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國多個城市的許多人上街用自己的方式發泄心中的不滿。對于英國的事件,鳳凰、南方系等逗士們心急如焚,紛紛把英國事件定義為騷亂,他們很希望英國事件快點結束。聽到這次英國事件中鳳凰、南方系逗士的言論,讓我想起了新疆恐怖襲擊、西藏藏獨分子鬧事、外國記者參與中國茉莉花反革命、利比亞反政府力量攻擊卡扎菲、中國逗士上街鬧事等事件發生的時候,鳳凰、南方系等逗士的言論。下面我們就用逗士在中國以及利比亞發生這些事件時候的邏輯分析一下英國這次的時間。
人權高于主權
利比亞政府反擊反政府武裝進攻,導致多國入侵利比亞時,中國精英逗士紛紛認為利比亞政府不應該反擊,因為根據“人權高于主權”的原則,多國轟炸利比亞等于保護人權,如果利比亞政府保護主權,那就等于侵犯人權。根據逗士的邏輯推理英國事件:英國人上街等于民主,英國政府根本沒權利抓人,如果抓人了,別國就可以轟炸英國,如果英國政府反對別人轟炸英國,那就等于侵犯人權;英國政府既然認同“人權高于主權”的原則,他就應該主動要求各國轟炸英國?! ?/p>
法律是每個人的保護傘
姜瑜反對外國記者參與茉莉花反革命時,陳有西等人告訴我們“法律是每個人的保護傘,中國政府無權反對外國記者參與”。按照陳有西的邏輯,這次世界各國記者應該積極參與英國人民上街,英國政府不能反對。美國大使既然可以參與中國的茉莉花,那中國大使完全有權利參與英國事件。(當然,被極右控制的人不敢)
自決權利
藏獨、疆獨發生時候,逗士們認為這是中國政府干預了少數民族的自決權利,少數民族可以自己要求獨立,中國政府侵犯民族自決權,漢人打壓少數民族。根據逗士的邏輯推理英國這次事件:英國一些新移民完全可以要求自決,英國政府出動裝甲、抓人,明顯干涉了新移民的自決權,英國舊公民打壓新移民?! ?/p>
民主,自由,人民集會權利
中國政府抓少數極右逗士的時候,各種精英逗士紛紛認為這是“侵犯人權,反言論自由,侵犯集會自由權利,中國應該允許茉莉花逗士上街隨便”。根據逗士的邏輯推理英國這次事件:這些英國人上街是自己的人權、言論自由權利;英國政府抓了600多人,明顯是侵犯人權、反言言論自由、反集會自由;英國政府應該讓這些人隨便鬧才是民主的表現。請問逗士,難道抓艾未未就是侵犯人權,而英國政府抓這么多人不是侵犯人權?艾未未一個人是人,英國這么多人就不是人?
保護公民權利
南方系精英認為政府應該保護公民權利。凡是具有這個國家國籍的人都叫公民。根據南方系等逗士保護公民權利的邏輯推理英國事件:這些上街的人是公民,為了保護公民權利,英國政府絕對應該讓這些人上街隨便,英國政府這樣做等于侵犯公民權利?! ?/p>
五毛、憤青、不理性
群眾反藏獨游行、反對極右逗士時,南方系代表的精英逗士就說這些人是“五毛、憤青、不理性”。五毛大概的意思是:跟政府立場一樣。根據逗士的邏輯推理出:現在很多中國逗士支持英國政府鎮壓人民,那明顯是五毛、憤青、不理性?! ?/p>
體制問題
每當中國出現各種問題時,南方系等逗士經常說“這是體制問題”。(其實就是改革體制問題)根據逗士的邏輯推理:撒切爾夫人開始的新自由主義體制是造成這一切問題的根源。如果逗士認為這不是新自由主義造成的,那請問逗士,為什么有了成績你們卻說是新自由主義的功勞呢?
逗士認同上面這些邏輯嗎?如果你們認同,那就證明你們言行一致;如果不認同,就等于你們自己打自己連。南方系代表的精英逗士,打自己連很舒服嗎?
英國發生的事件讓我想起了文革,文革時代,很多地方政府很想動用警察和軍隊鎮壓造反派,因為毛主席不讓軍隊和警察鎮壓造反派,造反才得以順利進行。英國政府主動鎮壓群眾;而毛主席不讓軍隊、警察鎮壓群眾,使得群眾造反順利進行。對比起來看,文革的民主肯定超過英國現在的民主?! ?/p>
文革時代的1976年的45事件,很多人去天安門廣場鬧事,最后沒有死一個人;而英國這次群眾上街,卻因為政府鎮壓導致死亡。對比起來,文革的民主超過現在的英國
被逗士們定義為騷亂的英國人民上街事件,反而證明了文革時代很民主,聽到這些,逗士們是不是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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