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們曾經聽說過有關要求房產商“道德血液”回歸的問題,最近,因為各類污染有毒食品的出現,又出現了道德與社會變質的全國性大討論。毫無疑問,商業過程中的種種問題都與“道德”或多或少地能掛上鉤,商人當中的確也不乏道德敗壞者的存在。然而,我并不認為中國的商人天生就是道德敗壞的代名詞,商人也是人,也是從普通百姓中產生出來的一個群體,他們并不希望把自己變成壞人,更不想把自己置于萬人唾罵的境地,只要還是一個人,他都想給自己留個美名,以惡為榮的敗類只能說是人類遺傳過程中出現的極少數變異體而已。
我時常會觀察中國社會的種種現象,也會從各類事件中觀察每個群體和每個人的情緒表現,我的基本結論是:中國人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壞,中國人的道德敗壞是可救的,是一種被某種錯誤理論和某種不當行為驕縱下的滑坡,如果權力執行者能夠改變驕縱壞人的社會環境,商人道德滑坡的現象也會隨著普通百姓一起回歸正常化。
我總認為執政者之所以能成為執政者,就是人民相信他們能夠給國家建立一個和諧的、文明的、有信心的生存環境,執政者注定不能與普通百姓一起發牢騷,他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是圍繞大眾需求服務,放任甚至是縱容道德滑坡惡性膨脹,就從根本上失去了自己的位置,從而就會引起“國家道德”的滑坡,“國家道德”一旦走向滑坡之路,社會環境必然發生從有序到無序的變化。檢討中國社會整體道德滑坡的主要對象不是普通民眾,而應當是政權機構和各層次權力執行者,近幾十年,中國道德滑坡的速度之快令人痛心疾首,金錢剝削道德的現象比比皆是,權貴階層是“金錢剝削道德”的主要執行者,百姓則是這場災難中的最大受害群體,如果不認識清楚道德滑坡的責任方和原因,中國人就不可能讓道德滑坡的方向實現逆轉。
下面,我們不妨從幾個方面分析一下有關中國道德滑坡的問題:
一、金錢剝削道德的根源何在?中華民族按我們自己的提法,可以算得上是世界文明古國,有超過五千多年的文明史,這一點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無異議。由于中國經歷封建社會相對時間較長,傳統的封建道德觀也相對較為牢固,新中國成立以后,有些侵犯公民權力的腐朽的道德觀被遺棄了,建立起了新時代的道德觀,同時又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傳統道德觀中的優良成分,然而,事情的變化之快讓所有中國人都始料不及,只用了不到三十年的時間,中國就由一個傳統的道德社會跨入了泯滅人性的墮落社會,有些人把中國道德的墮落歸咎于“文革”,這一點我極大的不同意,今天我無意爭論文革與改革的對錯,只是就事論事,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會同意這樣的栽臟與潑墨,非常簡單地看一看當今社會的混亂,哪一點在文革中出現過如此敗象?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歸納當今中國社會的丑惡怪現狀《中國的三十個世界第一》,所有的怪現象無不凸現的是金錢,金錢本不是壞東西,但是,它在中國就變成了怪物,就變成了有極大腐蝕力的強酸強堿,將中國的傳統道德一層層地腐蝕,一層層地剝削,最后將軀體裸露于大庭廣眾之下。
金錢的確腐蝕了道德,但是,金錢本身又是中性的,它沒有罪,它與道德無怨無仇,問題出在占有金錢的人,世界無論哪個國家,都要經歷由窮到富、由沒錢到有錢的轉變的,只是轉變的時機可能不完全相同,歐美等西方國家轉變得早點,亞洲國家相對晚一點,從總體富裕程度來講,大部分國家都比我們中國人更有錢,但是,被我們罵成是“萬惡不劫”的資本主義西方世界沒有出現中國一樣的幼女大量被凌辱的現象,我們沒有看到他們比我們更“腐朽”,這并不是說資本主義比社會主義好,這只能說明我們的主流價值觀選擇了一個錯誤的“金錢觀”,“不管白貓黑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演變成“不管對還是錯搞到錢有了權就是英雄”,每個公民不妨審視一下自己所生存的空間及周圍的同事,有多少情況下是處于“金錢決定發言權”的情況?公民是這樣的思想,統治者也是這樣的思想。如果絕大部分中國人都持有同感的話,那說明我們的社會處于什么狀態?那說明金錢已經完全混淆了中國人的是非觀。中國人其實根本算不上什么有錢,還有無數中國人沒有脫貧,還有大量的小孩讀不起書,還有很多地區貧困得連水都喝不上,我們不過是活在“90萬富人決定13億人”的虛幻之下,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發達國家的富人不以“玩弄處女”為榮呢?為什么那么發達國家的政客不敢公開“嫖宿幼女”呢?為什么他們的政客不敢剽竊論文呢?為什么他們的商家不敢摻毒呢?
