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社會科學
第一章 從十八世紀到1945年社會科學的歷史重建
不妨把生活想象成一道巨大的難題,想象成一個方程式或一組部分的相互依存、部分的相互獨立的方程式……要知道,這些方程式都十分復雜,充滿了各種意想不到的驚奇,而我們時常都不能求得他們的“根”。——費爾南德·布羅代爾
我們能夠對人類的本性、人類彼此之間的關系、人類與各種精神力量的關西以及他們所創造并生活于其間的社會制度進行的理智反思,這一想法至少同有記載的歷史一樣古老。普通的宗教文獻探討這類問題,我們通常所說的哲學文獻同樣也探討這類問題。除此而外,還有各種世代相沿的口傳智慧,他們往往在歷史上的某一時期獲得書面定型。這些智慧果實要么以啟示的形式呈現出來,要么就是對某些永恒真理所作的理性演繹。盡管如此,毫無疑問的是,其中仍有很大一部分是從世界上的這一和那一地區的豐富而漫長的人類生活經驗中歸納篩選出來的。
我們今天所說的社會科學正是這種智慧的后裔,不過它乃是一個關系疏遠的后裔,或許經常還是一個忘恩負義的后裔,因為社會科學有意識地給自己規定了一個任務,那就是去追尋超越于任何公認的或演繹的智慧之上的真理。社會科學是近代世界第一項大業,其根源在于,人們試圖針對能以某種方式獲得經驗確證的現實而發展出一種系統的、世俗的知識。這一努力自16世紀以來逐漸地趨于成熟,并且成為近代世界建構過程中的一個基本方面。這種知識被稱為scientia,意為“知識”。當然,從語源學上講,哲學的本義也是“知識”,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愛知”。
幾個世紀以來,所謂經典的科學觀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它基于兩個前提,一個是牛頓模式,認定有一種對稱格局存乎過去與未來之間。這是一種準神學的視界:如同上帝一樣,我們也能夠達致確實性;既然萬物共存于永恒的現在,因此我們不必區分過去和未來。第二個前提是笛卡兒的二元論,他假定自然與人類、物質與精神、物理世界與社會/精神世界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差異。托馬斯·胡克(Thomas Hook)曾于1663年為一皇家學會草擬了一份章程,他為該學會確立的宗旨就是“通過實驗手段增益關于自然萬物的知識,完善一切手工工藝、制造方法和機械技術,改進各種機器和發明”。他還補充了一句話,強調皇家學會“無涉于神學、形而上學、倫理學、政治學、語法學、修辭學或邏輯學。”這些章程業已體現出,認識方式分化成了斯諾(C.P.Snow)后來所說的“兩種文化”(two culture)。
科學開始被界定為對于超越時空、永遠正確的普遍自然法則的追尋。亞歷山大·柯伊雷在梳理了自15世紀至18世紀歐洲人空間概念的轉變后指出:
新宇宙論所設定的無限宇宙在空間廣延和時間綿延兩方面都是無限的,其間永恒的物質依照永恒而必然的法則無止境、無目標地運動著。這個無限宇宙秉承了神的一切本體論屬性,不過也僅僅秉承了這樣一些屬性,其余的都被遠遁的上帝隨攜而去了。
自然,遠遁的上帝的其它屬性包括基督教世界所尊崇的種種道德價值,如愛、謙卑和仁慈。在此,柯伊雷對于取代它們的那些價值未置一言,但我們知道,遠遁的上帝所留下的并不完全是一個道德真空。如果說天空被推展到極限以外,人類的野心又何嘗不是如此。進步成為一個操作性的語匯,它現在被賦予了一種新近獲得的對于無限性的意識,并且隨著物質成就的不斷取得而大大強化了。
柯伊雷所說的“世界”并不是指地球,而是指宇宙。的確,可以認為,在同一時期,西方世界對地球空間的感性認識正發生一個逆向的轉折,人們開始意識到地球空間的有限性。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只是伴隨著橫越地球的探險航行,地球才逐漸地圍繞著它的球形結構收攏。誠然,這個球體的圓周比哥倫布所想象的要大得多,然而它卻是有限的。通過對地球資源的利用,并且在經歷了一段時間之后,這同一些探險航行還進一步開拓了商業通道,結果造成勞動分工的擴大,而在以后的歲月里,社會距離和時間距離都將隨之而不斷地縮小。
然而,地球的這種有限性不是,至少直到最近為止不是一件令人沮喪的事情。盡管無限進步的理想和景觀要以時空的無限性作為支撐,但是,能否通過技術上的進展在人類事務中不斷地臻于進步,那要取決于能否認識和探索世界,取決于是否在某些關鍵的方面(尤其是在認識論和地理學方面)對世界的有限性懷有信心。的確,按照當時的一般假定,我們若欲取得進步,就必得徹底消除我們作為發現者所受到的一切阻礙和限制,使自己能夠自由地去揭示各種內在的秘密,發覺可觸及的世界里的各種資源。迄至20世紀,地球空間的有限性似乎主要的有助于推動西方人按照進步的要求去從事探險和開發活動,賦予它們的統治欲望以切實的可行性。在20世紀,隨著地球的空間距離縮小到一個似乎帶有束縛性的水平上,地球空間的有限性甚至可以用來提供一個新的刺激,促使人們把探索的觸角日益廣遠地向上向外伸張,從而更進一步的擴大統治的范圍。總而言之,我們現在和過去的棲身之所望看上去與其說像一個根據地,倒不如說像一座發射場,從這里我們這些掌握了科學的男人(以及少數幾個女性)可以拔地而起,在太空中翱翔,確立自己對越來越廣大的宇宙一體性的支配地位。
