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全球化”的霸權話語中,新自由主義真可謂名副其實的經濟學中的主旋律了。在中國,它也叱咤風云多年,打造出幾位著名的“主流經濟學家”。去年,也是經濟學家的郎咸平先生為“國企改革”仗義執言,一下子產生了“旋風”式的效應,就好像卡通片中的孫悟空用手一指:“變!”,五顏六色的美麗泡沫立即煙消云散。
也許是他們的話語太權威,也許是中國的老百姓太好糊弄,“主流經濟學家”的高論似乎也有點欺人太甚。在下雖然不懂經濟學,卻一直覺得無須多么高深的學理批判,只要把他們的高論擇要羅列一下,即使沒有上過學的普通工農,也能“看出門道”:那里是什么經濟學,簡直是為大款唱堂會的流行曲!
這里,僅撮其要,以見一斑。
這些年,經濟權威們的高論令人眼花繚亂滿天飛:“財富20%能人創造論”、“剩余價值學說過時論”、“打造多少多少富人才能為窮人造飯碗論”、“改變產權輕松上市論”、“股權多樣化論”、“國退民進論”、“經營者持大股論”、“破產倒閉賣光送光論”、“爛蘋果論”、“冰棍論”、“靚女先嫁論”、“經營得好不如改制賣得好論”、“產權明晰論”……或形而上,或形而下,總而言之,怎么對老板們暴發有利,就怎么立論。國企搞不好是“產權不明晰”,搞好了就“靚女先嫁”,總之非“快賣賣光”不可。財富是少數能人創造的,是老板養活工人,大眾要活,放開手讓老板“先富”吧!
無論是西方的原始積累時期還是舊時代中國老板的創業,都需要幾十年、一二百年時間,經過一兩代人的努力;時下的中國,幾個月、一兩年就能“打造”一位千萬、億萬富翁。而珠三角的發達地區,“民工”、“打工仔”和“外來妹”們12小時以上的勞動掙三四百元的月薪還經常欠著,似乎還生活在“包身工”時代,從頻發的礦難報道看,“煤黑子”們的處境比張之洞辦洋務時代也好不多少。于是出現了“和諧”的問題。如何看待呢?經濟學家首先開導我們要調整好心態:
“中國窮人為什么窮,因為他們都有仇富心理。”
“將尼基系數農村城市分開計算,這樣中國貧富分化舊不嚴重了。”
“窮人應該將富人看成自己的大哥,大哥穿新衣小弟穿舊衣,天經地義。”
“中國的貧富差距還不夠大,只有拉大差距,社會才能進步。”
當然,光有形而上的說教還不夠,還必須有形而下的硬性保證。經濟權威又給我們開出的濟世良方:強化私有財產的保護。“為什么要保護富人的財產?我們歷史上 的教訓是深刻的。因為不保護的話,就沒有人敢作富人,結果就是大家都是窮人。”“中國歷史上窮人造反,破壞富人的財產所有權,結果是什么?還是窮人占多數,無法改變這個循環。只有所有人的財富得到保護,窮人才有可能變成中產階級。所以保護私人財產是社會產生財富的必要條件。”“現在美國國內之所以不會爆發革命,是因為美國是一個無階級的社會,個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天經地義的。”--這里,權威們還順便給我們解開了歷史上古今中外王朝不能“萬世一系” 的千古之謎:因為沒能有效地“保護富人的財產所有權”。
不過,中國的老百姓畢竟“啟蒙”不夠,“紅眼病”尚未根治,他們對暴發戶 瘋狂的巧取豪奪,特別對貪污腐敗權錢勾結、權錢黑聯手瓜分國資與刻剝百姓,持深惡痛絕態度者依然多多。所以,經濟學家又這樣開導:
“公有制是一個大飯碗,需要有人往里面吐唾沫;有人吐唾沫后,其他人因為這碗飯不能吃都走開了,一碗飯也就屬于吐唾沫的人私有了。”這就叫“通過腐敗搞垮公有制來促進私有化”!
