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有一部《楞嚴經》,《楞嚴經》是指導佛弟子們依照正法修持禪定而免入魔道的一部重要的大乘經典,在這部經典中,釋迦摩尼佛較為詳細地論述了佛子在修行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五十種陰魔區,《楞嚴經》就是佛家的照妖鏡,讓群妖眾魔原形畢露,為佛弟子圓滿菩提保駕護航。佛弟子如果能學習和掌握《楞嚴經》就可以心如明鏡,讓那些自我標榜為佛、菩薩、上師等偽道學無所遁形,從而堅定正念,護法衛道,大路直行,證得涅槃。
近些年來,中國在發展過程中,由于上層建筑思想的混亂,致使右翼思潮不斷滋生和蔓延,給了一些極右分子粉墨登場的機會。而腐敗勢力與西方勢力相勾結,積極收買這些極右分子以做唇舌,并為他們套上光鮮的“精英”外衣來充當利益集團與西方勢力的吹鼓手。從此,這些極右分子用半生不熟的理論與正邪混淆的思想開始任意攻擊社會主義制度,肆意抹黑開國領袖,隨意發表權貴宣言,使國內的媒體網絡間彌漫著顛倒是非的言論,金錢論、腐敗論、賣國論、顛覆論等愈演愈烈,不僅嚴重地誤導了社會受眾,還嚴重地破壞了社會安定團結。
同時,內部腐敗勢力與外部敵對勢力相勾結,逐步把持國內的主要言論平臺,明舉言論自由之旗幟,暗行阻塞言論之事實,使正義的言論與弱勢群體的聲音被壓制,一些媒體平臺過去是暗中扶持“偽精英”,如今發展到公開大力吹捧極右份子,媒體的公正性發生了本質上的變化,由此導致了惡毒狂妄的言論屢屢示諸天下,在社會中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和后果。
極右分子不斷通過輿論制造嘩然,目的非常明確,就是想在政府換屆前制造社會動蕩,借機伙同外部勢力顛覆社會主義政權,謀權奪位,從而完成腐敗集團從金錢到權力的最后跨越,保衛他們的腐敗成果,進而讓一場“腐敗大革命”成為事實,為完成這場“腐敗大革命”,他們不惜出賣國家與民族的利益。
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建議廣大群眾應該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人民護持正道的《楞嚴經》,是群眾明鑒腐敗集團與一切敵對邪惡勢力的照妖鏡,人民只有將這面照妖鏡牢牢地握在手中,才能明確中國改革的航向,才能到達社會主義的理想彼岸,才能完成民族振興的奮斗目標,才能實現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望。正因腐敗分子與極右份子的言行嚴重違憲,所以人民才會團結起來與他們做斗爭,誰敢嚴重違反《憲法》誰就是中國人民的罪人與敵人!
建議《烏有之鄉》發起的公訴活動應該有更高的立論與遠見,以堅定不移維護《憲法》為出發點,用《憲法》總綱與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條文一一比對這些腐敗份子與極右分子的言行,這樣就可以明鏡高懸,使群丑畢現,不僅可以有力回擊一些人對公訴活動的惡意歪曲,同時也讓這次活動有法有度,有理有據,有力有聲。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次活動能讓更多的群眾來學習《憲法》,深刻地理解《憲法》,以《憲法》為準繩明辨大是大非。
《憲法》序言中說:“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所以只有堅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場公訴活動才會擁有廣大的群眾基礎,才會占領精神的制高點,才會擁有高瞻遠矚的戰略,才會取得勢如破竹的勝利,才會擁有人民民主的意義。
同時要正確認識到公訴的艱苦性與艱巨性,腐敗份子在權利內部已經擁有了相當的地位,長期以來因受到權利保護而不斷擴大,才會造成今天賣國勢力的猖獗,才會放縱極右份子們的叫囂,再加上與外部反華勢力遙相呼應,他們必然會隨時隨地地反撲。而以《憲法》為準繩,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才是公訴活動的最堅實最有利的武器;以《憲法》為準繩,就不會給那些用心不良的人以口實,以免他們用“因言獲罪”等言論蠱惑人心;以《憲法》為準繩,可以避免加入公訴的人形成盲目沖動,使這場公訴活動以維護《憲法》為出發點,在根本上牢牢把握主動權,不會偏離航線,不為壞人利用;以《憲法》為準繩,才能讓廣大群眾明確目的,投入熱情,才能更好地同腐敗集團、極右分子等做長期堅持不懈的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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