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里,中國的某類人一定會很熟練地脫口而道:這是個專制獨裁的國家!
這是哪個國家?“民主自由天堂”之美國也。
這個“法案”代號為“H.R.347”,其全稱翻譯成中文是“2011年聯邦改善限制性建筑和區域法案”,它于西歷3月5日由美國“國會”以近乎全票通過(只有三名共和黨“議員”投了反對票)。“法案”是在西元2011年11月17日提交給“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當時紐約市警方剛剛對“占領華爾街運動”進行了“清場”,美國各地也都在鎮壓類似的“占領運動”——顯而易見,該“法案”是針對“占領華爾街運動”的,堪稱“反占領華爾街法”。由于“占領華爾街運動”的矛頭主要是針對少數商業和金融寡頭的,所以此“反占領華爾街法”自然首先對商業和金融寡頭們有利。可笑的是,被稱為“憲政典范”的“美國憲法”之“第一修正案”有規定曰:“國會不得制定關于下列事項的法律:……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愿伸冤的權利。”此“反占領華爾街法”的通過不啻給了“第一修正案”一記響亮的耳光。對如此重大的“違憲”事件,美國的那些據說是“自由”的媒體卻沒有報道——與此相較,該國媒體對“占領華爾街運動”的輕描淡寫的報道就算“新聞自由”的了,但這卻符合其“政治正確”:有研究者指出,美國媒體在國內新聞中“破壞”類的報道只占6%,而在外國新聞中“破壞”類報道占21%。(見http://www.haodaxue.net/html/23/n-10423.html)
美國是個“民主”其名、資本寡頭專制其實的國家,其“國會”通過維護少數商業和金融寡頭利益的“法案”并不令人驚詫,其在資本操控下的“自由”媒體對這個反民主的“法案”不予報道也不令人驚詫。讓人不解的是中國媒體對此事的態度。
顯然,“反占領華爾街法”的通過反映了美國政治體制的真實一面,此事有助于中國人客觀認識美國,按理說中國媒體應該多加報道。然而,上百度或“谷歌”搜索就發現,除了三兩個非主流網站和非“著名”博客有相關消息的轉載外,國內的主流媒體——電視臺、報紙、網站——對此事全無報道。是這些主流電視臺、報紙、網站的那些派駐美國的精通英語的記者們都選擇性失明了?還是這些媒體的編輯和審稿者都認為要維護“民主天堂”的形象?無論如何,這都是個奇怪的現象。
與此相映成趣的是《環球時報》編輯王文的感想。王文去年到伊朗采訪,行前他的親友們紛紛為他的“平安”而祝福,他自己也因為“潛意識中伊朗是一個不安全的動蕩國家”而多少有些“慌張”,但到了那兒才發現“伊朗比想像得好得多”,“很安全,很祥和”。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想象與事實的矛盾,是因為中國許多媒體對伊朗的報道多有偏頗。王文行前“搜了《環球時報》過去10年的報道資料,發覺大約90%關于伊朗的新聞都與對美博弈、戰爭、以色列、恐怖主義、危機、威脅等負面關鍵詞有關”,但其實這些信息很多是從西方國家媒體的報道“轉引”而成的。《環球時報》被某些人斥責為“反西方”,連它都存在這樣的問題,中國其它主流媒體的情況更是可想而知了。于是王文感慨道:“我們這些國際新聞人在無意識中當了歐美日等國家的‘宣傳部干事’,我們每天做的工作大量地轉引歐美日媒體的報道,效仿歐美日的媒體口徑,拷貝他們的思維邏輯與話語表達,久而久之形成了對歐美國家的‘顯性崇拜’以及對發展中國家的‘隱性歧視’。”這段話一針見血。(見http://bbs.m4.cn/thread-3347646-1-1.html)
對美國的反民主“法案”不予報道,對伊朗則按西方媒體口徑進行偏頗報道,這兩個事例反映出中國許多媒體的國際新聞報道的方式角度和思維邏輯存在大問題。這個大問題概括來說就是:對西方國家多報“喜”少報“憂”,對發展中國家尤其是與西方有利益沖突的國家則多報“憂”少報“喜”,而這種報道常常是以西方的邏輯、西方的口徑甚至直接轉引西方的說法來進行的。那些明顯崇拜西方的媒體(如“南方系”之類)自不必說,一些按理應堅持中國性的主流媒體也常常出現這類問題。比如,電視媒體比報刊和網絡的受眾更多、影響更大,中央電視臺堪稱電視媒體之老大。央視的新聞報道中對西方國家的負面消息的報道基本上轉引自西方媒體,很節制很“客觀”;對西方國家的“正面”消息很多,也基本上轉引自西方媒體,也很“客觀”;可異的是,對西方國家的文化體育之類也不吝時間進行報道,比如常常連篇累牘地報道什么“諾貝爾獎”、“奧斯卡獎”之類,乃至在新聞里大篇幅報道什么“NBA籃球賽”、“足球聯賽”之類,等于是為西方文化的擴張做免費宣傳廣告。對非西方國家尤其是與西方有矛盾的國家的報道也主要轉引自西方媒體,偏負面的居多。比如對去年的利比亞和近來的敘利亞的報道,很多就是直接引用西方媒體的報道,什么“人民起義”、“大屠殺”、“鎮壓”之類,既不做分析判斷,甚至連個表示無法證實真偽的“據說”也不加,實際上在為西方利益張目并常常成為西方媒體造謠惑眾的傳聲筒。上述種種的最終結果,就是幫助西方國家對中國受眾進行洗腦。
世界上并不存在“客觀”的媒體。媒體的新聞報道都是有立場的,都是為各個國家或各自利益集團服務的。媒體的功能就是洗腦。現在看來,如果說西方國家媒體的洗腦對其各自國家穩定發展有利因而自有其合理性的話,則其對它國尤其是非西方國家則是惡意的、破壞性的因而是非正義的。中國媒體對此要有清醒認識,要堅持自主的中國性,要為中國的利益服務,并進而為世界上受欺凌的非西方弱小國家伸張正義。當下中國媒體必須首先注意的是,不要成為西方國家的“宣傳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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