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賴薪想到鬧字致罪——對“三堵五鬧”的質疑 鬧市閑人
賴薪在當今中國是司空見慣了大家見怪不怪已經習以為常了。
賴薪的意思就是干活不給錢。干活不給錢就是叫你白干活。這可是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都沒有的偉大創舉,也是西方三百年來的資本主義資產階囗沒有發明的快捷致富的門道。可見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西方三百年資本主義社會的統治階級是何等的弱智何等的無用何等的愚不可及啊!你看他們一門心思鉆研的也只是如何克扣工資如何少給錢而讓勞苦民眾多干活,竟然沒有想到世界上還有“白干活”的絕招!哪有今日特色富豪聰明才智之萬一耶!
現在到處懸掛著嚴打“三堵五鬧”的橫幅與布告,“鬧”字致罪,令老夫頗有疑惑。比如“鬧訪”,誰愿意沒完沒了的上訪?誰愿意大吵大鬧傷腎傷神?難道百姓真是吃飽了撐的沒事干要找政府扯皮以促進腸胃蠕動嗎?事實是官賴官霸太多,不要說是信訪條例,就是那能維護一點百姓利益的法規政策在官賴官霸眼里也只是馬糞紙。官賴官霸賴訪拒訪的霸道行徑無人追究無“法”追究,反過來追究萬般無奈受盡委屈的訪民之“鬧”,可見這些法學賈們制定的“法”是制民之法而非佑民之法。至于官賴官霸賴訪拒訪的各種手段,老夫在“沒完沒了的上訪是官賴官霸的產物”一文里作了深刻的揭露,有興趣的網友如果進不了博客可“百度一下”查看。
按說,”鬧薪“還不在”五鬧“之列,但據2012年1月18日中國總工會網站/維權論壇消息;武漢江夏區農民工李旭東帶領本村農民工在漢川市承包酒店裝修工程,工程已完工四個多月,至今被拖欠工錢及材料費300萬元,多次討要無果,期間數次出現被打或被恐嚇情況。時值年底,1月17日,李旭東帶領被欠薪農民工再次到酒店討要工錢,被當地派出所強行拘留。(文:春風拂堤)。還有,“武漢農民工討薪被砍又被抓,咵咵艱難的討薪之路 ”“丈夫上路討薪被抓 妻子爬電塔”......這.....這還有人性嗎?!干活不給錢,你去要工錢就等于是要和國家機器對撞——毫無懸念的找死——必然會促進更大膽的欠薪......欠薪已經發展為賴薪已經是故意的有意的干活不給錢!
中國又進步了!從溫囗理為農民工討薪到公安抓討薪,又是一個偉大的飛躍!是法治的勝利!公安抓討薪是依法履行公務,溫囗理為農民工討薪是人治有文革重現之嫌疑,就如同重慶用沖鋒槍為農民工討薪有文革重現之嫌疑一樣!
堵門、堵路、堵工地,鬧訪、鬧喪、鬧醫、鬧監獄、鬧法庭是不對的,但是,“三堵五鬧 ”的人里有多少是無事生非有多少是被逼無奈? 法學賈們研究過嗎?正視過嗎?
“鬧”在平常多用來指爭吵、爭執、爭端之意,鬧一鬧就有罪嗎?老夫認為,絕大多數“鬧”的人是深受委屈和傷害后在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望不到政府的庇佑求不來官員的援手而被迫采用過激的鬧一鬧方式訴求,這本身是一種悲哀——是中國法治鋤弱扶強鋤民扶權制鋤窮扶富的特色所致,你看,弱勢討薪有罪,強勢賴薪無罪。窮人討薪有罪,富人賴薪無罪。本身因不公而上訪,遇上官賴官霸變本加利的不公,官賴官霸無論怎樣賴皮霸道無罪,上訪人一氣憤鬧一鬧就有罪。
“以堵挾持”、“以鬧取利” 的說辭看似有理其實無理,有果必先有因。比如討薪的,本身是利益受到傷害,上訪的,本身受到不公也就是利益受到傷害,這樣的人是絕大多數。他們要求取得自己應當之利不能允許嗎?當正常的方式討不到公平取不回自己正當之利而堵了一堵鬧了一鬧過激一點就犯了法、那些故意侵犯他們利益的不僅無罪反受到法律的關懷愛護,這還是人類的法理嗎?這是叢林的法理!是弱肉強食的法理!是狼要吃羊的法理!
在此向主導近二十年來的改開進程的經濟學賈們、政治經濟學賈們、法學賈們表示最熱烈的祝賀——祝賀他們在率領中國率先由人類社會向獸類社會進化所取得的階段性的偉大勝利!
中國,讓我怎么說你?難道不能用維護弱勢群體正當利益的方式消“堵”化“鬧”嗎?
轉載請注明作者。 2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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