進步和發現或許是此處的關鍵詞,不過,為了獲得一套完整的詞匯,我們還需要另外在加進個詞,如科學、統一性、單純性、支配甚至說“宇宙”。17、18世紀建立起來的自然科學主要衍生于天體力學的研究。起初,當人們試圖確立對于自然法則的科學探索的合法性和優先性時他們并未將科學和哲學加以區分,即使是在對這兩個領域進行區分時,他們也把兩個看成是共同探尋世俗真理的同盟。然而,隨著實驗性、經驗性研究對于科學視界的重要性日益加強,哲學在自然科學家的眼里也日益成為神學的替代物,同樣因其先驗的真理斷言不可驗證而備受責難。早在19世紀初期以前,兩個知識領域的分化業已失去了他們原先作為兩個“獨立而平等的”領域的意義,而開始著上一層等級的色彩,至少在自然科學家們眼里是如此:一方是需由確實性的知識(科學),另一方是想象性的、甚至虛假的知識(非科學的知識)。到19世紀初,科學終于大獲全勝,其獨尊地位在語言上得到反映。人們不帶限定性形容詞的“科學”一語主要的(而且經常是唯一的)與自然科學等同了起來。迄今為止自然科學一直都在竭力地為自身爭取與另一種稱為哲學的知識形式完全相異甚至截然對立的社會思想上的合法性,而上述事實則標志著自然科學的這種努力達到了頂點。
科學,亦即自然科學的性質得到了清晰的界定,相形之下,與之對應的那種知識形式就不那么明確了,人們甚至再給它起一個什么名字上都從來沒有達成一致的意見。它有時被稱為文科(arts),有時被稱為人文科學(humanities),有時被稱為文學或美文學(belles-letters),有時被稱為哲學(philosophy),有時甚至被簡單地成為“文化”,而在德文重則被稱為Geisteswissenschaften(精神科學)。而這種知識形式的面目和重心可謂變化多端,缺乏內在的凝聚性,致使該領域的從業人員無法從就究其學科的重要性將官方提出辯解,更無法結成統一的聯盟,因為他們似乎根本沒有能力創造出任何“實際紀的”成果。圍繞著何謂有效知識這一問題而展開的認識論較量,其焦點不再是誰有權來操縱有關自然界的知識(迄至18世紀,自然科學家顯然已經贏得了對這個領域的主戰場),而是誰有權來操縱有關人類世界的知識。
近代國家亟需更加精確的知識來作為制定決策的基礎,這種需要早在18世紀就已經導致了一些新的知識門類的出現,只是它們的性質和范圍還不十分明確。社會哲學家開始討論“社會物理學”(social physics),歐洲的思想家們也開始認識到,世界上存在著多種多樣的社會體制(“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波斯人?”),對其形態各異的特色應當加以解釋。正是在這個背景之下,大學(自16世紀以來,它在許多方面都是一個瀕于消亡的機構,這是由于它原先與教會的聯系過于緊密的結果)在18世紀晚期、19世紀初期得到了復興,成為創造知識的主要制度性場所。
大學經歷了一次復興和改造。神學院變得無足輕重,有時甚至被完全取消,或者被哲學院里的一個小小的宗教學系所取代。醫學院保持了它原有的職能,繼續成為一個特定專業的訓練中心,而該專業現在已經完全被界定為一種應用型科學知識和了。近代知識結構主要是在哲學院里(在較小的程度上也在法學院里)確立起來的。無論是文科領域的從業者,還是自然科學領域的從業者都紛紛涌入哲學院,并在那里建立起多元化的自律學科結構。
19世紀思想史的首要標志就在于知識的學科化和專業化,即創立了以生產新知識、培養知識創造者為宗旨的永久性制度結構。多元學科的創立乃基于這樣一個信念:由于現實被合理地分成了一些不同的知識群,因此系統化研究便要求研究者掌握專門的技能,并借助于這些技能去集中應對多種多樣、各自獨立的現實領域。這種合理的劃分保證是有效率的,也就是說,具有思想上的創造性。自然科學早在大學復興以前就已經確立了某種自律的制度形態,它之所以行動得較早,是因為它允諾能夠創造出直接有用的實際成果,并以此為基礎要求得到社會的和政治上的支持。在17、18世紀,各種皇家學院應運而生,拿破侖還設立了一些高等院校,這反映出當權者愿意推動自然科學的發展。自然科學家或許根本不需要大學就可以從事自己的工作。
因此,在整個19世紀,對大學的復興貢獻至巨者個并非自然科學家,而是歷史學家、古典學者和民族文學學者,他們將大學當做一種手段,以爭取國家對其學術工作的支持。他們把自然科學家也吸引到發展迅速的大學結構中去,并從自然科學家積極的一面獲益甚多。不過,由此卻產生出這樣一個后果:從那時起,大學就成了文科(人文科學)和理科(自然科學)之間持續緊張的主要場所;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現在被界定為兩種完全不同、對有些人來說甚至截然對立的認識方式。
在許多國家,尤其是在英國和法國,正是法國大革命所引發的文化巨變迫使人們去澄清這場爭論。政治和社會變革的壓力變得異常緊迫,并被賦予了一種合法性,光是提出一些有關社會生活的自然秩序的假設性理論,已經很難滿足這種要求。許多人認為,解決辦法在于對社會變革進行合理的組織,無疑他們希望通過這種途徑把社會變革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當時,主權在“民”正迅速地成為一項通則,社會變革似乎已經是大勢所趨。然而,若要對社會變革進行合理的組織,那就必須首先去研究它,了解支配它的種種規則。這就不僅為我們后來稱為社會科學的那一類學科提供了發展空間,而且還對它們產生出了深刻的社會需求。由此可以得出一個更進一步的結論:要想在一個牢固的基礎上組織社會秩序,社會科學就必須越精確(或越“具有實證性”)越好。抱著這樣的宗旨,19世紀上半葉許多現代社會科學的奠基者(尤其是英法兩國的)轉向牛頓物理學,將其作為效法的楷模。
另外一些人則更多地致力于為那些經歷了社會解體或正面的類似威脅的國家重建社會一體性。他們將已有的民族歷史敘述加以詳盡的發揮,希望借此為新興的和潛在的主權國家提供堅實的基礎。不過,這些歷史敘述的主人公不再是王公貴族,而是“民族”。歷史被重新表述為geschinchte,即過去發生的事情,過去實際發生的事情。據認為,通過這種重新表述,歷史就被賦予了一種完美的可信性。歷史不再是為帝王作辯護的圣徒式傳記,而是有關過去的真實故事,它解釋現在,并為未來提供明智選擇的基礎。這種給予經驗性檔案研究的史學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結合在一起,反對“思辨”和“演繹”(據說只有純粹的“哲學”才使用這類方法)。然而,正因為這種史學深切的關注民族的故事,而每一個故事都與任何其它的故事有著經驗上的差異,因此它便對新興“社會科學”的倡導者所作的概括工作(即建立社會的普遍法則的工作)持一種懷疑甚至敵視的態度。
