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在真理標準的論述上與毛澤東關于真理標準的論述是一致的。即實踐檢驗的對象是理論,理論是否真理性認識要經過實踐的檢驗。并且論述的重點是人民革命斗爭中的理論、真理與實踐的關系,其實踐是指“千百萬革命人民的實踐”,有其明確的主體性。問題只是主標題的表述卻存在語法上的瑕疵,可能使人疑惑或產生誤解。但這是可以通過表述上的改進或宣傳性闡述消解的。
1978年5月11日 ,《光明日報》刊登了題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特約評論員文章。當日,新華社轉發了這篇文章。12日,《人民日報》和《解放軍報》同時轉載。這篇文章在歷史上已留下重大影響。但近年來,不少網友對這一命題是否正確,或是否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毛澤東是否說過產生了懷疑。那么,這一命題到底是否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毛澤東是否說過這樣的話呢?毛澤東到底是如何論述實踐與真理的關系的呢?
對照毛澤東有關真理問題的論述,以及作者的原文,可以看出該命題的表述主要與毛澤東的兩篇文章有直接的淵源。一篇是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1940年1月),一篇是《實踐論:論認識和實踐的關系——知和行的關系》(1937年7月)
(1)在《新民主主義論》中的相關論述
一 中國向何處去
抗戰以來,全國人民有一種欣欣向榮的氣象,大家以為有了出路,愁眉鎖眼的姿態為之一掃。但是近來的妥協空氣,反共聲浪,忽又甚囂塵上,又把全國人民打入悶葫蘆里了。特別是文化人和青年學生,感覺銳敏,首當其沖。于是怎么辦,中國向何處去,又成為問題了。因此,趁著《中國文化》⑴的出版,說明一下中國政治和中國文化的動向問題,或者也是有益的。對于文化問題,我是門外漢,想研究一下,也方在開始。好在延安許多同志已有詳盡的文章,我的粗枝大葉的東西,就當作一番開臺鑼鼓好了。對于全國先進的文化工作者,我們的東西,只當作引玉之磚,千慮之一得,希望共同討論,得出正確結論,來適應我們民族的需要。科學的態度是“實事求是”,“自以為是”和“好為人師”那樣狂妄的態度是決不能解決問題的。我們民族的災難深重極了,惟有科學的態度和負責的精神,能夠引導我們民族到解放之路。真理只有一個,而究竟誰發現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夸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只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尺度。我想,這可以算作《中國文化》出版的態度。
附注釋:
〔1〕《中國文化》是一九四○年二月在延安創刊的雜志,一九四一年八月終刊。
(2)《實踐論》中的相關論述
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只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于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準。實際的情形是這樣的,只有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物質生產過程中,階級斗爭過程中,科學實驗過程中),人們達到了思想中所預想的結果時,人們的認識才被證實了。人們要想得到工作的勝利即得到預想的結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觀外界的規律性,如果不合,就會在實踐中失敗。人們經過失敗之后,也就從失敗取得教訓,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適合于外界的規律性,人們就能變失敗為勝利,所謂“失敗者成功之母”,“吃一塹長一智”,就是這個道理。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把實踐提到第一的地位,認為人的認識一點也不能離開實踐,排斥一切否認實踐重要性、使認識離開實踐的錯誤理論。列寧這樣說過:“實踐高于(理論的)認識,因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還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1]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辯證唯物論有兩個最顯著的特點:一個是它的階級性,公然申明辯證唯物論是為無產階級服務的;再一個是它的實踐性,強調理論對于實踐的依賴關系,理論的基礎是實踐,又轉過來為實踐服務。判定認識或理論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觀上覺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觀上社會實踐的結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實踐的觀點是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觀點[2]。
附該段注釋
[1]見列寧《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新的譯文是:“實踐高于(理論的)認識,因為它不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還具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列寧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頁)
[2]參見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19頁)和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第二章第六節(《列寧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4頁〕。
(3)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中對馬克思和毛澤東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引用