“這就是著名的‘吐痰經濟學’”.--真是空前絕后,千古絕唱!如果你還莫名其妙的話,不妨再領悟下如下“學理”。據說,腐敗是因為公權的存在。“對如此眾多的掌握著某種公權的人進行監督和執法,那需要的費用必然相當大,防止腐敗、消除腐敗的成本必然很高”,因此,認真反腐很不合算。而且,這種反腐也只是“治表性反腐”,“治根性反腐敗必須使公權徹底私有化”。而“權力的轉移或再分配只有通過兩個途徑:一是強奪,二是購買。既然掌握公共權力和進行公益決策的人不肯輕易放棄和交出他們的權力,改革又不能從其手中強奪,就只能通過腐敗與賄賂的權錢交易的方法進行購買”,這樣的話,就能“腐敗出一套新體制”,從而使改革得以順利實現。因此,“腐敗是促進改革的動力”,雖然說起來不夠理想,但“是一種次優選擇”。
唯恐眾生依然冥頑不化,我們 經濟學家又想到法制的保障--出臺了著名的“原罪赦免論”。
在去年前舉行的“中國企業家領袖年會”上,他們發出了要對新富豪實行“特赦”的呼吁。他們并不否認,近二十年在中國社會轉軌期間浮出水面的富豪,許多人身上都帶有偷稅漏稅、貪污受賄以及侵吞國有資產等“原罪”。比如,“中國的房地產商30%是大騙子,30%是中騙子,30%是無意識的騙子,10%是好的。”面對這一現狀,如果依法認真追究,那么,“相當一部分企業家會惶惶不可終日,他們不僅想方設法在國外辦綠卡,還把資金轉往國外。”比如對偷漏國稅,如果國家堅持依法追究,那么,“他今天就更不敢交稅,因為今天交了稅,你問他昨天沒有交稅,那怎么辦?他就可能會繼續造假,繼續不交。”因此,必須從現在開始,過去的事既往不咎——也就是說,無論你的錢是怎么來的:貪污受賄也好,假冒偽劣、偷漏國稅也好,走私販毒也好,一言以蔽之,既往的,一概予以“豁免”或“特赦”。那樣的話,中國的貪官污吏、千萬、億萬富翁們,就可以吃上定心丸,將錢洗凈,“甩開膀子干四化”,一心一意為社會主義做貢獻了。
“來源不明財產”的產權一天不“明晰”,富豪們難免仍然“心有余悸”,所以,MBO自然而然地提上日程。說MBO有點洋味,如果翻譯成通俗的中國話就是“快賣”“賣光”。怎么賣?賣給誰?MBO辦法是“經營者持大股”。經營者,即原來的老板--或者叫經理、董事長,或者叫書記、廠長--你們“包”、“股”“改”多年,無論“改”的好還是“改”破產了,總之都是“為社會作貢獻的人”,你們辛苦了!這“冰棍”早晚得化,現在就送給你吃吧--“你只要解決工人就業,都歸你了”。
“相比于中國1984年進行城市體制改革以來出現的承包國企、價格雙軌制、‘零價格’收購國企對幾個暴富階段而言,MBO所制造的全部是中國頂級富豪”比如,南方某家被郎咸平點名的國有企業MBO后,這家國企管理層所分的股權流通市值:總裁是6億多,副總裁、黨委副書記為一億左右,連紀委書記也分得一千五百多萬股,按當時的市值,這位“監察御史”一夜之間就有了六千多萬的身價。 (《新財富》2004年9月22日)有了這MBO,我們才豁然開朗:為什么俄羅斯“休克”之后,國民財富的一半會那么快地“明晰”到霍多爾科夫斯基和丘拜斯等等6位身價數百億美元的寡頭手里。
話說到這里也就圖窮匕現了--MBO原來就是“物歸原主”:
“MBO就是這樣的事,本來就是物歸原主的過程,它本來就是從資本家受眾搶過來的,現在市場化了,通過程序退回給人家,人家買回去,怎么又叫國有資產流失呢?”
宏論極其高妙,足可普渡眾生。根基淺薄如我輩,雖經棒喝,仍覺茫然。我總有點不解:是中國人太弱智,還是我們的“經濟學家”太過張狂,如此“高論”,居然也能“主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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