在整個19世紀,各門學科呈扇形擴散開來,其所秉持的認識論立場互不相同。一端首先是數學,其次是以實驗為基礎自然科學(它們按照一種逐次遞降的決定論排序: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另一端則是人文科學(或文學藝術),其中哲學的地位最高(它作為一種非經驗的活動依附于數學),然后是對于形式藝術實踐(包括文學、繪畫和雕塑、音樂學院)的研究,這種研究時常接近于史學,如藝術史。介乎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是對于社會現實的研究,其中歷史(研究個別事件的)接近于文學藝術,事實上它經常都是后者的一部分,而社會科學(研究普遍規律的)則接近于自然科學。知識日益僵硬地分化成兩個不同的領域,它們在認識論上的側重點彼此不同,于是研究社會現實的學者往往不知不覺地陷于兩者的中間,在這些認識論問題上歧見甚深。
但是,上述種種均發生在這樣一個背景之下:科學已經戰勝了(思辨)哲學,并在知識領域里逐漸地贏得了崇高的社會聲譽。奧古斯特·孔德曾經宣布科學和哲學已經離異,盡管實際上這種分裂主要是對亞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學的拒斥,而不是對這些研究本身的拒斥。不過,提出的問題還是實在的:世界是否被決定論的法則所支配?(人的)創造性和想象力還有地位和作用嗎?這類思想問題的背后還有一些假定的政治意義。從政治上說決定論法則的概念似乎有助于通過技術統治的手段對潛在的無政府主義變革運動進行控制。另一方面,又有一批人在竭力地捍衛特殊的不受決定論制約的、想象性的事物,因為從根本上說這樣做對他們更為有利。這批人大致可分成兩類:一類借維護現存制度和傳統的名義抗拒以技術官僚體制為取向的變革,另一類則在努力地爭取種種更為自發、更為激進的可能性,欲使人的作用能夠接入到社會-政治領域中去。這場爭論持續不斷,但是卻難免有失平衡,它在知識領域造成了如下的后果:科學(物理學)到處都受到頂禮膜拜,而在許多國家,哲學則被擠到大學系統中的一個越來越小的角落。對此,某些政治家最終作出的反應就是重新界定他們的活動,以更好地適應科學風尚(維也納學派實證主義者的分析哲學便是如此)。
科學被宣布發現了客觀實在,它所采用的方法能使我們走出心靈,而哲學家據說只會思想,并將他們的思想所得形諸筆墨。在19世紀上半葉,當孔德和穆勒致力于確立分析社會世界的種種規則時,他們都毫不含糊地堅持了對科學和哲學的這種認識。孔德恢復了“社會物理學”這一概念,借機闡明了他的政治光環。他想把西方世界從“系統性敗壞”的處境中拯救出來,他認為,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思想上的無政府主義一直十分猖獗,由于這個緣故,“系統性敗壞”業已“成為統治的必不可少的工具”。照他看來,主張秩序的人堅持某些早已過時的教條(天主教的和封建的),而贊同變革的人則堅持某些源自新教的純粹消極和毀滅性的理論。依據孔德的觀點,社會物理學將會導致秩序和進步的調和,因為它把解決社會問題的任務交給了“少數受過適當教育、有才智的精英”。這樣,通過樹立一種新的精神權威,革命便會“終止”。新的社會物理學的技術統治基礎和社會功能由此得以明確。
在這種新型的知識結構中,哲學家將成為——又一個著名的套語來說——“研究普遍性的專家”。這意思是說,他們的任務是把天體力學(它在拉普拉斯(Laplace)對牛頓力學的發展中已經臻于完善)的邏輯應用于社會世界。實證科學代表著從神學、形而上學以及其他一切現實“解釋”模式中的徹底解放。“因此,在知識的每一分支中,若要使我們的各項研究具有實證性,那就必須把它們的范圍加以限制,只去研究實際存在的事實,而不比努力地去了解這些事實的初始原因和最終結果。”
在英國,穆勒也與孔德持有相同的見解,他們兩人有時還互相通信。穆勒不談實證科學,而是大談精確科學,但它所堅持的仍然是天體力學的模式:“(涉及到人的科學)遠不具備天文學領域中業已實現的精確性標準。不過,他沒有任何理由不能成為像現在的潮汐學和以前的天文學那樣的科學,當初天文學計算也只不過是掌握了主要的現象,而對各種攝動現象則無能為力。”
盡管社會科學內部分化的基礎早在19世紀上半葉就已經明確的形成,然而,只是在1850至1914年間,從社會科學學科結構中反映出來的思想多樣化,才以我們今日所知的形式在主要大學里得到正式承認。誠然,在1500至1850年期間,已經有一類文獻涉及到許多今日歸于社會科學名下的核心問題,如政治制度的運作、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國際關系準則以及有關歐洲以外的政治體制的描述。我們現在不能讀到馬爾薩斯(Malthus)、李嘉圖(Ricarko)、基佐(Guizot)、托爾斯泰(Tocqueville)、 赫爾德(Herder)、費希特(Fichte)等生活與19世紀上半葉的思想家的論著,而且還能讀到馬基雅維里(Machiavelli)、羅丹(Jean Bodn)、配第(Sir William Petty)、格勞秀斯(Grotius)、法國重農主義者和蘇格蘭啟蒙主義者的論著。我們甚至還能在這一時期發現有關社會犯罪的討論,如被塔利亞(Cesare Beccaria)就寫這方面的書。然而,所有這一切都還不完全符合今日所理解的社會科學概念,并且在這些學者中間,還沒有那一個人自認為適當后來所說的獨立學科的框架內從事研究的。
