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來講一下農村問題。
10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官網,通報了2024年1至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
“2024年1至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270.3萬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75.6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58.4萬件。立案64.2萬件,其中立案省部級干部58人、廳局級干部3263人、縣處級干部2.6萬人、鄉科級干部8.9萬人;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7.7萬人。處分58.9萬人,其中黨紀處分46.1萬人、政務處分17萬人;處分省部級干部53人,廳局級干部2779人,縣處級干部2.1萬人,鄉科級干部7.4萬人,一般干部8.4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40.7萬人。”
大家有什么看法?
我簡單談一下個人的粗淺看法,有以下幾點:
首先,要肯定黨中央純凈組織的反腐決心,要褒獎國家紀委的反腐成果。敢于公布貪腐數據,敢于直面腐敗問題,敢于咬牙割掉贅疣,表明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堅決同反腐敗作斗爭。
其次,在處理違法違紀干部問題上,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應用了四種不同形態的處理方法,或批評教育,或黨紀處分,或政務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再次,農村基層干部腐敗問題突出。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多達77000人。目前,我國大約有662238個行政村,平均算下來每8.6個村干部中,就有1個干部違紀。這還只是2024年1-9月份的數據,如果算上2022年、2023年的數據,那么貪腐村干部的總數量就更多。
那么,問題來了。
為什么我國農村基層干部腐敗如此嚴重呢?
寒牛出欄認為,村干部腐敗泛濫,主要是因為村干部缺少群眾監督,廣大農民對村集體和村事務漠不關心,導致村干部可以開放手腳搞錢。這是農村人民公社解體之后的歷史后遺癥。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并不是因為農民政治覺悟不高,而是因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農民在村里沒有經濟利益或利益不多所致。
自打人民公社解散之后,農村基層治理就日益松垮,人心也散亂了。農民對村集體的概念,變得越來越模糊,大家都是自己顧自己,嚴重缺乏集體情感。
村里的事情,是集體的,沒有好處的話,人人都避之不及。
為村里做事情,搞出的成果是大家的,搞出了蛾子是你個人的。
在這種環境下,熱心集體事務的人,變得越來越稀缺,因為誰都不想做傻子。
有人會提出疑問,寒牛出欄講得不對呀,農民在村里不是還有宅基地嗎?不是還有責任田嗎?不是還是村集體資產嗎?怎么能說農民在村里沒有經濟利益呢?
你這不是胡編瞎說嗎?
上述這些問題確實是真實存在的,只要你還保留著農村戶籍,哪怕你十年不回農村一躺,你在村里還依然享受著上述權利。
在現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農村宅基地、農村責任田、農村集體資產,其產權都屬于國家和村集體的,農民只有法理層面的權利,只有使用權。
這些物質條件,解決不了農民養家糊口、子女上學等問題,導致農民紛紛外出務工謀生,于是農村就開始空心化。
在內地省份的農村,留在農村的基本是老頭老太,人年紀大了,很多事情都看談了,對村集體不再熱心了,對村事務愛理不理,同自己沒有利益瓜葛的事情,基本都不會去過問。
即使有人過問,也是停留在八卦的層面,當個茶余飯后的談資。
他們更多是時候是一個傳話人,把政府下發的農村政策,把村里的大事件,轉告給在縣城工作或外地謀生的親人。
而年輕人基本遁走農村了,要么在縣城定居,要么去外地打拼。即使有個別人很關心村務,但也是鞭長莫及,只能在微信群里發表意見,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就發點牢騷,對村干部形成不了有效監督。
