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時報出版的新書《萬物的價值:經濟體系的革命時代,重新定義市場、價值、生產者與獲利者》的序文〈關于財富創造的種種故事〉,獲出版社授權刊登。】
《萬物的價值》。(時報出版提供)
從1975到2017年間,美國的實質國內生產毛額(GDP)、也就是經過通貨膨脹調整后的經濟規模──大致從5.49兆美元成長到將近三倍的17.29兆美元。在此期間,生產力成長了大約60%。但從1979年以來,絕大多數美國勞工的實質時薪基本上停滯不前,甚至不進反退。換句話說有將近四十年的時間,一小撮菁英擷取了幾乎經濟成長的所有果實。這是因為他們的生產力比起其他社會成員要大上很多的關系嗎?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主張誰會說故事,誰就能統治世界。他最偉大的作品《理想國》(The Republic)在某個程度上是一本指南,一本告訴人該如何教育理想國領袖──「保護者」(the Guardian)──的指南。而我的這本書,質疑的是關于那些老生常談、現代資本主義中的財富創造者;質疑的是哪些經濟活動具有生產力,哪些不具有生產力;這本書既在質疑價值創造從何而來的故事,也在質疑這些故事是如何發揮其影響力,讓少數人得以以價值創造之名,萃取不成比例的經濟價值到自己手里。
這樣的故事俯拾皆是。故事背景或許不同──主角有的是金融業、有的是大藥廠,有的是科技業巨擘──但他們自我介紹的臺詞都如出一轍:我在經濟體里是格外有生產力的成員,我從事的活動可以創造財富,我勇于承擔高風險、所以我值得比單純受益于活動外溢效應者獲得更高的所得。但萬一到了最后,這些說法被證明了只是故事而非事實呢?萬一這些話術被創造出來,只是為了合理化財富與所得分配不均,只是為了讓少數人能說服政府與社會他們應該大口吃肉,其他人只能喝湯吃渣呢?
2009年,洛伊德.布蘭克范(Lloyd Blankfein)以高盛執行長的身分宣稱「高盛人放眼全球是最具生產力的一群」。但就在前一年,高盛才在193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金融與經濟危機中難辭其咎且責任重大,美國納稅人必須皺著眉頭掏出1,250億美元來為其紓困。有鑒于這家投資銀行不到一年之前的慘烈與拙劣表現,布蘭克范還能把這種鬼話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在2007年11月與2009年12月之間,高盛一共資遣了3千名員工,獲利也一落千丈。高盛與若干同業遭到了罰款,但罰款金額相較于日后的獲利,實在很難說是有多高:高盛被罰了5.5億美元、摩根(J. P. Morgan)被罰了2.97億美元。而高盛后來的獲利,有一部分正來自于他們──與其他投資銀行跟避險基金一起──厚顏無恥地做空那些他們一手創造出來,而且還鬧出這么大亂子的各種投資產品。
雖然不少輿論呼吁要對造成危機的銀行施加懲戒,但最終并無銀行家遭到關押,相關改革也幾乎沒有影響到銀行持續靠投機獲利:在2009與2016年間,高盛以2,500億美元的營收凈額,達成了630億美元的凈利。光是2009年,高盛就創下了134億美元的獲利。雖然美國政府拿納稅錢拯救了銀行體系,他們卻沒有膽子去要求銀行為自己的高風險行徑付出一筆費用。能夠把錢拿回來,對銀行來說真的是令人開心的事情。
金融危機不是什么新鮮事,但要是將布蘭克范的大言不慚回推到半個世紀前,就不是那么常見了。在1960年代之前,金融業并未廣泛被認為是經濟體中「具有生產力」的一員。金融業此時的重要性,被認為是在于轉移既有的財富,而非創造新的價值。事實上,當時經濟學學者堅信金融業扮演的只純粹是輔助的角色,以至他們甚至沒有把包括收受存款與放出貸款在內的大部分銀行業務,列入經濟商品與服務價值的計算里。當時金融業只能以「中間投入」(intermediate input)的身分,悄悄計算入國內生產毛額(GDP)里,代表銀行在當年只是各產業中的配角與助手,真正的價值創造者另有其人。
到了大約1970年前后,事情開始有了變化。國民會計──用統計學來呈現出經濟體規模、組成與走向的工具──開始將金融業納入GDP的計算,讓金融業也開始對經濟體中的商品與勞務總值有所貢獻。伴隨會計上的這種改變,金融監理的自由化也與其他發展一起讓管制變松,由此銀行能借多少錢出去、能收多高的利率,還有能賣的金融產品有哪些,都變得較有空間發揮。集合起來,這些變動會從根本上左右金融業的行為模式,并提升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力。金融業不再是個老成持重的行業,反而變為優秀人才想一躍翻身的龍門。事實上在1989年柏林圍墻推倒之后,東歐部分的頂尖人才就跑到了華爾街工作。金融業自此壯大,自信也不可與過往同日而語。他們開始肆無忌憚地透過游說來增進自身的利益,并對外宣稱金融業是財富創造中不可或缺的一塊。