在19世紀,人們試圖在經驗發現(與“思辨”相對而言)的基礎上確保并推進關于“實在”的“客觀”知識,社會科學領域中多學科的創立便是這些分工一般性工作的一部分,其根本宗旨是要“認識”真理,而不是去創造它,直覺它。不過,這種知識活動的制度化進程并不那么簡單,也絕非一帆風順。首先,這種知識活動是應該成為一種單一的活動呢,抑或應該像后來那樣劃分成幾個學科,對此人們在剛開始時并不十分清楚。而且,在剛開始時人們也不太清楚通往這種知識的最佳途徑,不知道什么樣的認識論是最富于成果或最具有正當性的。尤其不清楚的是,社會科學能否在某種意義上被看成是“介于科學與文學之間”的“第三種文化”,如沃爾夫.萊彭尼斯(Wolf Lepenies)后來所表述的那樣。事實上,所有這些問題都從來沒有得到最后的解決。我們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去注意實際作出的種種決定,或者絕大多數人說抱持的流行觀點。
首先應該注意的一點就是,這一制度化進程發生于何處。在19世紀,社會科學研究主要集中在五個地區:英國、法國、日耳曼國家、意大利半島諸國以及美國。大多數學者、大多數大學(當然并不是所有的)都云集在這五個地區,其他國家的大學無論是就數量而言還是就國際聲譽而言都無法與這五個地區的大學相比肩,我們至今正在閱讀的絕大多數19世紀論著,也都是這不過地區寫就的。
第二點需要注意的是,眾多“研究主題”和“學科”的名稱也是在這個世紀提出的。然而,截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為止,圍繞著少數幾個名稱已經有了廣泛的趨同和共識,而企業的候選名稱則或多或少被拋棄了。正如我們將要討論的,這些名稱主要有五個: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和人類學。在這份清單上我們還可以加上東方學(在英語中稱為Orientalism),盡管其本身并未自覺地把自己看成一能夠社會科學。為什么不把地理學、心理學和法學也包括進去,這一點我們在下面再作解釋。
在社會科學領域里,率先取得自律的制度化形態的學科實際上是歷史學。誠然,許多史學家都堅決反對給他們的學科貼上社會科學的標簽,有的人甚至直到今日也依然如此。不過,我們仍將史學家與其它幾門社會科學之間的爭端看成是社會科學內部的爭端,這一點容后面再加闡明。史學當然是一門古已有之的學問,這個術語本身也很古老。對過去的敘述,尤其是對本民族過去的敘述,乃是知識領域里的一項人所熟知的活動,帝王傳記式的歷史一直都受到當權者的鼓勵。19世紀發展起來的新型歷史“學科”的顯著特點是,它嚴格地強調應該去探wie s eigentlich gewesen ist (即“實際發生的事情”,這是蘭克Ranke的名言)。這種主張究竟針對的是什么呢,主要是那種講述想象的或夸張的故事的做法,因為這些故事迎合讀者的趣味,或服務于統治者和其他權勢集團的當下目標。
我們很難忽略這樣一個事實:蘭克的口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科學”在同“哲學”的較量中所利用的各種主題——對客觀、可知的現實世界的存在的強調,以及對學者中立立場強調。而且,史學家將自然科學家一樣,不應該在先前的文字著述(圖書館,讀書的地方)或他們自己的思想過程(書房,思考的地方)中尋找材料,而且應該在一個能夠收集、存儲、控制和支配外在的客觀數據的地方(實驗室/檔案館,從事研究的地方)尋找材料。
史學和科學在反對思辨哲學這點上是共同的,正因為如此,兩者就都被納入近代知識形態(與中世紀的知識形態相對)的范疇。另一方面,史學家之所以拒斥哲學,一部分原因也在于哲學要求人們去探尋能夠解釋經驗數據的一般構架;他們感到,對于社會世界的科學“規律”和探索只會使人重新陷入謬誤。于是,對史學家而言,其所秉持的拒斥哲學的立場就具有了雙重意義,正是這一點解釋了他們如何能夠通過自己的著述既反映出科學在歐洲人思想中所占據的新的霸權地位,同時又強烈地預示和倡導一種注重個別性的反理論化姿態。因此,在整個19世紀,絕大多數史學家都堅持認為他們應歸屬于文學院,而對正在緩慢流行的社會科學這個新范疇則持謹慎的態度,避免與之相認同。
誠然,19世紀早期的史學家經常都把普遍歷史的幻象作為自己的出發點,然而,史學家所秉持的反理論姿態,一般同來自國家和有教養的公共輿論的社會壓力結合在一起,便推動他們主要地去寫本民族的歷史,而“民族”一詞的界定或多或少要以一個國家的地理邊界為準,已經存在或正在確立的國家邊疆目前所占據的空間范圍也從時間上被回溯至過去。史學家強調,應基于對文化的深層情境知識而去利用各種檔案文獻,這樣一來,在自家后院開展的史學研究仿佛就是最站得住腳的了。于是便產生出這樣一個結果:盡管史學家們不愿再為國王進行辯護,但他們又不知不覺地在為“民族”進行辯護,而且經常是在為他們的新君王,即“人民”進行辯護。
無疑,這對國家是有利的,因為社會凝聚力能夠由此而得到增強,不過在另一方面,這種作用又是間接的。它不能幫助國家明智地決定現行政策,當然對理性改良主義所應采取的形態也幾乎不能提供任何有見識的指導。在1500至1800年期間,不同的國家在制定政策時已經習慣于請教專家(經常是公務員),在商業本位時期則尤其如此。這些專家所提供的知識可歸在若干名目之下:如法理學(jurisprudence,一個舊名詞)和國際法(一個新名詞),政治經濟學(也是一個新名詞,它完全依其字面意義表示國家一級的宏觀經濟學),統計學(又是一個新名詞,它原來指的是有關國家的定量數據),以及Kameralwissenschaften(財政學)。大學的法學院已經開設了法理學課程,Kameralwissenschaften也早已成為18世紀德國大學的一個科目。然而,只是到了19世紀,才開始出現一個叫做經濟學(economics)的學科,它有時被放在法學院里,但經常都被放在哲學(有時是以前的哲學院)里。由于19世紀占據主導地位的是自由經濟理論,因此到了19世紀下半葉,“政治經濟學”這個術語終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經濟學”一詞。把形容詞的“政治的”去掉之后,經濟學家便可以論證說,經濟行為反映的是一種個體主義心理學,而不是以社會的形式建構起來的各種制度;據此又可以進一步斷定自由放任原則是符合自然的。
