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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歷史學家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在2013年出版《印度意識形態》,深入揭露印度建國神話,在印度引發很大反響。本文介紹的是該書第二章《分治》(Partition) 。
尼赫魯并不是印度教的真正信奉者,但他如同甘地一樣,經常將宗教與民族相混同,而這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國大黨所論述的印度的“民族性”中,沒有穆斯林立足之地。而這就為印巴分治埋下了基礎。
在二戰結束后,大英帝國已經無力阻止印度的獨立了。安德森舉了一個數字:在荷屬東印度,殖民者與土著的比例是1:200, 在越南,法國殖民者與土著的比例是1:475,但在英屬印度,這個比例是1:3650。英國人繼續持有印度的難度可想而知。與其繼續耗費統治成本,還不如體面地退出。然而,安德森要問的是,如果南亞次大陸的獨立是必然的話,它的分治也是必然的嗎?
一
首先來看19世紀以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關系。1857-1859 年的印度兵變從穆斯林士兵開始,導致英國殖民者將穆斯林視為他們在南亞統治的臣民中最危險的一部分。但到了世紀之交,隨著印度教民族主義興起,英國殖民者又將穆斯林視為可以牽制印度教民族主義的力量,為他們設立了一些相對獨立的選區。但英國殖民者還是有意維持平衡,并不希望兩個群體之間出現仇殺。
二戰爆發之后,國大黨高層反對英國總督參戰,要求其在各省政府中的黨員辭職,這就造成了一個權力真空,而全印穆斯林聯盟(1906年成立)領導人穆罕默德·阿里·真納(后來的巴基斯坦國父)由于支持英國參戰,因此取得了一定政治地位。1940年,真納在拉合爾提出,印度有兩個民族,而不只是一個,印度的獨立需要給予穆斯林占多數的地區以某些保障。真納根本沒有提及“巴基斯坦”這個詞。考慮到大量穆斯林與印度教徒混居,真納的主張十分謹慎。而尼赫魯則長期堅持印度并沒有民族沖突,認為國大黨已經很好地代表了民意。
1945年6月,尼赫魯和其他國大黨領導人被從監獄里放出來。在當年冬季的選舉中,國大黨的領導人很驚訝地發現真納在二戰期間已經大大擴張了穆斯林聯盟的力量,穆斯林聯盟在印度穆斯林中已經取得了國大黨在印度教徒中的代表地位。
▲穆斯林領導人真納
1946年,英國工黨政府派出的內閣使團與印度各派政治勢力討論印度的自治事宜,提出的方案與真納的拉合爾倡議在精神上接近。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一開始都接受了這個方案。但是,尼赫魯突然撕毀協議,要求重新談判。這個決定非常個人化,甚至他的黨內同志帕特爾都覺得不可思議。作為報復,真納宣布穆斯林的忍耐已經到頭。在加爾各答等地發生了騷亂, 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相互屠殺,但最終有更多的穆斯林被殺。
印度總督韋維爾子爵召集了一個臨時政府,以尼赫魯為總理,帕特爾為內政部長,真納的代表擔任了財政部長。新政府里面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勢力繼續內斗。最后,倫敦的工黨政府首相艾德禮宣布將使印度在1948年獲得獨立,派遣路易斯·蒙巴頓擔任印度總督,處理最后的獨立事務。
在倫敦的工黨政府看來,國大黨政府的觀念與它自己更近,費邊社與尼赫魯有長期聯系。英國將原來碎片化的南亞次大陸統合起來,現在撤退在即,殖民者有這樣一種心理:當他們離開的時候,希望保留自己的作品的完整性。而且,在當時的國際形勢下,如果南亞次大陸分裂,很可能會導致蘇聯勢力在這一地區的增長。因此,不僅是英國,而且是整個西方的戰略利益都需要一個統一的印度。因此,蒙巴頓當時的傾向,是支持一個統一的、保留為英聯邦成員國的印度。
