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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iPad侵權案啟示錄: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315央視第一槍射向蘋果:侵犯中國作家權益
作家維權行動訴訟費已數十萬 蘋果已刪部分小說
蘋果商店被指涉嫌盜版侵權 存三七分成利益鏈
國家版權局:蘋果應用商店涉嫌盜版
蘋果iPad侵權案啟示錄: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來源:雅虎 2012年02月16日
蘋果(apple),一個引領時尚潮流與代表高新科技的代言詞,在近期遇到了商標侵權的麻煩。蘋果公司旗下的iPad平板電腦因為侵犯深圳唯冠公司2001年取得的“iPad”注冊商標權,有可能被北京西城區工商分局罰款2.4億元。在2001年至2004年的這段時間里,深圳唯冠的母公司臺灣唯冠獲得了8個“iPad”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當時,蘋果的iPad即將上市,蘋果方面為了不想改變iPad的名字,在英國倫敦成立了一家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并通過這家公司與臺灣唯冠簽署了協議,約定將iPad商標轉讓給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Limited。但是,等到2010年深圳唯冠了解到蘋果公司在銷售標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后,向蘋果公司提出了深圳唯冠是iPad商標的真正權利人,要求蘋果公司及時停止銷售,并賠償損失;而蘋果公司方面沒有理睬,繼續銷售iPad平板電腦,直到深圳唯冠將蘋果公司告上了法院。
且不說這件案子誰對誰錯,也不評論到底是深圳唯冠誤告還是蘋果公司侵權。進入21世紀,隨著國際貿易與分工的深入發展,原先依靠資源稟賦與比較優勢進行產品生產已經無法在國際市場上立足,而且單純地依靠勞動力成本等傳統優勢也無法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此時,科技的發展造就了一個新型的企業競爭力,即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受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最大的特點就是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也正是這種特點,使得知識產權成為了當今社會各企業爭奪的焦點。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對知識產權的界定: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本次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之爭就是商標專用權的歸屬之爭。
通常而言,關于知識產權的爭奪發生在高新技術企業之間,這是因為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知識產權是提高高新技術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獨特性和獨創性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最重要表現,而知識產權最大的特點就是獨占性,符合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同時,高新技術企業相比較于傳統企業而言,在資金、勞動力成本以及產業成熟度等方面都不具備任何的優勢,想要在市場競爭的氛圍中獲得一定的地位就必須從獨特性與獨創性出發,憑借其他傳統企業所沒有的創新能力來獲得一定的市場占有率。另一方面,知識企業的有效保護對企業的技術創新持續性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成果主要依賴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知識產權制度明確界定了科技成果的權利邊界,并賦予其排他性的獨占權,通過這種方式來促進知識產權的交易或加強高新技術企業之間的技術交流和合作。
近年來,國內一大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建立,且關于高新技術產業的工業園區如中關村等在全國各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將逐漸成為未來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在國內眾多高新技術企業中,關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卻很少有企業能做到盡善盡美,大部分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環節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相對薄弱。表現在企業的專利、商標申報意識不強,關于知識產權的申報數量較少。盡管很多企業具有較強的研發與創新能力,而且也開發出了一些較為先進的技術與產品,但是這些企業申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數量卻十分有限,而且對于通過專利申請保護知識產權并未表現出強烈的意愿。這主要是因為即使能夠申請獲得專利,由于在專利維權過程中存在的種種障礙,往往會導致這種通過專利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作用也不一定能夠得到有效發揮。而且,政府對企業專利申請的支持力度也十分有限,不足以形成對企業專利申請的有效激勵。其次,企業維權成本過高,而對侵權企業的打擊力度十分有限。在目前條件下,企業知識產權維權依然需要較大的資金支持,而企業針對打擊侵權行為的資金投入較低,不足以支持企業進行較大范圍的調查取證、申告及訴訟活動;同時,高新技術企業內部普遍沒有設置專門的維權部門,通常情況下,以法務部門作為打擊侵權的主要部門,而法務部門的專業性質與企業技術特點之間的差異以及維權部門維權活動與企業其他部門生產活動之間可能存在的沖突,都可能會對維權目標的實現產生一定的限制。即使維權成功了,侵權企業所付出的代價,即維權企業所獲得的賠償額相對過低。如修正藥業和吳太藥業所得到的賠償額均在50萬元以下。這種高投入、低產出的事情是目前高新技術企業所不愿接受的。最后,企業知識產權維權的取證存在較大的困難與障礙。與其他民事糾紛案件比較而言,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具有取證難、舉證難、證據隱蔽性較強以及技術性高等特點,再加上這些證據短暫易失、隱蔽并且不易取得,當事人如果想收集并固定對方侵權的證據非常困難。