經濟學的普遍化假設使經濟學研究直接的面向現時,結果,經濟史在經濟學課程表中常常只占一個微不足道的位置,它作為一個分支學科,主要是從史學而不是經濟學中發展出來的(當然它部分地也獨立于史學)。在19世紀,人們還試圖發展出一種新型的社會科學,這種社會科學既不注重研究普遍規律,也不一味地強調個別性,而是去探尋制約著具體歷史特殊性的社會系統的種種規則。在日耳曼地區,一個稱為Staatswissenschaften(國家學)的學科領域被建構起來,他的出現正是上述努力的一個主要成果。這個領域(用現在的語言來說)有經濟史、法理學、社會學和經濟學這幾門學科混合而成,強調不同“國家”具有歷史的特殊性,拒絕采用正逐漸通行于英法兩國的學科區分標準。“國家學”這個名字本身即表明,它的倡導者們正試圖占據政治經濟學以前在英法兩國曾經占據的思想空間,從而是國家學發揮與政治經濟學相同的作用,即提供至少從長遠來看對國家有用的知識。這個新創立的學科尤其在19世紀下半年發展得很興旺,而最終卻由于外部的進攻和內部的怯懦而敗下陣來。在20世紀的頭十年,德國的社會科學開始遵循中英法兩國所采用的學科范疇。國家學領域里的一些較年輕的領袖人物,如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率先建立起德國社會學學會。到20世紀20年代,Staatswissenschaften終于被Sozialwissenshaften(社會科學)取而代之。
正當經濟學逐漸地成為大學里的一門常規學科——它面向現時,側重于研究普遍規律——時,一門全新的學科也正處于創建的過程中,人們給它起了一個新名字,叫做社會學(sociology)。對于創建者孔德來說,社會學將成為各學科的皇后,是一門具有“實證主義”(postivist,這是孔德發明的又一個新名詞)性質的整合的、統一的社會科學。然而實際上,社會學作為一門學科之所以在19世紀下半葉發展起來,主要是因為當時的一些社會改革協會所從事的工作在大學里得到制度化,并且經歷了一次轉變。迄今為止,這些協會的首要任務就是去處理由于城市工人階級人口的激增而引起的不滿和牢騷。通過把他們的工作移進大學校園里,社會改革的在很大程度上放棄了他們針對立法而進行的積極的、直接的游說活動。不過,社會學還是一直都保持著對普通人以及現代性(modemity)的后果的關注。或許是為了徹底割斷社會學與社會改革組織之間的淵源關系,社會學家們開始培養一種實證主義信仰,這種信仰與他們所秉持的現時取向結合在一起,便把他們也推到了注重研究普遍規律的學科陣營里。
政治學作為一門學科出現得更晚一些,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為它的研究對象——現代國家及其政治——不太適合于以探尋普遍規律為旨趣的分析,而主要是因為大學的法學院拒絕放棄它們在這個領域里的壟斷權。法學院對這個學科的抵制可以解釋這樣一個現象:至少直到1945年以后發生所謂的行為主義革命時為止,政治學家一直都十分注重研究政治哲學(有時也稱為政治理論)。政治哲學容許政治學宣稱對遠溯至希臘人的那份思想遺產擁有繼承權,因而政治學家也完全可以去研究那些在大學的課程表中早已占據牢固地位的作家。
政治哲學不足以為建立一門新的學科提供充分的辯護,它畢竟可以繼續在哲學系里講授,并且實際情況也確乎如此。政治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實現了一個更進一步的目標:它把經濟學合法化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那時,政治經濟學作為一個研究主題已經遭到貶斥,因為人們提出這樣一個論點:國家和市場是按照而且也應該按照各自不同的邏輯來運行。為了確保它的延續性,從長遠來看,這就必須要求建立一個獨立的學科來對政治領域進行科學研究。
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和政治學合演了一首四重奏,它們在19世紀(無疑直到1945年)逐漸地成為大學里的一些學科。在這整個過程中,對它們的研究主要體現在作為它們共同發源地的那五個國家,不僅如此,它們也主要是對那五個國家的社會現實進行描述。當然,這并不意味著這五個國家的大學完全忽略了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其實它們只不過把自己的研究分成了一個一個的學科而已。
現代世界體系的建立牽涉到歐洲人與世界其他民族的相遇,并且在多數情況下還伴隨著對這些民族的征服。按歐洲人的經驗范疇來說,他們遇到了兩類截然不同的民族和社會結構。有些民族生活在相對較小的群體中,他們沒有書寫系統,他們似乎也沒有共同的、覆蓋廣大地區的宗教系統,與歐洲人所擁有的技術相比,在軍事實力上也較為薄弱。用以描述這些民族的一般性術語開始被采用:在英語中它們通常被成為tribes(部落),在其他一些語言中則被稱為races(這個詞還有另外一種用法,它可以指按照膚色和其他生物學特征來劃分的很大的人種群。為了避免造成混淆,這個詞后來被棄置不用了)。對這些民族的研究構成了一個新的學科領域,稱為人類學(anthrothology)。正如社會學在很大程度上開始于大學校園以外各種社會改革協會的活動,人類學在大學校園以外也主要是從探險者、旅行者以及歐洲列強的殖民機構官員的活動開始的;如同社會學一樣,它隨后也作為大學里的一個學科而被制度化,然而它又是一個與其他研究西方世界的社會科學完全隔絕的學科。