印度總督蒙巴頓和國大黨走得近,除了尼赫魯與英國的特殊關系之外,還有一則帶顏色的插曲——蒙巴頓的夫人埃德溫娜成為了尼赫魯的女朋友,而且雖然蒙巴頓知道自己被戴了綠帽子,但毫不介意。安德森在文中對此點到為止。介于這則桃色新聞的刺激程度,我們在此略作展開。
蒙巴頓和他的夫人在感情上早已經有不少問題。他很可能是一個雙性戀,在某些圈子里還流傳著“蒙巴頓的屁股”的說法;而他的夫人也早就已經紅杏出墻。尼赫魯跟蒙巴頓夫人好上之后,蒙巴頓夫人的脾氣變好了,蒙巴頓大概覺得這樣也不錯,所以三個人心照不宣地維持著這樣一種奇怪的關系——這是不是進一步印證腐國之腐呢?近年有部美國電影《總督之屋》( Viceroy's House)拍攝時,印度政府即加以干預,禁止損害尼赫魯的形象。
▲蒙巴頓夫人與風流倜儻的尼赫魯 (《總督之屋》劇照)
蒙巴頓、尼赫魯甚至倫敦的艾德禮首相都對真納很不爽,私下里有很多貶斥之詞。但當蒙巴頓目睹北方邦的族群仇殺之后,他意識到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仇恨已經很難化解,分治或許是不可避免了。那么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怎么分。而真納此時已經開始打出他在1943年不愿意接受的巴基斯坦旗號,他的意圖未必是分離,應該還是希望英國人從中協調,保障穆斯林的自治權利,同時又有一個權力比較弱的中央政府。艾德禮政府派遣的內閣使團制定的方案與此精神相近,但尼赫魯不接受這個方案,認為它損害到了國大黨對于中央政權的控制和對印度民族的代表,與其接受這個方案,還不如接受分治,然后在混亂中獲取最大利益——所以安德森評論道:當穆斯林聯盟說分治的時候,真納想的是邦聯;當國大黨說統一的時候,尼赫魯想的是分離。
讓蒙巴頓發愁的是,印巴如果分治,穆斯林聯盟能夠接受成為英聯邦的一個自治領,但是國大黨早就從1928年以來就拒絕成為自治領,南亞次大陸最大的獨立國家退出英聯邦,這讓大英帝國面子上不太好看。這時候,他的下屬、國大黨領導帕特爾的盟友V.P.Menon提出一個方案,建議給分治中給國大黨更多的利益,但要求獨立的印度保留在英聯邦之內。同時,可以扔出國大黨很少染指的印度土邦,給真納某些補償。蒙巴頓聽到這個方案喜出望外。他在與尼赫魯溝通時,引起了后者的一些不滿,同樣是V.P.Menon出場,修改方案,滿足了尼赫魯的要求。
而這個方案的實質是什么呢?蒙巴頓自己說得很清楚,就是給印度造一座永久性建筑,給巴基斯坦搭一座帳篷。
接下來,印巴分治開始實施。西部的旁遮普地區被分為旁遮普省和旁遮普邦(之后又分為哈里亞納邦、喜馬偕爾邦和昌迪加爾),孟加拉地區則被分為東巴基斯坦和西孟加拉邦,特別是旁遮普地區,歷史上未經過分割,產生了極大的混亂。印度教徒地區的穆斯林逃亡至伊斯蘭教區,伊斯蘭教區的印度教徒和錫克教徒逃亡至印度教徒區,發生了大量強迫遷移和屠殺事例。
孟加拉地區(Bengal)有強大的內部力量要求保持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而不是被分割,蒙巴頓并不排除出現第三個政治實體,真納也并不反對一個統一的孟加拉國的想法,但現在尼赫魯堅持,孟加拉只有在屬于印度的情況之下,才能夠保持自己的完整,甘地也對此予以支持。
克什米爾(Kashmir)地區穆斯林占據絕對多數,如果按照宗教來劃分的話,它更應該歸屬巴基斯坦。而尼赫魯祖上來自喀什米爾,對這個地方有著某種情感關聯。更重要的是,對國大黨來說,喀什米爾具有通往中亞門戶的戰略地位,獲取這塊穆斯林占據多數的土地,也可以讓國大黨在意識形態上標榜自己建立了一個跨宗教的世俗化國家,而不是像巴基斯坦這樣的更具宗教色彩的國家。其結果,就是一場以維護國家完整為理由的武力擴張。
至于印巴分治過程中的海得拉巴(Hyderabad)大屠殺更是聳人聽聞。處于南印度的海德拉巴以穆斯林為主,拒絕加入印度。尼赫魯派兵進入海德拉巴,軍隊很快失控,在海德拉巴展開大屠殺,死亡人數據估計在27000人到40000人。議會調查小組的報告被封存,直到近年才引起歷史學家們的討論。
對于安德森來說,南亞次大陸從英國治下獨立是件好事,但是印巴分治是一場巨大的災難。
二
現在的問題是,誰應該對這場災難負責?