怎樣區別真理與謬誤呢?一八四五年,馬克思就提出了檢驗真理的標準問題:“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并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于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具有現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6頁)這就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一個理論,是否正確反映了客觀實際,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會實踐來檢驗。這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一個基本原理。
實踐不僅是檢驗真理的標準,而且是唯一的標準。毛主席說:“真理只有一個,而究竟誰發現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夸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只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尺度。”(《新民主主義論》)“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實踐論》)這里說:“只能”、“才是”,就是說,標準只有一個,沒有第二個。這是因為,辯證唯物主義所說的真理是客觀真理,是人的思想對于客觀世界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因此,作為檢驗真理的標準,就不能到主觀領域內去尋找,不能到理論領域內去尋找,思想、理論、自身不能成為檢驗自身是否符合客觀實際的標準,正如在法律上原告是否屬實,不能依他自己的起訴為標準一樣。作為檢驗真理的標準,必須具有把人的思想和客觀世界聯系起來的特性,否則就無法檢驗。人的社會實踐是改造客觀世界的活動,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東西。實踐具有把思想和客觀實際聯系起來的特性。因此,正是實踐,也只有實踐,才能夠完成檢驗真理的任務。科學史上的無數事實,充分地說明了這個問題。
從這些論述中可以看出,作者通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命題所要表述的原意是作者在文中所說的這段話:“一個理論,是否正確反映了客觀實際,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會實踐來檢驗。這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一個基本原理。”作者的這段話和馬克思關于實踐與思維的觀點以及毛澤東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論述是完全一致的,在理解上是準確的。
馬克思的論述是:“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并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于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具有現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毛澤東的論述是:“真理只有一個,而究竟誰發現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夸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新民主主義論》)“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只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于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準。實際的情形是這樣的,只有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物質生產過程中,階級斗爭過程中,科學實驗過程中),人們達到了思想中所預想的結果時,人們的認識才被證實了。人們要想得到工作的勝利即得到預想的結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觀外界的規律性,如果不合,就會在實踐中失敗。”(《實踐論》)“判定認識或理論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觀上覺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觀上社會實踐的結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實踐的觀點是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觀點”(《實踐論》)。
馬克思原意是人的認識是否正確,即具有真理性,不依照主觀感覺而定,而必須通過實踐的驗證,毛澤東的論述也是同樣的意思。這就是說,無論馬克思,還是毛澤東,在論述中都是將實踐的檢驗對象指向人們的認識,而不是真理本身。一種認識是不是真理,是通過實踐檢驗的結果。毛澤東說得很明白:“只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于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準”。這里清楚地說明了實踐檢驗的“是人們對于外界的認識”,檢驗的目的和結果是這種認識是否真理。只有在實踐中“人們達到了思想中所預想的結果時,人們的認識才被證實了”。在檢驗理論是否真理的標準問題上,馬克思、毛澤東都是指的實踐,并且具有唯一性。毛澤東說的更明白:“只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于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準”。《標準》一文作者的論述“一個理論,是否正確反映了客觀實際,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會實踐來檢驗。”,也清楚地表明,實踐檢驗的對象是“理論”,檢驗的目的是:“是不是反映了客觀實際,是不是真理”。實踐是檢驗一種理論是否真理的唯一的標準。因此,作者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論述完全符合馬克思、毛澤東的有關論述。