對于上述存在的問題,這其中既有國家司法體制的原因,也有政府行政干擾以及企業內部管理的原因。這需要政府、企業與社會大眾等多方力量的幫助。第一,明確與提高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標準,加大侵權企業的犯罪成本。在我國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中,對于法定賠償額均做出了“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100萬元以下賠償”的規定,但在新修訂的《專利法》中未采用法定賠償額的規定。對此,國家相關部門應該明確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金額,并根據侵權企業給被侵權企業所帶來的損失,來確定賠償成本。同時,我國現行相關法律不支持被侵權人請求判決銷毀侵權物品的權利,這往往會給被侵權人權益的保護制造障礙。例如,在修正藥業與吳太制藥在遭到侵權時,在提出道歉、賠償等要求外,也僅僅是要求侵權企業銷毀其產品的外包裝而已。這方面我國可借鑒德國、美國、丹麥等一些發達國家“銷毀侵權產品、侵權工具”的規定,對于已經被確定為侵權的物品,決不能準許其再流入市場,以防對權利人造成進一步的損害,而且,銷毀侵權產品本身也是對侵權人的一種懲罰。第二,對于企業來說,一方面要立足于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工作在整個企業經營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完善企業資深的科學研發體系,加強監督與管理,防止知識產權外泄。此外,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維權工作的人才培養與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維權水平。第三,加強政府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指導,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315央視第一槍射向蘋果:侵犯中國作家權益
來源:新浪科技 2012年3月15日 作者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我們將目光投向一群特殊的維權者——作家,這些靠文學作品贏得社會尊重的作家們在今天成了弱勢群體。一些著名作家最近向本臺投訴,自己的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卻屢屢在蘋果應用程序商店里被上架出售,他們對這種公開的盜版侵權行為忍無可忍,不得不通過集體維權的方式向蘋果公司宣戰。
閆小姐是一家公司的白領。由于家離公司較遠,每天都要在地鐵里耗去時間。自從有了蘋果的IPHONE和IPAD,上下班的漫長路途就不再無聊了,因為她可以用IPHONE看書或者是玩游戲來打發時間了。
閆小姐所說的app store,中文名字叫蘋果應用商店。這是蘋果首創的一種數字共享模式,包括iphone,ipad等在內的蘋果系列終端中都可以使用。在這個數字商店里,提供書籍、游戲等各類應用程序的下載,它們有的像商品一樣明碼標價,有的則是免費提供,用戶可以自由選擇下載。以圖書為例,蘋果應用商店里的書籍類收費軟件有《百家講壇》、《盜墓筆記全集》、《經典童話故事全集》等等,標價6-12元不等。
記者注意到,很多蘋果發燒友都像閆小姐一樣經常下載閱讀電子出版物,但卻從未關注過這些從蘋果應用商店下載的電子書是否擁有版權。
事實上,蘋果應用商店上銷售電子書版權問題,正是作家們集體起訴蘋果——這家全球市值最高的跨國公司的原因。這些作家發現蘋果商店里提供的大量供下載的圖書軟件,并沒有得到授權,直接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靠《盜墓筆記》成名的作家南派三叔聲稱自己還是個忠實的果粉,擁有蘋果全系列的產品,沒想到卻被蘋果應用商店傷了心。從兩年前到現在,蘋果應用商店里盜版的南派三叔作品一直是有增無減。
除了這些當紅暢銷書作家以外,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的經典作品也沒能逃脫在蘋果應用商店被盜版的命運。著名作家陳忠實的長篇小說《白鹿原》在蘋果應用商店上,不僅有文字版,還有有聲讀物版。記者了解到,這部作品最早是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的,但出版社表示,截止到目前,還從未授權過任何網絡轉載和銷售。
陳忠實本人,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在蘋果的應用商店上出售。
在昨天剛剛結束的兩會上,許多作家出身的政協委員也都遭遇了盜版侵權作品在蘋果應用商店上售賣的現象。
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被侵權的不僅僅是作家。國內最早購買影視劇版權的視頻網站——樂視網2010年花巨資獨家買斷了電影《畫皮》的網絡播放權,結果在蘋果應用商店里卻很快出現付費點播的《畫皮》。
由于跨國訴訟漫長而復雜,為了更好的維護共同權益,一些作家和出版機構發起成立了作家維權聯盟,采取集體訴訟的形式向蘋果公司討公道。目前作家維權聯盟已經召集了22位作家,共有95部作品涉嫌被蘋果應用商店侵權。其中包括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何馬的《藏地密碼》韓寒的《青春》、《他的國》等暢銷書,索賠金額超過千萬元。作家維權聯盟負責人告訴記者,蘋果應用商店中也有經過授權的正版圖書,但是正版圖書往往競爭不過盜版。
作家維權行動訴訟費已數十萬 蘋果已刪部分小說
來源:中新網 2012年03月16日
昨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22位中國作家集體起訴蘋果侵權”一事再次受到媒體關注。
由于認為自己的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在蘋果應用程序商店里上架出售,甚至免費下載。南派三叔、麥家、當年明月和韓寒等22名作家走上維權路,向蘋果公司索賠5000萬,該案開庭預計要等到下半年。
今晨,“作家維權聯盟”發起人兼發言人貝志城接受了本報專訪,他表示維權行動已從去年7月開始,其間光訴訟費就已投入數十萬元。
面對蘋果這樣的國際巨頭,“作家維權聯盟”到底有幾分勝算?貝志城說:“我很有信心,我們會堅持下來?!?