印度民族主義者指責,是大英帝國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分而治之”的策略,需要對南亞次大陸的分裂負責。安德森指出,這其實是錯怪了英國殖民者了。英國殖民者其實更傾向于更低層次單位的“分而治之”。當近代民族主義影響到印度教徒的時,英國人很欣然地接受了穆斯林對印度教民族主義的反應,給予穆斯林不同的選區。但在此之后,并沒有總督刻意地挑動宗教之間的矛盾。對英國人來說,最好的范例是旁遮普(Punjab),在那里存在能夠將不同信仰群體連接起來的強烈的區域認同,但最終效忠于英屬印度殖民政府。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無論是國大黨,還是全印度穆斯林聯盟,都很難在旁遮普推進他們自己的民族主義議程。
如果分裂的動力并不是外來的,那它就是內生的。印度民族主義的說法是,穆斯林領導人真納煽動穆斯林民族主義,破壞了民族獨立運動的團結,最終分裂了原本應該統一的國家。但安德森認為,這個看法是錯誤的。真納是印度教徒-穆斯林團結的早期設計師,他在30年代末之前沒有多少大眾追隨。在他獲得民望之后,他的想法也更接近某種邦聯方案,而不是完全的分離。印度民族獨立運動中的分裂是由宗教引起的,但將宗教注入印度獨立運動的詞匯和想象的人,并不是真納,而是甘地。是甘地把國大黨帶成了一個印度教徒占據壓倒性地位的組織。到30年代中期,國大黨里只有3%的成員是穆斯林。國大黨在印度教徒選區擁有極高聲望,但在穆斯林為主的地區獲得支持甚少。
國大黨本來應該采取的方案應該是爭取穆斯林的支持。但是,它走了一條相反的道路。1928年,蒙蒂拉爾·尼赫魯(老尼赫魯,即印度開國總理尼赫魯的老爸,國大黨元老之一)原本已經說服國大黨在國會中給予穆斯林三分之一的議席,他寫了份報告,把這個數字縮減到四分之一,并壓制了真納的聲音。在1937年,北方邦組建聯合政府失敗,國大黨要求穆斯林聯盟解散,加入國大黨。1942年3月,英國政府曾派掌璽大臣、下院領袖克里普斯前往印度 提出了英國對印提案,也就是“克里普斯提案”,主張建立新印度聯邦,使之成為與英國本國及其他自治領各國地位相等的自治領,英屬印度的土邦有權選擇加入或不加入新建立的印度聯邦,遭到了國大黨的拒絕。在1947年,尼赫魯又否決了具有邦聯色彩的《內閣使團方案》,認為它給予穆斯林主導的地區太多自主權。在安德森看來,國大黨的所有這些反應中都充滿著盲目性。
尼赫魯為什么屢屢犯錯?在安德森看來,尼赫魯對于穆斯林聯盟的認識本身就有很大問題。尼赫魯將穆斯林聯盟看做是少數大地主的小圈子,在群眾基礎上跟國大黨根本沒法比,但沒有看到穆斯林聯盟的群眾基礎是在不斷擴展之中。這種幻覺使得尼赫魯對穆斯林聯盟不屑一顧。1937年,尼赫魯擔任了國大黨黨魁,而國大黨97%的議員是印度教徒。全印度穆斯林聯盟尋求兩黨合作,在北方邦(UP)勒克瑙(Lucknow)建立聯合政府。而尼赫魯的態度是什么呢?他說:“我個人相信我們與全印度穆斯林聯盟之間的任何盟約或聯盟都是非常有害的。”
同時,殖民者引入的“簡單多數票當選”( first-past-the-post )選舉制度確實也使得情況進一步惡化,這種選舉制度有利于鞏固大黨在選舉中的地位,讓小黨很難生存。也許正是因為認識到這一制度有這樣的弊端,英國人為穆斯林劃分出了一些小選舉,讓他們多少有些代表。但即便如此,國大黨的代表性還是被這種選舉制度放大了。
