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周森鋒副市長曾因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而引發網絡爭議,最近湖北省襄樊市又欲“破格提拔”周森鋒,再次引發爭議。中國日報昨天轉載了荊楚網的報道《省委組織部通報周森鋒擬交流提拔任職有關情況》。
根據報道,湖北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周森鋒得到多數干部群眾認可。2009年6月,他在宜城市第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全票當選市長,從這次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得票情況來看,周森鋒任市長期間的表現得到了宜城市干部群眾普遍肯定。”
“這次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是如何進行的呢?報道是這樣介紹的:“根據“年輕干部成長工程”的總體部署,省委決定在襄陽市(原襄樊市)推薦產生一名擬交流提拔任職的年輕干部人選。2月14日,省委組織部考察組在襄陽市召開干部大會進行民主推薦,經過170名干部無記名投票,周森鋒得115票。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范圍,與80人進行了個別談話推薦,有72人推薦周森鋒。兩輪推薦,周森鋒在符合條件的推薦對象中,得票均排在第一位。隨后,考察組又到宜城市進行民主測評和考察,在126人參加的民主測評中,周森鋒得優秀票124張,124人同意他提拔。在考察中,參加個別談話的69人均同意他提拔任職。在周森鋒任前公示環節,省委組織部征求了全體省委委員和候補委員的意見,均對周森鋒提拔交流任職表示同意。”
上面的報道提到了“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范圍”進行民主推薦,那么,參與這次“民主推薦”的都是什么樣的人呢?
人民網就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文)》,其中第十二條是關于“領導班子換屆的民主推薦”的,內容如下:
“ 第十二條 領導班子換屆,民主推薦由下列人員參加:
(一)黨委成員;
(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的黨組成員或者全體領導成員;
(三)紀委領導成員;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委工作部門、政府工作部門、人民團體的主要領導成員;
(五)下一級黨委和政府的主要領導成員;
(六)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
推薦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成員人選,應當有民主黨派、工商聯的主要領導成員和無黨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參加。”
很顯然,無論是襄陽市參加“省委組織部召開的干部大會”的那“170名干部”、與考察組“個別談話推薦”的“80人”,還是后來宜城市參加考察組民主測評的126人、“參加個別談話”的69人,都是依照上述規定中的“民主推薦人員范圍”選定的。當初宜城市“民主推薦”周森鋒當副市長,參與民主推薦的那些人,肯定也是依照上述“民主推薦人員范圍”選定的。除了第六款之外,符合其他五款條件的人員里,顯然不可能有“普通群眾”。
由此可見,這些“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絕大部分參與者都是“干部”,而且還不是普通干部,而是“市級領導成員”和“市級的下一級”的“領導成員”。“普通群眾”即使不能說是完全沒有,也應當是極少數了。這實際上是讓現任的“市級領導成員”和現任的“縣級領導成員”對下一任“市級領導干部”的候選人進行“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
這位“省委組織部負責人”似乎也是清楚這一點的,因為他使用的措辭是“周森鋒任市長期間的表現得到了宜城市干部群眾普遍肯定”,而不是“周森鋒任市長期間的表現得到了宜城市群眾普遍肯定”。
其實,即使這樣的措辭也是不準確的。下面這樣的提法,恐怕才更準確一些:周森鋒當初被選為宜城市市長,得到了宜城市的市級領導成員和縣級領導成員的普遍支持;他在任期間的表現,也得到了宜城市的市級領導成員和縣級領導成員的普遍肯定。
說完了“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再來說“破格提拔”。
按照定義,“破格”是“突破常規;不拘成格”。那么,提拔周森鋒這件事情,究竟何處必須“突破常規”呢?
這位湖北省委組織部負責人是這樣解釋的:“第一,周森鋒思想政治素質好。。。第二,周森鋒得到多數干部群眾認可。。。第三,周森鋒有一定的發展潛質。作為同濟大學本科生、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第四,周森鋒符合破格提拔的任職資格條件。根據《干部任用條例》對破格提拔干部的原則性規定和《湖北省黨政領導干部破格提拔試行辦法》關于“由下一級領導職務破格提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的,應在下一級領導職務上任滿一年”的要求,周森鋒任宜城市委副書記、市長的時間超過1年,符合破格提拔的任職資格條件。”
很顯然,“突破常規”之處,就在于“由下一級領導職務破格提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
周森鋒此前是宜城市委副書記和市長。宜城市是一個縣級市,比襄陽市低了一個級別,宜城市長這個職務就屬于襄陽市的“下一級領導職務”,通常是不能直接提拔到襄陽市來當市領導的。按照常規提拔途徑,必須先提拔周森鋒為襄陽市本市的下一級政府的主要領導,例如襄陽市某區的區委書記,任職一段時間之后再提拔為襄陽市的市級領導。現在直接把周森鋒從宜城市長提拔為襄陽市的市級領導,這就是“突破常規”之處了。
“突破常規”也是有“原則性規定”的。“《干部任用條例》對破格提拔干部的原則性規定”又是什么呢?《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文)》只有一句涉及“破格提拔”:“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規定。”
因此,“破格”的“原則性規定”就是:“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周森鋒將要擔任的是市長,顯然不屬于“工作特殊需要”的崗位。因此,要破格提拔他,只能走“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這一條。周森鋒顯然是“年輕干部”,那么他是否“特別優秀”呢?“特別優秀”在這里的意思并不是要求周森鋒必須在全國范圍內都優秀,也不需要在全省范圍內都優秀,只要相對于襄陽市其他的年輕干部而言“特別優秀”即可。
按照這位湖北省委組織部負責人的說法,周森鋒的“特別優秀”體現在這三點上:
“第一,周森鋒思想政治素質好。他當年掛職結束后,愿意留在基層,并且動員愛人一起到基層工作,說明他對基層、對群眾有感情。他雖然年輕,但處事比較穩重,自我要求比較嚴,考察中沒有聽到不良反映。
第二,周森鋒得到多數干部群眾認可。2009年6月,他在宜城市第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全票當選市長,從這次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得票情況來看,周森鋒任市長期間的表現得到了宜城市干部群眾普遍肯定。
第三,周森鋒有一定的發展潛質。作為同濟大學本科生、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經過基層實踐鍛煉和多崗位歷練,具有一定的駕馭全局、指揮協調能力;平時勤于學習,謙虛謹慎,工作踏實。這些,都為今后工作奠定了較好基礎。這次將他交流到條件更加艱苦的邊遠地區工作,有利于他在基層實踐中進一步鍛煉成長。”
既然這三點被作為周森鋒“特別優秀”的依據,那么,這就說明周森鋒在這三點上比襄陽市其他年輕干部“特別優秀”。由此可見,在襄陽市的年輕干部當中,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人是幾乎沒有的:
1)愿意去外地掛職,掛職之后愿意留在基層,還動員愛人一起到基層工作,平時處事穩重,自我要求嚴格;
2)“得到多數干部群眾認可”(此句的含義參考前面的“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
3)名牌大學本科和碩士,同時虛心謹慎、工作踏實。
既然周森鋒被認為在這三點上“特別優秀”,則上述三點應該是襄陽市年輕干部的現狀。對于年輕干部而言,除了“名牌大學本科和碩士”之外,上述三點涉及的其他要求并不算是很高的要求。可見,襄陽市年輕干部的現狀是并不樂觀的,難怪周森鋒能夠被破格提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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