對話發起人
蘋果方已刪除部分未授權小說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FW):你們的維權行動昨天被央視報道后,蘋果公司方面有什么最新回應嗎?
貝志城:還沒有。
FW:你們的維權行動開始多久了?
貝志城:其實從去年7月就已經開始了,這期間我們陸續給百度和蘋果發律師函,然后也有律師起訴他們。
FW:一直沒有進展?
貝志城:要說進展也有一些,比如百度文庫的改變還是比較大的,但像百度、蘋果這樣的大公司,很善于推諉、拖延,所以我們還是得靠法律武器。但通過法律武器,這個訴訟是需要時間的,百度這邊大概下個月會開庭,蘋果這邊剛在北京二中院立案,開庭估計要等到下半年。
FW:蘋果公司一直沒有公開回應過你們嗎?
貝志城:公開肯定是沒有。剛開始他們基本不處理,說我們發過去的東西(指訴訟材料)不符合他們公司的格式資料。后來發過去的律師函,大概過一個月會收到一個官樣回復的文章。現在聽說我們立了案了,所以2月份給我們發過一封郵件,說他們刪除了一些(指沒有獲得作者授權的小說)。
其實蘋果比起其他互聯網企業來說,是最容易處理的,因為其開發本來就是有審核的,其只要對圖書類加一個版權的審核就行,而且這也是中國法律的規定。
5000萬索賠金額談不上是懲罰
FW:這場官司打得不容易吧?
貝志城:說實在的,像蘋果這樣的公司,他對你永遠是愛答不理的,跟你拖時間;然后像這種國際訴訟,一弄就是兩三年,訴訟費動輒數萬,我們的訴訟費用已經投入幾十萬啦。
FW:所以如果作家們不結成聯盟,單槍匹馬去維權,就更加起不了什么作用。
貝志城:是的,他們缺乏維權的資源和手段,只有結成聯盟集體訴訟,媒體呀、政府呀也才會更重視。
FW:5000萬的索賠金額是怎么計算的?
貝志城:關于索賠金額,我們有一套自己的計算方法,其實都談不上懲罰性的東西,可能就是其正常獲得版權的幾分之一。因為100本書嘛,而且都是非常暢銷的書,一本50萬,這些書的互聯網傳播權你50萬是買不到的。
FW:那您覺得如果開庭的話,作家維權聯盟這邊有勝算嗎?
貝志城:說實話,根據我的經驗,這些大企業,其實是要看到有人團結起來,才會非常嚴肅地看待這個問題,如果其不斷地意識到自己在法律上可能被打敗,要賠錢,最后會改變的。所以我倒是有信心,但我們要堅持下去。
蘋果商店被指涉嫌盜版侵權 存三七分成利益鏈
來源:中金在線 2012年03月18日 作者
北京3月18日電 新一代IPAD產品火爆銷售之時,蘋果公司卻涉嫌盜版侵權。近百部文學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擺在蘋果應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費下載。日前,22位中國知名作家向蘋果公司集體維權。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17日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蘋果應用商店確實存在盜版侵權嫌疑,但尚需相關部門確認后才能做出最終判斷?!靶氯A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通過上傳下載盜版產品,蘋果應用商店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盜版利益鏈,是什么助長了一個國際知名公司如此行為?
