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的的“原罪”與群眾運動的“原罪”
--論離開了群眾決不能有效地反腐
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又是事關國家前途命運不容回避的大話題。兩個“原罪”:一個是關于暴發戶的,一個是關于百姓大眾的。前者舉國共識,然時聞豁免之聲,有勝于無;后者,雖無定讞,然實際全面否定,似有若無。相形之下,真應了那句話:“無為有處有還無”。
一,貪官的“原罪”。
中國官場的貪污,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貪婪口味之“酷”上,與中外任何時代接上軌相比,大概都都不會遜色。
發達地區如廣東一個小小的鄉鎮長或銀行的營業所動輒上億;貧困地區如河北一個窮縣的教育局長上任一年,也是幾百;黑龍江的一位書記受賄,全縣科級以上干部送禮竟無一例外;川西一個地委書記抄家,僅煙酒一項就一百多萬;沈陽的慕馬到深圳豪賭可以一擲千萬;河南交通廳長接連三任“前腐后繼”,最近剛浮出水面剛剛雙規的某省的組織部長,交通廳長一次就讓其笑納200萬;廣西南丹礦主給書記用麻袋送錢,一次百萬……至于周北方、周正毅、賴昌星案等大貪,則更不要說了。最近國家審計局的審計新聞更是令人觸目驚心。
國電總局三年前組織一次百余人的會議,還是關于干部工作的,3 天時間,竟然耗費304 萬,人均2。4萬--它使人感覺,中國的“公仆”們瘋狂了,不要說什么共產黨的黨性,他們喪失了為人的起碼的良知和了良心!
吃喝、小車、公費旅游遠遠超過國防和教育--以致尚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市場”的中國,成了人頭馬、豪車的第一消費大國,已建的五星級賓館總數,相當于美國的3倍。真是,“初級階段”的百姓,“超級發達”官方消費!
山西一暴發戶競選村官,可以投入200萬--幾次可見中國“官”的含金量。
靠“誠實勞動致富”的神話,一百年也難“轉型”;靠牟其中式的“白手拿白魚”,五十年也難將公有企業私有化;權力掠奪是向“市場經濟社會”轉型中資本原始積累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實踐”證明,它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先鋒經濟學家謂之“潤滑劑”,是一回事。所以,“腐敗”是與生俱來的,名副其實的“原罪”。
這就是轉型中資本原始積累的“原罪”。精英理論家們的使命,是論證它的合理性或不可避免性,然后通過“民主與法制”讓其合法化。
當然,弱勢大眾不是這么看。他們對愈演愈烈的腐敗痛心疾首,對國家前途與民族命運憂心忡忡。一切愛國的中國人都會這么想。然而,無奈啊!令舉國上下最感困惑的是:隨著“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結果只是浮出水面的魚越來越大、越來越多,而腐敗則愈演愈烈,實在令人觸目驚心。--還有沒有可能解開這個結?
二,群眾運動的“原罪”。
其實,這個令十幾億人困惑的問題,說難就難,說易也易--要想真正反腐,還得用毛澤東的方法:依靠和發動群眾。
怎么,你想為“群眾運動”招魂嗎?
只是想為之一辨。
多年來,精英們借著“解放”的旗號,極其粗暴地全面顛覆“傳統”,也即革命年代所建樹起來的一切,無所不用其極;而在洋人面前,他們則毫不掩飾地“傍美國大款”,扮演著幫閑兼幫忙的角色,買辦氣與奴性十足,唯其馬首是瞻,亦步亦趨,鸚鵡學舌,甘充二道販子,完全喪失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們對蘇東巨變和毛澤東時代的解讀,肆意歪曲,徹底顛覆,還不如其主子還多少有點實事求是的學術勇氣。他們挾話語霸權,以勢凌人,誤導大眾。群眾運動的“原罪”即為倚勢強加的無端罪名之一。--借用基督教的話語,正如人類自覺到自身一樣,它也是“原罪”。
“文革”、“反右”已明確否定,“三反”“五反”“土改”“鎮反”難道也都錯了嗎?從大革命時代的農民協會起,共產黨就是靠搞群眾運動起家的。千千萬萬的窮光蛋,幾十年艱苦卓絕地斗爭,趕走帝國主義列強,打倒起走狗,像模像樣地在全世界站了起來,不靠群眾運動靠什么?像匯集舊中國一切丑惡之大成的號稱“冒險家的樂園”上海灘,共產黨接管幾年時間,能夠迅速滌蕩其污泥濁水,再造成一個嶄新世界,令舉世刮目相看--這,難道不就是靠的依靠群眾么?如今,反其道而行之,盡管也“五講四美三熱愛”二十年,然而,貪污腐敗窮奢極欲、黑道橫行、吸毒賣淫三陪二奶遍地,世風日下,舊時代的一切丑惡現象不是都“復歸”而且發揚光大了么?