最后是國大黨的意識形態和自我欺騙,他們宣稱印度是一個“自古以來”就存在的民族,在英國殖民者到來之前,就已經有連續的身份認同和族群間的和諧。既然民族統一性早就已經存在,國大黨無非就是這種民族統一性的工具,真理在握,而一小撮穆斯林政客是這種統一性的破壞者。這種歷史認識是很成問題的。在英國人入侵之前,印度教徒們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穆斯林王朝。英國殖民者的進入改變了這種族群關系,讓印度教徒的地位有所上升。但國大黨自己制造的民族神話麻醉了它自己,它認為自己已經代表印度整體,所以無需對穆斯林聯盟作出讓步。
但是,有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南亞次大陸的分裂很難避免,很難讓國大黨為印度的分裂負責。這種觀點認為,早在甘地發揮政治影響力之前,西方民族主義的傳入,在印度已經引起了宗教的復興與教派的對立,尤其是在孟加拉,表現得非常明顯。這相當是說,國大黨只不過是為一個必然的歷史進程做了背鍋俠。
但安德森認為這樣一種解釋并不令人滿意。他尖銳指出,印度知識分子面對著這樣一種兩難困境:如果分裂是本來可以避免的,那么導致分裂的政黨(國大黨)就需要遭到譴責;但是如果分裂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導致宗教沖突不可調和的印度文化本身,難道不就是一筆令人羞愧的遺產?無論做哪個選擇,結果都是讓人很不舒服的。所以印度知識界很少討論這個問題。
安德森指出,不管分裂是否必然會到來,鐵的事實是,國大黨的高層領導并沒有采取任何有意義的措施避免它,他們的很多動作甚至加速了它的到來。當分治發生的時候,他們也沒有盡可能和平地分家,而是讓它變成了一場大慘劇。國大黨的政治貪欲,不僅在當時帶來了無數悲劇,而且也造成了持續至今的印巴兩國之間的長期對立。
安德森指出,對于這場災難,不僅尼赫魯等人是有責任的,甘地恐怕也難逃其責。甘地很早就看到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矛盾,看到英國人退卻之后,印度有可能會發生內戰。在1947年,他對印度總督蒙巴頓說,唯一可能的選項就是,要么延續英國統治以維持法律和秩序,要么就是血流成河。必須面對和接受血流成河。他甚至對一位印度記者說,他寧可接受在英國人退出之后在一個統一的印度里血流成河,而不是族群分治。1947年大屠殺爆發的時候,甘地的干預緩和了加爾各答的局勢。但是,受制于他自己的印度教民族主義,他仍然對印度奪取克什米爾感到歡欣鼓舞。
最后,安德森回到馬克斯·韋伯對于“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的區分,辛辣地諷刺道,很少人像甘地一樣如此純粹地體現“信念倫理”,因為他的這些信念超越了塵世的理性,所以別人很難指責他(潛臺詞就是:神棍)。但是,尼赫魯并不是旁觀者,而是印巴分治結果的設計師,他的歷史記錄就不能免于“責任倫理”的拷問。
▲佩里·安德森
然而災難還在繼續。下面,就讓我們追隨安德森,進入《印度意識形態》的第三章《共和國》(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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