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平涼官方11日下午4時在平涼賓館召開“4·7”投毒案件新聞發布會稱,經公安機關刑偵技術人員反復勘驗、調查取證、檢驗鑒定,現已確定投毒兇手系崆峒區柳湖鄉涇灘村村民吳某和馬某夫婦合伙作案。
此事件完全是一起公共案件,按理說,公眾對于案件應該有知情權。但是,平涼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吳鎮圖在新聞發布會上,只是簡單介紹了事件的一些表層情況,諸如中毒患者的救護及對奶牛養殖企業、個體養殖戶、鮮奶配送站及銷售點、食品加工企業和餐飲單位的排查。同時表示:“所有中毒患者在住院期間的一切醫療費用將由政府全部承擔”。對于投毒事件的原委,雖然記者們“圍追堵截”,但新聞發言人吳鎮圖卻拒絕吐露。他說:想了解詳細情況,就去具體責任部門。
本民個人以為,對于公眾事件,還是要尊重公民的知情權為好,畢竟紙里包不住火,真相是遲早要為公眾所知的,又何必遮遮掩掩呢?如今某些地方官員似乎總是試圖把任何事情都辦的穩妥些、圓滑些,當然這無可非議。然結果卻是欲蓋彌彰,反而遭惹了更多的猜測和議論,搞的人心惶惶、難以安定,看不出究竟高明在哪。
對于“4.7投毒案”,究竟是誰激怒了投毒者?這肯定是公眾急于了解的。如果說因為當地政府愿意承擔中毒患者的一切醫療費,就懷疑此事件與當地政府有染,顯然是小人之心、心懷叵測。因為政府一向是為民謀利,絕不會遭惹到任何平民百姓。那么,當地政府何不及時公布案情,免得引起公眾的胡亂猜疑呢?
“4.7投毒案”背后肯定有貓膩,誰玩的如此惡毒的貓膩,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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