時至今日,事情已經不再只是金融業大或小的問題,也不再只是金融業成長如何超車非金融業(如工業)的問題,而是金融業對經濟體中其他成員的行為會產生何種示范。要知道,非金融業里有很大一部分都已經出現了「金融化」的情況。金融操作與催生出的心態,彌漫在產業之間,于是企業經營者會選擇把高比重的獲利拿去實施庫藏股,這可以炒高公司股票、股票選擇權與高階主管的身價,而不會把錢用于投資公司的長遠未來。美其名說這叫價值創造,但事實往往相反,如同金融業內部的常態──價值萃取才是這種行為的本體。
金融業肥貓。(圖片來源:coventrysocialists.com)
但這些關于價值創造的故事,不是只發生在金融業。2014年,大藥廠吉利德(Gilead)把會危及性命的C型肝炎新藥「夏奉寧」(Harvoni)訂價在三個月的療程要9萬4,500美元。吉利德堅持說訂價這么高,是因為此一療法對醫療體系具備「價值」。曾任輝瑞大藥廠研發主管的約翰.拉.瑪提納(John La Mattina)則說特殊藥品(specialty drug)的高價之所以合理,是因其對病患跟社會整體有很大的助益。事實上,這等于把藥價連動到若不治療或只用次好的藥進行治療,該疾病會引發的社會成本。藥業稱這種作法是「價值基礎訂價法」(value-based pricing)。這套說法遭到了抨擊,而批評者提出的反證是有個案研究顯示,癌癥藥品的價格與其產生的助益之間,并無可觀察到的相關性。在 www.drugabacus.org 上有一個互動式的計算機,可以在上頭根據癌癥藥品的價值屬性(患者壽命的延長、副作用等)建立起「正確的」藥價;而以此計算出來的結果顯示多數藥品的合理價格,都遠低于現行的市價。
但藥價還是降不下來。藥業的價值創造話術似乎成功抵銷了批評。事實上,西方國家的醫療成本之所以居高不下,有很大一塊無關乎醫療行為本身。要理解這件事并不難,看病費用高昂就是因為有這樣在萃取價值的藥廠。
又或者可以來看看科技業的故事。以照顧創業與創新之名,資訊科技(IT)業者常透過游說來爭取管制放松與優惠稅率。隨著「創新」崛起成為現代資本主義中的新勢力,矽谷成功塑造為以科技創新在創造財富的生力軍,從 Google 到 Uber 到 Airbnb,是他們解放了「創造性的破壞」,而新世代的工作亦將由此而生。
這個版本的價值創造是很誘人的故事,由此決策者制定出各種非常可疑的稅制,像是「租稅優惠政策」(patent box),只要產品中的投入要素具有專利,那賣這產品所賺取的獲利就可以減稅。理論上,此一設計的用意是要讓智慧財產權的產生獲得獎勵,進而刺激創新;但這政策其實一點道理都沒有,因為專利本身就已經讓人獨占獲利二十年之久,等于已經保證了高報酬。為政者努力的目標不該是讓獨占者賺更多,而應該是要讓企業把獲利拿出來再投資在研發等領域上。
科技業中許多所謂的價值創造者,像是 PayPal 的共同創辦人彼得.提爾(Peter Thiel),常炮轟政府阻礙財富創造。提爾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在加州發動「分離主義運動」(secessionist movement),好讓他認知的財富創造者可以盡可能獨立于政府管制以外。當 Google 的執行長艾瑞克.施密特(Eric Schmidt)面對 Google 如何處理公民數據資料的質疑時,他反問道:「難道你更希望由政府掌握這些數據嗎?」這種立場滋養了一種現代版的老生常談:民間企業等于好、政府等于壞。
但在以當代英雄自居的同時、在合理化他們突破天際的獲利與成山的現金之時,蘋果電腦與其他公司忽略了政府在新科技中扮演的先驅角色。蘋果臉不紅氣不喘地宣稱它們對社會的貢獻不該透過繳稅來實踐,而是透過眾人對他們精巧產品的肯定(與消費)。問題是,蘋果的產品在令人嘆為觀止之余,其背后的智慧科技從何而來?網路、衛星定位系統、觸控螢幕、SIRI,還有谷歌所使用的演算法──這一切的一切都始于公家機關的資金投入。這么一來,難道納稅人不該合情合理地在一系列無疑非常精美的3C產品以外,再多獲得一些回饋嗎?但光是我提出這個問題,就凸顯出我們需要澈底不一樣的新論述來說明:是誰一開始創造了財富?誰又后來才跑來萃取價值?