上述這些,只是農村的一般現象,具有普遍性。這個現象的背后,還蘊藏一個本質,那就是很多農村缺少集體經濟。
在村里沒有經濟利益,是很多農民不關心村集體,對村事務很冷漠,導致村干部缺乏群眾監督、可以胡作非為的根本原因所在。
如果村集體資產出現重大變動,比如政府搞基建征用了村里的山林、池塘、田地等自然資源,村里得到一筆補償款,那么就涉及到每個人的經濟利益。
這個時候,農民就開始關注村集體及村里事務了,會伸長脖子打聽村里的動態消息。
在村民的監督之下,村干部就受到某種力量的約束,變得膽小謹慎了,不敢明目張膽侵占集體利益了。
還是馬克思說的精辟,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
經濟基礎在哪里,農民就會關心哪里的政治生活。經濟利益在哪里,農民就會關心哪里所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無形之中就會形成一種力量。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農村人是這樣,城市人也是這樣;中國人是這樣,外國人也是這樣;古代人是這樣,現代人也是一樣。
如今,農民種地不賺錢,光種自家的一畝三分地,養家糊口都困難,加上村里沒有集體經濟,大部分人都是去城市謀生,尤其是80、90后兩代人,在老家種地過活的幾乎沒有。
也就是說,很多農民的經濟收入來源,不是依靠農村種地所得,也不是依靠村集體分紅所得,更不是靠變賣村集體資產所得,而是依靠自己在外地務工或做生意。
這就意味著農民的經濟來源,從農村轉移到城市了,這是農村日益凋敝,農村日益冷靜,農村日益松散的關鍵所在。
農村留不住人,更留不住年輕人,蕭條衰敗是必然的趨勢。盡管農村房子建得比過去漂亮,水泥路替代了泥巴路,不銹鋼圍欄替代了木籬笆,太陽能路燈替代了馬燈,但是仍掩蓋不住農村的蕭瑟。
對于很多年輕人來講,盡管他們還是農村戶籍,但是他們工作在城市,家庭在城市,人脈關系在城市,經濟來源在城市。
如果父母還健在,農村就是他們的老家。如果父母都去世,農村就是他們的故鄉。如果他們也老去,農村就是他們的籍貫。
那么,如何才能遏制村干部腐敗或微腐敗?
目前,反腐敗主要是依靠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靠政府自上而下地反腐敗。效果肯定是有的,但是,舊的腐敗分子打下去了,新的腐敗分子又冒出來了。
中國有66萬多個自然行政村,國家紀檢監察機關不可能無死角覆蓋,還是要依靠廣大農民支持才行,要努力發揮農民的力量,讓農民自覺去監督村支書、監督村干部。
這條線,是自下而上,輔助于政府的自上而下,就形成比較健全的紀檢監管體制。
如果不依靠農民,只是單純依靠政府機關,很多事情都辦不成。
當年,毛主席在農村大力推廣人民公社,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在農村建立穩固的基層治理體系,志在跳出歷史的周期律。
一方面通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把農民留在農村,實現城鄉均衡發展,避免貧富分化。
另一方面,通過農民來監督村干部,確保農村民主的落地,集體領導的執行,壓制農村宗族勢力,保持農村政治平衡。
人民公社解體之后,農民從集體事務中解放出來,不用為集體承擔責任,可以全心全意為個人努力奮斗,所得收入盡歸個人家庭。
從短期利益來看,農民的贏面似乎很大,家庭收入增加不少。
如果從長遠利益來看,農民也因此失去了許多,比如喪失了教育、醫療等集體福利。
比如農村集體領導體系崩潰了,導致農村宗族勢力抬頭,讓很多弱勢的農民,飽受大家族的欺壓與白眼。
比如農村集體資產被瓜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被中斷,農村沒有自己的產業,農民被迫進城務工討生活。農民集體感在不斷淡化,大家都不關心村集體,給村干部腐敗提供了空間。
現在,政府正在努力重建農村集體經濟,積極重塑農村基層治理體系,打造廉潔清正的村干部隊伍,為農村的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基礎支撐。
從戰略層面看是科學正確的部署,但是站在階段性的戰役層面觀察,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最少很多農民還沒看到應有的成效。
鄉村反腐,永不懈怠。
鄉村振興,任重道遠,希望農村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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