二、“改革”已經淪為官僚集團保護自身利益的“安全套”。改革是個好東西,世界都用它,改革也是個中性詞,歷史的進步都是一個不斷改革的過程,中國也不是特例,沒有哪個國家不改革的,然而“改革”在中國特就特在它已經成“萬金油”,已經成了“安全套”,無論出了多大的事情,都是“改革的必然產物,都是不可避免地附屬物”,一切惡果必然在“改革”中得到解決,它要求所有中國人都要有足夠的耐心,它要求所有的中國人必須相信政府,它要求所有的中國人不能違背“改革”的口號,即使是一萬年才能解決的事情,你也得等一萬年,因為有些“改革”可能是要很長時間的,因為中國的改革還有一項特殊性:沒有經驗可以借鑒。“特色”也是個萬能的修飾詞,中國的改革是與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相同的,別人都能搞得好的事情,我們會因為自身的“特色”要多花些時間,別人搞不好的東西,我們會因為“特色”需要更長的時間,別人的改革都是有經驗可以遵循的,而我們的改革必須局限于“特色”論完全靠“摸”進行下去,這樣的改革肯定相對艱難得多。很多人就認為,中國正處于初級階段,如果對生產商太過嚴厲會影響企業發展,也會影響工人就業,產品差點也就差點,只要不死人就是底線。
三、“立法泛濫”的后果是法治基礎的破壞。有很多人(特別是法學家)很喜歡立法,我本人也很想實現“依法治國”的大好局面,然而,中國的立法之所以要受到抨擊,并不是他們不立法,而是立法泛濫,我敢肯定的說:中國的法律之數量不落后于世界上任何一個法治國家,并且還以一種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具備的速度在立法。再過若干年,中國可能會立《吐痰法》、《掃地法》、《睡覺法》等等世界上絕無僅有的法律,這就是立法泛濫,大家都搞不清楚中國為什么樂于拼命立法,其實道理很簡單:用后法取代前法。中國近二十年來所立的所有法律,有哪一部法律得到很好的執行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有法不依”,就拿《物權法》來說吧,花了幾十年功夫才好不容易通過的最具普遍意義的事關人民權益的法律為什么成為一紙空文呢?還不是權大于法嗎?立法權掌握在哪些人手里,他們就可以不停地廢棄現成的法律,重新立更多的新法,以“法律過時論和法律缺陷論”來拒絕依法治國,結果就是造成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對法治社會的基礎失去信心,真正的法治國家一部法律可以管用幾十甚至是上百年,到了中國連《憲法》這樣的根本大法都隔三叉五地改一下、修一下。法律的不穩定性決定了它的不可執行性,“只立法,不依法”注定了中國不可能依法治國。如果 “權力”比“法律”更管用,那么法律連廢紙都不如。瘦肉精、染色饅頭、添加劑、牛肉膏等等都是行政亂作為和不作為的結果,決不只是商人道德滑坡的結果。
四、商人在中國怎么就成了罪惡的代名詞?中國自古以來就有重農輕商的傳統,多半也是因為“無商不奸”的原因,這里的“奸”多半指的是商人在謀利上的精明,并不曾有多少害人、毒人的思想。今天的中國,再度批商的原因絕不止于對商人狡詐的批判,相反,現代人已經比較能夠接受商人的狡詐,已經能夠容忍商人的生存之道,商人飽受批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目無法紀的毒害消費者。商人自己未必能夠接受這種非議,他們很多人覺得很冤,他們都有一個公認的生存準則是:整個國家都能存在的普遍現象,我們也可以做,政府不想認真規范商人的經商環境,亂中取勝就是可行的,政府沒有能力依法行政,商人就可以越雷池一步。王立軍局長在今年的“兩會”中曾經提出要對食品行業舉起“殺頭”之劍,但是,并沒有在會上得到高聲附和,更沒有取得廣泛的立法共識,當然也沒有因此出現全國性的普查之風,查去下影響GDP是必然的結果。王局長都對這種縱容犯罪的行為感到無能為力,誰能給全國老百姓一個安全的回答?商人的罪惡到底是出于其自身還是出自于社會環境,抑或是出于政策環境?罪惡之源到底在哪里?
出現了毒食品不可怕,斬草除根就得了,怕就怕在對毒食品網開一面,用“發展過程中的代價論”來糊弄消費者,沒有法律不可怕,怕就怕在法律被閑置,中國的食品安全根子不在道德,而在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
道德是一個彈性概念,法律則是剛性工具,不用剛性工具作保障,彈性的東西是沒辦法掌握的。
——————孫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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