正如早期的史學家受到普遍歷史的誘惑一樣,某些早期人類學家也迷戀于人類的普遍自然史。盡管如此,來自外部世界的社會壓力還是迫使人類學家成為研究特定民族的人種學家,他們通常從生活于他們國家的內部和外部殖民地的民族中挑選自己的研究對象。這幾乎不可避免地意味著,研究者必須采用一種圍繞實地調查而建立起來的方法論(從而滿足以科學精神從事經驗研究的要球),并且還必須在某一特定的地區以參與人的身份進行觀察(從而滿足對所觀察的文化具備深層知識的要求。這是一種為理解所需的知識,當然,由于科學家置身于一種完全陌生的文化之中,要獲得這種知識是非常困難的)。
介入式的觀察方法容易背離科學中立性的理想。除此而外,人類學家(如同傳教士一樣)經常都按捺不住地要替他或她所研究的民族充當調解人,在該民族與歐洲征服者之間往復周旋。之所以如此,一個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人類學家一般都是實施殖民政策的大國的公民,而他或她所研究的民族則是生活在殖民地的被征服者(例如英國人類學家在東非和南非,法國人類學家在西非,美國人類學家在關島和研究美洲印第安人的美國人類學家、意大利人類學家在利比亞)。凡此種種,也都不符合科學中立性的原則。把人類學家固定地安置在大學結構中,這是一個影響很大的舉動,因為這樣一來,人類學家便只能依照科學的規范前提繼續從事人種學研究。
對這些文化“在未經接觸以前”的原始狀態的探尋進一步使人種學家產生出這樣一個信念:他們在——用埃里·沃爾夫(Eri Wolf)那句尖刻的話來說——“沒有歷史的民族”打交道。有鑒于此,人類學家原本可以改弦易轍,去接受一種與經濟學家相同的態度,即面向現時,注重研究普遍規律(結構人類學在1945年以后所完成的正是這種轉向)。然而,在剛開始時,人類學家的首要任務卻是去為他們所從事的差異性研究提供正當理由,捍衛“未能成為歐洲人”的道德合法性。因此,人類學家沿循與早期史學家相同的邏輯,堅決抵制建立普遍規律的要求;他們所推行的主要是一種注重個別性的認識論。
并不是所有的非歐洲民族都可以歸入“部落”的范疇。很久以來,歐洲人便一直在同其他所謂的“高級文明”相接觸,如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和中國。歐洲B人之所以將這些地區視為“高級”文明,正因為他們確實有自己的文字,有地理上分布很廣的宗教系統,并且(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有龐大的官僚帝國這種政治組織形態。歐洲人對這些文明的研究始于中世紀的牧師和教士。從13世紀到18世紀,這些“文明地區”在軍事上仍然十分強大,足以抵抗歐洲人的征服行動,因而受到尊重,有時甚至受到欽佩,當然也難免引起人們的困惑。
然而,在19世紀,由于歐洲在技術方面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些文明地區相繼淪為歐洲的殖民地,或至少是半殖民地。東方研究原本發端于教會,最初是作為福音傳道的輔助手段而獲得其存在理由的。現在它成了一種更具世俗色彩的活動,并最終進入大學,在不斷引進的學科結構中贏得了一席之地。事實上,在東方研究被制度化以前,對古代地中海世界的研究也已經被制度化了,出現了一門在英語中稱為classics(古典學)的學科,專門研究歐洲自身的古代。古典學也是要研究一種不同于現代歐洲的文明形式,不過人們并不把它與東方研究同等看待。相反,按照當時人們的看法,古典學者展現了那些被確定為現代歐洲人祖先的民族的歷史,完全不同于譬如說對古代埃及或美索不達米亞的研究。古代文明被解釋為一個單一、連續的發展過程的早期階段,它發展到頂點,便產生出了“西方”文明。它被看成是一部單篇英雄故事的第一章:先是古代;隨后是野蠻人的征服,通過教會確保了連續性;然后是文藝復興,希臘-羅馬的遺產被重新吸收進來;最后是現代世界的建立。在這個意義上,古代沒有自身的歷史,它不過是現代社會的前奏而已。與此形成對比但卻遵循相同的邏輯,其他的文明也沒有自身的歷史,而是由眾多的史實所構成的故事,僵化,沒有進步,最終未能步入現代社會。
古典學首先是一種文學理論,盡管它明顯地與對希臘、羅馬的歷史研究相重疊。古典學家試圖創建一門獨立于史學(和神學)的學科,在此過程中,他們將自己的研究對象規定為各類文學(不光是哲學家所承認的那一類)、藝術(以及新近出現的附屬學科考古學)和歷史(它可以按照新史學的模式來進行研究,不過由于第一手資料的匱乏,其所占比重并不是太大)的結合。這種結合使古典學實際上接近于同時出現的其它一些研究各主要西歐國家之民族文學為重點的學科。
古典學的美文學傾向,為正在進入大學課程表的形形色色的東方研究提供了一個背景色調。不過,東方學家在取得了這類前提之后,便開始采用一種非常特殊的研究方法。他們所關心的并不是像對待歐洲歷史那樣去重構一種歷時的序列,因為按照假定,這種歷史毫無進步可言。真正重要的是去理解和評價創造了這些文明(它們雖然被看成是“高級”文明,但在另一方面又被認為是停滯不動的)的那一整套價值和實踐。據認為,達到這種理解的最佳途徑就是去細讀能夠體現他們智慧的各種文本,而這又需要語言學和語文學方面的技巧,類似于僧侶在研究基督教文獻時所使用的那類傳統技巧。第在這個意義上,東方研究徹底地抵制了現代性,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免于科學精神的侵染。較之史學家,東方學家對社會科學更沒有好感,認為它毫無價值。他們嚴格地避免與這個領域發生任何關系,更喜歡將他們的學科看成是“人文科學”(humanities)的一部分。而且,他們還填補了社會科學的一個重要空白,因為在很長一個時期,東方學家實際上是大學里唯一研究過中國、印度或波斯的社會現實的學者。誠然,也有少數幾個社會科學家對東西方文明的比較研究頗感興趣(如韋伯、湯因比 Toynbee,以及在研究的系統性方面稍遜的馬克思K. Marks),但與東方學家不同的是,這些從事比較研究的學者之所以關注東方文明,并不是出于對這些文明本身價值的認識。恰恰相反,從思想上說,他們主要關心的一直是這樣一個問題:最終邁入現代社會(資本主義)的為什么是西方而不是其他一些文明?