過去,靠“三反五反”,靠整黨整風,靠四清社教,教育和監督干部,就是管用,因此才有歷史上少見的清廉。不錯,也有“冤假錯案”,但那畢竟是支流末節,不能因為極少數人受點委屈而一葉障目不見泰山。而現在,“整黨”與“評議”早成兒戲與笑柄,而反腐則杯水車薪、掛一漏萬。
社會主義是勞動人民當家作主,也只有毛澤東敢于依靠群眾和發動群眾來監督和教育自己的干部,且行之有效。--這才是真正的民主,人民群眾的民主。
為何?
其一是依靠大多數,代表群眾又依靠群眾,所以毛澤東能遏制腐敗。轉型之后,兩極分化迅速,新興暴發階層在社會生活中處于絕對支配地位,弱勢階層幾乎處于任其宰割狀態,豪賭可以一擲千金,數億國資轉移國外往往無人知曉,在事實上剝奪了他們的監督權,連越級上訪都“破壞安定團結”,讓老百姓又如何反腐?腐敗早已“做大做強”,他們“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官場迅速地擇劣汰優,前腐后繼,清廉越來越難于立足,依靠他們又何能反腐?
其二,毛澤東一貫反對救世主式的包辦代替,主張“群眾自己解放自己”。土改的過程自始至終都要發動群眾,反對包辦恩賜。“四清”,不光是單純“清”干部,他更強調在運動中鍛煉和教育群眾,這樣才能筑起“反腐”的鋼鐵長城。這一觀念早被消解了,防腐的長城崩潰了,洪水滔天正是順理成章的事。
反腐不能就事論事。過去,如果出現像靖宇縣無官不賄的現象,那毛澤東就要“解剖麻雀”,通過調查分析找出其社會根源并提出從根本處解決辦法,所以能夠行之有效。現在貪官偶然因素撞到槍口上,也是就事論事,以處理個人為限,從不追本溯源。許多罪在不赦的貪官,在落馬之前,都是頭上罩滿光環,什么榮譽都有;許多案子都是牽連出來的,以致官場的是非善惡迷離顛倒,一片荒誕。
依靠群眾和發動群眾,這才是真正的民主,多數人的民主,是資產階級民主所不能望其項背的。如今,怎么一提“民主”,馬上彎腰九十度,自貶三等,甘當孫子了呢?豈非咄咄怪事。顛覆了“專制”,“民主與法制”建設不少年了,而貪官污吏卻越來越恣意橫行,百姓大眾越來越任其宰割,眼睜睜看著他們強取豪奪而無可奈何--這不也是“實踐檢驗”嗎?
既然是“立黨為公”,“代表”的是大多數,那依靠群眾正是我所獨有的政治資源,揚長避短發揮優勢本是順理成章的事。為什么反而制造一種思維定勢而不加論證地加給群眾運動以“原罪”呢?暴發戶用“強盜資本主義”成百億、千億地掠奪國民的“原罪”可以赦免,而群眾運動莫須有的“原罪”就一定十惡不赦了嗎?
真正要反腐,還得搞群眾運動。比如用“三反”或“社教”的形式,派工作組,自上至下,層層清理。不要說推開,即使搞一個點,他的震懾作用,也會比現在要有效一萬倍。反過來,目前這樣反腐,也只能反出個俄羅斯,以全面私有化而告終--都變成“私有”的了,還有何“污”可“貪”?其實,“貪”也不過是資本原始積累或者說是私有化的基本方式罷了。
當然,有一個現實問題也不能回避:官場的腐敗快病入膏肓了,社會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都控制在他們手里,決心依靠群眾反腐的話,一定會面臨著王安石變法和康梁百日維新一樣的重重阻力與嚴峻風險。不觸動既得利益,浮浪子弟高俅可以安穩地當他的“殿帥府太尉”;想觸犯已經成了氣候的既得利益,即使有宋神宗這樣至高無上的皇帝的全力支持,王安石也不能不以失敗而告終。康梁維新是有點操之過急,張居正改革僥幸成功了,而死后也毀于一旦。毛澤東為使共產黨不變質努力探索一生,因此,身后既得利益者對之咬牙切齒。時下的中國,徹底反腐廉政挽狂瀾于即倒也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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