盜版作品泛濫 蘋果遭遇圍“啃”
靠《盜墓筆記》成名的作家南派三叔是位忠實的“果粉”,擁有蘋果全系列的產品,但他卻被蘋果應用商店傷了心。南派三叔說,從兩年前至今,蘋果應用商店里關于他的盜版作品一直有增無減。
任海濤是中華書局法務部負責人,同時也是全國古籍出版反侵權盜版聯盟秘書長。他告訴記者,蘋果應用商店盜版的不僅僅是暢銷書,古籍出版業未能幸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價近3000元,但在網上的盜版產品則完全免費。
數字出版商也是蘋果應用商店里盜版的受害者。魔鐵數盟是一家民營數字出版商,先后在蘋果應用商店推出《明朝那些事兒》《盜墓筆記》等多部暢銷電子圖書。磨鐵數盟總經理畢建偉說,僅就《明朝那些事兒》一書向蘋果的投訴至少有四五次?!盁┎粍贌?!”記者調查發現,除圖書作品被盜版,蘋果應用商店里還有其他形式的盜版作品,比如漫畫等。
作家麥家告訴記者,他的成名作《解密》寫了整整11年。可幾乎在一夜之間,這部嘔心瀝血的作品的盜版就堂而皇之地出現在蘋果應用商店里?!疤O果作為知名品牌公司還做這樣的事情,讓我們很受傷”。
目前,一些作家和出版機構發起成立了作家維權聯盟,召集22位作家,共有95部作品涉嫌被蘋果應用商店侵權。其中包括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何馬的《藏地密碼》、韓寒的《青春》《他的國》等暢銷書,索賠金額超過千萬元。
盜版“屢刪不止” “三七分成”曝出蘋果商店利益鏈
中國作家集體維權后,蘋果公司媒體公關負責人黃昱娜15日給媒體發了一封電子郵件稱,作為一個擁有知識產權的公司,蘋果理解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當蘋果接受到投訴時,都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
然而,版權所有者們卻對蘋果的回應并不滿意。去年11月22日,磨鐵數盟曾向蘋果公司提交了盜版申訴,28日蘋果才回復受理,12月17日,蘋果才將盜版作品撤下。對這樣漫長的處理過程,畢建偉非常不滿:“即使在出版機構提交正版版權文件后,蘋果依然無法杜絕新的盜版出現?!?/p>
面對版權所有者鋪天蓋地的投訴,蘋果公司雖然不斷地刪除盜版,但為何一直“屢刪不止”?從事蘋果應用商店圖書出版程序開發的林先生向記者揭示了蘋果不為人知的一面。
林先生成為蘋果圖書程序設計者已有兩年時間。他說,靠上傳盜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開的秘密。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蘋果拿三成,開發者得七成。
“在蘋果應用商店個人開發者里,有一套上傳的機制和流程,但是對于版權,則相對比較寬松。通常在審核階段,基本上是默認版權正當。在中國區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傳的盜版,也能通過審核?!绷窒壬f。
林先生告訴記者,盡管盜版開發者的應用最后被下架,但那只是應用下架而已,開發者還可以繼續用原來的賬號上傳盜版,蘋果不會對開發者進行追訴。
隨后,林先生演示了上傳應用程序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蘋果應用商店的系統沒有出現要求提供版權證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來,蘋果只是把中國作為硬件銷售的一個市場,對版權的維護遠遠滯后于國外。蘋果公司通過應用商店“大把撈金”之時,版權所有者卻在蒙受巨大損失。
畢建偉說:“以《明朝那些事兒》為例,我們平均每天銷售約60個付費量,也就是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個盜版,那每天盜版的收益就是就4×360等于1440元。按照一年計算,盜版銷售收入有50多萬元。作為平臺方的蘋果可以獲得三成,也就是15萬元,而盜版開發者將獲得35萬元?!?/p>
盜版免費圖書對實體書銷售市場影響更大。如果一個月的盜版下載量是8萬次,紙書平均定價25元,每月影響的收入約200萬元,一年下來就是2000多萬元?!斑@樣的侵害程度基本超過我們公司一年的整體收入。”畢建偉認為,蘋果應用商店這種經營模式,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戶,通過收入分成跟盜版者共同獲利,實際上成了盜版的幫兇。
抵制網絡盜版應勇敢說“不”
蘋果涉嫌盜版的行為嚴重損害了版權者的利益。但事實上,損害作家利益的盜版現象不只出現在蘋果商店里,近年來頻發的網絡盜版侵權行為已經讓原創作者防不勝防。去年3月,數十位作家聯合聲討百度文庫,稱百度文庫收錄的很多作品根本沒有取得他們的授權。
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加速作品傳播,方便人們獲取知識的同時,也對版權保護提出了新挑戰。南派三叔表示,如果不有效地杜絕網絡盜版,將對中國文化產業造成巨大沖擊。
作家維權聯盟發起人貝志誠則認為,針對網絡盜版行為,版權所有者應該增強維權意識,無論面對哪種盜版者,都應勇敢說“不”,決不能縱容姑息。