在此,還有必要對三個始終未能成為社會科學主要組成部分的學科領域略加討論,它們是地理學、心理學和法學。地理學如同史學一樣,也是一門古已有之的學問。在19世紀晚期,主要是在德國的大學里得到重建,成了一門嶄新的學科,從而刺激了它在其他地方的發展。盡管地理學關注的問題主要是社會科學的問題,任何但它卻反對任何替它歸類的企圖。地理學既想通過對所謂人文地理的關注(盡管它十分強調環境的影響,但它在某些方面所做的實際上是與人類學家相似的工作)填平它與人文科學之間的鴻溝,又想通過對自然地理的關注填平它與自然科學之間的鴻溝。不僅如此,地理學還試圖依其研究對象而成為真正世界性的學科都,1945年以前,它乃是有意識地這樣做的唯一一門學科。這是它的優點,不過也可能是它的禍根。到19世紀后期,對社會現實的研究日益地分化成一些獨立的學科,出現了明確的勞動分工,在這種情況下,地理學便由于它那刻意消除學科界限、力求綜合而漠視分析的強烈傾向而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
也許正因為如此,地理學在整個這短時間才得以繼續存在,不過無論是就研究者的人數而言,還是就其學術聲譽而言,都無法與其它學科相比,經常只能充當史學的一個小小的附庸。結果,對空間的研究在社會科學中相對地被忽略了。對進步以及社會變革的各種組織策略的刻意強調,使社會存在的時間維度變得異常重要,而空間維度者被棄置一旁,任其含糊不明。如果認為過程是普遍的、命定的,那么從理論上說空間便是無關緊要的;另一方面,如果認為過程差不多是唯一的、不可重復的,那么空間同樣也只能成為特殊性的一個要素(而且還是一個微不足道的要素)。按照前一種觀點,空間只是為事件的開展或過程的運行提供了一個場地,它本質上是惰性的,是一個擺在那兒的死東西。按照后一種觀點,空間則成了一個影響事件的環境(在個別的歷史中,在務實的國際關系中,在“毗鄰效果”方面,甚至在馬歇爾Marshall所說的凝聚過程和外部事物中)。不過,這些環境效應多半只能被看成是單純的影響——若欲取得更好的經驗成果,那就必須要考慮這類殘余要素,可是他們對分析本身而言卻是無關緊要的。
然而,盡管未曾明言,社會科學實際上也是以一種特殊的空間性觀念為基礎的。按照社會科學家的假定,人類生活必需要通過一組空間結構來加以組織,而這些空間結構便是共同界定世界政治地圖的主權領土。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家都認為,這些政治疆界確定了其他關鍵的互動領域——如社會科學家眼里一的詞匯,宏觀經濟學家眼里的國民經濟,政治學家眼里的國家,史學家眼里的民族——的空間參數。每一個人假定,在政治、社會和經濟過程之間存在著基本的空間一致性。在這個意義上,社會科學即使不是國家的造物,至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國家一手提攜起來的,它要以國家的疆界來作為最重要的社會容器。
心理學(psychology)的情況有所不同。這門學科也是從哲學中分離出來的,它力圖以一種新的科學形式來重建自身。然而,心理學研究并沒有被歸入社會領域,而主要的被歸入醫學領域。這意味著,心理學的合法性取決于它與自然科學的緊密程度。而且,實證主義者基于與孔德相同的前提(“眼睛不能看眼睛”),也把心理學推到這個方向。對許多人來說,只有建立在生理學乃至化學基礎上的心理學還具有科學的正當性(scientifically ligitimate)。因此,這些心理學家力圖“超越”社會科學,把心理學變成一門“生物”科學。結果,在絕大多數大學里,心理學都將其陣地從社會科學系轉移到自然科學系。
當然,也有某些心理學理論側重于分析社會中的個體。這些所謂的社會心理學家確實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希望能夠繼續留在社會科學陣營里。不過,大體而言,社會心理學并未成功地確立起一種充分的制度化自律性,它被心理學排擠到一個邊緣的位置上,正如經濟史被經濟學排擠到一個邊緣的位置上一樣。在很多情況下,它被吸納為社會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這樣才得以幸存下來。誠然,也有不少的心理學理論表現出非實證主義傾向,如精神科學的心理學(文德爾布蘭德Windelbrand)和格式塔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在所有這類心理學理論中,實力最強且影響最大的要數弗洛伊德(Freud)的理論。這一理論原本可以將自身轉變為一門社會科學,但卻由于如下兩個原因而未果。首先,它是從醫學實踐中發展出來的;其次,它在剛開始時名聲不是太好,或多或少淪為了一種不登大雅之堂的活動,致使精神分析學家完全在大學系統之外創建這門學科的制度性再生產結構。也許,正是這一點使精神分析學繼續作為一種實踐和一個學派而存在,不過,這同時也意味著,在大學里,弗洛伊德的概念主要不是在心理學系而是在其它的系里找到它們的位置。
法學研究是第三個始終未能成為社會科學的領域。一方面,大學里已經有了一個法律系,它的課程表與它培養律師的首要職能緊密相關。另一方面,注重研究普遍規律的社會科學家也以某種懷疑的眼光來看待法學。它似乎過于規范化,太缺乏經驗研究的根基了。它的各種法則不是科學的法則,他的背景似乎也太個別化了。政治學徹底脫離了對這些法則及其歷史的分析工作,以便去分析制約著政治行為的各種抽象規則,從中完全有可能恰當地引申出一些理性的法律系統。
