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順縣通報中出現的“收留”一詞,徹底引爆了輿論。
輿論發酵數天后,和順縣有關方面終于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了,也沒有再用“收留”一詞來描述事件,而是改用“卜某走失被找回”的表述。
徐州“鐵鏈女”事件發生時,筆者就曾經評論說,不僅僅是涉案人員,還有地方那些“視而不見”的官員們也該受到嚴懲:
自1998年被販賣到豐縣歡口鎮,小花梅是如何在豐縣被“藏”了整整23年的?網友僅僅根據一則視頻就產生了那么大的疑問、促使真相最終大白,當地的村委會、鎮政府、計生、民政、財政等多個部門在這么長時間的接觸中,就沒有對小花梅的來歷產生過一點點疑問?特別是本該“熟人熟事”的當地村民和村委會,就真的對真相完全不知情?
同樣的道理,志愿者實際上僅僅用了一天就找到了一百多公里外的卜某家人,筆者不相信當地職能部門如果真的去找過會沒有找到;筆者更不相信,卜某被“收(拘)留(禁)”十幾年,還生了兩個孩子,沒有身份證、沒有戶口本,當地村兩委以及職能部門會絲毫沒有察覺……真相可能是令人脊背發涼的。
令人欣慰的是,當地聯合調查組的最新通報,明確指出要調查、懲處“失職失責”問題:
出現這種事的確是令人憤怒的。有人拉出“和順縣自我宣傳是牛郎織女故事發源地”一事,來嘲諷當地人,甚至搞起了地域歧視,這實在有些過分。
該截圖在知乎等多個平臺流傳
在階層固化的今天,這樣的情緒宣泄除了加大男女對立、地域歧視以及對底層窮人的階層歧視,對于人們認識事件的本質并無絲毫益處。
底層窮人牛郎通過偷衣服“收留”織女的故事,的確是一則歌頌犯罪的恐怖故事。然而,我們稍微做些查證就不難發現,牛郎織女的故事在古代盡管也有多個版本,但從來沒有在故事開頭出現過老牛教唆牛郎偷七仙女衣服的情節。
牛郎織女故事的發源已不可靠,山西和順也僅僅是自稱的故事發源地之一。直到南北朝時期,牛郎織女的故事才相對完整地成型。隋人整理的《荊楚歲時記》云:
“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織杼勞役,織成云錦天衣。天帝哀其獨處,許配河西牽牛郎。嫁后遂廢織飪,天帝怒,責令歸河東,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會。”
講的牛郎和織女原本都是天上的星宿,牛郎放牧,織女織布……根本沒有偷衣情節。
明馮應京《月令廣義》引《小說》云:
“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方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憐其獨處,許嫁牽牛郎。嫁后遂廢織紉,天帝怒,責令歸河東,許一年一度機會。”
講的是天帝將織女許配給了牛郎,同樣沒有偷衣情節。
而牛郎趁織女洗澡時偷走衣服”的猥瑣情節,直到清末民初才開始在一些通俗小說中出現。如1910年上海大觀書局出版的小說《牛郎織女傳》里,“二創”出了牛郎在天庭調戲織女被貶下凡,在凡間又趁織女洗澡偷走其衣服的“艷情”情節。受通俗小說的影響,王瑤卿于1917年編演的京劇《天河配》讓牛郎偷衣服的故事情節徹底定型,進而在民國流傳了幾十年,訛傳成了“古代神話”。
到了新中國,這個問題已經受到了質疑。1951年,艾青在《人民日報》發文批評“牛郎織女”題材的戲劇影片時指出:
“(這些戲劇影片)采取打諢湊趣的態度,迎合城市小市民的落后趣味,……還有色情臺詞,等等。聽說有的甚至放映仙女沐浴的電影……”
然而,某些知識分子還是把這樣的低俗情節當作“古代神話”編入了課本。
北京市初級中學試用課本《語文》第2冊,1962年版
雖然這一情節受到不少家長和學生的質疑,但課本一直不肯作出修改。直到1968年有中學生公開反映這一問題,才促使教材刪掉了這一課文。
1978年,語文教材又恢復了課文《牛郎織女》,“老牛唆使牛郎、趁織女洗澡時偷走衣裳”的情節也被保留。
1978年初中語文第三冊(試用本)
2019年,統編版小學語文五年級上冊《牛郎織女》課文再次引起輿論爭議,被指“情節荒唐猥瑣,調戲女性” :
人教社編審的回應是:“這是葉圣陶先生改編的民間故事”,“不要把很多猥瑣的東西,轉嫁到美好的愛情故事上。”
認真考察過牛郎織女故事情節演變的歷史,不難發現這樣的回應是站不住腳的。
葉圣陶先生1955年在編修《牛郎織女》故事的時候,參考的正是京劇《天河配》的劇本。保留了仙女凡夫、兄嫂迫害、偷看洗澡、偷拿衣服等基本設定,但刪除了牛郎偷衣服后不肯歸還、脅迫織女結婚的情節,改成牛郎主動將衣服歸還給了織女,雙方是互訴衷腸后,自愿結婚……
如果葉圣陶先生更徹底一點,完全可以放棄民國時期為了迎合“市場需求”的艷情故事設定,而回到明代以前的故事設定,然后再進行修訂,而不必牽強地“洗白”被艷情故事“二創”出來的牛郎。
況且這一故事在1968年的時候已經被請出了語文教材,何故又要在1978年把它請回來呢?
畢竟明代以前的故事已經有了主張婚姻自由、反對封建壓迫的色彩。而“窮小子”牛郎娶不起媳婦,就要去趁“貴小姐”織女洗澡,偷走衣服、脅迫結婚,這樣的艷情改編怎么看都是一種倒退!
舊社會,偷衣服、脅迫結婚或許還真是牛郎娶到媳婦的一種手段,但新社會既不應該,也沒必要。
距離“收留”女碩士事件發生地和順縣青城鎮土嶺村僅30多公里的昔陽縣大寨村,在解放以前自然條件更加惡劣,幾乎就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地,經常爆發洪水、泥石流,解放前大寨流傳著這樣一首童謠:“當長工,沒鋪蓋,賣兒女,當乞丐,好女不嫁窮大寨。”
但解放以后,陳永貴卻把窮苦的大寨農民組織了起來,整治山河、科學種植、發展集體經濟,不僅成功抵御了各種自然災害,還使大寨成為自給自足的農業典范、農業戰線的一面紅旗。“好女不嫁窮大寨”的說法,早已通過大寨人的自力更生、艱苦奮斗,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不僅如此,陳永貴還成了婦女解放、主張男女平等的急先鋒。
陳永貴到北京工作后,發現北京的家庭做飯時,都是兩口子互相幫忙。
回到大寨后,陳永貴在社員大會上連笑帶罵地訓大寨的男人:“婦女早上給你做了飯,疊了被,刷了碗,你就端了碗吃了下地?人家也下地么,你就什么也不管?老婆做飯你就不會剝顆蔥?你男人就一點家務不做?做飯、洗衣裳,都是婦女的事?男女平等哩!”
自此,大寨的男人們一改千年來的“傳統”,居然開始干家務了,而且風氣至今尚存,在當地獨樹一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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