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來自文藝界的知名作家同樣對網絡盜版現象進行了猛烈抨擊,并呼吁國家應該加快立法進程,加大對各種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在“修改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的提案中認為: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已明顯滯后。在過去20年中,僅有的幾次修改無法滿足近年來互聯網大發展之后面臨的數字版權保護新問題,日益猖獗的侵權盜版正在對文學、音樂、電影、攝影等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存、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說,所有“點擊下載”的盜版行為存在于服務商身上,蘋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設施的服務,就如同一個傳統賣場或超市僅提供場地,忽略了場地上究竟賣的什么貨品一樣。當然蘋果作為一個具有版權意識的公司,不應該忽略自己的監管義務,有必要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她建議,對于盜版應該有堵有疏,一旦發現就應重罰,對于目前尚不明確的盜版范疇需要及時完善法律法規。
國家版權局:蘋果應用商店涉嫌盜版
來源:騰訊 2012年03月19日
據新華社電 新一代IPAD產品火爆銷售之時,近百部文學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擺在蘋果應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費下載。日前,22位中國知名作家向蘋果公司集體維權。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前日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蘋果應用商店確實存在盜版侵權嫌疑,但尚需相關部門確認后才能做出最終判斷。
蘋果被索賠超千萬
任海濤是中華書局法務部負責人,他告訴記者,蘋果應用商店盜版的不僅僅是暢銷書,古籍出版業未能幸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價近3000元,但在網上的盜版產品則完全免費。
目前,一些作家和出版機構發起成立了作家維權聯盟,召集22位作家,共有95部作品涉嫌被蘋果應用商店侵權。其中包括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何馬的《藏地密碼》、韓寒的《青春》《他的國》等暢銷書,索賠金額超過千萬元。
蘋果商店被曝利益鏈
從事蘋果應用商店圖書出版程序開發的林先生說,靠上傳盜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開的秘密。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蘋果拿三成,開發者得七成。
“在蘋果應用商店個人開發者里,有一套上傳的機制和流程,但是對于版權,則相對比較寬松。通常在審核階段,基本上是默認版權正當?!绷窒壬f。
隨后,林先生演示了上傳應用程序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蘋果應用商店的系統沒有出現要求提供版權證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來,蘋果只是把中國作為硬件銷售的一個市場,對版權的維護遠遠滯后于國外。
蘋果被指盜版幫兇
磨鐵數盟是一家民營數字出版商,其總經理畢建偉計算了一筆賬:“以《明朝那些事兒》為例,我們平均每天銷售約60個付費量,也就是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個盜版,那每天盜版的收益就是1440元。按照一年計算,盜版銷售收入有50萬元。作為平臺方的蘋果可以獲得三成,也就是15萬元,而盜版開發者將獲得35萬元?!?/p>
畢建偉說,盜版免費圖書對實體書銷售市場影響更大。定價25元的紙書,如果盜版一個月下載量是8萬次,每月影響的收入約200萬元。畢建偉認為,蘋果應用商店這種經營模式,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戶,通過收入分成跟盜版者共同獲利,實際上成了盜版的幫兇。
■ 專家說法
修改著作權法保護數字版權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在“修改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的提案中認為: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已明顯滯后。在過去20年中,僅有的幾次修改無法滿足近年來互聯網大發展之后面臨的數字版權保護新問題,日益猖獗的侵權盜版正在對文學、音樂、電影、攝影等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存、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說,所有“點擊下載”的盜版行為存在于服務商身上,蘋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設施的服務,就如同一個傳統賣場或超市僅提供場地,忽略了場地上究竟賣的什么貨品一樣。
張平說,蘋果作為一個具有版權意識的公司,不應該忽略自己的監管義務,有必要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她建議,對于盜版應該有堵有疏,一旦發現就應重罰,對于目前尚不明確的盜版范疇需要及時完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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