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為共產黨員的畢福劍,不是在黨內,而是在外事場合,不是提意見,而為辱罵黨的締造者、已故領袖,攻擊黨的革命和建設,為土匪地主階級說話。事情暴露后,不少人提出這是畢福劍的“自由”,如茅于軾于4月11日在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發(fā)表文章說:要允許畢福劍有發(fā)表自己意見的權利,否則就不是言論自由。
看來,一些人搖動“自由”旗,不僅想借以改變中國社會,而且要借以改造中國共產黨為“自由黨”。
自由,當然是美好的,共產黨為共產主義而奮斗,目的就是要解放全人類,實現人人都能自由的全面的發(fā)展。但是,自由必須合規(guī)矩。馬克思主義認為,自由是認識了的必然,即是要合規(guī)律。不信馬克思主義的人,也可以想一想被尊為“至圣先師”的孔夫子這句話:“六十而知天命,七十二隨心所欲不逾矩。”隨心所欲,自由得很,但要有如此自由,首先要“知天命”,從而不違規(guī)矩。
家有家規(guī)國有國法,在社會上,如果個人自由觸犯了法規(guī),就要受到法規(guī)的懲治。
工廠也有工廠的規(guī)矩,恩格斯說可以在工廠大門寫上這句話:“進門者請放棄一切自治”。其實無須提醒,每一個職工從經驗中都知道,進廠工作就沒有個人的自由,只能服從工廠的規(guī)矩。
共產黨是什么?中國共產黨黨章總綱的第一句就是:“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在第一章“黨員”中明確寫著:“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zhàn)士。”什么叫先鋒隊,什么是先鋒隊戰(zhàn)士?先鋒隊是一種沖在最前面的戰(zhàn)斗組織;作為共產黨的戰(zhàn)士就要“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戰(zhàn)士能自由散漫嗎?自由散漫能集合成隊伍、能有戰(zhàn)斗力嗎?所以,要做黨員,就得放棄自治。
要做黨員,就得放棄自治,在中國共產黨黨章第一章“黨員”中,有明確規(guī)定:“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執(zhí)行黨的決議”;“ 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 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畢福劍既要當黨員,又“私下”反對黨進行的革命,屬于黨章所反對的“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行為,嚴重觸犯了黨章,是組織紀律所不容許的。那些說這是畢福劍的“自由”的人,是把中國共產黨從先鋒隊當著松散的俱樂部;畢福劍要想有這種自由,就應該退黨。但是,退出黨后,就有此自由了嗎?哪里能有這種自由? 言必稱“美國自由”的人不應當不知道,許多美國人因公開的或私下的言論而丟掉飯碗的故事,至少,不久前新加坡一個學生發(fā)了一個重病老人死了的微博就獲刑的事情,總不會健忘到這樣?
我聲明:寫這些,決不是反對自由、民主,反對批評領導人,我的文章大多就直面黨和國家的領導者,而且批評的文章比較多,這篇文章就有批評黨的領導者的意思,我也認為這是自由民主權利,那末,我怕不怕會被“請君入甕”呢?不怕。因為我行使自由民主權利不逾矩,堅持講事實擺道理,遵守憲法規(guī)定。
我感到,我們國家在自由與規(guī)矩兩方面都有待改進。我建議,只要言之有據,哪怕是批評中央的,也應當放,而不許封殺,不然就不是人民當家作主,而是領導人當家做主,或者是封鎖中央;同時,說話者也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任,凡是造謠生事者,都要予以懲治。如此久而久之,形成一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紀律的心情舒暢的社會局面。這是社會主義社會應當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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