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類以道德二元論立論的宗教的問題在于:既強調神是萬能的,又強調神是善的。而善與萬能是絕對不能相容并存的兩個概念,這種并立使得該類宗教的自圓其說“比駱駝穿針孔還難”。既然神是善良且萬能的,那它怎么會容忍世間發生如此之多的骯臟與罪惡?如果將這一切歸結為人性的原罪之惡,那么人們要問:人本身不也是上帝造出來的嗎?性善之神為什么要造出性惡之人類,然后再玩末日審判的游戲?如果將一切歸結為魔鬼撒旦的搗亂,那么人們又不免要問:上帝不是萬能的嗎?怎么它會容忍撒旦如此作惡?而且似乎卑微的撒旦對世界及人性的影響一點也不比萬能的上帝小,創世至今,人性不斷反復,時善時惡,上帝所欲之善不但不占上風,上帝本身還曾一度欲毀滅人類。
這些問題都是基督徒所無法回答的,他們唯一的遁詞是:你不是上帝,你只是卑微的人類,怎么可以理解、測度威能無窮的上帝?換言之,就算上帝明白告訴你你也聽不懂。既然如此,問題又回到了原點:既然此類問題相對于人類的能力而言是不可知,你又怎么知道上帝是善的,是萬能的?你又怎么知道告訴你這一切的就是圣經所載的上帝,你的“靈”所感觸的一切不是其它什么東西在作弄你?信仰的前提是辨別,當自己承認自己不具備辨別能力時,實際上也就承認了自己不具備信仰的能力,只剩下被玩弄、被欺騙的資格——自欺或者欺人。
上述問題對于以道而非以人格神為信仰對象,無善無惡的佛、道之類宗教來說,完全不成其為問題。這類宗教由于不講善惡,因此既沒有要努力的目標,也沒有要鏟除的對手。它們不需要尋找自己的人間代理人,不需要發動圣戰、征討罪惡。天道就是唯一的主宰,世間一切,萬物萬象,不論善惡,無不由此而生化。這類宗教也會提倡、弘揚慈善,但慈善在這里只是人類精神自我提升以接近天道的途徑或方式,而不是天道本身;換言之,善只是對信仰者的要求,而不是對被信仰物的界定或規范。道之為物,惟精惟一,所以信仰者總是必須選擇某一固定的方向以提煉精神,使精神(或靈魂)純粹化,以可接近于道。而選擇“善”的方向對于個人來說,可以減少阻力,避免外部干擾;對于教派來說,可與世俗道德、乃至政權的要求相契合,得到外緣之助。所以慈善、行善也就成了這類宗教的主流選擇或曰方便法門,但善惡之分對于天道本身并沒有意義。雨露雷霆,皆是天道之運行;善惡如陰陽,都在天道之中。這樣的宗教,不僅僅可以包容、解釋一切,而且在這里一切已用不著解釋,剩下的只是修持與感悟。
由此似可得出結論:神之有無,非我所知;即或世間有神,也絕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上帝——如果在萬物之上真的還存在一個如此嫉惡如仇的上帝,世界絕不會是我們所知、所見的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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