但需要指出的是,作者的文章標題卻成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在這句話里,真理成了實踐檢驗的對象,而不是“理論”即尚未經檢驗的“認識”;實踐不是衡量“理論”是否真理的標準,而是衡量真理是否正確的標準。這樣,按照字面的意思,他人如果不讀作者的原文,就很容易理解為真理還需要實踐來檢驗,實踐是檢驗真理是否正確的唯一標準。這也就是許多人難以理解這句話,并產生懷疑的原因。當年在民間很多人就很困惑:“難道真理還需要檢驗嗎”,如果真理都還需要檢驗,那么到底有沒有真理?一般人是不讀這種抽象的理論原作的,主要就是根據這句話來理解。而其實,作者所要表達的真實意思是:“實踐是檢驗理論是否為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可能是作者為了對真理標準問題做一個語言簡練的表達,也是取一個簡練精當的標題,但未曾注意到發生了語法問題所致。
再者,應當說該文在對真理標準問題上的論述也是較為全面的。在毛澤東哪里,實踐作為檢驗理論是否真理的標準,其中所指的實踐,是“指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而不是別的什么實踐。實踐的內容包括“物質生產過程中,階級斗爭過程中,科學實驗過程中”的實踐,這就涵括了革命時期和經濟建設時期中的實踐問題。在毛澤東哪里,革命其實是從廣義上而言的,因為人與自然的斗爭也是一種革命。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點是以階級性為價值前提的,并非脫離一定價值主體、價值取向的沒有具體價值主體的所謂實踐。毛澤東說得很清楚:“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辯證唯物論有兩個最顯著的特點:一個是它的階級性,公然申明辯證唯物論是為無產階級服務的;再一個是它的實踐性,強調理論對于實踐的依賴關系,理論的基礎是實踐,又轉過來為實踐服務。”毛澤東引用這段話,不是說所有的實踐都是有階級性的,而是說在階級社會里,與階級利益的實現尤其是當時的人民革命斗爭的有關的實踐是有階級性的。按照馬克思辯證唯物論的階級性,其所指的實踐范疇,在階級社會里的社會實踐中,顯然是有階級性的。在階級社會里,社會的實踐是階級的實踐。因為實踐總是由一定的價值主體進行,為著一定的價值主體的價值目標的實現的。作者在論述時,也清楚地引用了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的一段話:“真理只有一個,而究竟誰發現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夸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只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尺度。”,這就表明作者同樣認為,在革命斗爭中的理論是否真理性認識,是需要經過實踐的檢驗的,而且這種實踐也是有階級性的,因為他是由千百萬人民來進行的。
然而問題是,作者的這層意思,在標題上卻沒有反映出來,可能也是為了簡練的緣故吧。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因為從作者所闡述的內容看,其重點顯然不是關于實踐與真理問題的一般關系,而是一種革命斗爭理論是否真理與革命實踐的關系。當然,作者這里所指的革命顯然不是狹義的,而是廣義的。因為從共產黨人所要實現的共產主義最終理想而言,在私有制沒有被最終消滅之前,無論其自身及所領導的人民所進行的社會變革,還是經濟建設,應當都是整個革命事業的組成部分。由于標題上缺少這層意思,這個表述便成了真理與實踐關系的一般命題的表述,沒有顯示文章所闡述的重點。實際上,檢驗的理論范圍是什么,檢驗一種理論是否真理的實踐,究竟是不是有價值取向的,其主體是哪些,既是文中所包含的重要內容,也是人們準確理解實踐與真理關系的需要。總括全文的意思,其標題所要表達的全面性內容應當是“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是檢驗(革命)理論是否真理的唯一標準”。因為缺少了實踐主體這層意思,也就缺少了對檢驗結果的評價主體。實踐是一定主體的實踐,理論是一定主體的理論,都是有價值取向的,其最終圍繞一定主體的價值目標的實現。一定主體為著某個目標的實現,創設一定的理論,這種理論訴諸實踐,其結果如何,是否按照這種理論的指導達到了預期的目標,也是由一定的主體來評價的。人民的革命實踐,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還應當由人民站在自身所要實現的價值目標和立場上來評價。
總之,《標準》一文的論述是準確的,也體現了實踐的階級性。只是標題表述不夠準確和完整,可能引發誤解或難解,及因此產生某些負面的理論效應。因為,已經被確定為真理的理論認識,在新的實踐中是必須遵循的,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不遵守真理,也就是不尊重客觀存在的事實和事物的客觀規律,其新的實踐也會受到不應有的阻礙,甚至遭受失敗。如果由于對這個表述的誤讀引發對于“真理”的懷疑論,對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不利的,竊以為也顯然是不符合作者的原意的。例如:鄧小平同志之所以提出這四個堅持,就是因為他認為實踐已經證明四個堅持是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所證明了的,黨領導中國走向富強、人民共同富裕、最終消滅剝削和壓迫的真理性認識。但是,上述的瑕疵也不能成為否定該文理論正確性的理由,這是完全可以通過標題的改進或宣傳上的闡述來消解的。一些網友去糾纏這句話是不是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是不是毛澤東的觀點,不僅沒有理論意義,還會產生負面影響。真正重要的是應當堅持這個理論的真理性,并用之評價既有的實踐和指導新的實踐的具體理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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