并且,在關于價值創造的種種故事里,政府這塊拼圖位于何處呢?要是各行各業中真有這么多價值創造者,必然的結論就像光譜兩端──與走路像在小跑步的金融家、大藥廠與創業宅男等遙遙相望的,只能是政府里那些無能的米蟲官僚。按照這種邏輯,若民間企業是把創新帶到世上的迅猛獵豹,那政府就是慢吞吞在拖死狗又擋路的烏龜;或者換一種比喻,政府就像是從卡夫卡小說里走出來那種諱莫如深、被公文掩埋的復雜官僚體系,既笨重又缺乏效率。政府被賦予吸血鬼的形象,只會強逼勞苦大眾用血汗錢繳稅來養活自己。這樣的故事永遠只有同一個結論:我們需要讓市場變大,讓政府變小。政府機器就是要追求輕薄短小,追求讓效率提高。
在上述從金融到制藥再到IT產業的例子,政府都使盡渾身解數對理論上能創造價值的優秀人才與企業招手。政府拿著「輕稅簡政」的肥肉在他們眼前晃啊晃,因為據說官僚作風會阻礙財富創造的能量。媒體會鋪天蓋地地去吹捧財富創造者的本事,政客會將他們捧上天,而在普羅大眾的眼里,他們是值得崇拜的偶像與值得效法的典范。但是誰決定價值是他們所創造的?又怎么定義「價值創造」、「價值萃取」,甚至是「價值毀滅」?
我們為何會這么不經大腦的接受這種正邪二元論的說法?公部門創造出的價值該如何衡量?為什么公部門老被視為是低效率版本的私部門?萬一這些故事都是空穴來風呢?萬一這些都是我們被洗腦太久的結果呢?我們有什么新的故事可以取而代之?
柏拉圖認為故事的力量可以形塑人格、文化與行為模式。「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要監督故事的生成,然后從中挑選適合的,并排除其他。我們應該要說服母親與保母,由她們說給孩子聽被選中的故事,藉此塑造他們的心靈與人格,而非他們的體格。按照這種標準,我們現行的大部分故事都要重新選過。」
柏拉圖厭惡所有素行不良的神只與他們的神話,而本書要講的是一個現代版的神話、一個關于經濟體中價值創造的神話。這個神話的誕生,我認為,正是大量價值遭到萃取的主因,也是少數人吸干了社會財富而成為暴發戶的主要原因。
這本書的任務,是要改變這種現狀,是要重新為價值的論辯注入生氣,因為價值議題曾經占據經濟思潮的中心,我認為也應該要繼續。若價值取決于價格──理論上由供需兩股力量制定出來的價格──那么只要一樣經濟活動有成交價,就代表它創造出了價值。由此錢賺得多,就代表你一定是個價值創造者。我會認為「價值」一詞在現代經濟學中的用法,讓價值萃取的活動得以更輕易地偽裝成價值創造。而在這樣的過程里,租金(非勞動所得)就會跟獲利(勞動所得)混為一談,貧富差距就會擴大,實體經濟中的投資就會減少。此外,若我們無法區別價值創造與價值萃取,自然就無法「賞善罰惡」。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創造出更多更創新的智慧型成長,乃至于更普及、更永續,那我們就需要對價值有更深入的理解,并帶領我們走下去。
此一課題不會是抽象辯論,而是會在社會、政治與經濟上都深遠影響每一個人。我們對價值的探討,會左右大公司到一般消費者,也就是每一名經濟主體的行為模式,此行為模式又會反過來影響經濟的運作,影響我們如何測量經濟表現。這就是哲學家所謂的「述行」(performativity,或譯「展演」):陳述即行動──我們如何說,會影響如何做,進而決定腦中的理論。這是一種「自我實現預言」的概念。
王爾德(Oscar Wilde)曾經著名性地捕捉到價值問題的精髓,他表示有一種人知道每一樣東西的價格,但卻答不出任何一樣東西的價值,這種人就代表所謂的自私自利。王爾德說的沒錯──確實,經濟學常被認為是一門相信人皆自私的科學。但正因為如此,改變經濟體系才需要將價值帶回思想的核心──我們必須振作起來,爭辯價值一詞的意義,讓這場論戰的火苗不熄。我們不能坐視寥寥一個故事去影響我們認為誰有生產力、誰又沒有生產力。這些故事從何而來?代表誰的利益?若我們不能定義價值的意義,那我們就無法保證自己能生產出價值,也無法公平地分配價值,更無法維系經濟成長的穩定。對于價值兩字的理解,關乎到所有我們對于經濟「該如何發展」跟「如何轉型」的各種關鍵對話。只有厘清價值的定義,經濟學才能從一個相信人性本惡的科學,蛻變成帶給人希望的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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