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好像聽一個老司機說過這樣的心里話,他一輩子再也不會去開車了,因為他的過失造成了另一個人的死亡。他說這樣的話時眼里充滿了憂傷,他自己也抹不去心靈上的罪過!那時候應該是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在記憶的公路上奔跑的,根本就沒有私家車,能夠從事司機職業的一般都是公家人。
也就是在那個年代,所熟悉的公路偶爾也會發生一些車禍。但記憶里的事件往往是是非分明的,怨誰就是怨誰,結果一般以司機的刑事責任或司機對生命的道德自責,再加上一些公家單位微不足道的撫恤而終結。其實,當時的人們也是熱愛生命的,不僅僅從當事家庭的無限悲傷里,就是在司機一輩子的自責中也還是可以看到一個生命的價值。
再后來,也許是交通越來越發達、通訊越來越方便了,能夠知道的事故越來越多。而人們需要理解的東西似乎變化了很多,社會的道德心理,必須在法律的更改和所謂的完善中來分清交通事故的脈絡。新的事故中,一個生命的價值究竟在哪里,人們能夠對什么說“是”,論什么為“非”,這一切的一切,隨著社會的發展,也許有了一個可以量化的標準。不是越來越多的事故瀝清了一切,而是越來越多的人們不再知道,應該流逝多少生命才可以震懾自己的靈魂。一般的行車速度可以按照標準一往向前,社會道德的貫性也會在這樣的標準面前嘎然而止。
也就是在剛剛過去的以前,一個小生命“悅悅”成為了無數次事故中,飄浮在茫茫心靈海洋里的一葉孤舟,還有多少人能看見她將被浪滔淹沒的背影呢!所有的人們,有誰會愿意直接面對這樣的一個事實,直接面對著一個兩歲的生命被車輪三次輾壓。相信是沒有一個人愿意去這樣直接面對的,而當歷史真實的發生了,人們又不得不去考問自己真正的良心。一個生命真正的價值,在于讓每一個生命都伸出真誠的手,讓每一個交往的生命能夠透射出自己的影子,讓每一個存在的生命活在共同的心靈世界里……當人們在社會道德里衡量內心世界,并不在于自己的悲憤或者自責,而在于我們到底有沒有決心改變現實社會的人群中那樣的一種18:1,在于“小悅悅”流逝的那兩歲幼小生命能活在什么人的心靈世界里……
社會道德作為一種人的意識形態,究竟是怎樣產生的呢?馬克思和恩格斯有一個專著《費爾巴哈》,論述了“一般意識形態”中關于意識的生產。他們論證:“每一個單獨的個人的解放程度是與歷史完全轉變為世界歷史的程度一致的。至于個人的真正的精神財富完全取決于他的現實關系的財富,……”“意識的一切形式和產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來消滅的,也不是可以通過把它們消融在‘自我意識’中或化為‘幽靈’、‘怪影’、‘怪想’等等來消滅的,而只有實際地推翻這一切唯心主義謬論所由產生的現實的社會關系,才能把它們消滅。”當人們面對“小悅悅”流逝生命對內心道德的考問時應該想一想,在這樣的讓每一個人解放的世界歷史里,你能擁有什么樣的精神財富,你的道德有什么樣的社會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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