>》,《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2003年第1期,第85-88頁。

[46] 鄭異凡:《一代興亡 從頭評說——讀<蘇聯興亡史論>》,《俄羅斯研究》2004年3期,第頁。

[47] 張建華:《國內學界近三十年俄國史研究之思考》,《理論學刊》2009年1期,第107-109頁。

[48] 陸南泉:《蘇聯經濟體制改革史論(從列寧到普京)》,第234頁,人民出版社,2007年。

[49] 《蘇聯興亡史論》,第636頁。         

[50] 溫鐵軍:《“十五”時期中國農業問題及政策建議 》,見“三農中國”網站http://www.snzg.cn/article/2006/1029/article_163.html

[51] 陸南泉:《蘇聯經濟體制改革史論(從列寧到普京)》,第165頁,人民出版社,2007年。

[52] 同上,第149頁。

[53] N.E 澤列寧:《20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初的蘇聯農業政策》,見《歷史的風:俄羅斯學者論蘇聯解體和對蘇聯歷史的評價》,第143頁,人民出版社,2009年。

[54]  (俄羅斯)葉梅利亞諾夫:《未經修改的檔案:赫魯曉夫傳》,張俊翔、石國雄譯,第622頁,譯林出版社,2009年。

[55] (俄羅斯)葉梅利亞諾夫:《未經修改的檔案:赫魯曉夫傳》,張俊翔、石國雄譯,第485-486頁,譯林出版社,2009年。

[56] 同上,第314頁。

[57] (俄)杜岡—巴拉諾夫斯基:《政治經濟學原理》下冊,第614頁,,趙維良、桂力生、王涌泉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

[58] 秦暉、蘇文:《田園詩與狂想曲——關中模式與前近代社會的再認識》,第341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59]  黃仁偉:《美國西部土地關系的演進——兼論“美國式道路”的意義》,第3頁,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3年。

[60] (美)沃爾特·W·威爾科克斯等:《美國農業經濟學》,第472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原版為:Walter W.Wilcox  Willard W.Cohrane  Robert W.Herdt  Economics Of American Agriculture  Prentice-Hall, Inc. New Jersey, 1974 。

[61] 參見徐更生:《美國農業政策》,第170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年;劉志揚:《美國農業新經濟》,第262—263頁,青島出版社,2003年。

[62]  劉志揚:《美國農業新經濟》,第262頁,青島出版社,2003年。

[64] 該文發表于《開放時代》201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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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2.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3. 褻瀆中華民族歷史,易某天新書下架!
  4.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5. 我對胡錫進和司馬南兩個網絡大V的不同看法
  6. 公開投毒!多個重大事變的真相!
  7. 菲律賓沖撞中國海警船,中國會打嗎?
  8. 2001年就貪污23億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國內,也叫認罪悔罪減刑?
  9. 否定了錯誤,并不代表問題不存在了
  10. 吳銘|輿論斗爭或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1.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2. 送完一萬億,再送一萬億?
  3. 湖北石鋒:奇了怪了,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紫虬:從通鋼、聯想到華為,平等的顛覆與柳暗花明
  5. 李昌平:縣鄉村最大的問題是:官越來越多,員越來越少!
  6. 朝鮮領導落淚
  7. 讀衛茂華文章:“聯想柳傳志事件”大討論沒有結果,不能劃句號
  8.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9.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10. 房地產崩盤,對經濟的影響超出你的想象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郝貴生|如何科學認識毛主席的晚年實踐活動? ——紀念毛主席誕辰130周年
  3.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5.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面對發燒我們怎么辦?
  8.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9.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0.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1. 77年前,2583名英雄兒女踏上北撤之路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相約12月26日,共赴韶山!
  4. 烏有之鄉關于推出紙質閱讀資料的公告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