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流】臺灣高校入選名單【2010-03-24】
各院系:
根據學分績、交換生成績、個人陳述及學生志愿,臺灣高校2010-2011學年交換項目入選名單附后。
1、請秋季交換的同學注意,近期將要開會填表,請關注教務處主頁及百合教務處處長信箱,屆時按時到相關地點開會。
2、所有入選的同學都必須遞交院系同意參加該項目的書面證明(無固定格式,可自擬),上面必須有院系負責教學的院長、輔導員老師兩人的簽字及院系公章,否則一律取消該項目交換資格。開會時一并上交該材料。
3、若有問題,請發送電郵到[email protected],或致電83686433找施老師咨詢。
教務處
2010-3-23
以上文件見于如下網址:http://jw.nju.edu.cn/page/news440.html
這個網頁用百度可以查到,南京大學2012年與臺灣地區的交流也仍然被視為【國際交流】,南大已經弱智到了與“臺獨”為伍。西方尚且講究“政治正確”,南大的精英們卻對國家最基本的政治原則毫不在乎。如果說教務處大意了,南大幾萬號人,都沒有注意到嗎?“小處不可隨便”這個道理不需要我們來告訴南大精英吧!作為民國時代“中央大學”主體部分的南京大學,難道至今還想與李登輝式的主張“兩國論”的國民黨人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嗎?想想同在南京,同樣作為“中央大學”傳人的東南大學畢業生,當年面對把臺灣稱為國家的臺資企業,憤而集體拒絕應聘的壯舉,南大人不應該感到汗顏嗎?
如果為了強調臺灣地區是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轄境外的地區,對臺交流可列為“對外交流”、“境外交流”或者“海外交流”之類。“海外”是個模糊概念,包括“國外”和“境外”。既然有這么多詞可用,為什么非要用“國際”不可呢,難道南大官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低下貧乏到不會分類用詞了嗎?事實上,包括南大在內,為了把港澳臺與“國際”區別開來,各大學在“國際交流處”的名稱之外,都有一個“港澳臺辦公室”的名義。發布此類信息的時候,為什么不能加以區分呢?【國際交流】的標簽是不能亂貼的。如果其他大學也存在這個問題,那同樣不對。我今天是在百度中偶然發現南京大學這個網頁的,并不是專門黑南大。
剛才又發現,與南京大學同樣弱智的還有教育部社會科學司指導下建設的“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它把《春潮涌來兩岸青——“臺灣·南京大學周”亮相寶島》和《兩岸高校合作研究“敦煌學” 10余年間交往20余次》這類信息(網頁上用的是臺式詞語“資訊”),同樣放在“國際交流”的欄目下(網址是:http://www.sinoss.net/2011/0418/32134.html),這大概也是接受了臺灣社會的“兩國論”觀念吧。不知道教育部社科司是如何指導這個網站建設的,是否盡到了責任?教育部是喜歡搞評估的,也不知道它是如何督率和評估屬下社科司和南京大學工作的?以致“兩國論”在大陸教育機構中屢屢出現,造成嚴重的政治影響。按照最新的問責制,社科司和南大的領導,甚至教育部的領導,都應當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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