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神圣在哪里?
——談董藩的“勵志”與藥家鑫悲劇
作者:錢昌明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董藩,日前在“新浪網”上發了一條“微博”稱:“當你40歲時,沒有4000萬身價不要來見我,也別說是我的學生——這是我對研究生的要求。”
咋一看,不由得讓人內心一驚:怎么啦!一位高等學府的老師,怎會說這樣的話?!
為了不被人懷疑是斷章取義,還得先把這條“博文”引完。接著的文字是:
“培養其財富意識是我工作內容之一,當然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自己富了意味著創造了很多GDP、稅收、就業崗位,社會貢獻大,也幫助了低收入者,并避免自己、家屬及親屬成為社會負擔。對高學歷者來說,貧窮意味著恥辱和失敗。”顯然,董教授說這些多余的話,無非是為自己的“驚人之語”提供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據查,董教授可不是一般的大學老師,在他的頭上閃爍著一大串光環:“青年經濟學家”、“房地產專家”、“北京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土地資源管理、政府經濟管理兩個專業博士生導師”,“國家審計署特約審計員”、“建設部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房地產學會副會長”、“民革中央委員”、“北京市政協委員”,以及清華、北大、浙大、上海交大、中山大學、廈大、重慶大學等多所大學總裁班“兼職教授”,一句話,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當代精英。
不管董藩頭上有多少頂桂冠,但他的本職工作還是大學教授,是一位老師。由此,人們自然會從對老師的要求角度,對他赤祼祼鼓吹“金錢拜物教”的博文提出質疑,可是,董精英卻回應說:此話純屬鼓勵學生的勵志之言。
何謂“勵志”?顧名思義,當為:勸勉、激勵確立人生理想與奮斗目標是也。當老師的,用比較刺激的語言去激勵學生立大志,這本身并沒有什么錯,無可非議。問題是董教授要學生“立”怎樣之志?這才是問題的本質。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尊師重教的傳統。所以要尊師重教,是因為“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傳道”者,圣賢化身也。也就是說,教師不僅要教給學生以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教給學生以做人的道理。教師傳授給學生的“道”,理所當然應該是正道,是直道,是大道;而絕不應該是歪道、邪道,更不允許是旁門左道,這才叫教書育人。一個為人師表的大學教授,如果不去傳授正道;相反,大肆鼓吹有違《憲法》精神的資產階級人生觀——“金錢拜物教”,這已不是誤人子弟的問題,而是妖言惑眾的誤國問題了!
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二十四條:
“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鄉不同范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憲法》要求對全國公民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可是董藩卻要學生實現“40歲4000萬身價”的“理想”,否則就是“恥辱和失敗”,試問:這究竟符合我們憲法中有關教育要求的哪一條呀?
《憲法》要求培養全國公民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可是董藩卻要學生“一切向錢看”,實現“40歲4000萬身價”的志向,試問:這種以斂財多少為成敗的人生觀,難道會與社會主義“五愛”道德觀相容而不排斥嗎?
《憲法》要求對全國公民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可是董藩卻要學生實現“40歲4000萬身價”的“追求”,“以個人財富論英雄”,試問:這與“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相干嗎?
《憲法》要求全國公民在意識形態領域,“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可是董藩卻要學生確立資產階級人生觀,大肆鼓吹剝削階級的“金錢拜物教”,并揚言非如此就“不要來見我”,這究竟是為了什么?
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以來,正是在董藩這樣一批當代精英的鼓吹下,資產階級“金錢拜物教”盛行,極大地毒化了青年人的思想,敗壞了整個社會的風氣;又因為有了像董藩這樣一批精英教師誤人子弟,使學校的社會主義教育不斷異化,直至“培育”出了一個個像藥家鑫這樣喪失人性的罪犯。
藥家鑫,何許人也?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鋼琴專業的學生,一個出生于1989年的青年人。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藥家鑫駕車撞傷了人,因怕躺在地上的傷者會記住自己的車牌號碼,以后會找他不斷索賠,竟然拔出利刃將傷者連刺八刀致死。此后他駕車逃逸因再次撞傷行人,才被群眾扭獲歸案。此案已被西安警方認定為“一起極其罕見的性質惡劣的殺人案”。
2011年3月23日,藥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審詢中,藥家鑫承認殺了人。他說,他裝著刀的包就放在副駕駛位置上,下車查看時,他隨身帶著包下去的。因為他父母叮囑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金錢重要!)。在下車查看時發現張妙(按:車禍被撞人)躺著有呻吟聲。他沒有詢問傷情,也沒有與傷者說話,考慮到對方撞傷后會找他不斷索賠,隔了兩三秒的時間,就拿刀開始刺被害人。究竟刺了多少刀,刺到什么部位已經記不住了。
按照常理,出了車禍,首先就是救人,考慮的是人的生命。可是在藥家鑫的腦子里,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錢,卻不是對方的生命。正因為把自己的錢看得比對方的命還重要,藥家鑫為了保住自己的錢,免得被傷者今后“不斷索賠”,就不惜殘忍地殺人滅口!錢,錢,一切都是為了錢,這就是藥家鑫殺人的邏輯。
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在藥家鑫案件發生后,居然還有一些人陷入了常人不可思議的是非盲區。如:
辯護律師認為,罪犯是“一念之差”,屬“激情殺人”,與故意殺人有別,罪猶可恕;
有犯罪心理學專家稱:“藥(家鑫)的快速并致被害人于死地的扎刀動作,有彈琴的動作背景與心理背景……”
更有兇犯的同學李某的驚人之語:“我要是他(藥家鑫),我也捅!……怎么沒想著受害人(指死者)當時不要臉來著,記車牌?”
對律師與犯罪心理學專家的言論,尚且可以理解其為純屬“專業”見解,可以不與計較。可是對同是青年大學生的李某,竟然也有與藥家鑫同樣的殺人邏輯,這不能不使人感到吃驚!從這里,人們就不難發現,在這些青年人的世界觀里,難道不正是董藩教授所鼓吹的“金錢拜物教”的基因。其實何至是基因,簡直就是“金錢拜物教”魔法瓶里釋放出來的一頭頭吃人的怪獸!
一些好心人總以為,在現實世界里,追求金錢無可厚非,像藥家鑫那樣的青年人只是個別的特例,不足為訓。殊不知,追求金錢可以,但絕不能搞“金錢拜物教”!如果像董藩教授那樣宣揚“以財富論成敗”、“以財富論英雄”,以金錢作為人生的最高追求,這就必然會讓人不知不覺地墮入“金錢拜物教”的人生陷阱。
常言道:“思想是行動的指南”,有怎樣的思想就會有怎樣的行為。正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才專門列出一條,來闡述國家對公民進行思想教育,講精神文明建設問題的要求。
董藩教授身為當代的“時代精英”!像他這樣的一批人,他們拿著國家給的高薪,理該按《憲法》辦事,做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帶頭人,為全社會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作貢獻;理該幫助學生樹立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自覺地對青年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
可是,殘酷的現實恰恰相反,董藩一類的“時代精英”,他們竟然敢明目張膽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著干,公然散布和鼓吹《憲法》明文反對的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剝削階級的腐朽思想,并以此毒害年輕一代。
這究竟是為什么?為什么?
如果聽任董藩這類違憲現象繼續存在,那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神圣性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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