社會科學的制度化還有最后一個方面值得注意。這個過程發生時,恰值歐洲正在最后確立它對世界其他地區的主宰地位。這引出了一個明顯的問題:為什么世界的這小小一隅能夠戰勝所有的對手,并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美洲、非洲和亞洲?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其大部分答案都是從主權國家的角度,而不是從比較“文明”(這一點已如前述)的角度給出的。事實上,不光是英國、法國或德國(不管他們各自的帝國大小如何),而是歐洲作為“西方”文明的整體顯示出了優越的創造本領和軍事實力。歐洲是怎樣通過擴張進而主宰世界的呢?對這個問題的關注恰好與達爾文主義的思想轉折發生在同時。啟蒙運動所推動的知識的世俗化進程得到了進化理論的確證,達爾文的理論超出了其生物學淵源,廣為傳播。盡管牛頓物理學作為一個范型仍然主宰著社會科學方法論,但是達爾文的生物學還是通過進化這一似乎不可抗拒的純理論概念,對社會理論產生了重大影響,因為它所強調的一個核心觀念便是適者生存。
適者生存的概念被廣泛使用乃至曲解濫用,經常與在競爭中求成功的觀念相混淆。只要對進化論將已不太嚴密的詮釋,就能夠為如下假定提供科學的正當性:不斷的進步最終使現代西方社會取得了理所當然的優越性。階段理論(stage theories,認定社會發展以工業文明達于極致)、輝格黨人(Whig)對歷史的論析、氣候決定論(climatological determinism)以及斯賓塞(Spencer)的社會學的都是這方面的,一些實例。不過,這些早期的比較文明研究不是以國家為中心的,而是充分制度化的社會科學。由于這個緣故,他們便深受兩次世界大戰的沖擊,因為正是兩次世界大戰合力摧毀了文明進步論賴以建立的某些自由樂觀主義理念。在20世紀,歷史學、人類學和地理學最終將產生于它們內部的早期普遍化傳統徹底地邊緣化了,社會學的、經濟學和政治學構成了一個以國家為中軸的三一體,從而鞏固了它們作為核心社會科學(以研究普遍規律為主旨)的地位。
綜上所述,在1850~1945年期間,人們對一系列的學科進行了界定,這些學科共同構成了一個可以“社會科學”名之的知識領域。實現這一點的步驟是,首先在主要大學里設立一些首席講座職位,然后再建立一些系來開設有關的課程,學生在完成課業后可以取得該學科的學位。訓練的制度化伴隨著研究的制度化——創辦各種學科專業期刊,按學科建立各種學會(現時全國性的,然后是國際性的),建立按學科分類的圖書收藏制度。
學科的制度化進程的一個基本方面就是,每一個學科都試圖對它與其它學科之間的差異進行界定,尤其是要說明它與那些在社會現實研究方面內容最相近的學科之間究竟有何分別。從蘭克、尼布爾(Niebuhr)和德羅伊森(Droysen)開始,史學家們堅持認為他們與一類特殊材料,尤其是原始的檔案資料及類似文獻有著特殊的關系。他們強調說,他們所感興趣的是將過去的事實與當前的文化需要聯系起來,以闡釋學的方式對其進行重構,堅持把現象乃至像整個文化或民族這類最復雜的現象作為個別物,作為歷時的(diachronic)和共時的(synchronic)關聯域的德一些方面(或部分)來加以研究。
人類學家對世界其他民族的與西方人截然不同的社會組織形態進行了重構。他們論證說,在西方人眼里顯得怪異的各種習俗并不是非理性的,而是起著保存和繁殖人口的作用。東方學家研究、解釋和翻譯了大量西方以外的“高級”文明地區的文獻,“世界宗教”(它代表著與基督本位的觀點的決裂)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合法的概念,他們起了關鍵性的作用。
絕大多數以研究普遍規律為宗旨的社會科學,首先都要強調它們與歷史學之間的區分。既然如此,與歷史學相比,它們有什么樣的特點呢?第一,這類社會科學的目標是要得出被假定制約著人類行為的一般法則;第二,它們力圖把握各種必須當作個案來加以研究的現象(而非個別事實);第三,它們強調有必要將人類現實分割成不同的部位,以便對其進行分析后;第四,它們認為,采取嚴格的科學方法不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應該的(例如,可以從理論出發提出假設,然后再通過嚴格的、如有可能甚至是定量的程序來對其進行驗證);第五,它們偏愛通過系統方法而獲取的證據(如調查數據)以及受控的觀察,而不大喜歡普通文獻及其他殘剩資料。
這樣,社會科學編余注重研究個別事實的史學區別開來。之后,以探尋普遍法則為己任的社會科學家——經濟學家、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還急于為他們各自的學科領域劃定范圍,并從根本上把這些領域彼此加以區分(不僅在研究主題方面,而且在方法論方面)。經濟學家堅持ceteris paribus(其他條件均同)假設的有效性,以便去研究市場的運行機制;政治學家僅僅關注政府的結構;社會學家則著重于研究那個為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所忽略的新興社會領域。
可以說,所有這一切大體上都非常成功。隨著學科結構的建立,圍繞著研究、分析和訓練,形成了一些實實在在的生產結構,產生出了大量我們今天視為現代社會科學遺產的文獻。截止到1945年,組成社會科學的全部學科基本上都已經在世界上的絕大多數主要大學里制度化了。法西斯國家和共產黨國家曾一度抵制(無疑經常是拒絕)這種學科分類。但是,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德國、意大利的有關機構也完全采用了這套常規模式,蘇聯集團國家在50年代后期也紛紛效尤。而且,到1945年,社會科學一方面與研究非人類系統的自然科學,另一方面也與研究人類“文明”社會的文化、思想和精神產品的人文科學有了明確的區分。
社會科學的制度性結構第一次充分地建立起來,并得到了明確的界定。然而,就在這此時,社會科學家的實踐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卻開始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結果,社會科學家的實踐和思想立場與社會科學的形式組織之間出現了一個越來越大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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