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性的步履:流程制度化的新思考
田忠國
在現代企業管理中,所有的企業都逃不過流程制度化,這是因為,所有的過程(流程)都應該在制度的規制下才能正常而有效的運行,但是,制度也不是萬能的,所以,在流程制度化管理中,有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制度應該融入神性。
所謂制度融入神性,就是人性與神性的結合。制度是規制人性的一種方法,但如果缺少神性的主導,亦既精神的主導作用,則會使人陷入機械的、心不甘情不愿的執行狀態,也就是說,人在制度化過程中,被異化成缺少精神動力的被動的人。
對于現代企業來說,這種缺少精神動力的團隊,無疑是最缺少主動創造力的。
一個企業缺少主動創造力,是這個企業的致命傷。
這樣說有人一定以為,制度化管理是不可能融合精神的,但其實這種說法是無法令人信服的,比如說,在美國的“美國權利法案”第一條中,“國會不得制定關于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愿伸冤的權利。”一下就從規制性的冰冷中,提升到令人感動的精神層面,成了美國的精神動力之源,由此可知,制度的規制性冰冷是完全可以提升為精神之源泉的。
制度化管理提升到精神層面:
一是要保持高度的正義。并使這個正義性成為團隊大多數成員的主動追求。
二是在此基礎上,由正義主導的公平性,也就成了制度的必然趨向。
三是由前兩個基本條件,制度的規范性成了制度追求的最終結果。
其實,企業最大的發展動力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精神動力,二是物質動力。世界各國成功的企業無一不證明了這一點。精神動力來源于企業文化建設,但在中國企業文化建設的過程中,有的企業卻進入了一個不該進入的誤區,那就是文化的非行為化現象。
企業文化之所以成為企業文化,首要的一點是企業文化是本組織內部共同遵循和追求的價值準則,行為化也就成了企業文化的個體表現形式。如果企業文化成不了組織內部大多數人的自覺行為,那只能稱為企業口號,而不是企業文化。
在流程制度化管理方面,海爾在中國無疑具有典型的示范意義。
人們知道,所謂的流程化管理,是由程序序列構成的,從采購、生產、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全部過程。每一個程序序列,都有一個序列的接點,而這些個接點,就是需要建構制度的地方,因為,只有在這些接點上規制人們的行為,才有可能使整個流程同步互動。
企業管理流程的同步互動并不體現在某一工作的同步互動上,而是由空間與時間的最佳組合形成的同步互動效應。張瑞敏先生對此有深刻的洞悉,所以產生讓石頭漂起來的簡單但實則深奧的理論支點。
流程制度化要點之一,就是把限權與放權完美的結合到一起,也就是說,該由個人或團隊的承擔的責任,全部由個人或團隊承擔。限權與放權的另一個關鍵點是,限權是為了有效的制約,而放權則意味迫使人們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但愿中國的流程制度管理,成為助推企業管理再上新臺階的新助力。
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